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蛊——繁先
繁先  发于:201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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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沈清秋巴蜀遇蛊,深入熟苗被毒虫所咬,救他性命的竟然是个大·美·人

五年后再次重逢,一块血玉竟牵涉出接二连三的麻烦……

这是一段始于五年前苗疆之行的孽缘。

牵连上下十几年的恩恩怨怨……当然,最终平安落幕。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阴差阳错 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清秋,袭罗(江庭) ┃ 配角:赫莲真,叶景修

江陵早已入了夜,可淅淅沥沥的秋雨仍不见停。

沈清秋提着灯笼行在路上,地上虽因雨水十分泥泞,但他步子轻快,鞋底也挺干净并不粘泥,可见这人也是有些武功底子的。

他步子迈得极快,似是有急事,没有佩剑,肩上负着一个行囊,却不打伞,任凭雨水打湿他的衣衫行囊。

走了一段,他忽然停下步子,往衣襟里摸索一番,手指触到一块温润的玉石,心下稍定,复又赶起路来。

身上的这块玉是他父亲的至宝,向来珍惜的很。

今晚无月无星,只有挂在渡口的渔灯发出的火光透过风雨朦朦胧胧的亮着。

沈清秋赶到渡口的时候刚好看见船家从舱内探出半个身子正解着拴在码头木桩上的绳。

“船家!且等等我!”

“哟,这不是沈家老五么!”那船家是个40岁左右的汉子,虽是入了秋却还穿着夏时的短衫露出健壮的胳臂。他腰间还别着一个酒壶,里头装的是船家常备的烧刀子。

“这么晚出江陵?我这船上可都是载的货物,可不像客船那般舒坦!你若是不嫌弃便上来吧!”

“不打紧,只要这船能在今晚出了江陵便是。”沈清秋也不在意,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渡口边接着就进了船舱。

这沈清秋为沈家的五子,沈家置有一家镖局,护得来往商贾行人平安,在这不大不小的江陵也算有些名气。

镖局自祖辈成立,到了沈清秋这一辈已将近百年,早在江陵一带站稳了根基。

沈家男儿从小习武,弱冠之后便随着长者押镖,不久便可独当一面。虽说是如此,可沈家的五公子沈清秋打小就是顽劣不堪不务正业的孽子,年轻时也做过不少荒唐事,直到五年前随着他三哥去了趟巴蜀之后才像变了个人似的勤勉起来。如今的沈家五子风评极好,再加上长相尚佳,虽不似潘安俊美却也是多数女子喜欢的斯文模样。

沈清秋虽长得斯文,但也是自小练武的。他方才在雨中行了一阵子,身上衣物虽有些濡湿了,却也不觉得冷。船家却瞧见他衣衫半湿,给了他半壶烧刀子驱寒,随后便领着他进了内舱。

舱内点着油灯,灯芯烧了一段时间有一大段已然焦了却没有人去剪,因此灯光十分昏暗。内舱除了沈清秋以外还有几个运货的船工,虽说入了夜,但他们并未睡去,三五个围在一起吃着酒聊着天。沈清秋草草看了一眼,瞧见还有一人靠在角落。

沈清秋坐在了船舱的另一边,他将包袱放在腿边,视线又向角落的那人投去。

那人穿着棉布衣衫,抱着个粗布袋子蜷在墙根假寐。再往细里看去,角落的人生得十分好看,一对柳眉配上挺翘的鼻和淡色的唇衬得他雌雄莫辨,此刻虽是闭着眼,但睫毛却长得很,在眼下一片阴影。沈清秋料想他睁眼时定比现在动人得多。

所谓食色性也,沈清秋原本就爱看美人,这几年虽性情大变,但这骨子里带来的本性仍在,何况世人皆爱美丽容貌,他不免多看了几眼。可这一看看得久了,被沈清秋盯了半天的人当然有所觉察。

那人突然睁了眼,黑漆漆的眸子对上了沈清秋的。

视线相触,沈清秋也知自己失仪,立刻移开眼不再看。

几个船工还在喝酒聊天,瞧见角落的俊美男子醒了便招呼道:“江公子,看你身子单薄,水上潮湿可莫要受了风寒,这驱寒烧刀子不喝上几口吗?”言罢将手中的酒壶递给了他。

沈清秋见那人并不推辞,起身朝那几个船工汉子坐的地方挪了挪,接过酒壶喝了几口,随即心道:原来那人姓江。

那位江公子许是平日里并不喝酒,几口烧刀子入喉便呛了两下,脸颊不知是呛得还是酒熏得泛起红晕,沈清秋也不知着了什么道,竟上前拍了拍那人的背,好叫那人好受些。

“这位公子……可还好?”沈清秋做完这事才发觉不妥,他与那江公子并不相熟,这番举动怕是太过亲昵会引得对方不快。

“咳、咳——子遥不善饮酒,未曾想这酒辣的很,让这位兄台笑话了。”

沈清秋没想到对方并无不快,反而十分顺从地略靠到他肩上,心中一阵欣喜。他本就不忌男风,年轻荒唐之时也喜欢过男子,只是后来出了些变故,他答应家里的老爷子只玩倌儿,不去招惹家世清白的。眼见这俊俏的江公子他自知对方是清白人家,当然不存着非分之想,但美人愿与自己亲近他总是高兴的。

“哈哈!都是斯斯文文的两个人,沈家老五可比江公子你厉害多了!就是最醇最烈的酒于他也不在话下!”

“就是就是!沈五公子可是我们江陵酒圣,可说是千杯不倒!”

船工都是些卖力气的粗人,说话也直,见了江庭被酒呛到的模样不禁调侃。

“可莫要再提这事,沈某不过能饮几杯酒水,不敢自夸。”

趁着酒性几个船工恣意同沈清秋和那江公子谈笑起来,而后沈清秋才知道那江公子全名叫江庭,字子遥,是从琴川到江都投奔亲戚的,途经江陵为了省些盘缠才搭的深夜的货船。

酒过三巡,几个船工从平日的生活琐事说到了坊间的趣事和传闻,先是那胡二哥说了一则艳鬼与书生的段子。船工皆是粗人,加之饮了酒说起那事也不在意。沈清秋也是如此,江庭也只莞尔。

第二个人说了一则丑女与俊男儿的情事,其余的人则嗤笑道若是自己是那俊男儿定不要那丑女,纷纷道:“那男子容貌家世俱全,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呢?纵使那丑姑娘再好,男子又怎会看得上眼?”

“色相是空,却偏偏挪不开眼吗……”江庭听了神色微黯,说话的时候却是看着沈清秋的。

大概是酒喝的太多,此时除却沈清秋和江庭之外的几人都醉醺醺的倒下了,江庭这句话更像是说给沈清秋一人听的。沈清秋不敢在对着他的眼,视线游弋,落到他的耳垂上——江庭的耳垂上有个小孔,那是戴耳饰的人才会有的孔洞。

中原男子怎会戴耳饰?

沈清秋心下疑惑,又思及江庭容貌,竟和记忆中的那人对上了。那人看上去不超过二十岁的模样,和现在的江庭一般大,巧的是那个人也和江庭一样不善饮酒。

沈清秋想到此处又看见江庭的唇一开一合正说着什么,他微微晃神,朦胧之间江庭化身成了那个常年穿着一袭缀满华丽银饰的紫衣,左耳带着银制耳环的年轻男子。

可江庭若真是那人,这几年容貌怎会一点不变?或者那是冤魂索命,要他活不过今夜吗?

那紫衣男子唇上下开合,面上的神情似笑非笑。

“你……”沈清秋闭上眼摇了摇头,再睁开时眼前一片清明,正在说话的人明明就是穿着中原服饰的江庭。

江庭话说到一般忽然停下了,几只蓝色的蝴蝶飞进船舱,停在他身边打转。

沈清秋认得这种蝴蝶,眼前这人的身份呼之欲出——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去江都人投奔亲戚的书生——沈清秋因为吃惊,说话失了往日的冷静,有种无措的感觉:“你、你是袭罗……你不是已经死在……”

“是,我就是袭罗,你总算认出来了。”袭罗此时不再顾忌,将身子凑近了沈清秋,在他耳边轻声道:“我当然没死,你都知道我是什么东西,怎么可能轻易就死了?”他双手环上了沈清秋的腰,亲昵得如同当初在苗疆一般。

沈清秋在袭罗的怀里不敢动作,一双眼睛睁着,盯着周围扑扇着翅膀的蝴蝶,脑中只有一个想法:他惹的桃花债又找上门来了。

袭罗对于沈清秋的反应还算满意,摸着沈清秋的长发,又道:“你竟连名字都是作假……我寻了你数年未果,怎叫我心中不恨?”

船舱内一片寂静,只有醉酒船工的呼噜声。

袭罗环着沈清秋,一只手还在玩他的头发,过了一会儿才开口:“你若是忘了别的,那我就把那故事说一遍,让你想起来可好?”

“这故事说的是有一男子误入熟苗地,为毒虫所咬,身中剧毒,醒来之后……”

“这故事说的是有一男子误入熟苗地,为毒虫所咬,身中剧毒,醒来之后……”

这场苗疆之行的起源需追溯到五年前的一趟镖。

是年沈清秋年方二十,跟着他三哥沈清霄去往巴蜀拢月城。

这次他们运的是一具尸骨和一些陪葬器物,棺中尸骨生前原是来中原经商的巴蜀商人,死后应当魂归故里,于是那商人的长子便托了镖局带着价值不菲的陪葬品和尸体运回巴蜀拢月城。

江陵距拢月城路途遥远,且运的又是尸骨不免觉得晦气,但一走这趟镖的报酬不菲,这才答应下来。

一行人花了小半年的时间终于抵达了终点,先是交付了陪葬品清点数量,棺木则先寄放在镖师处,等到棺木入土便可收镖回江陵了。沈清秋觉得尸骨晦气,跨了炭火盆就出了客栈在拢月城内闲逛,行至拢香阁门前。

沈清秋在江陵时就时常光顾这等风月之地,他是沈家五子,辈份虽高,但却是老爷子晚年得子,三哥的长子沈成乐却与他同年。成乐早春出生,而沈清秋却是深秋出生的,这样算来,他这个五叔反倒比成乐还要小上几个月。

大户人家这样的辈份与年龄差距并不算什么尴尬的事情,只是他这庶子身份不正,虽是沈老爷子非常宠爱的三姨娘生的,从小就被人宠着惯着,可若是将来老爷子和他三哥沈清霄退了位,家中的产业自然是全数交给成乐打理,死活都轮不到沈清秋。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沈清秋自小就是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长到稍大点时,沈老爷子便把他送去私塾,希望他接触到别家的孩子能自省一番,改改身上的臭毛病。可不料沈清秋到了那儿之后便和他的那些同窗厮混在一起。因他相貌姣好,又是背着家里人偷偷开过荤的,比起那些只知道读书的呆子们可称得上是风月高手,私塾里生得稍微看的过眼的,全都被沈清秋招惹了个遍。

那个年岁又是少年们情窦初开的时候,沈清秋手腕高超,惹得那群人为他争风吃醋,为了他上吊投河的人更是大有人在。这事闹的极大,等到对方人家的父母闹到沈府来时,整件事早就覆水难收。沈家一户户的赔不是,银子赔了大把,总算是把这档子丑事压了下去,可饶是如此这私塾沈清秋必定是呆不下去了,方圆百里的书院也没有一家敢收下他。

如此一来,沈清秋彻底闲了下来,他便带着些随从离开江陵,在外四处游山玩水。所

幸他学过些武功,自保不成问题,老爷子以为他经过那件事情自然不敢在做那些大逆不道的事情,心下稍安,便也允了。

可不料沈清秋是个风流多情的种子,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找上门来,要寻那个不知去了哪里的沈五公子。这些人有男有女,特点却相同,都生的俊美无双且被沈清秋招惹过。且说这些人若是身家清白倒也算了,沈老爷子便也准备把他她纳进门,可偏偏沈清秋招惹的那些都不是什么清清白白的人,多是贪图沈家的富贵妄图有朝一日能够飞上枝头过上富庶的日子。

唯有一次,有一生得清秀可人的女子找上门来,沈老爷子暗地调查了,那女子虽家中贫穷,人品却是一等一的好,心中也欢喜,想着沈清秋年满十八,也该娶妻,于是便把这人当成准儿媳妇接进家门。谁料沈清秋那日归家见到那女子颇为惊讶,说了几句重话。女儿家本就脸皮薄,这几日虽被夫家的人当成准媳妇照顾,可未来夫婿却并无表示,一时有些想不开,投了江陵城内的白水河,等到尸体被人发现的时候早就被泡烂了。

沈老爷子为了这事大发雷霆,痛打了沈清秋一顿,断了他一条腿,老爷子自己身体也不好,当日就急火攻心,被他气得吐血。

月余之后,沈清秋的那条断腿也好的差不多了。他也知道自己做的过分,加之他重视家人,为了不让老爷子和三哥担心,也保证不再去招惹别人。只是尽管如此,他还是会趁着老爷子不注意的时候偷溜出去找倌儿妓子寻欢作乐。这事他三哥也略知一二,见他没有更过分的举动便不再管,只是此后会在走镖的时候刻意带上沈清秋,怕他举止再有不端。

沈清秋的这趟巴蜀之行便是在沈清霄刻意安排之下的必然结果。

沈清秋是白日里进的伎馆,此时多是些在唱曲儿的清白艺伎,他随三哥一道来拢月城自是不敢在三哥眼皮子底下嫖妓,故此也不过坐在一旁喝些花酒看看姑娘听听曲子罢了。待到日暮了,沈清秋便付了银子回镖队所在的客栈。

行至客栈门前他就看见有人从里头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他也来不及抓住身边人询问,只得自己看看客栈内的情状。

只见一苗族女子正同他三哥沈清霄为首的几个镖师争执,沈清秋没有走近,而是屏息在一旁看着。

“这位姑娘莫要无理取闹,我等不过是押镖至此,怎会取了你族圣物。何况我等已开箱验过,只是一躺了死人尸骨的棺木。”

“姑娘只身一人,而我等人多势众若是动起手来岂不是我们欺辱你一介女子?”

“废话少说,我家大人要的便是那具棺木!”那苗女毫不退让,气势逼人尽显泼辣本色。言罢使了个手势,只见那原本要四个大汉才能抬起的棺木已有了隐隐离地的趋势。

接着不知是谁惊呼了一声,众人低头就见地上爬满了附近的蛇虫鼠蚁,都正朝着棺木的地方前进,似是要抬起棺木离开此地。

——那苗女竟有着等能力可操控这些东西!

沈清秋惊骇,当下就从显了身形,从身后抓了苗女的手腕道:“这棺木是别家长者,怎的就成了你家大人的东西了呢?!姑娘你可真太霸道了!”

苗女没想到身后还躲着一个沈清秋,一时慌了手脚,地上的蛇虫鼠蚁顿时乱作一团,离地的棺木也“呯!”的一声掉了下来。

“五弟小叔小心!”沈清秋自以为制住了苗女,却听到他三哥和侄子父子俩大喝,急忙松了苗女的手腕闪开,但终是慢了一步。

只见到一只褐红的小虫咬开了皮肉,钻进了沈清秋的手背。

沈清霄亦中了同样的招,苗女没有再多伤人的意思,出了客栈几步就跳上对面的屋顶,随即奏起虫笛。

外头看热闹的早已作鸟兽散,黑压压的一群飞虫爬虫护着棺木,将它拖着带出了客栈。

十几个镖师不敢上前,中了那小虫的沈清霄最先反应过来。那小虫钻进皮肉的模样着实骇人,但之后也没有更多不适,他运了内息自觉并无不妥急忙道:“跟上去看看!”

“乐儿在此看着你小叔。”沈清霄留下这句话便领着人追了出去。

眼见着自家三哥追着苗女离了城,沈清秋只觉得心慌,他平日里不干什么正事,但这感觉却准得很。“三哥带的人不多恐怕治不住那苗女,快追上!”

叔侄两人追着稀稀拉拉落在地上的虫子出了城。

拢月城北靠沙漠,南面是一片绿洲。沈清霄出城之后正是朝着北面,他走的急身上未带水和食物,在沙漠中呆不久。

这两人刚出了城就断了线索,地上指戴路的小虫突然散了,而茫茫大漠不见前人留下的脚印,沈清秋和沈成乐从未去过沙漠,也不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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