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世界 下——尼罗
尼罗  发于: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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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逸臣的心中除了余至瑶,就是何殿英。

他要杀掉何殿英。无论是出于民族大义还是私人恩怨,他都要杀掉对方。

何殿英也一直记着宋逸臣。宋逸臣像一枚定时炸弹,不亲眼看他炸开便不能安心。可是天津卫这么大,宋逸臣如果真正要藏,那找起来也是极难。

何殿英没有办法,只能是永不松懈。幸而他仇家向来不少,正所谓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想要杀他的人,肯定不会只有宋逸臣一个,所以他警惕太久,也就惯了。

他上午忙碌,下午却是清闲。乘车回到家中,他扯着两个孩子耍了一顿。两个孩子都生得胖壮,围着爸爸叽嘎大笑。等到孩子玩累了,爸爸也闹够了,妈妈走上前来,含羞带笑的试探着问:“晚上在家吃饭不?”

何殿英摆了摆手:“不了。”

友美想要问他这些天都去了哪里——男人当然少不了要花天酒地,不过总不至于再不回家;可是话到嘴边,她犹豫着没敢出口。偷眼窥视着丈夫的西装领带,全是她没见过的新货。心思转了一圈,她知道丈夫一定是在外面有小公馆了。

这也仍旧是拦不住的事情——丈夫如此风流倜傥,而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妇人。

“英雄很想你呢!”她强颜欢笑的躲到儿女后面,希望孩子的魅力可以远远大于自己:“还有桃子。桃子比英雄还要淘气,我一管教她,她就大哭大闹,说妈妈没有爸爸好。”

何殿英笑起来,弯腰捉住桃子狠狠亲了一口。抱起英雄又转了一圈,他放下儿子说道:“我走了,如果有事,就给我的秘书打电话。”

友美静静的微笑着,笑得几乎有些憨。她一直把何殿英送到公馆门外,眼看何殿英坐上汽车了,她很留恋的鞠躬道别;及至汽车开远了,她还站在原地目送着。

何殿英从日本馆子里订了一桌饭菜,顺便买了一纸袋薄荷糖。赶在傍晚之前回到新公馆,他进大门后直奔余至瑶:“二爷,小薄荷来了!”

余至瑶望着前方,不言不动。

何殿英把一粒薄荷糖塞进他的嘴里,自己却是不吃——其实他看到薄荷糖会恶心。

余至瑶含着薄荷糖,忽然笑了一下。

余至瑶以为小薄荷就坐在自己的身边。天色越来越黯淡了,他得回家去了;小薄荷给了他一粒薄荷糖,又笑嘻嘻的问他:“二爷,我甜不甜?”

他感觉这话很是暧昧,于是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拎起书包,他闷头闷脑的转身要走,哪知小薄荷放下玻璃箱子,纵身一跃窜上他的后背。他猝不及防的扔了书包背过手去,牢牢托住了对方的大腿。

这回他真是忍不住要笑了:“小薄荷,别闹!”

小薄荷不闹了,站在路边向他挥手。他低着头向前走,越走离家越近。真是不想回家,他宁愿和小薄荷一起去睡大杂院,去睡破窝棚;然而不回家是不行的,余朝政不肯放他出去野跑。

进了家门便是恐慌,须得立刻找个僻静地方躲藏起来。何殿英在角落里和他挤着坐下了,一只手不老实,在他腿间掏来抓去。隔着一层裤子,手中之物渐渐硬了起来;他笑着凑上前去:“二爷,感觉如何?”

余至瑶面红耳赤的垂下头去,惶惑神情转为茫然。忽然轻轻呻吟一声,他闭上眼睛,歪着脑袋靠向墙壁。

何殿英这时却是收回了手:“二爷,我们晚上再玩。等会儿你尝尝饭菜味道,如果喜欢,下次我带你去馆子里吃。”

说完这话,他的心思转到了另一件事上——是不是应该找位医生,治一治余至瑶的疯病了?

应该治,他既需要对方的肉体,也需要对方的灵魂。可是一旦真治好了,他心里清楚,自己也可能同时将对方的肉体灵魂全部失去。

到底结果如何,谁知道呢?

87.碧落黄泉

宋逸臣坐在光线昏暗的小阁楼上,专心致志的擦拭一把强力式手枪。终于等到了“上面”的命令,他把子弹一粒一粒压入弹匣,心中有一种亟不可待的平静。

这个,或许就叫做“视死如归”。

其实“上面”也可以把他偷偷送去重庆,就像他当年送走张希诚那样。不过他真是不想走了——去了重庆,白手起家,然后呢?

他从东北逃来天津,从个等死的叫花子混成瑶光饭店的宋经理,钞票也花够了,福气也享过了,风头也出足了。在随从的簇拥下走过灯红酒绿的租界地,他活得横行而又肆意,当兵时都没这么威风过。

楼下响起一阵欢声笑语,伴随着哗啦哗啦的麻将牌声。这是一家阔人的公馆,楼下的宾客中便有几位日本人。他在三教九流中都有同志,所以并不孤单。

这时,阁楼的房门开了,是有人给他送了晚饭上来。

宋逸臣狼吞虎咽的吃饱喝足,然后继续摆弄手枪。何殿英现在已经改乘防弹汽车,即便是强力式手枪,也未必有把握射穿汽车钢板。

何殿英联系了一位精神科的日本医生,双方约定明天下午见面,届时何殿英会带上余至瑶。

他思来想去,最后决定还是要给对方治病。自言自语的滋味太苦涩,他不想唱一辈子独角戏。余至瑶疯了,他没疯。在对着余至瑶眉飞色舞长篇大论的时候,他心里时常会难过的想哭。

他为余至瑶演出一场唱念做打的大戏,可是余至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他已经打定主意——等到余至瑶真康复了,他会使出浑身解数去哄去宠。他曾经那么多次伤害过余至瑶,余至瑶不是都没有计较过吗?余至瑶爱他,这次也一定会原谅他。不原谅也没有关系,他在余至瑶面前又不讲身份面子,大不了就抱着对方撒野耍赖,反正他小时候也经常这样纠缠揉搓余至瑶。

余至瑶一定抵挡不住他的攻势,他有信心,因为他爱余至瑶,余至瑶也爱他。

到了夜里,他照例又趴在了余至瑶的胸膛上。这个姿势真是舒服,他想如果余至瑶是一棵树,那自己就该是一条藤,附到树上不愿离开。余至瑶难得的早早闭了眼睛,仿佛有了困意。他没敢乱动,在熟悉而又温暖的气息中浮想联翩。

翌日清晨,何殿英照例出门办公。在宪兵队里溜达一圈,他接到了友美的电话。

他太久没有回家了,友美想他想得要命,然而又不敢直说。双手握着话筒,她很小心的笑道:“英雄和桃子闹了一夜,要找爸爸呢!”

想起家里那一对胖嘟嘟的活泼儿女,何殿英不由自主的也笑了:“那我晚上回去一趟。”

友美心中一喜,立刻又问:“晚饭在家吃吗?”

何殿英心不在焉的答道:“你把我那份预备出来吧!”

友美开心极了,放下电话便去命令仆人出门买菜,未等仆人出门,她换了衣裳也跟出去——伺候丈夫的事情,还是自己亲手来做为好。

何殿英把今天日程盘算的井井有条——中午就回新公馆去,带余至瑶出去吃顿丰盛午餐;下午进了医院,兴许就要住下不走;医院里自然不能让人摆开架势煎炒烹炸,余至瑶一旦住院,恐怕在饮食上面就要吃亏了。

和颜悦色的和同僚们混过一个上午,何殿英果然是乘车离开了宪兵队。五月时节,正是春光明媚;何殿英在车里坐的气闷,真想打开车窗吹吹春风,然而犹豫一番,他还是管住了自己的手。

小心驶得万年船,不吹风也热不死人。

余至瑶很茫然,周遭世界一片混沌,只有他一个人在沉沉的思索。何殿英把他领出公馆大门了,他也毫无知觉。

糊里糊涂的坐上汽车,他抬头环顾四周,视野是一片扭曲模糊。有声音在耳边响起,是忽高忽低的波浪冲击着他。他心中忽然生出极度的恐惧,似乎天地都颠倒了,人成了兽,对他嘶吼。

“哑巴,哑巴!”他仿佛是叫了,也仿佛是没叫。哑巴跑过来握住了他的手,他没有看到哑巴,可是依稀听到哑巴在哇啦哇啦的对自己说话。说的是什么,他没有听懂。

及至进了饭馆雅间,余至瑶依旧是惶惑。何殿英坐到他的身边,夹了各色菜肴喂给他吃,他面无表情的咀嚼吞咽,其实完全没有尝出滋味。

何殿英不愿离开雅间,即便是已经喂饱了余至瑶。其实余至瑶就算住院也没什么的,他满可以天天过去探望;但医院毕竟是医院,总像是余至瑶落到了别人手里。忽然探头狠狠亲了对方一口,他在一片未知之中,却又有了一点小小的期待和喜悦。

抬手挽住余至瑶的一条手臂,他歪着脑袋枕上对方肩膀。心思飘到极远极远的未来,他想自己这个跳脱的性情是改不掉了,等到两人将来都变成了老头子,余至瑶拿自己也一定还是无计可施。想象出两人那时白发苍苍的模样,他忍不住一笑。

在他充满生死欲望的人生中,这段感情几乎显得美丽而突兀。人过中年之后,他越发明白了“情”的意味。问世间情为何物?他答不出,他只想永远和余至瑶在一起。

怀表时针指向下午两点,已经快要到了和医生会面的时间。何殿英很珍重的握住余至瑶的右手,带着对方下楼离开。余至瑶走得深一脚浅一脚,身体有些摇晃,因为依旧满心恍惚。

与此同时,埋伏已久的宋逸臣握紧手枪,开始从暗处走向大街。饭馆门前没有停车位置,何殿英不能即刻上车离去;所以此刻是他所能够找到的、最好的机会!

路边站着一群全副武装的保镖,正是何殿英的手下。他将在万弹穿身之前,枪毙何殿英!

在何殿英拉着余至瑶踏出饭馆大门之时,宋逸臣也快步冲向了大街正中。哪知就在这一刹那,余至瑶仿佛出自本能一样,忽然抱住何殿英转过身去!

背对大街抬起双手,就在他要推开何殿英的那一瞬间,枪声响了!

子弹带着雷霆万钧的力道,穿透了两人的胸膛!深入骨髓的重击让余至瑶向前踉跄一步,眼前的世界却是骤然变得清晰起来。

清晰,而又安静。一秒钟,像一万年。

周遭的一切全成了背景,他抬起的双手落下去,搭上了何殿英的肩膀。垂下眼帘看清双方胸前的血洞,他浅浅的笑了。

很好的结局,从来没有这样好过。眼中流出温暖的光华,他凝望前方轻声唤道:“小薄荷。”

何殿英一眨眼睛,流下一滴泪水:“二爷,你认识我了?”

余至瑶对他的小薄荷说道:“认识,一直认识。”

然后他力不能支的向前仆去,抱着何殿英倒进血泊之中。两个人的鲜血是那么多那么热,从血泊积成血海。他们相拥着漂浮在海面上,仿佛毕生都不曾分开过。

何殿英大睁眼睛望向天空,静静呼出了最后一口气;脸上的泪水还没有干,然而嘴角却是带了一丝笑意。

二爷当然认识他,二爷一直认识他。二爷天天在等小薄荷来,现在,小薄荷来了。

街上的死亡与骚乱,并没有立刻波及到幽静的何公馆。

友美为英雄和桃子换上崭新春装,又用毛巾为他们擦了擦脸蛋小手。

“你们要乖乖的哟!”她微笑着告诉两个孩子:“爸爸再过几个小时就要回来了,晚上我们一起吃大餐,好不好?”

未满两岁的英雄和桃子并肩站立了,奶声奶气的一起大声答道:“好噢!”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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