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屏(FZ 第一卷)——伊如淡雪
伊如淡雪  发于:201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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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我还当真没有见过这样的长歌,现在满眼精光的样子,与作为旖旎公子的时候可是完全不一样。

“无论如何,我们也是洛家堡的人,虽然两年没有练过,今天晚上也不会很惨。辰惜坐好了——”说完,长鞭狠狠的

抽上了并驾齐驱的两匹马的屁股上。

天终于完全亮了,马车也停下来。我再次掀开流苏,看见高耸的城墙投下浓重的暗影,而牌匾上赫然写着——琉璃城

我晕,走了一晚上,我们也不过是到了离京都两百公里的一座城。

“长歌,怎么才到这里?”我没好气的问。

“你以为到哪里了,一晚上马车能走多远?你不会真的以为有传说中那种一日千里的马吧?”白了我一眼,长歌掀开

帘子。“马不累,人总归是要吃饭的吧。”

我这才想起,自己是饿了。

“城里有洛家堡的产业,不知道我这洛家堡二公子的身份还行不行得通——”说着,长歌撑了个懒腰。

******

琉璃城是京都附近有名的一座城,因为善于烧制琉璃,所以相当的富裕。宫中用的大部分的琉璃几乎都出自与此。

菜已经摆上桌,虽没有皇宫中华丽,但是在饿了的情况下吃的依旧很香。这是洛家堡在琉璃城的一大产业——天香楼

“咳咳,长歌,你干嘛带我来这里——”天香楼干什么的一看就知道了。歌舞升平的。胭脂水粉的味儿,熏得人直流

眼泪。

“这里是琉璃成最惹眼的地方,可不是最安全的地方。当然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而且白天行路目标太大,所以我们

等天黑了乔装一下再走。”长歌落下筷子,慢慢的说道。

有人推开门。急切的,带着风霜。

“长歌——”洛长玥的声音。黑色的劲装上带着些血迹,肩上一道伤口,甚是吓人。

长歌有些动容。忍住上前的冲动,问了一句,怎么这样惨。

“呵呵”,长玥低低的笑了一声,“不这么惨,你会关心我吗?”带着调侃和自嘲。

“你是我的兄长,不是吗?”长歌淡淡一笑,有点苦涩。

“外面传出陛下已经醒过来,百官联名上书,要求惩治伤害陛下的凶手,现已经将文告发到各个城镇去了,此番出去

,必定要小心谨慎。昨晚追上来的人,可不止一帮,武功都相当了得,大约有数百人,出手狠辣。”说道这里,长玥

因为拉扯到伤口,有些吃痛。长歌忍不住,还是站起身来,拿了金创药来给长玥包扎。

“歌儿,我……”

“什么都不要说,今晚我们走了,你就不要跟着了,很危险。”长歌说的平淡。

“说的什么话,我怎么能放心你去冒险,而且还是为个没什么关系的人,得罪皇家。”

“我于你来说,不也是没什么关系的人。好了,父亲年纪大了,很多事都交给了你,况且你也已经有妻子了,洛家堡

最后还不是靠你,若是你出个什么三长两短的,我不是定要向祖宗谢罪不可。”说着话,手上的动作可没停下来,只

是有些重。

“我已经让管事联系了父亲,想必父亲今日就会过来,你不要任性了”

“他不会想见到我。那我们能立刻就走。”长歌说的坚决。“现在我去准备颜泥,辰惜,你等等。”

留下我的洛长玥大眼瞪小眼的。

其实洛长玥说的没错,我确实和长歌没有关系,确切的说,即使有关系那也止于朋友的关系。我第一个认可的朋友。

要是因为我的事情而伤害了他的话,我会良心不安。第一次,良心不安。本来我以为自己没有的东西。

“洛长玥。”

“你爱他吗?”洛长玥没料到我会问的这样直白,一愣。

“如果你爱他,就带他走啊,我把他还给你”我喝了一口茶,看入他的眼睛。那一刻,眼睛里面不是没有希望。可是

,随后又黯淡下来。

“我不能。”

“你真是个懦夫。要是你能建立一个比洛家堡更加强大的势力,小小的洛家堡,又何谈放在眼里。到时候,不是什么

阻碍都没有了吗?”我嗤笑。

“你以为这么容易吗?要是真的这么容易,我就不用娶妻,不用想到让歌儿伤心,就恨不得杀了自己。”这一刻的痛

苦,是真的。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我悉心的劝说着。但是我了解,世俗的压力之大,超出想象。就连我和父皇的事情都要遮遮

掩掩,何况是他们。只是我希望,我没有得到的幸福,最终有人可以得到。

“我就把长歌交给你了。”我微微的颔首,拜托了。“帮我准备一匹马,还有银两——”

“你……要独自离开?”洛长玥惊讶的看着我,“你这么出去,不是去送死?”

我故作镇定的说“没事,他们根本不会杀我。”我微微一笑,他们也最多只有把我带回去而已。

“不行,要是长歌知道了,还以为是我逼你走”

“在你的心里,究竟是他重要,还是我重要?”我挑眉。

“自然是——”

“对啊,自然是长歌重要,我并不是你心中的人。你忍心让他跟着我受伤吗?”我知道,这一刻,他动摇了。

“好了,现在赶快。长歌要是回来了,你就没有理由留下他了。”

洛长玥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跟我来”。

从天香楼的后门出来,我大摇大摆的坐在马上。好你个长玥,有好东西只是到最后才拿出来。我摸了摸自己的脸,不

错,完全不是原先的样子了。

这是妙手观音去世之前做的最后一张人皮面具,薄如蝉翼,但是带上之后,完全改变了以前的面容。长玥在送我出来

的时候,面带不舍的送给我的。只是你要记住,要是沾水,可不行了

我竟然不知,世界上竟然会有这样神奇的东西。这至少可帮我暂时摆脱追查,顶着惜辰的那张脸实在是太过嚣张。

还好洛长玥大方,随之送给我的,还有,最强烈的迷药,以及毒药。

对于一个从来没有行走过江湖的人,这些东西其实的可用率几乎为零,可是,我还是面带的笑意的接受了。我只是不

希望走的太过狼狈。

惜辰这辈子没有做过舍己为人的事情,现在我只是不想连累长歌一人,仅此而已。

一个人一生中会遇到一个人,既不是你的恋人,也不是你的亲人,更不涉及爱情,偏偏让人放不下,不想让任何人伤

害他。

这样的人,也许,就是朋友

第三十七章

秋日的和风凉凉的,吹着琉璃城的繁华,竟有了一种别样的凄迷。我坐在马上,仰起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长歌,

我知道你一定能明白我的苦衷,我的生活已经千疮百孔,我不能让你的也一样。有人投我以善意,我又如何能抱他以

苦难。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确实不够狠毒。

我要去哪里,我是不知道的,天下之大,因为有了牵挂,所以走到哪里都是一场错误的背叛。身与心的分离,就要将

人撕裂。我听说,这种感觉叫作思念。

记忆像丝一样拉长,然后软软的织成束缚的茧,思念的人,都是作茧自缚,将自己困在回忆里,不能自拔。

有我想你就好了,有我记得就好了,有些事情,不会因为忘记,就消失。

可是,离开你,真的有点不习惯,只是,有点不习惯而已。

但是以后,我会慢慢的习惯。没有你的陪伴,没有你的夜晚,没有你的日子,这一切都是我选择的,与你无关。

当我终于学会真正的原谅,就是我离开你的时候。这世事有时是何其残忍。

我微微一笑,策马狂奔。一路出了城,哒哒的马蹄在青石板上踏得响亮。

身下是一匹黑色的骏马,额心有一块白色的如同火色的印记。顺长的马毛泛着黝黑的光亮,飞奔起来就如同风一样。

我甚少骑马,所以只能保证在马上不掉下来,但是要说驾驭马儿的话,完全是不在行了。我不是个天纵奇才,除了一

点传承自皇家的相貌之外,几乎一无所有。现在这唯一一点相貌都被遮住了,现在顶多算清秀而已。

我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抚摸这马儿的背。

“马尔啊,马儿,随便跑吧,朝着任何一个方向就行,朝着你想要去的地方,用尽全身力气去跑。”我俯下身子,对

着黑骏马说道。不知是那匹马儿太通灵性了还是什么别的,它像是听懂了我的话,加快速度的奔跑。肆意的,坚定的

奔跑。

暮色四合的时候,马儿终于停了下来。我看着这马儿,无奈的摇摇头。这死马,居然为了会情人,错,是情马,又跑

回了京都。黑骏马长啸一声,一匹枣红色的母马,从除名楼旁边的小巷中奔跑而出。两畜生亲亲我我的,看着人眼扎

。我下了马,任由拿那死马温存。

我和父皇,曾经来过这里。除名楼的对面,是卖混沌的老人家,现在已经要收摊,夕阳之下,老人笑呵呵的收拾起摆

开的东西,红光映照,竟然显得格外的温馨。

我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们,好似看到我和父皇当天在里面吃混沌的情景。

也许,马儿回到京都倒是救了我。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若是谁要抓我,说不定都会追错方向。我不知

道自己的命运将何去何从,甚至可以说,我没有任何的想法,走到哪,算哪吧。想起中午都是在马上度过的,也没吃

饭,肚子算是很饿了。

我摇摇头。在皇宫的时候,锦衣玉食的,根本不会为饿了的事情发愁,自然有人安排好。现在出来,最大的问题就是

吃住。不管,先吃了再说。

我走到刚要收摊的地方。老人堆笑的对我说道:“这位客官,真不好意思,小摊打烊了。”脸上的皱纹,因为红光显

得深沉而满带沧桑。

“我很饿,想吃,可以麻烦一下吗?”我带着歉意说道。

一旁收凳子的老婆婆听见我这样子说,直起身来。“我说老头子,咱也不忙,就给人家煮一碗吧。”老人家忙答应到

“老婆子说了算。那就把火生上”

热腾腾的混沌,摆上桌。我独自坐在街角,拿起筷子。

旁边的老人商量着回家的事情,老婆婆从围裙里面掏出手绢,擦了擦老伴的额角,斑白的鬓发更加增添了以一份和谐

这算不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世界上,终于还是有人做到,虽然不是我。我的身边,少了父皇,空空荡荡,晚

风吹过的街道,有人一个人吃饭。

吃着吃了,好像有什么滚到了混沌里面,我摸了摸眼角,居然湿润了。真是没出息。

老太太看见我的样子,“孩子,你怎么了?”那声孩子,叫得甚是亲切。让我的泪水瞬间决堤。我用袖子捂住眼睛,

怕泪水花了脸上的面具。

过了好久,终于渐渐止住。抽噎的抬起头。

“老婆婆,我找不到家了。”我悲戚的看着她,眼里泪水还汪汪的滚动。

“孩子,你别哭。哎呀,我最见不得孩子哭,你别哭。”说着在围裙下面翻东西,可是又没找到“也找不到什么给你

擦擦,有点脏。我和老伴住在城郊,要是你不嫌弃的话,先到我家住住吧,等你找到了,再走,好不好?”老人安慰

着我。

“那不是太麻烦你们了”。

“没事的,反正家里也只有我和老头子,有个人做伴,也是好事。”

夕阳就要完全的落下去,此时的街道华灯初上,晦暗的身影被拉得长长的,两个老人,一个我,还有两匹马……

父皇,我做不到真的离开,所以,在离你最近的地方,守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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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哥哥,可不可以带我去山上玩儿,我奶奶不准我一个人跑去。”男孩子嘟着嫣红的小嘴,拉着我的手臂摇来摇去

,看样子甚是可怜。

我蹲下身,摸了摸他的额头,轻声哄着他。“小陌陌,现在天已经不早了,你奶奶等着你回家吃饭,怎么能去山上呢

?明天你奶奶同意了,我们再去好不好。”

孩子听见这话,眼里的泪水闪闪发光。“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浅酌了一下小陌陌的额头,然后刮了他的鼻梁。“还不回去,我以后都不带你出去了哦”

孩子的脸有点红,像是害羞什么。然后头也不回的跑开了。小陌陌是兴义村的刘奶奶的孙子,而兴义村就是卖馄饨的

那个老人家的家。

这村是京郊的一座小村,毗邻佛光寺。这里家家户户都供奉着菩萨,有种于世无争的气氛。来到这里一月,倒是从未

有过的宁静。

我坐在门槛,望着回村的路。卖馄饨的老人家,公公姓李,婆婆自然也随了姓。两人在村里那是和善谦让,甚是得大

家的喜欢。最初回来的时候村里的人来询问。李婆婆是怕我觉得伤心,就顺口说我是他们失落在外的侄孙子。这倒是

让我这个无家可归的人找到一点温暖的感觉。

现在相貌并不引人注目,身着葛麻的粗布衣服,竟和乡下的孩子,并没什么两样。所以说身份这个东西,有时是需要

脸面来装饰的。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古人言之有理。

这样的宁静生活也许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回来的时候,也思虑到,要是会带给这个村子灾祸的话,我还是尽早离开

。可是从城里传来的消息却让人大吃一惊。伤害陛下的凶手已经正法,好像这一切都随着辰惜的死而尘埃落定,我也

放心的在兴义村生活了下来。说是放心,其实也不是很放心。我知道这其中也是很有来头的。那个代替我死去的人究

竟是谁?谁能瞒天过海,制造了这场骗局,欺瞒天下的人。但总归,我还是留了下来。我只是无家可归而已,谁会为

难一个这样的人呢?

我说跟着老人家去卖馄饨,可是李奶奶死活不肯。她说,怎么能让尊贵的客人去做这不入流的活儿。说着说着,倒像

是我为难她一样,我也就作罢。于是,每天无聊的呆在家。这我称之为家的地方。看起来只有三间房,我最初来得时

候确实很不习惯。锦衣玉食的生活过得太多,现在这种生活,到真的是一种考验了。

我看着自己的手掌,有些微微的茧子,不复以前的细腻,那是因为我等老人家每天走了之后就骑着黑骏马去山上,顺

便带着他的老婆——枣红马,手拉着缰绳多了,就粗糙了。

然后在山上一坐就是一整天,山上的草地,软绵绵的,秋风吹过,细细的招摇。秋天的太阳也失去一份凌厉,温暖而

且耀眼。我坐着,躺着,衔一根草,斜斜的看着黑骏马和枣红马耳鬓厮磨,亲亲我我。然后淡淡的笑。从我坐的位置

,可以看见佛光寺的后面,有炊烟,偶尔还有小沙弥翻墙的身影,那利索的样子活像一只猴子。我一笑,随之站起身

来仔细的观察他。不过有一次我倒是真的碰见那个翻墙的小沙弥。他悄悄的叫我不要告诉别人。

晚上,回来,老人家喜欢聚在灯下,一起说说话,各家有个家的心酸和甜蜜。我的耳朵可是竖着,我希望听到来自九

重宫阙的消息,准确的说,是父皇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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