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色之恋——宋林靖风
宋林靖风  发于: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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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火红的玫瑰山谷,明皓遇见了白玫瑰化身的精灵。那么温润的带着幽香的美,还有那个微笑,入肌入骨的美,让明皓永生难忘。一次童话般的相遇,造就了一生的纠缠!心在温润中渐渐沉醉。情在温柔中慢慢醇香。到蓦然回首之时,率意任性的精灵会有怎样的惊喜?

第一章

这是很漂亮的五月的天气,天空清澈透亮,阳光绚丽无比,照的一切都晶莹可爱,外面已经有点热了,但这里很凉快,这个时候,唐风坐在咖啡厅里喝着特制的顶级蓝山,闲闲的看着外头经过的各色的人,竟是说不出的舒服。

雅致的咖啡厅,柔和的甜美的音乐,微凉的空气,醇香的咖啡……实在是惬意的人生。

唐风也没有太多的嗜好,坐在咖啡厅里悠闲的过一会倒是一直的爱好。

还没大学毕业,一切都还没有雏形,充满着无限的希望,这个时候完全没有忧虑没有哀愁,年轻的发光发亮,身为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前途无限,竟是十分让人羡慕的。

不过似乎还有更让人羡慕的人呢。

离唐风大概三张桌子的样子,坐着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孩子,从他进来开始唐风就已经忍不住盯着他看了,太漂亮了,晶莹剔透的面孔,亮晶晶的眼睛,身材高挑柔韧,线条完美显然是经常锻炼的,十分诱人。唐风其实自己已经是了,可这时也不由赞叹,实在是太美丽了,让人处于下风都心甘情愿。

唐风并不觉得自己这样子很像色狼,只不过看看而已,有什么关系,又不打算上去搭讪,不是他自诩圣人,只是犯不着,美是美,美用来看应该比什么都好吧。

一直饶有趣味的看着他,看他坐下来点东西,却并不要这里著名的蓝山,只要了杯红茶,浓浓的加了糖加了奶,哗,要命,唐风看着都觉得腻了,那男孩子却大大的喝了一口,满意的眯起眼睛,仿佛一只满足的猫一般,身子都不由自主的蜷起来。

然后叫了一碟烤芝士榛子蛋糕,用雪白的盘子端上来,那是本应细细地切好了然后斯文些的用,可是那男孩子却吃得得意忘形了,两只手指捏着扁扁的一大块,一口咬下去,唐风便看到那韧软橙黄中间微焦的糕皮,乳白滑软的糕底消失在一排雪白的贝齿之后,红润的粉嫩的唇快速的动着,腮帮子鼓起来,微眯的晶亮的眼中全是满足的喜悦,很快又是下一口,呵,真是好胃口,一边喝那么腻人的红茶,竟然还能一会儿功夫就把一碟子看着都腻的蛋糕吃完了。

吃完了东西,便舒服的靠在沙发上,半闭上眼睛,阳光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子前薄薄的窗帘照在那脸上,落下一些或明或暗的影,脸上的线条变越发的柔和起来,更是动人。

唐风微微笑,这种天气看到这么漂亮的人,今天实在是幸运的一天。

看那男孩子一动不动,似乎睡着了的样子,唐风更是肆无忌惮的看个过瘾,连目光都不肯移开。

直到听到门口的风铃轻轻一响,唐风才移开目光,转过头来,不由一呆,今天果然是幸运日,眼福不浅呢。

进来的人身材十分高大英挺,更兼剑眉星目,很是英俊。一身灰色薄薄西装极为得体,姿态从容,一看便知道一定是个出色的人物。

那人进来之后站定,微微在咖啡厅里扫视了一下,这上班时间人不多,一目了然,他立刻便找到要找的人,嘴角轻轻扬起一个弧度,径直朝那个男孩子走过去。

啊,唐风微微惊奇了一下,原来这两个人竟然是一对?

根本不必怀疑,唐风清清楚楚看到那男子眼光落在男孩身上时的柔情。

说不出的无限的温柔,原来就这么一个轻轻的眼神就已经足够。

他过去轻轻坐下,那男孩便立即惊觉,微微睁开眼睛,看到来人随即露出一个轻轻的笑容,非常的漂亮,身子就移了过去,靠在他身上,嘴里嘟嘟哝哝的抱怨着。

正好音乐在这里完了,又没有换牒子,唐风就清清楚楚听到他们说话。

“小杰,你又吃这么甜的东西,不怕牙疼了?”

小杰有点心虚的皱皱鼻子:“好久没吃了,这里的蛋糕实在好,忍不住嘛,你也叫一碟尝尝?”

“知道我不爱吃甜的东西──你吃蛋糕就算了,茶里面也放那么多糖,看看,杯子底还没化完呢。”

小杰抓着那男子的手摇:“偶尔一次嘛,你就知道教训我,真是的。”

那男子无奈的笑着摇头:“我还教训你呢?是怕你牙疼,又弄得几天吃不下睡不好,不难受吗?你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小杰笑,灿若春花:“好了,我知道了,这么罗嗦,也不过就那么一次你就抱怨──你这么晚才来接我啊,我都快睡着了。”

“我都急着赶过来了呢,就怕你着急,偏偏路上又有人拦着我说那批新货到了,我也来不及看,叫他们挑了好的送到底下收藏室里了,你晚上去看看好不好……”

后面的听不见了,音乐声响起,掩盖了那边情人甜蜜的低语,就和那碟榛子蛋糕一样甜的腻人的话,实在也没有必要听,情人之间的话语其实都是一样的。

十指紧扣的双手……

那男子眉目含笑,完全无法掩饰的宠溺的神情目光……

小杰漂亮面孔上的笑,甜美无比,身子越发腻在他的怀中,偶尔不安分的动来动去,叽叽咕咕的小声说着话,一边说一边开心的笑,神采飞扬,让人目眩不已。偶尔有一两声笑语略大些,穿过咖啡厅安静的空气传进唐风的耳中,其实是不明白意思的,只觉得说不出的甜蜜幸福……

无比和谐的两个人,那种感觉,唐风觉得从来没有这么羡慕过……

这么恋恋相依的甜蜜……那两双眼中的幸福光彩……

那仿佛永远也不放开的双手……

很久以后唐风都一直记得……

他在心里想,今后我也要有一个这样的恋人才好……

不管多么艰难,也要找到一个能这么爱的人,一个能让他这么幸福的人……

那一年,唐风十八岁。

******

新闻上正在报道今年最受曙目的婚礼,金童玉女般的新人,犹如皇族盛典般辉煌的布景,极度豪华的场面,重量级的宾客,尤其重要的是男女双方显赫的背景……

王子公主的现代童话。

唐风坐在沙发上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电视,一边分出一半精神通电话:“季季,这个月你真得辛苦一下了,我要出去度假。”

方季季在那边哀叫:“唐风,你没这么狠心吧?现在三个并购案啊,你还要出去玩?你也可怜可怜我,下个月再去吧。”

屏幕上,新郎新娘正含情脉脉对视着说着“我愿意!”

“你少用哀兵政策,去年我说要度假你就一堆理由,我算是上了你的当了,这次再信你的我就不用活了,再说了,我就不信鸿天离了我就不转了呢。”

方季季说:“你走了不是不转,是我要拼命转呢,唐风你真这么狠心?”

说的可怜,唐风心里清楚呢,这人此时正在那边谈恋爱,据说正在如火如荼呢,当然不肯回来。

电视上新郎正在亲吻新娘,动作温柔,待她如珠如宝。

唐风冷笑一声,‘啪’的关了电视。

果然练习有素,做出来十分完美。

一边威胁方季季:“我明天就走了,这个月没完你别想找到我,你若不回来这边那我就一个月后回来拍卖了它。”

方季季又是一阵惨叫,说了许多话还想挽回,可惜唐风理都不肯理他,只好委屈答应。

唐风挂了电话,倒了杯意菲斯红酒靠在沙发上慢慢喝,呵,那人一小时前还和他通电话说得十分缠绵,很快就能在婚礼上进入状态,演技倒真是精湛。

他的妻子倒是真的十分美丽的,和他很是般配呢。

奇怪,虽说心里是有点不舒服,却不见得很难过,到底是怎么的呢?

唐风靠在沙发上默默的想,只觉得好像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分了去,有点不甘心,却并没有那种心如刀绞的感觉。

不由想起来那年在咖啡厅看到的那对情人。

那种恋恋相依的柔情,若是他们遇到只怕会痛不欲生吧,和自己都不一样呢。

半年前云天突然跑到法国看他,他们因为隔的远了,一年其实也没什么时间在一起的,所以唐风见了他很是高兴,工作都放下了陪他,只是云天一直有点魂不守舍的样子,到了最后一天才拐了无数弯子说出来的他要结婚的消息,唐风倒是吓了一跳,却并无其他异样,淡淡的嗯了一声,继续吃东西。

云天紧张的半死,东西也无心吃,只看他脸色。

那是在外头的一个餐厅吃意大利菜,本来唐风就觉得他一直有点不对劲,没想到是说出来这个事情,一边吃东西,心里不由的冷笑,要在外头才敢说,这么心虚?

怕我让他难堪吧,在外头说出来我自然要有点顾忌,不会让他太没面子。

其实哪有那么严重,就算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唐风也不至于要去哭闹的,就为了个男人?实在划不来,本来就不是能强求的东西,争也没有用。

唐风也不是不知道,若是一定死死纠缠,未必就不能真的得到他,可是……

只是觉得划不来。

太讲究姿式了,非得狠狠的吃一次亏才能学乖呢。

这次教训不算大。

想来云天一定还排练了许多说辞,没想到唐风冷冷淡淡应个嗯字,竟让他再也说不出来,仿佛他只是说了什么无关紧要的话一般。

唐风忍不住笑起来,果然想得开啊。

先这样吧,分手倒是不必了,与云天在一起是十分舒服的事情呢,本来是大少爷,也不知哪里学来的温柔体贴,又肯低声下气哄他高兴,且品味又好,十分有生活情趣,唐风并不是一个很好伺候的人,太玲珑剔透了自然不容易讨好,要找这么知情识趣的一个人竟是不容易呢。

唐风打个呵欠,觉得倦了,便进去睡觉。

不过害他不舒服也不能就这么放过他,出去度假不让他找到,让他去度他的蜜月也不安心。

其实也不是不怀念的,以前的日子那么美好,现在完全变质了。

遇到云天的时候唐风还没大学毕业,不过已经在开始帮方季季管理鸿天的一部分事务了,他们本来是从小认识的极好的朋友,方季季那么精明,自然不会放过身边这样的人材。

在一次商业聚会上第一次见到云天的,并不是一个浪漫的开始。

唐风和人说着话并没有注意,失手把手里的鸡尾酒倒在了云天的高级西装上。

一阵混乱后,唐风才发现原来对方是个十分高大漂亮的男人,气度雍容谈吐高雅有礼,很容易便对他有了好感,一见钟情原来是很容易的事情。

没想到这位“云氏”的首席执行官竟然也对他一见钟情了……

本市都没有美女了吗?

这样杰出的男人居然会对一个男子一见钟情。

后来有一次情事过后,云天说:“我也不知道,说起来我在外头这么多年,美女也见了许多,有的五官漂亮,身材又好,还有一些气质实在出众,可是那天我一见到你有点脸红的道歉的时候,眼睛那么寒星一般的看着我,只觉得心里一动,不知怎么就喜欢你了,真恨不得立即就抱着你。莫非你给我下了什么药不成?”

唐风看他面孔上略有薄汗,这么似笑非笑的样子,又听他说着一见钟情,果然忍不住情动,竟拉他入怀再度和他缠绵起来。

可是再怎么一见钟情的浪漫甜美,还是不得不对现实低头。

那个晚上唐风不太能睡得着,梦里许多甜美往事,全是和云天曾经的亲密,早上的相拥醒来,甜蜜的早安吻,傍晚的携手散步,冬夜里毫无空隙的紧紧拥抱……辗转反测直到天明,起床的时候才发现面孔上竟然微有泪痕……两年了,留下的也不过就是这泪痕……

对着镜子发呆许久,唐风才匆匆提着行李出门,关门的时候听到屋里的电话震天。

唐风虽然年轻便身居高位,却还真没见过什么大的世面,虽然去的地方不少,偏偏永远是飞机来去,出入五星级酒店,大公司的高层办公室,都是繁华的不堪的地方,每次又斗志斗力,精疲力竭,倒在酒店床上就呼呼大睡,竟是从没真正见过什么风光。

这次不同了,闲闲一个月,真要去几个极好的地方才对得起自己。

从南斯拉夫的贝尔格莱驾几小时车,便到了保加利亚。

唐风是为了那里著名的玫瑰山谷。

据说那里安静而甜美。

据说那里有天下所有的玫瑰,流成一条彩色的河。

据说那里的玫瑰尤其多姿美。

据说……

那是有一个很多星星的晚上,他躺在云天的怀里,一边玩着他的手指一边听他说这仿佛天上仙境一般的玫瑰山谷。

云天的手指修长漂亮,唐风听得并不专心,昏昏欲睡。

只听的云天说:“小风,今后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一起去看看……

所以现在唐风到了这里,虽然是他一个人来的。

可是玫瑰山谷并不会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变得暗淡无光,这里比想象中更加流光溢彩,绚丽无比,万千花朵竟比星星还要耀眼。

唐风停下车走出来,看得呆了半响。

太美太美,唐风心里竟意外的平静下来,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有什么关系,花朵照样美,照样幽香,丝毫不受影响,那他又有什么可烦恼的呢?

唐风不由的轻轻笑起来,觉得心情大好,看来这次出来果然是对的。

看得眼花了,方才上车开着车子慢慢的沿着两旁长满玫瑰的山道往前,清风带着清香扑面而来,十分舒服,按着朋友给的地址,找到一间精致的歌德式修道院,这里的教会提供食宿的。

头顶剃的圆圆光秃一圈的僧侣笑脸相迎,唐风细细打量房间,这里十分简陋,只有床和十字架,但一尘不染干净的很,床单浆的硬直,非常舒服。唐风很满意。

到了这种地方若是住酒店就坏了兴致,自然是要住这种地方,完全是修在花丛中的,房间里都是玫瑰的花香。悠悠闲馅这里住个几天,看够了玫瑰姿再走才值得呢。

朋友说这里最能享受玫瑰山谷的好处,果然不错。

把行李扔到墙角,唐风去洗了个澡,据说这水是山谷中的山泉,是滋润这些玫瑰的。所以都带着隐隐的芳香,唐风洗了澡只觉得自己身上竟然香风细细,不由好笑起来。

稍微歇歇便已经到了晚饭时间,唐风去饭厅吃饭,那里点着蜡烛,略为朦胧,桌子旁安安静静的坐着一个人。

唐风不在意的看了一眼,想必也是借宿的游客吧。

那人看他坐下,便和他打招呼:“先生也是来观光的吗?”

竟是标准的剑桥英语,温文尔雅,声音轻柔,十分悦耳。

唐风忍不住着意的看他一眼,意外的发现原来这人十分丰神俊秀,眼睛尤其光彩照人,微微带着点笑意,很是吸引人。

唐风一贯是爱的,自然的就露出一个微笑:“是啊,工作闷了,出来逛逛。”

那人轻轻点头,唐风注意到他一举一动都是英式风度,十分有分寸,加上那口剑桥英语,想必此人是剑桥的高材生吧。

那人微微犹豫了一下,说:“我叫申明皓,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唐风在心中吃了一惊,原来是“申氏”的公子,怪不得这么出色。

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唐风竟然不想告诉他名字,名字一说出来明皓必然就知道了,他可不想在这么美的地方也做商业应酬。

于是唐风说:“我叫王明,申先生,幸会。”

王明!

申明皓竟微微有点失望,这么美的人怎么竟然有一个这么普通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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