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攻不受戮(二)——莉诺雅
莉诺雅  发于:201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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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若继续点头。

“你别让他看有陆青岚的电视,别让他听陆青岚的歌,别让他想起关于这个家伙的一切。你把他从陆青岚手里抢过来吧。”

吴晓若眨眨眼睛,一脸疑惑。

“你不会不知道吧,他们曾经是恋人的事情。”宁静不顾宁威那对快要挤到一起的眉毛,轻易地出卖了哥哥。

“他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所以如果你想要一辈子和他在一起,那么你可以跟他发生任何事情。如果你和他之间有过点什么,最好是有了点什么,那么就算陆青岚回来也没法把他挖走,他永远是你的。”

吴晓若继续眨眼睛。

“静!”宁威出声制止,但是被宁静直接无视。

“对了,还有,最后给你一个忠告。”宁静微笑着面对着一脸痴呆状的吴晓若,“你没公公没婆婆,面对的是一个又帅又完美的男人。但是,下次遇到你未来的小姑子,最好不要把和她的关系搞砸。毕竟你喜欢的男人,一直很疼他的妹妹。”

“喂!”宁威终于忍不住抗议,“我们真的只是普通朋友,你想到哪里去了?”

宁静从车子里拿过一本杂志,摔在宁威的手里:“你果然还是后知后觉。”

杂志封面大标题:《SuperStar夺冠大热门宁威和另一名选手吴晓若原是同居恋人?》翻了几页,里面有好多偷拍照片。他和吴晓若一起下楼的照片,一起在超市买东西的照片等等,应有尽有。有些就连宁威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被拍的。

第一二二章:章家少东

“你也会对这个有兴趣?”宁威看着宁静手中的八卦杂志,皱着眉头看着宁静。

宁静微笑着看着宁威:“我是从来不看八卦杂志的。但是杂志上既然写到了我哥哥,我好歹也需要关心一下。她是个好孩子。直率,有正义感,心肠又软。把你交给她比交给陆青岚让人放心多了。”宁静说完,又摸了摸吴晓若的头。

“我说了,不要把我当小孩……”吴晓若还在抗议,但是声音是大不起来了。

宁静笑了笑,转身上车绝尘而去。

“静!你尽快和他分手啊!”宁威在宁静背后弱弱地补充,但是宁静恐怕是没有听见。

回去的一路上,吴晓若都笑得一脸花痴。宁威捏了一下吴晓若快要翘到天上去的鼻子,淡淡地说:“我妹妹只是误会了,你别想太多。”

“没关系,我有一天会让误会变成不是误会的。”吴晓若自信满满地说。

“问题是我是个Gay,这辈子说不定都是。”

“没有关系,你可以爱任何人,只要容许我在你身边。如果你们要结婚的话,让我当你们家管家也行,女仆也行。”吴晓若双手背在身后,一脸明媚地看着宁威。

宁威叹了一口气,他忽然觉得有点疲倦。

两人路过百货商场门口的广场上,看见雅马哈的摩托车在摆展台。吴晓若拉着宁威的手,跑到展台前,看着摩托车流口水。

“宁威,你看你看,好帅哦!我在想要不要攒钱去搞一辆,一定超酷的!香车配美人啊~”

“不适合你。”宁威简单地否决。

“讨厌,为什么啦。美女骑400CC的摩托车,一定巨吸引眼球的!”吴晓若嘟起嘴,白皙的脸上泛起淡淡的潮红。

“因为不安全。”宁威解释说,“特别是现在的马路都不是为了摩托车设计的。摩托车在城市里很难开,也很容易出事故。”

“说的也是……”吴晓若叹了口气,“刚才听你妹妹说你出过车祸?”

宁威侧了侧头,表示吴晓若说得没错。他很排斥和别人说起自己过去的事情,绝不是为了年少轻狂的自己感到羞赧,而是因为那道伤,直到现在还在流脓溃烂。但是不可思议地,他却并不讨厌和吴晓若说起这些事情。

“那次车祸,是因为我看见陆青岚跟着一个男人上了他的车。”

“然后呢?”

“然后我就开车去撞电线杆了。”

“哇塞,你超酷的哎!”吴晓若瞪大了眼睛。

“这算表扬吗?”宁威扬了扬眉,望着吴晓若面露疑惑。他其实在说出这件事情之前就做好了被吴晓若骂的准备。事实上他觉得十个人听说了这件事,有九个人会骂他冲动,还有一个人会骂他不如就死了算了。

“嗯,很棒,很Man,很男人!”吴晓若双手握拳用力地点头。满头长长的金色卷发像波浪一样摇晃着。

“你心理不正常。”宁威面无表情地说。

“我觉当事人没资格说我。”吴晓若嘟起嘴。

“……说真的,你真这么觉得?”

“是呀,那个男人的车比你的车好吧。”

宁威点点头。

“所以咯,你就好像决斗输掉的骑士,或者说败给了更强的狮子的丛林之王。你认输认得很干脆,所以很酷。”

“男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他开什么车。”宁威苦笑着,却又不得不认同吴晓若的想法和自己当时心里的想法的确有一部分重叠。如果当时林秀幸开的不是一辆奔驰跑车,而是一辆奇瑞QQ,他说不定撞的就不是电线杆,而是那辆车了。

“但是男人的价值很大一部分取决于他开什么车。”吴晓若一本正经。

宁威不想跟吴晓若多解释说那辆车不是他自己的价值,充其量只是他爹的价值。他笑笑转移了话题。

“所以说你的价值就是雅马哈400CC摩托车?”

“嗯,被你否定的价值。”吴晓若故意说得一脸伤心,然后又转移了话题,“话说,下一次的SuperStar,我可以唱你写的歌吗?”

宁威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摇了摇头:“没有什么适合你唱的。”

“没关系,随便什么都好。”

“唱不知名的歌本来就减分,何况如果不适合你的唱腔,而且你又需要临时学起的话,我认为不合适。”

“可是我好想唱你的歌哎,在电视上唱词曲作者是宁威的歌,一定超酷的。”

“小姐,我现在就很担心你嫁不出去,如果让全国的电视观众都觉得我们两个之间有某种关系的话,我怕你更加嫁不出去。”宁威装出一脸担忧的神情。

“讨厌啦,我这辈子嫁给音乐!”吴晓若认真地宣告。

宁威捏了捏吴晓若的鼻子:“你才不到二十岁,说什么一辈子。再说如果你一辈子单身的话,估计就是吃一辈子泡面,叫我怎么放得下心?”

“不会啦,超市的方便饭也很好吃的。”

宁威看着吴晓若,微微笑了。他真的喜欢这个对什么都很容易满足的孩子。

“好吧,我过两天为你写一首,不过这次太仓促了,如果到下下下下下……下次你还没被淘汰的话。”

“好是好,可是,压力很大哎……”

“《我是小孩子》之类的歌名你觉得怎么样?”

“我不是小孩子!”吴晓若弱弱地抗议。

“好吧,那歌名就叫《我不是小孩子》。”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吴晓若涨红了一张小脸。

“歌名叫《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要挑战苦情歌?”

“讨厌死了!”吴晓若恼羞成怒,开始锤人。

宁威抓住吴晓若的拳头,笑着说:“那就叫《讨厌死了》!就这么决定了。”

“喂!”吴晓若已经没有力气抗议了。

留吴晓若一个人在一边花痴,宁威却又看着远方出了神。最近,他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自己出名了。不论是报纸娱乐版,还是街头巷尾女孩子们评头论足的对象,自己的出现频率都越来越高。于是,昔日那些官场商场上的公子哥们,也渐渐恢复了联络。尽管早已对人情冷暖看得很透,宁威依然有些怅然。他无法忘记当初父亲落难的时候,他吃的一个又一个闭门羹。所以,与过去那些朋友互相接触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戴着虚伪的假面具。

正想着,手机响了起来。是大型家族史企业章氏财团的少东章铭,也是两年来对宁威不理不睬的少爷们中间的一位。宁威皱了皱眉,接了起来。

“宁威,好久不见了,最近混的可是风生水起啊。”手机那头,热络的声音,仿佛两年以上的互不往来,只是宁威的幻觉。

“好久不见。”宁威淡淡地应了一声。

章铭仿佛也不介意,直陈其事:“听说数个经纪公司找你签约,都被你拒绝了?”

宁威想起章氏财团也涉足娱乐行业,瞬间已明白了章铭找他的用意。他淡淡地应道:“你的消息还是这么灵通。”

章铭在电话那头讪讪地笑了,随即带出了正题:“怎么样?到我们章氏下属的经纪公司来吧。价码随你开,就凭我们多年的交情,我不会亏待你的。”

第一二三章:看轻了爱情的代价

章铭在提到“多年的交情”的时候,宁威真想讽刺他几句,问他“既然是多年的交情,那这两年他在哪里。”

身边的吴晓若一直静静地听着宁威的电话,不知是不是看到宁威阴晴不定的神色,她轻轻地握住了宁威的手。宁威深呼吸了一下,稳定住心神,淡淡地说:“抱歉,我出于私人原因,现在还不想签公司。”

“说真的,宁威,条件随你开,你别不给我面子啊。至少给我个时间我们谈谈。”

宁威笑了笑,他知道章铭从小就跟着父亲学了一大堆精明的生意经。他说的“条件随你开”自然当不得真。

他轻轻摇了摇头,说:“真的抱歉。我处理完自己的事情,一定先和你联络。”

章铭又作惋惜状又作痛心疾首状,劝了良久,都没法从宁威这里得到肯定的答复,连约宁威吃饭都被拒绝,只能悻悻然地收了线。

不知不觉间,和吴晓若两人竟已经差不多走回了家。宁威对吴晓若感激地笑了笑,感谢她在自己难以压抑怒气的时候,握住了自己的手。

……

陆青岚把自己包裹在被子里,一条一条地数着墙壁上的刻痕。他每一天,都要花很长的时间来数这些刻痕。因为除了数这些刻痕,以及看窗外的斗转星移,他也就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可以消遣了。

现代文明带来的习惯不久就距离他越来越远。三餐不再是定时的,饿了就吃,渴了就喝,完全遵从自己的欲望。睡觉也不再是有规律的了,因为白天常常拿来睡觉,所以晚上就常常睡不着。

进入三月以后,天气渐渐转暖,已经不是一离开被子就会冷得彻骨了。但是陆青岚一天的大多数时间还是呆在床上。因为他的身上几乎没有一个地方不痛。

自从林秀幸第一次打了陆青岚之后,几乎两到三天就会殴打陆青岚一次。

一开始,每次被林秀幸打,陆青岚都觉得痛不欲生,都怀疑自己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可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果然还是会习惯的。他习惯了远离现代文明的水泥城堡,习惯了身上新新旧旧的伤,习惯了口中的血腥味,习惯了沉默和寂静,习惯了林秀幸的冷漠和疯狂,习惯了除了疼痛以外完全没有任何快感的性爱,也习惯了胸口挥之不去的一种叫做心痛的情感。

在自问了无数次,自己为什么非要这么倔强地和林秀幸一起过一百天后,陆青岚给了自己一个答案。这是代价。这是自己看轻了爱情的代价。他已经渐渐地忘记了在林秀幸身边待一百天这件事情本身的意义,而是将它作为一个习惯。

陆青岚已经不再哭了。每次林秀幸开始发狂,开始往地上砸酒瓶子,陆青岚就坐在床沿,开始等待。等待着即将到来的痛殴,等待着林秀幸给他更多的伤痕,等待着难以忍耐的疼痛,然后等待自己失去意识。他不哭了,甚至不再流露出悲伤和恐惧。只是,他的嘴唇常常被自己咬破,结了痂之后又咬破,新伤叠着旧伤。

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他开始学会通过伤痕的颜色来辨别这伤是新伤还是旧伤,多久能够褪去。他也开始学会在林秀幸殴人的时候故意暴露一些不太容易受伤的部分给他打。

陆青岚不久就探索过了整幢楼,果然,除了二楼这个房间之外,没有任何一个其他的房间是有家具的,全都空空如也。但是,陆青岚偶尔也会去其他房间呆着,因为那里虽然只是冷冰冰的水泥墙,但是那里没有让人害怕的林秀幸。

其中,陆青岚最中意的是顶楼的一个阁楼。阁楼上有扇天窗,是整幢建筑物唯一没有被铁栅栏框起来的部分,或许是因为这扇天窗直径太小,不够一个人出入的缘故。

陆青岚只要身体不是那么疼痛的话,他的一天中就会花很长时间从这扇天窗中向外眺望。因为只有从那里,他才能看到没有被割裂的,完整的天空——虽然也只是小小的四四方方的一块。

不过,因为坐在坚硬的水泥地上,会让他伤痕累累的身体感到痛苦,所以他大多数时候还是选择睡觉。

陆青岚开始做很多的梦。梦见爸爸妈妈,梦见以前的同学,梦见王坤和其他的同事,也梦见林秀幸。可是,他没有梦见过宁威,一次也没有。就连宁静的脸都在梦里转过好几回,连食堂打饭的阿姨和学校扫厕所阿伯,都在他的梦里友情客串过几回,但是就是没有宁威。他很想梦见宁威,然后至少在梦里和宁威说一声抱歉。这样的想法使他不分昼夜地努力使自己沉入睡眠。最多的一次,他连续睡了几乎二十四个小时。可是,宁威还是没有来过。

陆青岚也花越来越多的时间做白日梦。梦想着自己是超级英雄,在电话亭里换一套衣服就可以完成变身,然后在天空中飞行。梦想着自己是宇宙大帝,统治着地球人和很多外星人。梦想着自己是非洲部落的酋长,有五十个老婆,三百多个孩子。梦想着自己可以穿墙而过,在超市的仓库里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舔走所有库存的奥利奥夹心饼干中间的奶油。梦想着自己是个美食家,全世界的厨子都排队给自己做好吃的。但是,宁威也极少出现在他的百日梦里。因为每次他的白日梦里的宁威,都是一个垂垂老矣的白发老头,拄着拐杖,精神矍铄,充满魅力。自己也是个老头子,和他手牵着手,另一只手牵着一只大狗,走在他的身边。两个人一起走过四季寒暑,然后在差不多的时间死去,埋在一个墓里。关于宁威的白日梦总是这样结束的,回过神来,见到的却只是被铁栅栏分割成一条一条的白天或者暗夜。只有这个时候,陆青岚会觉得胸口比身体更痛。因为这样的梦做起来太痛,所以渐渐地也就被陆青岚深埋在心底了。因为他要陪着林秀幸过一辈子,这是他种下的因结出的果,除了接受他别无选择。

只是,他越来越相信有轮回这样东西。越来越相信自己下辈子能再和宁威相遇,他是男人,自己是女人。他不再英俊挺拔,才华横溢,只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而自己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并不漂亮,当然也不难看。他嫁给他,然后两个人相守一生。这不是他的妄想,而是支撑他的唯一的信念。

从来不信神佛的陆青岚,最近经常在心里向着神灵默念,求他们赐给他一个来世。因为这一世,他本该有一世的幸福,却被自己的一念之差破坏殆尽。

如果有来世,他一定从茫茫人海中,花一生的力气找到宁威,然后告诉他,自己不走了,自己要永远在他身边。

而这一世,他已经决定,在那座名为林秀幸的祭坛上,将自己的一生献为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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