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予梦寻——公子梦寻
公子梦寻  发于:2012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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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儿、卷儿?”——

不一样了,为什么声音不同了?刚才分明听见身后远远的有人唤我太上皇,现刻怎听得另一个声音在前头叫我,而且换

了名字?

身子轻盈的难以置信,努力的看清前方,原来是一个银发白衣的美男子。他狭长的凤眼因微笑变的线条柔和,单边嘴角

微微挑起,几分促狭几分埋怨的说道:“你竟然让我等了这么久。”

“等我?为何要等我?”眨着眼认真的问他。

他略略吃惊敛去笑意,“你竟然忘了我?”

“我……”一时无语,似乎不该让他伤心,此刻已经到了他的面前,“你是说我们曾经相识?”

“卷儿……”他语调幽长,深深看进我的眼,仿佛可以看穿我的心,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眼神,一定在那里见到过!

“你……”这男子!他居然吻住我的唇用力的啃咬,痛啊!快放开我!我推拒着他想要开口说话,他却趁隙将舌探入我

的口中,他的炙热灼的我全身沸腾,过高的温度转瞬让我瘫软在他怀中任他予取予求,不知过了多久,窒息的感觉让我

不得不用尽全力推开他,喘息着断断续续的道:“璧……寒,我喘不过气了……”

他迷乱的眼睛霎时睁大,笑意回到了脸上,“我就说,就说你不会忘了我!”

“我……”我想起了他,“是!不管再过几生几世我不会忘记你!”刚才是怎么了,定是刚刚回到地府不能适应。扑到

他的怀里,我不会忘记你的,不会!

第 16 章

——

“云儿,城东刘家老爷那几幅药你抓好了送过去吧。”陈掌柜吩咐道。

“是,我这就去。”刘家的药我一早就配好了,只是没得空去送,这会儿掌柜的吩咐了我便放下手头的活儿去送药。

“哎哟!瞎了你的狗眼,敢在这儿当大爷的路!?”

刚出门就听见黄家横行霸道的大少爷在骂街,我要再早一刻出来恐怕要撞到他身上了。本不想管闲事,但看清了他发脾

气的对象竟是总在药铺门前的小乞丐。这个孩子看起来也就十一二岁的年纪,我有时候会瞒着掌柜偷偷拿点剩饭给他,

这年头兵荒马乱讨口饭实在不易,他也就舍不得走了。

“黄大少爷。”我陪着笑脸走过去,“哪来这么个不识好歹的小乞丐竟敢得罪您?!”

黄恶霸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你是这药铺伙计?”

“黄少爷好记性,”我继续小心赔着笑,“不知道您伤着那里没有,要不到里面让我家大夫给你瞧瞧?”

“呸!你小子倒是会捡现成便宜,大爷我好的很才不白白给你们送银子去!”

“是、是,小的知错!”我点头哈腰活像他们家花钱顾得狗腿子。

黄恶霸对我哼了一声,转头对小乞丐恨恨的道:“幸好大爷我洪福齐天没伤着,要不非扒了你的皮!”头也不回对身后

两个家丁吆喝一声:“走!”

小乞丐怯怯的抬起脏兮兮的小脸,看他走远了却是对我一笑,轻声道:“谢谢哥哥。”

我摇摇头,其实也没为他做什么。“举手之劳而已。”看那小可怜刚刚受了委屈,我故意拍拍衣袖抖抖衣服,一本正经

地道:“真是的,出门就遇到个乱吠的癞皮狗,真晦气!待会儿回来得用柚子叶洗洗澡去霉气。”然后蹲下来把他瘦小

的肩膀揽过来,“瞧你这小脸都看不出本来模样了,等我回来也带你去洗个澡。”

小乞丐本能的把身子缩的更小,“我身上脏,会弄脏了你的衣服。”

我拍拍他的头,微笑道:“脏就洗干净呗,难道你还想一辈子就这样了。”

他抬头看看我,没说话。

“好了,我该去给刘老爷送药去了,乖乖等我会来呦。”啧,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好像嫖客调戏姑娘的语气。

从城西的药铺走到城东的刘家大宅,一般只一个时辰的就够了,刚才耽搁了点儿时间得加快脚步补回来,不然掌柜的又

要骂人了。

刚走了一半的路,天就阴下来了,眼看着豆大的雨点打下来,我抱着怀里的药,这要是淋到雨水就成一堆废材了,掌柜

的还不把三两银子的药钱记在我账上!

我四下打量好不容易找了个能避雨的五风亭,原本就没几个人的路上现在更是干净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即使站在凉亭最中间,还是有些雨水潲进来,我被对着潲雨的方向把药抱在怀中。不一会儿就冷的瑟瑟发抖。突然想起

小乞丐,不知到他现在还在不在门口?不过转念一想,虽然他是个小孩子,不过也不至于不懂得照顾自己,否则这么多

年不早就冻死饿死了。杞人忧天!

没想到这场雨一下就是大半天,到了傍晚才停。我走出凉亭的时候,已经冻得指尖变成紫色。本想快些走,顺便暖暖身

子,可是泥泞的路实在太滑,我现在的样子已经很狼狈,要是再出点洋相,恐怕没把药送进刘家就得给轰出来,要是再

因为这个刘家以后不用我们给送药,那我非叫掌柜的赶出药铺不可!

耐着性子送药到刘家,陪着笑脸等着更有闲情的管家大老爷把钱结完,天已经全黑了。唉,回程的路我是想快走都不成

了,足足两个时辰我才回到药铺。

一进门就看见掌柜的在油灯低下算账,头也不抬的问了句:“回来了?”

我笑嘻嘻的抓着头解释。

掌柜的嗯了一声,切入正题:“既然药送到了,药钱可结回来了?”

“是,”我忙把钱袋掏出来递上去,“连同上次的都结清了。”

“嗯。”掌柜的拿起钱袋掂掂,“灶上留了两个馒头,去吃吧。”

我点头谢过,赶忙去祭五脏庙。

拿起又白又软的馒头,忽然想去一张脏兮兮的小脸蛋儿,也不知道他吃饭了没有。

第 17 章

因为回来的时候药铺早就打烊了,我是从后门进来的,所以没有看见他,此刻便想出去看看他。抬头望望天空,月已中

天。这个时候想必他会找个破庙废宅之类的去处过夜吧,坐下吃饭。

刚咬了两口没吃出味道,我想我今天是走夜路中邪了!叹口气,拿布包了一个热馒头出门。寻到他平时待的地方,自是

没有。然后看看附近能避风的墙角,也没有。准备再往远处找,忽然风里传来一丝微弱的声音,对!微弱。但很耳熟。

“大哥……”

我顿住,回头望向药铺对面的屋檐下,石狮子后面慢慢蠕动出一个黑漆漆的小东西。“大哥哥。”他又叫,这次声音稍

微大了些。

我赶忙过去,扶住看上前很虚弱的小乞丐,“你怎么了?”感觉到他的身体在颤抖,我摸摸他额头,很烫。“你生病了

!”

小乞丐点点头,小手摸索着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这个……”

我接过一看,这不是我的铜戒指么,当年爹送给娘的定情物,后来爹去当兵打仗没了音信,娘临终前把它放在我的手心

说,将来要戴在她儿媳妇的手上。这么多年随身带着当成传家宝的东西,要不是这小乞丐恐怕就被我丢掉了。

我攥着戒指心里酸酸是说:“你……就是为了把它还给我,所以一直等在这儿。”

他点点头,虚弱的不想再开口说话。

我弯腰抱起他,小乞丐惊呼一声:“你干什么!”

“嘘,我带你到药铺里去,晚上给你煎些驱寒的药,别让掌柜的听到。”

回了房我打水帮他洗澡,这孩子身上到处都有瘀伤和划痕,我微微叹气手上动作更轻了些。看他样子拘谨,我便和他聊

天,“你今年多大了,是那里人?”

“我今年十四岁,我也不知到自己是哪里人。”

“什么?你有十四岁了!”看着他那单薄的胸膛根根肋骨分明,胳膊细的好像一用力都能掰断,虽然很瘦但不算难看,

这孩子本就是细长的骨架,尤其那锁骨可以说是很漂亮的。他坐着,我看不出他的身高,下意识的往他腿上看去,大腿

上的瘀伤比较少,尤其是内侧肌肤雪白紧实,然后我看到那里……那里……娇嫩嫩的却不算很小,应该有十四了……

“哗啦”一声,他的右腿迅速向左腿靠拢,然后两个膝盖都挤在左边的桶壁上。低着头缩进身子。

我顿时脸上发烧,真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子!干咳了两声,“那个、我……我给你煎药去,你自己洗完了去床上等我——

”又说错话了!“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别着凉,你放心我不会欺负你!”

“我知道。”他还是低着头,看不清现在的表情。声音虽小却很平静。

我抓抓头,尴尬的笑笑。转身,出门。

丢人、丢人、我这是怎么了?!用力甩甩头,把不该想的都甩出去。

我再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穿着我给他的旧衣服坐在床边。他微垂着眼睑像在思考什么,眼线是斜挑起的,鼻梁挺直,唇

色很淡很薄,下颌尖尖的。原来他是这个样子的,从前都没有看过呢。

把药端给他喝了,便叫他早些休息。我说要打地铺,他说不用,在一起挤挤就好。我对自己方才的反映有些歉意,他这

个时候却微微笑着说了句:“云哥哥你是好人,这个世上少有的好人,从此以后你就是我在这世上唯一在乎的人。”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身边是空的,连忙坐起身,屋子里也是空的,桌上多了张纸。纸上大小不均歪歪扭扭的写着

些字:云,我决定去参军,出头之日,我会回来找你。

原来这孩子打得这个注意,这个乱世一脚跨进军营,就是在阎王老爷那儿报了名。

我拿着纸张的手有些颤,说是再见,何时再见?你怎么就狠心这样不告而别。

第 18 章

马蹄踏着崎岖的山路行进了将近半日,未时上山现刻已经天黑,按说不该夜里走山路,但为了赶在约定时间度过黄河,

与右路的起义军会和,只好在山中过夜。

自我离开云的那日,已经半月有余。说来我从军的缘由有些一相情愿的可笑——那一日,我在街上馒头铺里偷了两个馒

头,躲在巷子里还没咬上一口,就被两个蓬头垢面的老乞丐抢去,我不但没护住馒头,还被他们弄伤了手。

弄不到吃的,在街上游荡了两天,最后我头昏眼花的倒在一间药铺的墙角,本来以为自己就会这样饿死冻死了。也不知

道过去多久,手臂忽然遽痛,猛地睁开眼,看到一张温和柔丽的脸孔笑着对我说:“你的手臂脱臼了,刚才我帮你接回

去,养两天别太使力自然就好了。”

我就这样认识了云。

开始时他知道我的手不方便,晚上就偷偷给我送吃的,我本不喜欢受人恩惠,可是实在也没有其他办法。虽然活着很辛

苦,但是我还不想死。

后来伤好了,心里却时时想着那个人,总忍不住到药铺门口,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望他几眼。那个人却从来没有留意

过这些,倒是把心思都用在了各种药材上,贩药的商人把罕见的药材送来,他看一眼,再用鼻子闻闻就知道是什么货色

。可是掌柜的总是欺负他,动不动就让他干这干那还打骂呼喝,即便是这样那人也不知反抗,还对掌柜的感恩戴德念着

他的收留之恩。乱世,人就是活的低贱,尤其是穷人,还不如达官显贵家中养的一条狗!

在这个世上活了十四年,云是唯一给过我温暖的人,虽然他对谁都好,但是我想他对我是不同的吧。那天姓黄的恶少故

意刁难我,他看见了赶忙过来给我解围,在他面前我觉得很难堪,低下头去。他却过来安慰我,还搂过我的肩膀,像很

亲密的人那样。当时心念一动,顺手拿了他的戒指,找个借口在药铺门外等他,结果下起大雨我还因此着了凉,不过算

是因祸得福,我终于知道他对我原来也有这样的心思。

但是一个小乞丐怎么能配的上温柔、美丽,就像天仙一样的云,所以,我下定决心投奔了汉军,只有从军我才能尽快爬

上高位,然后便能护着他,再不让他被人欺负!

摩梭着手中的铜戒指,本来是想跟他要的,但是怕他说那是他娘要留给儿媳妇的,所以我就自己拿来了,呵呵。你可一

定要等着我回去呀。

十日后,我军与汉王的右路起义军汇合,左右包抄一举灭了吴王的大军,之后转战其他乱军……

烽火连天兵戎相接,转眼春去秋来,不过短短两年时间,汉王的大军便占了中原三分之一的地域。我由一名普通小兵升

至校尉之职。两个月后,我军将会和西南的颠军开战,颠军这两年一直占据中原西南大片领土,其中包括我和云曾住过

的那个地方,我离开这两年多,也不知他过的如何?

等着我,我最爱的人,很快我就能回到你的面前了,如果这次再多立些战功,汉王便会提升我做将军。再过几年,当我

打下这中原的万里河山,成为大汉的开国元勋,便能带着你过上好日子了。

和颠军的对战竟然打了四年,云,我在日日夜夜对你的思念中坚定着信念,放心,我定会活着回去见你,带给你荣耀、

带给你尊崇,到时你会多么的高兴,想着你的笑脸,系紧伤口的绷带,握住腰间的佩剑!

连续三日的激战终于将颠军击退!乱军溃散逃窜我率众打马紧追,一路斩杀无数逃兵,我浴血而来踏上曾经熟悉的那个

小镇,一阵兴奋我加紧步伐——

街上早已没有人影,四处有火烧过的痕迹,路边小摊上的青菜散落一地,店铺都闭紧勒门,一副萧条破败景象。

下了马,我直奔云的那间药铺,用力的拍开门板,露出的脸畏畏缩缩,是当年刻薄的掌柜。“官爷、有何贵干?”

“云呢,他人在那里?”我急切的问。

掌柜的颓唐的老眼忽然睁大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官爷认得我店中从前的小伙计?”

我点头,“他在那里?”

“他、他……”

我可没耐性等他磨蹭,推开半掩着的门抓住他的衣领,“快说!”

掌柜的面现难色,“他、他死了……”

如五雷轰顶般,我顿时不能思维,头脑中一片空白,半晌才找回理智,小心的问:“你说什么?再说一遍,谁、是谁死

了?”

掌柜的道:“我那小伙计,也是我店里的学徒——季云,两年前被抓到战场上给伤兵当军医,为了救人结果把自己的小

命也搭上了,他死的时候才二十一,还没娶媳妇呢……”

掌柜的说着云的事情,带着重重的惋惜,仿佛那一瞬间又苍老了许多,我忽然好像不那么讨厌他了,抓住他领口的手垂

落,踉跄着像后退了几步,喃喃道:“怎么会……怎么会?……”我一心一意想要熬出头回来见你,你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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