淫贱不能移(星辉之下)上——边想
边想  发于:2012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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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眼睛适应了眯眼的烟雾后,庄稼找到了被包裹在烟幕中的曲越。只见他赤着上身,下面就围了条浴巾坐在更衣室的长凳子上,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后撑,面无表情地吞吐着眼圈,头发上还滴着水。

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冷艳的妆容,庄稼却仍能听到自己心跳如鼓。

更衣室里除了曲越空无一人,烟雾缭绕着,满是黑鬼甜腻又苦涩的味道,倒是有几分颓废的文艺。他察觉有人进来,夹着烟懒懒地侧头,在看到是庄稼后又不在意地转了回去。

“你怎么来了?”他的声音夹杂着一丝沙哑。

“多吸烟对身体不好。”庄稼看着他脚边一堆的香烟屁股说道。

曲越勾着薄唇,似乎有些得意:“你来太晚啦,这是最后一根。”

“……”庄稼有些后悔自己刚才睡着了,不然,他就可以阻止曲越的自残行为了。

曲越将最后一个烟拧灭,然后站了起来:“走吧,我们去吃饭。”

可是庄稼却把视线集中在对方的头上,表情异常认真:“曲先生,头发不吹干会生病的。”

现在已经是秋天,外面冷风一吹,很容易就会生病。

曲越看他竟真的拿了一边的电吹风要给自己吹头发,觉得也没有理由拒绝,就又坐了回去。

怕烫着曲越,庄稼用微风给他吹头发,但这样一来头发也干得慢了。

曲越任他捣鼓着自己的头发,无聊地哼起了歌。他的音色和音准都要比庄稼好太多了,单单只是没有歌词的小调也让他哼的有模有样,十分动听。

吹着吹着,庄稼忍不住感叹:“你头发可真软,好像那条死狗……”

他及时地闭嘴,可还是让曲越听到了,曲越拧着眉问:“什么死狗?”

“……”庄稼抿着唇不说话了。

“……毛球不是死狗。”曲越猜到他说的死狗就是自家那只很会装死的比熊。

庄稼知道曲越除了是个工作狂,还是个溺爱自己宠物的饲主,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头发干的差不多了,曲越就让他关掉了电吹风,他站起来,然后冷着脸问他:“你不喜欢毛球?”

音乐、镜子、毛球,这三样在曲越心中无人可侵犯。

庄稼吓了一跳,连忙摇头:“没有没有,就是它老激动,老想爬我的脚,粘人的很……你咋不给它找个老婆?”

曲越脸色稍霁,边背着庄稼穿衣服边说:“它是GAY怎么找?”

“啥?”

“它不喜欢小母狗,就喜欢和小公狗玩儿。”

这回庄稼听懂了。

庄稼这个人没啥文化,但不知怎么地此时就是想要感概一把自然界的神奇——这狗真它妈操蛋!

第五章

毛球一直是只幸运的狗,因为它有一个爱它的主人。

它的主人是个名人,有很多人追捧,身为他的宠物,毛球也备受人们关注。它俨然成了条明星犬,到哪里都有人为它尖叫为它痴狂,甚至曾有人羡慕地对着它说:要是我是Ian的狗就好了,我也好像扑进曲越的怀抱哦~

哈,做梦!主人的怀抱只能是它的!

毛球一直过着这样幸福地遭人妒忌的小日子,偶尔调戏调戏小区的其它小公狗啊,吠吠那些娇羞的小母狗啊,它很滋润很满足。

可是,它的好日子有一天却突然结束了!!

主人换了个新助理,那个新助理不仅呆头呆脑经常把它的沐浴乳和护毛素搞错,还老是趁主人不在的时候欺负它打它枪让它傻傻地躺一天,甚至都不叫它的名字,而是带有侮辱性地叫它“死狗”!

第一次有人这样不带怜惜的对它,它好失落。为此,毛球的心灵受到了莫大的创伤……

于是,它准备找隔壁漂亮的马尔济斯小帅哥安慰安慰它受伤的心灵。

毛球很快就发现了目标,小马正和它家主人遛弯呢,这真是个好机会。它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兴奋地用鼻子嗅嗅对方的小菊花,然后猴急地爬到人家身上想先来上一发。

“死狗!”

结果天降一大脚丫就把它踩趴在地上了,任它四肢呈蛙泳状怎么扑腾,那巨大的压力就是不肯从它背上下来。

哎,它怎么忘了是这个人遛它的呢!

如果毛球是人的话,此时它一定会郁闷地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无奈地敲击地面。

“它很喜欢我们家的多多哟,别的狗要和它玩它都不肯,只要和我们家的多多玩,真是有意思的小狗哟!”马尔济斯的主人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妇人,笑呵呵的样子十分慈祥,“是不是把我们当成小母狗了呀!我们家可是和你一样的小公狗哟,你这个小家伙!”

“大概是吧!最近它有点燥热。”庄稼双手提起毛球的两前腿,让它跟人拜拜:“我们先走了哈,您老慢遛儿!”

毛球挣脱不成,只好受其胁迫与自己的爱狗越行越远,嘴里呜呜直叫。

庄稼一路提溜着毛球就回了“曲家堡”,直到进门呢还在那对毛球进行思想教育。

“我说你可不咋地道,太不地道了!”庄稼对毛球的流氓行径进行严正批评。

正在早锻炼的曲越跑着步呢,看见庄稼提着自己的狗回来了就下了跑步机,问:“怎么了?”这个时间要比庄稼往常遛狗回来的早。

“没啥,耍流氓被我逮着了。”庄稼不停留地穿过客厅到达厨房,擦了擦雪球的的爪子就把雪球丢进了它的小黑屋面壁思过。动作一气呵成,想来已经很熟练了。

曲越一听原来是这样啊,就说:“没关系的,它只是想要和对方玩,不会有人计较。”一开口就是为自己的爱宠脱罪。

“……”庄稼知道和这个人争辩是没有用的,他对自己宠物的溺爱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于是啥也没说,在厨房里忙活早餐,就当自己没听到。

没多会儿,桌上就摆上了地道的中式早餐——两碗白粥,三碟小菜,再加一大壶豆浆。

其实庄稼的厨艺不怎么好,你想吃饭都成问题的人还有啥小资情调地钻研菜色啊,所以他做的饭也就马马虎虎能入口的程度。

但每次曲越都会安安静静吃完,给他多少他就吃多少,从来不会抱怨味道。

连庄稼用不纯熟的技术磨制的豆浆,或浓或淡,他每次也都欣然接受,面不改色。

真是好养活。

每次在餐桌上看到曲越把自己做的饭菜全部吃掉,庄稼心里就会冒出这样的话。

他们吃过早餐后本来曲越是有个为某知名品牌门店开幕剪彩的活儿的,可庄稼却临时接到了董爱卿的电话。

电话里董爱卿含糊不清地告诉他今天的剪彩仪式取消了,让曲越别出去乖乖呆在家里写歌,然后啪地就挂了。庄稼觉得奇怪,举着电话想了老半天。

曲越看到他傻不拉唧地站在那儿,就问他:“谁的电话?”

庄稼说:“董哥的,说今天的剪彩取消了。”

“取消?”曲越皱了皱眉,显然不认为这样重要的活动也会临时取消。

而就在这时,也许真是冥冥之中注定,早间一直开着的电视里播放了这样一条娱乐新闻:“今天即将开幕的ANMICAL新城门店的这个剪彩仪式啊,据说主办方为此邀请了许多的明星到场,其中就有知名影星楚璇、歌手刘薇、名模林西东、于郑凡……等等的大牌,可谓星光璀璨!甚至还有消息一度说啊,著名歌星曲越也在获邀行列,就不知道这消息是真是假了,或许他会在最后出来给我们一个惊喜吧!现在让我们一起到现场看一看……”

曲越对着电视一言不发,清晨的微光洒在他身上,从庄稼的方向看,好像他整个人都在发光一样。

这个时候,无论是庄稼还是曲越都明白了为什么好端端的剪彩仪式到他这儿就无故取消了的原因——因为楚璇也参加剪彩!而称职的董大经纪人显然觉得不该让两人在那样突然的场合见面。所以他取消了曲越的通告。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最终还是让曲越知道了。

“我要去那里。”过了不知多久,庄稼听到曲越这样说。

他刚想问好啊,你要去哪里?顺着曲越的视线就全明白了。他要去那个剪彩仪式,他要去楚璇在的地方。

“可是董哥那里……”

“我们自己去,你不能告诉他。”曲越霸道地命令。

接着庄稼就看到他飞快地冲进了换衣间,不出十分钟,一个完美的曲越就出现在了庄稼的眼前。

北极星和萤火虫……

看着举手投足都散发着无穷魅力的曲越,庄稼突然就想起了陈小姐的话。不过他觉得,所有人在曲越面前,恐怕都会成为渺小的萤火虫。这个人的光芒,太耀眼了。

当曲越驾着他车库里那辆蒙尘许久的银灰保时捷一路飞驰到了新城的时候,大概实在是惊喜,所有的闪光灯几乎是在他们跨出车门的一瞬间就闪成了一片。

庄稼被闪得眼前一抹黑,感觉就像回到了初进“曲家堡”的那天。但就算这样,他还是紧紧地跟在曲越身后,生怕跟丢了就再也找不到人了。

“我爱你!!!!曲越!!!”

“啊啊啊!!!曲越~!!!”

“IAN!曲越——!”

曲越脸上挂着亲疏适宜的笑容,走上像是专为他铺设的红毯,两道都是狂热的粉丝。那些少男少女们拼尽全力地想要靠近曲越,就算只是乘机擦到了他的一片衣角,都会引发人群中一阵又一阵刺耳的尖叫。

红毯的尽头,巨型签名板下,还未来得及离开的楚璇敏锐地感觉到人群那不自然的热情,错愕地回眸,然后,一眼就看到了那抹被簇拥着的熟悉身影。

黑色成套的休闲西装配上V领的纯白T恤,那样简单到毫无特色的装扮,却硬生生地把别人都压了下去。

说他是天生丽质也好,气质出众也好,他就是有这样神奇的本领。

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相遇,楚璇突然就想起了早年王赛金对曲越的评价,她说:曲越从来就懂得让自己成为焦点,而不是衣服。

呵,是啊,只要曲越在的地方,所有人都会自动降为背景装饰。

楚璇维持着不变的笑脸,将签名笔还给司仪,淡淡扫了眼与他只有短短二十几米远的曲越,然后毫无留恋地离去。

有些人注定纠缠一生,有些人却无须再多交集。

他在很早之前就明白——如果势必无法超越曲越,那就只能远离他。

楚璇从店里隐蔽的通道一直下到停车场,那里早就有一辆黑色的加长悍马等着他,或者说一直都在。

这样的豪华座驾要是让庄稼看见了,定又要障目结舌一番,嘴里“乖乖乖乖”地叫。可对车里坐着的那位来说,这实在不成档次。要不是顾虑到楚璇,他就开他的威航爱马仕来了。

林凡远本以为自己要等上好半天,正无聊地只能盯着电影里的楚璇意淫呢,电影里的那个人却自个儿从外面钻了进来。

“怎么这么快?”车里正放着楚璇最新的一部片子,影响效果震天,林凡远有了真人哪里还需要那些,立马就给关掉凑到美人身边去了。

楚璇给自己倒了杯香槟,然后一把扯掉领带倒在宽敞的座椅上。

“曲越来了。”他不说,林凡远也总是要知道了,还不如他自己说。

果然林凡远热情骤减,盯着楚璇的视线也不一样了,那就像在看一个背着丈夫偷汉子的淫娃荡妇。

“哼,你逃什么呀?”

“见到了尴尬。”

“你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儿。还是说,你们当年的确有什么不清不楚的?”林凡远一把捏住楚璇的下巴让他对着自己,表情越来越不是滋味。

曲越就是根刺,他再有钱再有势,就是比不过的那根刺!

楚璇不可理喻地看着他,挥开他的手:“你胡说什么?”

林凡远心里都要冷笑了:我有没有胡说你自己还不清楚吗?每次听着他的歌就发愣,当我死的吗?

“楚璇,当年是你自愿卖给我的,我可没强求过你。我养了你七年,捧了你七年,你别不识好歹心里还尽想着曲越我跟你说。你们以前没戏,现在更加没戏!听到没?”

楚璇不理他,这个林凡远什么都好,就是有事没事爱无理取闹,闹了七年还不太平。

林凡远见不得人无视他,一下就扯着楚璇领带把他拉到自己身上来了:“听、到、没?”他又加重语气问了一遍。

楚璇低垂着头,一向温柔示人的眼眸闪着暗火,嘴里却乖顺:“听到了。”

听到他的回答,林凡远满意了,一口就亲上了眼前早就肖想很久的香唇。

楚璇被压在车座上,毫不反抗又毫无自尊地分开腿任身上的人动作。

这样随时随地的发情,他早已习惯。

第六章

曲越被热情的歌迷包围着,签名签到手软,眼角的余光只来得及捕捉楚璇潇洒离去的背影。他发现他的离去,依旧装着若无其事的微笑,没有投注更多的视线。

隔了七年的再遇,他们间只差二十米的距离,却最终还是错失了彼此。

曲越很快走完了那段红毯,在司仪递过记号笔后,他在那块大签名板上同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只是楚璇的在最左端,而他选择了最右。

主办方将剪彩仪式安排在稍后。曲越和庄稼被礼仪小姐引到了新店里,那里已经汇聚了相当多的社会名流、明星艺人,他们人手一盏香槟,秀气又斯文,见到曲越进来都不约而同地向他靠近。

“你好,我是XXXX的总编,很高兴……”

“我很喜欢你的歌……你很有才气……”

“您的真人要……很荣幸……”

庄稼寡不敌众,小身板一下就给挤到了最外沿,此后纵使多次尝试突破人墙,也实在苦于摸不着可以插针的缝儿。他眼睁睁看着曲越被一波波男女淹没,急得汗都要出来了。

他望着人海中千篇一律的面孔,茫然四顾又不知所措。

那脸明明就长那样了,特征再明显不过:漂亮,不正常似的漂亮!可不过转眼,他怎么就认不出了呢?

“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曲越。”

“他不就在那里吗?”

“可我找不着他。”

看了看就在2米开外和人说着话的曲越,那么个大活人,他竟说找不到?

于是,林西东第一次瞅见庄稼这傻小子的时候就觉得,这人怎么这么逗啊?

“咦?”

庄稼猛地回神刚才有人在和他说话,转头一看,就见一高人。

那可真是高——人啊!

庄稼的身高不太高不太矮,跟他人一样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一七五左右,可他跟前的人竟硬生生高出他一个头!这么说吧,在庄稼看来,那是一个需要仰望的高度。

出挑的身高加上对方宽肩窄腰的好身段,已经有了些微的些微的娱乐圈所谓的敏锐嗅觉的庄稼,大胆地推测了对方的身份——可能是个明星。

而事实上,林西东也确实如庄稼所猜测的那样,是个披着明星光环的家伙。

“怎么会找不到呢?他就在那里啊?”好奇心极重的名模林先生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晃得人眼晕。

庄稼现在不想跟他扯什么因记不清人脸而引发的血泪史,他只想找到曲越,这个是最优先的。

于是他想说:兄弟,能给我指个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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