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爱伦
爱伦  发于: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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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那段时间的记忆又浮现脑海,在一个失眠的夜里反覆折磨我。

这件事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想起一次,与其说缅怀这件事,不如说是缅怀一个人,

因为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说他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人,也不尽然,

因为过没多久他又会被我抛到脑后,被日常生活的杂事新鲜事狗屁事淹没了。

其他任何人也一样,即使他们曾经占据我心中重要的位置。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年下攻

那段时间的记忆又浮现脑海,在一个失眠的夜里反覆折磨我。这件事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想起一次,与其说缅怀这件事,不如说是缅怀一个人,因为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说他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人,也不尽然,因为过没多久他又会被我抛到脑后,被日常生活的杂事新鲜事狗屁事淹没了。其他任何人也一样,即使他们曾经占据我心中重要的位置。

这就是时间的可怕之处,也是它的可敬之处。它治疗了一个人,也证明了一个人的善变,无情的摧毁了人类自以为的坚定。但是我仍然想说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否则不会成为缅怀的对象、日常生活中不经意的想念。

这几年我常去一家餐馆,是我最喜欢的一家店。老板娘说,这家店已经开了十二年。我开始回溯过往,原来在我国中时它就存在了,我却对它一点印象也没有。就连那段时间,明明每晚都经过那里,也浑然不觉它的存在。直到它对我来说变得很重要时,我才惊觉自己错过了那么多年。

所谓缘分就像这样吧。你跟一个人甚至是物品,都有一定的缘分。这是难以解释的东西,但它就是存在,联系着世间万事万物。我们可以去追求自己所爱的,但是不能保证一定得到,或得到后能永远拥有它。你们之间那神秘的缘分,才是决定你们可以在一起多久的关键。在这过程中你可以哭泣、呐喊、不甘、用各种手段去争取,但是最终都得认命。

第一章

在一个凉爽的夏日夜晚,我悄悄地溜出房间,探头探脑的仔细倾听主卧室里的动静,确定父母都睡了之后,才蹑手蹑脚的走下楼梯、走进黑漆漆的客厅,把门打开一个小缝,然后迅速的溜出去,再轻轻地把门关好。

邻居们似乎也都睡了,屋里的灯都熄了。我爬上围墙跳出去,走在漆黑的人行步道,一旁是老旧的围墙,墙的另一边是废弃的校舍,它们呈现出一种了无生气的感觉,里面永远是暗的,斑驳的建筑物上爬满了藤蔓,活像间鬼屋。我对那些建筑物没有兴趣,踏着轻快的步伐,心中只有那个欢乐之地。

我的父母大概怎样也想不到,他们的儿子会做出这种事。在父母眼中我一直是个乖孩子,总是自动自发做好该做的事,从不让他们操心。也许是压抑过久,我再也忍不住了,无论如何都要出去放松一下心情。

我刚考完升学考试,脱离了高中生活,准备成为大学新鲜人。而今年暑假,肯定是我最放松的一段时间,我像个脱缰野马,整天计划着要玩些什么。但我不想只是逛街看电影泡网咖之类的,那平常就可以做了,我需要点特别的刺激。

后来我的死党提到,市区一家颇负盛名的夜店,里面有不少辣妹出没,有时运气好还可以看到明星。

我的眼睛一亮,心想就是这个了。我已经满十八岁,早就该去见识一下了。对一个读了多年男校的乖乖牌来说,女人简直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充满神秘的吸引力。

后来我和几个有兴趣的朋友,约好一个周末晚上去那家夜店,前提是必须先搞定自己父母。因为我们打算晚上十点去那里,夜店如其名,是越夜越热闹的地方,如果太早去,很有可能会扑空。

我很少这么晩出门,而且这一去也不知道要多久才会回来,如果我玩到凌晨两三点才回来,恐怕一进家门,就会看见父亲坐在客厅等着修理我。他一向管我管得很严,会随时盯着我的作息,如果稍有不正常我就要遭殃。

“规律作息是身体健康的基础,也是一切成就的基础”,这是我父亲秉持的理念。所以过去我晚上十二点以前一定就寝,不管什么事都得在那之前做完,因此我可是贯彻今日事今日毕的人,这个习惯一直到我长大成人仍维持不变,也为我的人生带来正面的影响,这点我十分感谢父亲。

扯远了。总之我父亲是不可能答应让我去夜店的,我不想骗他,事实上骗他也没用,如果被拆穿我会死得更惨。所以我打算瞒着他,我的父母在晚上十点左右就寝,偶尔会起来上个厕所、喝杯水什么的,只要我房间的灯已经关掉,他们就不会多注意我,毕竟我不是随时要人注意的小婴儿。

于是约好的当天,我成功溜了出去,至于会不会被发现,我也不想去担心了。我像越狱的囚犯,一心向往自由。

我和其他三人在店门口会合,每个人都作了自认为最帅气的装扮,我对穿着没什么概念,在我心中,服装只分成制服和非制服,学校以外的场合,我就随便穿,也不特别在乎别人的目光。后来我想,也许是我太不修边幅,才一直没有异性缘,因为女孩子都被吓跑了。

当然来夜店这种地方,我还是“精心”打扮过了,出门前我对着镜子,努力研究如何将头发抓出造型,穿上买了几年只穿过一次的衬衫,和我最喜欢的牛仔裤,然后抱着兴奋又期待的心情出门。

我来介绍一下同行的三位友人:

河马,和我最要好的死党,戴着银色细框眼镜,眼睛被肥肉挤成一条细缝,穿着宽大的T恤和垮裤,头发泛着油光。我们两人的共同兴趣是动漫游戏和A片,也就是典型的阿宅。虽然他是提议来夜店的人,但我觉得他根本是来乱的,我才不相信有女性会看上他。

阿猫,身材高瘦、戴着粗框眼镜,看起来很有学问,一样也是个阿宅,不过他的兴趣比较特别,只喜欢古典音乐、歌剧、舞台剧,偶尔也会去看画展。他是班上成绩最好的人,虽然个性讨人厌但我们还是积极拉拢他,久了之后我们发现他是个闷骚的家伙,表面上不食人间烟火,骨子里其实好色得很,搞不好看的A片比我们还多。他穿了衬衫加上西装外套,头上戴了一顶绅士帽,有一种说不出的滑稽感,我觉得他应该跟河马搭档去演劳莱与哈台。

阿龙,我们都叫他老大,因为他有与生俱来的霸气,加上长得帅,因此早就交到女友。知道他要来我有点惊讶,因为我相信这世上比他女友正的人应该不多。但他说「法律有规定有女友的人不能来夜店吗?」我很想知道他女友听到这句话作何感想。老大穿了一件红色花衬衫,配上一条金项链,十足的台客装扮,引来许多路人侧目,我彷佛可以听见他们内心嘲笑的OS。

我们一行人踏入夜店,就感受到四面八方射来的目光,似乎店里所有人都往我们这里看,但是他们看了一眼后随即移开目光,好像我们是外面飞进来的一群苍蝇。店内十分热闹,放眼望去都是衣着光鲜亮丽的人,其中当然不乏帅哥美女。这些人有的在吧台聊天,有的独自坐着喝酒,酒保优雅的身影穿梭在吧台内,从容不迫地应付客人。

我开始自惭形秽起来,跟那些人比起来,我们就像一群小毛头,活像误闯异世界的小羔羊。

这里聚集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女人,有留着长卷发的气质熟女、穿着短裙和长筒靴的辣妹和如洋娃娃般可爱的少女等,几乎每个都浓妆艳抹,尽其所能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她们的确具有视觉上的美感,但总觉得不太真实,像精美的陶瓷娃娃。

也许因为自卑心作祟,我不敢向任何女性攀谈,事实上,那里的女人也没人肯多看我一眼。

我们有点自讨没趣,点了饮料找了窗边的位置坐下来,聊天顺便欣赏帅哥美女,主要是美女。这时我们附近角落围了一群人,他们聊得兴高采烈,从他们的谈话内容来判断,似乎是朋友的聚会。然后我又发现,他们似乎只围绕着一个人,叫做“White”,好像他是聚会的主角。

也许是寿星吧,我心想,也没再注意那群人的动静。我们喝完饮料后就离开了,之后三不五时也会来这里聚会,目的是看美女。为了吸引美女的注意,我开始注重打扮,努力摆脱宅男的形象。

所以除了看美女,我也开始看帅哥,参考他们的发型穿着。这天我独自一个人来到这里,其他三人已经打退堂鼓,但我仍不想放弃。

我发现让我眼睛一亮的参考目标。那个人正坐在吧台跟人聊天,我偷偷的观察他,剪裁有型的白T搭上黑色皮背心,加上淡蓝色刷白牛仔裤,褐色短发随性地抓出造型,几撮浏海垂落额间,看起来优雅又不失个性。其实他的打扮相当简单,也许是搭配得好,看起来就是跟别人不一样。我看不清他的长相,但可以感觉出他是个很有气质的人。

我逮到机会上前去跟他聊天,因为我很想请教他一些搭配技巧,和他都去哪买衣服这类问题。当时的我一心只想吸引美女注意,如果能因此交到女朋友就更完美了。

「你好……我可以坐你旁边吗?」我问他。

「请坐。」他客气道。

「你对搭配很有研究?看起来很有型。」我边说边打量他,发现他的五官颇秀气,骨架也不是很大,看起来精瘦结实,肤色白皙,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就一个男人来说,显得有些阴柔,但不会给人娘娘腔的感觉。

「只是对搭配有兴趣罢了,你也是吗?」他问。

「最近才开始有兴趣吧,」我有些不好意思道:「但是一直不得其门而入,没想到打扮这种事还挺费工夫的。」

「一开始都是这样的,可以先参考杂志,找出自己喜欢的造型,你还是学生吗?」

「我刚从高中毕业。」

「难怪,以前都穿制服嘛,」他微笑道:「我知道几本杂志适合你,像Boy’sLook、StreetMax、CoolBoy,这些走的是偏年轻的休闲风格,有空可以去翻翻看。」他打量了我一下,又说:「你的发型和衣服有点不搭,看起来有点……呃,老气。」

「真的?我还特地买杂志来研究呢……」我沮丧道。

「我想可能是这件衬衫的问题,」他的眼光扫向我的上半身,「这个样式太老气,发型倒还满适合你。」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实话,还是想安慰我,但我的确恢复了不少自信。花了那么多时间研究还是很值得的,至于那件衬衫,其实是父亲买给我的,我只在亲戚的婚礼上穿过。

「我可以问你这件上衣在哪买的吗?看起来很特别。」

「这个啊,是我自己手工剪裁的,」他指着自己的上衣说,「原本只是一件纯白T恤,也可以画上自己喜欢的图案。」

「好厉害,你是学服装设计的?」我赞叹道。

「不是,只是兴趣而已……你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很简单的。」他笑道。

「真的吗?那我一定要学起来。」

「想吸引女生注意的话,光这样可能还不够喔。」他啜饮一口酒、神情自若道。

我愣了一下,然后脸红道:「我的意图这么明显吗?」

「因为你一直偷瞄那些辣妹啊!你喜欢哪一型的?」他饶富兴味地问。

我靠近他,在他耳边悄声道:「站在门边、短头发那位……」

「原来是俏丽型的。」

「嗯,我喜欢看起来活泼俏丽、大眼睛的女生……」我想了一下又说:「就像娜塔莉波曼。」

「原来如此。她还满常来的唷,想认识她的话请加油。」他微笑道。

「别挖苦我了,」我苦笑道:「她根本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想追女生的话,不主动一点不行唷。」

「再说吧,」我敷衍道,试着转移话题,「你常来这里?」

「最近一个月比较常来,之前都待在国外。」他说。

「在国外留学吗?」

「嗯,我待在英国十年了,最近刚回来。」他若有所思道:「我已经大学毕业,也该回来找工作了。」

「不继续留在英国找工作吗?」

「不,那里的生活条件太高,工作也不好找,所以就回来了。」

「你这么优秀没问题的。」我有点羡慕他。

「别这样说……」

我们陷入一阵沉默,我惊觉时间已经太晚,必须快点回家了。于是匆匆跟他道别,虽然没如愿认识女生,但我喜欢跟他谈话的感觉,他是一个有趣的人,对我来说就像发现新世界。

第二章

这天晚上,我照例溜了出来,成功溜出来几次后,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三天两头就往那里跑。我照着那个人的建议,买了几本杂志,挑了喜欢且适合自己的造型来穿搭,然后就到那里测试一下成果,看有没有女生会注意到我。

我开始尝试和她们攀谈,但是过没多久就意兴阑珊,因为她们显然对我没兴趣,常常讲没几句,气氛就冷掉了。热脸贴冷屁股久了,我的热情也消失殆尽,陷入深深的沮丧。

女性对我而言仍像另一个世界的生物,我总是无法了解她们的内心,有没有异性缘跟外表没有太大关系,因为我看过长得比河马还像河马的男人,在女人间左右逢源,那些女人被他逗得笑呵呵。更可恶的是,她们放纵那男人对她们上下其手,摸摸小手、搭搭肩膀、搂搂腰,好不快乐。

当时我还很酸地想,搞不好那人很有钱,那些女人才会抢着倒贴。要不就是皮条客或演艺圈幕后大老,手上握有生杀大权的那种。如果是这样,那些女人也太可怜了,我应该为她们默哀。我靠这种脑补来安慰自己,后来想想觉得自己还挺悲哀的。

我几乎每次都会遇到他,也会上前跟他聊几句。即使吸引不到女生,跟他聊天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你有进步了耶……」看到我的第一眼,他惊讶道。我知道他指的是我的穿着打扮。

「看起来不会老气了吧?」之前那件衬衫已经被我打入冷宫,而且我也不再让父亲替我买衣服。毕竟父亲的品味跟我的年纪实在不搭。

「嗯,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他微笑道,「可惜上次你说的那位女生没来。」

「这样啊……」我露出失望的表情,内心倒是不以为意,也许是因为打从一开始就不抱希望。他没提我还没注意到那位女孩今天没来。

真是个细心的人啊,他对每个人都这样吗?我心想。

「总有机会的,别沮丧,我请你喝一杯酒吧。」说罢,他向酒保招手致意,「请给我两杯特调。」

「谢谢你……」

「不客气,就当作交你这个朋友。」

「那真是我的荣幸。」我开心道。

「我点的是店内特制的鸡尾酒,很好喝喔,来这里一定要尝尝看。」

酒保将酒递给我们,我们举起酒杯碰了一下,然后各自喝了一口。

「对了,我要怎么称呼你啊?」我问。

「我叫李怀青,可以叫我怀青或英文名字White。」

「White?」

White……感觉很耳熟,我想起他是我们第一次来这里时,坐在我们附近很受欢迎的那位“主角”。

「是啊,就是白色的英文。那你呢?我要怎么叫你?」他问。

「吴念明,朋友都叫我小明,我的英文名字是Ken。」我希望他叫我英文名字,感觉比较有气质。

「那我叫你小明好了。」他没有听到我的心声。

「我第一次来这家店时好像有遇到你。」我说。

「什么时候?」

「刚放暑假不久吧,那时候我刚考完大学。」我说,「当时有很多人围着你,我只听到他们叫你White,没看到你的长相。」

「哦,是我没错啊,」他微笑道,「那次是我们论坛的网友聚会。」

「论坛?」

「是一个文学和小说创作的论坛,我是小说版的版主。」他说,「你知道网路小说吗?像痞子X或是九把X,网路上真的是卧虎藏龙,上次聚会的那些人,完全不会输给台面上的作家。」

「我知道啊,你都写些什么?」我不太看小说的,任何字太多的书都会让我头痛,光教科书就令我受够了,因此休闲时只看那些有图片或声光刺激的东西。但我不想扫他的兴,还是顺着话题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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