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个世纪以来,几乎每一场普通船队与海盗船的相遇,惨烈血腥的场面都足以把平静的海面掀翻。
过了一会儿,船长悄悄地来到我和金毛的房间,他用一种很刻板的语气和我们说,“来的是‘黑盗’,是最凶残的海盗,我无法保护你们,这个。”他扔过来两把剑,“愿阿罗特神保佑你们。”说完之后,他匆匆地离开了房间。
看来,我们的运气差到了极点,尾随我们的海盗,是在海盗中也被人唾弃的‘黑盗’,他们会杀光船上所有能动弹的人。
金毛走过去,用脚轻巧地把剑踢到半空中,再用手精准的接住,“这把剑不错。”
我把一直拢在袖子里的双手伸出,在昏黄的灯光下,我努力地尝试着拾起地上那把剑,然而,我的手就好像我的狼爪一样,对于握住一样东西这种动作,无能为力,更不用说挥动它去砍人。
最后,我放弃了。
把用双手捧着的剑扔在地上,金毛走了过来,用他的手抓住我的手——也许只能称之为爪,“塞莱斯,战斗的时候,你可以变成狼形。”
我点点头,这是个好主意,在海盗来袭的时候,不会有人注意到一个小小的随船人员,我可以变成狼形,然后狠狠地咬死那些阻挠我们行动的碍事者。
金毛看上去有些高兴,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喋喋不休,“我真是想念你优雅的白色身体,那总是——能让我‘性奋’起来,噢,别用这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那只是因为我对你太着迷了,在草原上,我们只会对自己喜欢的母狮子产生这种冲动,而我,几乎时时刻刻对你有这种感觉。”
我僵着脸听着他的胡言乱语,谁来把他的嘴堵上?
船上到处充满了紧张的气氛,在夕阳还没有落下的时候,船长就命令厨房准备了丰盛的饭菜,让所有的人,都分到了足够的面包和肉,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劣质葡萄酒。
金毛抽出长剑,慢慢地把属于我们的那份面包和肉切成碎片,递到我的餐盘里,中国古代有个传统,犯人临刑的时候会给吃上一顿饱饭,让他在黄泉路上不至于做个饿死鬼,没想到,在这里,我也有了类似的体验。
看来,不管是哪个时空,人们都认为饿死是最可怕的酷刑。
我们站在船尾,大海在渐黑的天色下泛着黑色的波澜,海盗船已经清晰可见。
我的视力很好,几乎可以清楚的看到船头上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双手握着一把出鞘的大刀,正在朝聚集在舷边的海盗们大声吆喝,不知道在喊叫着什么。
我猜测,也许在做着战前动员。
他好像察觉到了这边的动静一下,猛地把头转过来,用好像老鹰看着兔子一样的狩猎者的眼神看着我们。
好像我们是他的囊中之物一样。
也许他的猜测并没有错,但是事情永远不会那么简单。
在罗斯帝国实力日渐衰落,曾经让他们闻风丧胆的帝国舰队,成了“软脚虾”,不再构成威胁,他们把整个内海变成了海盗的乐土。
在这种情况下,商人们只能自行组织起来,他们依托于提尔城,建立了海上武装护送队,并且尽量让自己的商船拥有一定的武力,这些措施起了一些有限的作用,足以让他们能从小股海盗的偷袭中脱身,但是,面对强大的海盗团,这种自卫行为,只能说聊胜于无。
我们这一次的出行,一来因为圣洛克城的内乱导致海上护送队无法集结,二来我们太赶时间了,没有等待与其他商船一起出行互为照应。
总之,这次的航行,是冒了极大的风险,而命运女神罗木瑞并没有眷顾我们,这么快就被海盗们发现并且追上。
然而,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准备,这条船上的船员和水手都属于提尔城商会,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水手和战士,不管是航海,还是对付海盗,都有自己的一手。
甲板上,水手和船员们忙忙碌碌,各司其职,海盗攻击的最终一幕就是接舷战,这往往决定着这一场遭遇战谁能够胜利。
海盗船近了。
笨重的商船速度比不上海盗船,所以一旦被海盗盯上,就很难脱身。
我们看着海盗船越来越近,船上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很快,我就能够看到海盗船的旗帜以及船首像,那面红色的旗帜上绣着一只黑色秃鹰,而船首像则是海神罗姆赛尔拿着黄金权杖的雕像。
当海盗船逐渐靠拢的时候,几乎是在同时,船长发出了进攻的命令,从商船上往海盗船上发射出雨点般密集的箭、梭镖、标枪和投石。
而海盗们也毫不示弱,立刻还以颜色,他们疯狂的大叫着,大笑着,那种野蛮、张狂、血腥而又残忍的哄笑和喊叫,让商船上的人慢慢地有了些怯意。
海盗们疯狂的投射往商船上投挂钩,试图与商船接舷,跳到商船的甲板上直接来肉搏,商船上的水手们则拼命的想延迟这种时候的到来,因为只要给凶悍的海盗们逮到机会,他们将不可抵挡,最好的可能也就是两败俱伤。
我躲在奴隶中间,扒在窗户上看着外面激烈的战斗场面,火光冲天,商船上不知道什么地方着了火。
金毛挥舞着剑拦着海盗们射过来的武器,“乒乒乓乓”的撞击声,不绝于耳,我紧张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就怕有什么不长眼的箭会射在他身上,幸运的是,他身为野兽的直觉还依然存在,总能在危险来临的时候,险险的避过。
只要有一条挂钩没有及时被清除,这些不要命的海盗就会怪叫着,争先恐后的往商船上爬,只要有一个海盗爬上了商船,那么,就大势已去。
船长在甲板上奔走着,怒吼着。
但是他依然无法阻止那些猴子一样的海盗们沿着绳索往商船上爬。
金毛用着几乎是跳舞一般的轻盈而优雅的步伐在甲板上收割着海盗的人头,很快,他就引起了海盗们的注意。
那个身材高大,满脸络腮胡子的海盗头子拿着大刀就冲他砍了过来。
金毛微微眯着眼,我看得出来他很享受这场酣畅淋漓的战斗。
金毛和老大很少能找到势均力敌的对手,往往只能在一大群人的围攻中体会一把激情,而这次,强悍的海盗头子大概终于让金毛体会到了久违的战斗的快感。
他兴奋地站在那儿,手好像没用什么力气似地握着剑,而那个海盗头子则绕着他转圈,看起来好像对着一个蜷起来的刺猬,不知道从哪下手。
这两个人就这么站在白日化的战斗中开始了旁若无人的对峙。
在我这个房间,大概有二十个被关押起来的奴隶,他们紧紧的依靠在一起,其中有几个在喃喃自语,我仔细听了听,原来是在念祈祷词。
他们的脚被铁镣铐住,对于船长来说,他们就和船上运载的橄榄油和葡萄酒一样。
这些奴隶满脸顺服,对于即将遭遇的一切,他们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也许,他们也只能这样。
这里面,唯有我没有上脚镣,我偷偷地捏住衣服里的那个瓶子,里面装着能够让我变身的药剂,但是,我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到了该变身的时候。
突然,我感觉到船舱底下好像传来了一点异常的响动,我想起来了一件事,脸色一变,立刻攀到了窗户前,喊住了一个急匆匆跑过去的水手,“船下,船下,有——海盗。”我尽量用一个个的短语表达我的意思,还好,他听明白了。
他朝我挥了挥手,我看到他朝着船长跑过去。
这群经验丰富的海盗,接舷战只是他们的转移我们注意力的手段,他们在我们的船底下暗渡陈仓,受过专门训练的潜水者趁着月黑天高,潜入海中,他们在水下悄悄地靠近我们无法动弹的船只,割断了我们的锚,破坏船只的龙骨,也许还会在船底下凿个洞,迫使商船上的人立刻投降。
我再也顾不上隐藏什么,悄悄地挪到了房门口,打开门,跑了出去。
时间已经不多了,如果确定船只进水,那么,很快,惊慌失措的水手们大概就会溃不成军,因为他们已经无路可退。
我走到船的中间,那儿,船长告诉我,有一条用来逃生的小船挂在商船上,这条小船平时用处并不大,但是,现在,也许能救我们一命。
海盗们不会放过那些勇于反抗,并且杀了自己这么多同伙的人。
我不顾手的不便,用尽所有的手段终于把船放下了海,手被磨出了许多的伤口,鲜血淋漓,拿起一早就放在旁边的海螺,吹了起来,“呜呜——”的声音响彻了夜空,这是告诉正在战斗的金毛,我们该走了。
我听到了一声惨叫,然后是海盗们的怒吼声、喧哗声,看起来是在和海盗头子的战斗中,是金毛取得了胜利。
但是这依然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指望着让一个,或两个人去力挽狂澜是不现实的,尤其是处在这变化莫测的海面上,我们没有胜算。
金毛一边格挡着那些追着他跑过来的海盗,一边往我这儿跑,我看到他的黑色假发已经掉了,露出了一头金灿灿的短发,他的脸上被溅上了一些血滴,可他毫不在乎。
他看着我,“嗨,白狼,我们可以出发了。”
我有些不稳的站在那儿,感受着船只越来越明显的倾斜,这船,离沉没不远了,而外面的战斗也已经偃旗息鼓,看起来,海盗们已经快要取得最后的胜利。
而跟在金毛身后的那三个海盗悍不畏死的追了上来,我往侧边一躲,利爪伸出,狠狠地划下去,其中一个的咽喉立刻被我撕开了一个口子,血喷涌而出,他喉咙发出一个古怪的声音,眼睛鼓出来瞪着我,好像觉得不可思议一样,慢慢地倒在了地上。
我看着脚边的尸体,叹息了一声,这双手虽然拿东西不方便,但是并不代表它杀人也不方便,上面锋利的指甲,可以轻易的破开皮肉。
我先跨上了小船,金毛拿着剑紧随其后,这时,在船上,金毛跟随着水手们学的那些东西终于发挥了作用,他划着桨,无声的把船只推往了那一片黑暗中。
这时,从船上传来了喧哗声,“有人逃走了,有人逃走了。”
我们几乎立刻被人发现了,很快,但是绝大部分海盗正在紧张的搬着那条即将沉没的船上的货物,没有时间理会我们,而有些不长眼的追杀上来的海盗们,也被我和金毛迅速的解决掉了,很快,他们就决定放过我们。
也许是因为这些靠海吃饭的海盗们,正在心里嘲弄我和金毛,就凭这条小船,我们能逃到哪儿去?
内海上,稍大一点的风浪就会把我们吞没,更不用说,内海的天气就像怀春的少女,天知道,她什么时候会翻脸。
我很清楚这一点,但是,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不放弃,这是在草原上生存下来的动物们都有的意志。
尽最大可能求生,不管在何种情境下。
第71章:荒岛
在夜色的掩护下,我们的小船终于逃脱了那些海盗的追捕。
金毛放下了船桨,瘫倒在了船舱里,一整个晚上不间断的划桨,即使是体力充沛的金毛也累垮了,我让他躺着休息会儿,自己拿着那个粗劣的望远镜,开始四处张望。
我触目所及,除了海水还是海水,没有看到一艘船,更不用说陆地了。
太阳很大,炙烤得人身上隐隐发疼,但是我们没有丝毫遮蔽的东西,我看着金毛不舒服的侧着身体,试图躲避直射在脸上的阳光,他有着浓密的金色长睫毛,给脸上打下了一些阴影。
我脱下身上那件长袍,举起来,挡住照在他脸上的阳光,希望能让他睡得稍微好点。
这只小船是一条经过改造的长舢板,并不适合海上航行,大部分这种类型的舢板都被渔民们用于近海捕鱼,这条舢板甚至都没有经过最简单的改造,比如加个小舱,所以我们只好被太阳曝晒,连个遮阴的地方都没有。
我清理了一下小船上的东西,里面有一些饮用水和食物,能够让我们支撑好几天,但是,我们还是必须尽快找到陆地或者其他的船只。
大海就像个坏脾气的孩子,谁也不知道,此刻的风平浪静,是否能够延续到明天。
海水湛蓝,远处有海豚优雅的跃出水面,还可以看到鲸鱼浮出海面换气时喷出的水柱,我努力打起精神,思索着所剩不多的记忆里面,关于如何在四顾茫茫的大海中寻找方向的知识,想了许久之后,我终于放弃了这种无谓的努力,我所能够回忆起的,仅仅是太阳东升西落,以及永远指示着北方的北极星。
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这些常识明显已经不太够用,并且我也不明白我们现在大概的位置,也就不清楚往哪个方向航行才能到达最近的陆地。
我回想起在商船上看到那些水手们身上花花绿绿的纹身,他们用各种各样的纹路去祈求那渺不可及的运气,当时我还不以为然,而现在,我深刻的了解了水手们为什么会这样做。
面对大海的时候,人太渺小,有的时候,你真的只能把命运托付给那不可知的存在。
金毛很快就醒了,他抓了抓自己粗硬的头发,有些不耐烦地爆了个粗口,狠狠的诅咒着那灼热的阳光,把海水扑在脸上洗了洗,他随手抓过身边的衣服擦干脸上的水渍。
睁开眼,发现那件衣服是我的外袍之后,他把衣服扔给我,“穿上,别晒伤了。”
在大草原的时候,我们身上那层皮毛,充分的为我们阻拦了阳光的炙烤,而现在,人类光秃秃的皮肤,毫无遮拦,我确实感觉到自己离晒伤不远了。
我看到金毛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在看,有些眼熟,“这是什么?”我耐不住好奇心地问。
“战利品。”金毛有些得意的炫耀着。
我才想起来,这是那个海盗头子身上戴着的鱼骨链子,这个链子粗犷而戴着海的味道,看起来不太像那个海盗头子的品味,我有些喜欢这个小工艺品。
金毛看了我一眼,把那个链子挂在了自己脖子上,他野性的外表,古铜色的皮肤,与这个鱼骨链子很相称,我不得不承认,他戴着这个比我更适合。
金毛看了看我清理好的东西,大部分都是食物,他在里面翻翻捡捡,居然让他找到了一瓶酒,金毛高兴地咧开嘴,牙齿雪白晃眼,他冲着我说晃了晃酒瓶子,“喝一点?庆祝我们死里逃生。”
说完,他仰脖就猛灌了一口进去,我想了想,把酒瓶拿过来,也喝了一大口,昨晚的惊魂体验让我现在心有余悸,喝点酒提提神也好。
我和金毛讨论了一下我们目前所在的方位,按照金毛从水手们那儿打听到的情况,我们现在的位置离提尔还很相当远,唯一的希望大概就是像珍珠一样散落在内海中的阿尔群岛,无数大大小小的岛屿分布在那个狭长的岛屿带上。
金毛满怀信心的说,幸运的话,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一座小岛。
事实证明,海洋不是两只菜鸟能玩转的,虽然我们万般小心,随时注意航行的方向,一直朝着北方前进,但是三天之后,我们还是没有看到除了我们之外,漂浮在海上的任何东西,这让一开始还满怀希望的金毛有些懊恼。
为了保持体力,我们轮流休息,太阳的炙烤让我们脱水,但是我们不敢浪费一星半点的淡水,即使我们已经很节省,经过了三天时间,所剩已经不多。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把脚泡在海水中,让自己稍微凉快下,偶尔的时候,可以感觉到海鱼们试探着碰触我的脚,我懒洋洋的晃了晃,吓走它们。
开始的两天,也许还有力气和它们捉迷藏,想尽办法把它们弄上船,改善一下伙食,我和金毛对于生吃鱼,虽然不太感兴趣,但也不至于吃不下去。
但是现在,力气随着太阳的热力,逐渐的消失,我们一动不动的躺在船上,等待着夜晚的到来。
对于这种境况,惫懒的狮子比起隐忍的狼来说,感觉更加难以忍受,在大草原上,雄狮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它们从来不需要忍耐,所以在进化的过程中,它们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反而比其他动物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