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是在一起工作而已。”奥利维亚不承认也不反驳,笑着看了眼江昱辰,朝迟暮说道:“因为克劳德暂时还没有自己的工作室,我就把纽约的工作室和公寓都暂时借给他……”
“停。”迟暮抬起手掌,“我明白了,所以你们现在是住在一起,对吧。”
“迟暮,事情和你想的不一样。”江昱辰站起身道:“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先过来吃饭吧,然后我再给你解释。”
“我不觉得这种事情有吃完饭再说的必要,有那种必要吗,OK,你愿意在这里和谁住是你的自由,我管不上,只是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你有没有在电话或者信里给我提到过半个字?”迟暮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语气才让声音听起来不会那么咄咄逼人。
“我就是怕你乱想所以才没说。”江昱辰疲惫地揉着眉心,“我不想和你吵,这件事是我不对,你先过来吃饭。”
“哦,这么说你的意思是亲眼看见带来的冲击比耳朵听见要小得多是吧,江昱辰我有必要提醒你,对待感情这方面从来不是宽宏大量的人,而且我半年多前才被人莫名其妙甩过,不要太高看了我的情操,而且不好意思,我记得我有说过我最讨厌番茄酱,尤其是那种盖着一层浓浓番茄酱的意大利面。”反正没脱鞋,迟暮顺势抽过挂在门边的外套,披在身上,“这顿晚餐你们可以尽情地享受二人时光,我就不打扰了,have a good time.”
说完,他也懒得再去观察那两个人脸上的表情,直接出门,走到电梯口,正巧碰上电梯打开,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穿着外卖制服走出来。迟暮叫住他,眼疾手快地夺过他手里的东西,扔进一边的垃圾桶,又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塞了几张钞票过去,留下声“不用找了”,就潇洒决然地迈进电梯。
男孩错愕地看着手里的钞票,半天没回过神。
傍晚的第五大道灯火璀璨,作为曼哈顿最繁华的一条街,光是站在路边看着就能晃晕人的眼睛。
迟暮没有走太远,就在一家露天餐厅坐下,要了一整瓶威士忌。店内客人不多,穿着燕尾服的侍者走过来问他是不是在等人,得到否定回答后,收走了桌上多余的一副餐盘。
说到酒量,迟暮自问没有过人之处,一般喝个啤酒都能喝到半醉,可是奇特的是当那瓶威士忌喝到了一半,他还是清醒得很,没有半点要醉酒的迹象。
是不是人在远离家乡之后各方面的能力都变强了一点?他笑着翻开菜单,顺着一溜烟食谱看过去,最后点了整个菜单上他唯一熟悉的东西,提拉米苏。
一口柔软的蛋糕下肚,胸口的闷气也消掉不少,迟暮由衷佩服,西方人做西点果然有他的独到之处,正统的味道十分醇正,真要说不足,就是少了加米酒的苦味提拉米苏的那种回味无穷。
身边的凳子忽然被拉开,有人坐了下来。
是江昱辰。
迟暮眯眼看了他一会,才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江昱辰轻轻皱着眉,“问了门童你走的方向,然后一家一家饭店挨个找过来。”
迟暮笑道:“然后呢,现在你找过来了,就把奥利维亚一个人丢在家里?”
“我找出来就是要跟你说清楚这件事,第一,我没有跟奥利维亚同居,第二,你跑出来说要在外面吃饭,我又怎么能留在家里,自然是要陪你的。”江昱辰扬手叫来侍者,添上餐盘后,又点了好几道菜。
“这样就没了?”迟暮望着他,“我还以为你会多说几句,像是‘请原谅我’,或者‘我永远爱你’之类的话,不得不说,我有些失望。”
江昱辰目光变得诚恳了些,“在说那种话之前,我要先确信你愿不愿意听我解释。”
迟暮倒是干脆,“你说吧。”
“奥利维亚把他的工作室和公寓都借给我是事实,毕竟现在的我连助手都没有,更别提那些东西,但是我绝对没有和他有工作伙伴之外的关系,他也只是偶尔会送些吃的过来,就是这样。”
其实这些东西,就算江昱辰不说,迟暮也能想到。
他本身是不怎么相信江昱辰会瞒着他做出出轨的事情,因为他清楚江昱辰的性格,如果他已经移情别恋了,绝对会第一个告诉你,然后离开,而不会遮遮掩掩地发展地下情。
迟暮刚才的反应有些过激,不过情有可原,谁让他感觉到了危机感。
从和江昱辰试着在一起开始,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这种危机感就没有停止过,还越发浓重,两人现在看来感情很好,但是迟暮总觉得有些不太牢靠的地方。
奥利维亚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不过也仅仅是一个因素而已。
迟暮记得那次上海的风尚大典,江昱辰与奥利维亚的会面尚且十分不自然,前者甚至拿了他当挡箭牌,后来奥利维亚也断断续续出现在江昱辰的生活中,但那两人几乎每次见面都不欢而散。
再对比现在奥利维亚和江昱辰可以和和气气坐着吃一盘意大利面的场景,转变可谓是跨越了一个巨大的沟壑。
更别说奥利维亚曾经对迟暮说过,他要回到江昱辰身边,等于下了战书。
他们两,从最初的形同陌路,到偶有交集,再到相处融洽,是不是到了下一步,奥利维亚就会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站在迟暮面前说“对不起,你已经被三振出局了”?
“我现在和奥利维亚只是普通朋友,你既然过来了,我也会叫他不用再给我送吃的。”
“江昱辰,你会不会觉得我太敏感了?”迟暮忽然问。
“有一些,不过还算正常。”江昱辰半开玩笑道:“上次奥利维亚送胸针时,你也是差不多的反应。”
迟暮轻叹一声:“我只是没什么信心。”
江昱辰抚上迟暮的手背,“你应该多给自己一些信心。”
其实我真正需要的是你给我信心才对。迟暮抬头看着江昱辰俊逸的脸庞,嘴角轻抿,还是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对了,吃完东西,我带你去我的工作室看看怎么样。”江昱辰把切成小块的肉排拨到迟暮盘子里,换了个话题,“我给第一场时装秀准备了压轴的东西,是几乎没有设计师尝试过的领域,稿件和成衣都是最高机密,不过你例外,我想先给你看看。”
迟暮的好奇心立刻被勾起来了,“是什么,礼服吗?”
“看了你就知道了。”江昱辰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
第四十七章
江昱辰的工作室在一栋小房子的阁楼上,从住处开车过去要四十分钟。外边看着还很破旧,地方偏僻,估计是设计师都喜欢安静环境的缘故。迟暮已经知道这间工作室是江昱辰和奥利维亚合用,猜想地方应当很大才对,可是当江昱辰打开门,他不禁说了声:“真小。”
四五十平米的工作室就是个大通间,只在中间拉了几道布帘分开,桌子、画架、成衣、假人模特。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堆积得密密麻麻,如果走路不小心些绝对会撞倒一大片。
江昱辰胳膊搭上迟暮的肩膀,笑道:“地方是挺小,不过没人的时候看起来还算宽敞,你应该可以想象两个设计师和四五个助手挤在这房间里是个什么感觉。”
“我现在有些理解为什么你今天早上在机场是那种状态了,在这种地方没日没夜的干活,想不邋遢都不行。”迟暮伸手在旁边的桌面上哗啦了一下,搓了搓粘在指腹上的烟灰,道:“奥利维亚难道穷成这样,都不能换个好一点的地方?”
江昱辰摇头道:“你还不知道这间工作室的来头,这可是名设计师帕比?克罗蒂亚年轻时拥有的第一间工作室,可谓意义重大。”
迟暮张开嘴,露出惊讶的表情。
江昱辰继续说着:“这间工作室对帕比来说,等于是一切辉煌成就的起点,他还给这里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引导者之屋’,在他功成名就之后,这间屋子就只有他认为最有才华和前途的门生才能够使用。”
迟暮好奇道:“原来如此,你不是帕比的儿子吗,他不把这间工作室给你,倒给了奥利维亚?”
江昱辰闭口不言,望向迟暮的目光里有些欲言又止。
迟暮一瞬间觉得自己是不是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
“我和帕比的关系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他对我是尽一个父亲的义务,我对他也只是尽一个儿子的义务,你理解成最单纯的工作关系也不是不可以,再说……现在的奥利维亚的确是个名设计师。”沉默半天,江昱辰只模棱两可丢出个答案。
他面无表情地走上前,拉开房间正中的帘子,露出里边一个靠窗的宽大设计台。
“这就是我工作的地方,而要给你看的东西就是那个。”他指向下边一个锁着的抽屉。
迟暮看着那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木桌笑了,“你胆子真大,都说是最高机密,怎么不弄个保险柜锁起来?”
江昱辰掏出钥匙,扭开锁,从抽屉里取出一个文件夹。
“这间屋子外人进不来,而周围的都是自己人,我当然放心。”
他打开台灯,将文件夹在迟暮面前展开。
里面是两套黑白相间男装礼服的设计图,只看着笔稿就让迟暮眼前一亮,一般来说男装礼服设计基本上是跳不出西服款式这个大框架的,颜色也不能太夸张,江昱辰这两套衣服光是主色调就很刺眼,而且还巧妙地把唐装的锁扣元素和汉服的长袖袍元素融入了进去,再加上不对称设计,整个看起来相当具有视觉冲击力。
“这……”迟暮一时找不出个词语来形容这两套衣服。
江昱辰丢给他一个安心地眼神:“告诉我你的第一印象就行。”
迟暮思考了一会词措,才道:“男式礼服用这样的设计吧,会不会太耀眼了一点,穿着这身衣服去出席正式场合总觉得不太妥当。”
江昱辰将头一点,“我要的就是‘耀眼’这个词,因为这两套衣服本来就不是为一般场合设计的,是一个非常庄重的场合才能用到。”
“什么场合,祭天吗?我看这身衣服怎么看就像是现代燕尾服和古代祭祀袍的混合体。”迟暮扑哧一笑。
江昱辰在他脑门心轻轻敲了一下,眉宇间有种装出来的怒气,“你就不能先仔细观察观察这两身衣服的共通点,再来下定义?”
迟暮终于正儿巴经盯着设计图思考起来,很快就发现这两身衣服一眼望过去大体相同,却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就是两件相互对称,一件左袖为大袖摆,一件右袖为大袖摆,连同上边类似树叶的金色花纹也采取了镜面效应的对称,最让人称奇的就是上衣后摆,简直像是一件传统燕尾服裁成了两半,一件上衣后边只有一个斜斜的“半燕尾”,尖端处是银色的莲花图案,点缀在黑色的布料上相当显眼。
“连理枝,并蒂莲?”端详了一会,迟暮半开玩笑地开口,“我怎么忽然有种这是结婚礼服的感觉。”
他是真的在开玩笑。
可是,江昱辰却很配合地将头一点,嘴角轻启,吐出三个轻飘飘极其容易被忽略掉的字,“答对了。”
迟暮眨眨眼睛,似没听清。
“这就是结婚礼服。”江昱辰又补上一句。
“可是……这……这……”迟暮一时不知道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江昱辰眼神笃定,完全没有一丝开玩笑的意思。
两个男人穿的结婚礼服,如果这是真的,迟暮甚至都能预感到这样的设计出现在时装周上会是怎样的轰动。
“你,你真的决定要这么做?”迟暮好半天才把张开的嘴巴合上,“这个设计太……惊人了,就算这里是美国,也有很多人无法接受啊!”
江昱辰语气里有种不容违逆的自信,“就是因为惊人,并且一直没有设计师敢于尝试,我才决定要试试看世界上第一件给同性情侣穿的结婚礼服,毕竟服装设计这个行业一直追求的就是标新立异。”
“这确实很标新立异,但是你真的决定了,其实以这样的设计,就算分成单件,也是十分抢眼的。”迟暮试探着说:“我不是不赞成你,而是……”
江昱辰打断他:“迟暮,一件真正的设计是不会被任何外部影响所左右的,它的作用知识展现出设计师的理念与才华,这就够了。”
迟暮顿时哑口无言。
他还能说什么呢?江昱辰有他的傲气,有他的理念,肯定早就想到了这样一套同性礼服发布后的各种效应。
“你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其实你完全可以不用这么惊世骇俗,一开始走保守派的路线,很多名设计师年轻时都是这么做的。”迟暮观察着江昱辰的表情那个,将心底的想法说出来,“你这样真的很冒险,不能声名鹊起,就很有可能会因此而名声扫地。”
江昱辰笑了笑,“一个设计师如果对自己的作品都没有信心,那也别想得到别人的认可了,从我决定丢到模特的外壳改行拿剪刀时,我就没想过要畏畏缩缩地打安全牌,设计师的作品不该受到任何外部条件的舒服,不然也没有那个资本称自己是个合格的设计师。”
他目光停留在迟暮脸上,里面有隐隐的期待在闪动,“虽然这么说不是我的风格,但我还是想说,我把你带来这里,因为我第一个想听见的,就是你的肯定。”
迟暮脑门心被热血一冲,脸刷的就红了。
“我……其实给不了什么好的意见。”迟暮不动声色地垂下头,想了想,还是搂住江昱辰的腰,算是给了他一个安心的拥抱。
“但既然你决定了,我一定支持你的。”
他感觉到江昱辰单手回抱住自己,前额拂过一丝温润的气息,江昱辰轻柔的吻落下来,擦过他的脸颊,最终落在他耳边。
“谢谢。”
声音很轻,但迟暮还是听见了。
第二天傍晚,载着朴珠珠一行人的班机抵达纽约,迟暮前去接机,朴珠珠这次阵仗摆得十分大,身上裹了一层皮草不说,身后还跟着七八个编辑,空着的行李箱也带了一堆,都等着回国时再来用各种衣服将它们填满。
因为迟暮事先有所安排,时装周主办方特地派了好几辆车在机场恭候大驾。朴珠珠当仁不让挤上第一辆林肯轿车,刚坐稳,就唰地脱下身上那件皮草,拿出个小型风扇不住地吹。
开车的司机与坐在副驾驶的迟暮已经聊得相熟,不禁小声问了一句:“现在纽约足足有二十多摄氏度,你们主编怎么穿得像在过冬?”
迟暮找不出什么好的理由,又不好踩了朴珠珠的面子,只能心虚道:“因为……因为这个季节北京很冷。”
司机哦了一声,明白似地点头。
迟暮则默然把脸转向窗外。
到酒店后,因为工作的关系这几天都要跟着大部队走,迟暮便没有再回江昱辰那里,两人只通了个电话,就各忙各的。纽约时装周还有一天就要正式开幕,在那之前,不能清闲的可不是只有各大设计师而已。
把整整七天的行程装订成册,再逐一向朴珠珠汇报,仔细清点众人要观看的秀场数目和朴珠珠要参加的酒会与设计师见面会,迟暮都来不及想这些原本应是金元元做的事情怎么全落在了他身上。
忙碌到半夜,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天才亮,一行人就整装完毕马不停蹄地奔向位于曼哈顿的赖恩特公园——此次会有六十三场时装秀上演的时装周大本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