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桥传(穿越)——云桥
云桥  发于:201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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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我很久以前就认识这个人了,真不知他到底算聪明还是算笨……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穿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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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流落

我,张小桥,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男身高一米七体重六十公斤今年一十六岁最喜欢吃饭,长得虽没有闭月羞花,但也有倾国倾城的雏形,总之高于一般标准。

然而我又是一个充满了复杂背景和无数谜团的人。单说我在这区区十六岁的青涩年龄就经历了一次惊心动魄的时光旅行来到了古代。闭上你的嘴把“无聊老套”这几个字吃下去!你可知道每天全世界有多少人无故失踪,离开亲人朋友凄凄惨惨孤苦零丁来到另一个世界苦苦挣扎,搞不好是某个吃饱了撑的疯狂科学团体搞的鬼。你可知道穿越时光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想当初我只不过去春个游,气喘马吼地爬上一座不知什么鬼山,从山崖上往下这么一看,就一头栽进了时光通道,不但衣服给炸得一片一片的,周身也烧得黑不溜湫,面包和鸡腿通过这样的薰蒸,从书包里透出一股奇怪的香气,冉冉地冒着烟。幸亏我手脚麻利,用力一挣,一个驴打滚总算是着了地。可当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突然发现暮霭沉沉中有一双双绿幽幽的小眼睛朝我眨巴眨巴,甚是美丽。坏了坏了,保命要紧,我连忙将那些明显过剩的快餐食品从书包里掏出来四散,一边心中暗谢老妈白养了我十六年临了临了还救了我一命。

第二天一早我才发现这不过是一群小黑孩儿,目测年龄5岁到12岁不等,职业讨饭,虽然听不懂他们咿咿呀呀在说什么,可从他们恢复了正常颜色的楚楚眼神及对我顶礼膜拜的态度,我大致猜出他们大概是想拥我为王。没有办法,人在肚皮下,不得不低头,从此拿起打狗棒踏出我伟大事业的第一步。第一个月我好不容易理解了这个地方的语言和风俗,第二个月着重培养小的们的讨饭技巧。小的们在我的精心教育下突飞猛进一日千里,水平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不仅学会了苦肉计、声东击西、调虎离山等等等等,个别心灵手巧的还学会了唱个莲花落变个小魔术什么的,在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也攒了不少讨饭用的本钱,更重要的是,大家总算在我的苦心教导下学会了洗澡,全体变白,(幸好我洗掉一层皮后皮质更佳倒也因祸得福)并且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只有搞得脏兮兮才搞得到钱,瞧我,一大早白白净净走过八仙楼门口,八仙楼的小开朱富贵就忙不颠地捧出几十个热腾腾的肉馅馒头用布包好了塞给我还顺带斥责看门的小二怎么张少爷来了不赶快报告满脸堆笑送我出门完全无偿还不忘说一声明天再来啊,看得角落里的孩儿们口水流到地上。从此搞钱多出了许多新门路,卖身葬父、无偿打工等等花样层出不穷,小的们出落得越来越俊,搞到手的钱反而越来越多了,至于其中后来出了多少千古风流,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第三个月小帮派居然给我攒了一座小草屋子睡觉。虽然这座小屋形似猪老大被大灰狼吹倒的那一座,但这标榜着我充分发扬光大的到哪里都饿不死的落地生根的野草精神,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证明自己实力的第一座丰碑,本人还是很满意的。

只是日子久了不禁有些相思,想我这么英俊能干潇洒出众的大好少年,突然一下从那个世界消失了,我的爸爸妈妈老师同学朋友情人不知道要趴在地上哭成什么样子,我怎么忍心啊,还是回去安慰他们一下比较好,于是对这里的地理历史关心起来。我问别人这是什么地方,别人告诉我这里是汪国。超,什么是汪国,尽管我历史课上总是呼呼,但也知道自打猴子站起来走路起直到遥远的未来,也没有一个汪国啊!难不成皇帝是条狗?我又问别人这是什么年代?别人告诉我说这是汪国大庆元年。问了等于没问。从此我便死了这条心,安安静静等待上天给我安排接下来的传奇生活。本来嘛,沉得住气就是我最大的优点之一。

第二章:自囚

我的爸爸妈妈很迷信,在我满月的那一天,他们居然捉了我去抓周。在偌大的一张长桌上,摆满了不下四百多种各式各样的破烂,简直像是垃圾博览会,可我却抓着一只有缺口黑碗不放(天生的讨饭命),后来才知道,这居然是宋代汝窑的黑瓷,价值好几十万。父母从此认定我具有识宝的天才,花重金买了更多的破烂给我鉴赏,全心全意地开发我。

事实也确实如此,就算来到了古代,方圆百米的宝贝我仍能一眼识破。比如今天吃饱喝足走出我的小草屋,突然觉得有什么晃得我睁不开眼,定睛一看,原来是只珠圆玉润的碧云小瓶,更奇的是,在瓶壁的空隙中,竟有一颗晶莹的水珠在翻滚灵动,如果水珠是白色的,那就叫“壶中月”,而这一颗分明微微显出粉红,竟是一件传说中的“美人泪”。所谓低头见宝,不捡一定会遭天谴的。当我流着口水将它紧紧攥在手心的时候,突然发现它还连着一根细细的非金非银的金属链子,使劲一拽,天,居然连着一颗头!头的下面还连着脖子身体胳膊腿脚总之极其复杂不胜其烦。我不管,是个人了不起吗?我在自家门口捡到的宝自然归我,死成这鬼样儿还想和我抢?我拽、我拉、我剪、我锉、我咬、我踩,出了一头大汗还是弄不下来,这头也忒大了,链圈这什么小又这么结实,怎么搞得下来?我不管,当下下了连人接收的决定,等到尸首腐烂的时候,嘿嘿,我就不信我没法从你的骨头上扒下来。我刚刚咧着嘴把这小子拖进屋子,就听见远处人声嘈杂,从小窗往外一瞅,一伙人正气势汹汹而来,是抢人还是抢宝?不怕不怕,乞丐当到我这个份上怎么可能没有个把藏身的地方?急忙挪开屋角一个桶,露出地上一个洞,将捡来的人和宝贝都塞了进去,踩踩结实,再用桶盖好,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当来人闯入我的草屋时,我正好一屁股坐在桶上。为首的一个浓眉大眼的小哥在我面前站定,把我从头到脚仔细端详了一遍:“看见一个穿白衣的了么?”我摇头。他又抬起一只手指着桶问:“这是什么?”“黄金桶。”小哥把手里的刀提了提,脸上好像写满了“不相信”三个字,正要上前察看,只见我不急不忙深吸一口气,闪到一边将桶盖一掀,金色物质立刻喷出一股“异香”,将来人都逼得后退三步。小哥皱眉瞪眼,环顾四周,似乎在忌惮着什么,一挥手带人回头,恶狠狠踢坏了我的门扬长而去。

“欺压良民——”我鼓足了劲扯了一嗓子,其实心里已经抖得像筛糠子一样了,到这里这么久,头一次感到生命真正受到了威胁,看来以后还是不要乱捡东西的好。那帮人肯定还会回来,怎么把洞里那个烫手山芋扔出去才是正理。我小心翼翼观察了四周的情况,无声地挪开桶,一边嘀咕“就是你害我这么背”一边捧住那人的脑袋就往外拽。那张眉目清秀的脸就近在眼前,突然双眼一睁,吓得我一撒手,大叫:“妈呀——诈尸”尸字还没说全,突然意识到不能叫,紧紧捂住嘴,这当间那人掉回洞里,在边上一磕一翻眼又死过去了。

天已经黑了,几个高手在远处来回散步,我躲在自己的牢笼里度过了这个世界最寂寞难熬的夜晚。又不敢出去,又没有东西吃,身边还有一个随时会活过来的死人,想把它偷偷扔了也不可能了。偏偏没有任何人想进来,我倒希望时间倒转到小哥进来的时候,我愿意自己把自己塞到桶底下让他把死人捡走那多好啊!

第三章:逃逸

黑暗中一片静寂,只有月光不吝啬地从小窗探进来。正在疲劳和恐惧之间挣扎,突见对面墙角下的一只破碗晃了一晃,一只手颤悠悠从碗边伸出来。天哪,我做了什么孽今天要连连见鬼?眼见那手在边上一撑,一个灰头土脸的胖子从地下钻了出来。朱富贵?我先是一惊,马上就苦了脸做要哭状。朱富贵的胖脸立刻心疼得皱了起来,一把把我搂进怀里,低声喃喃道:“不哭不哭,先跟我逃出去再说吧。”于是在我的指使下,朱富贵从桶底下拖出了死人,帮我背着,两人从墙角的洞又钻了回去,眼前竟是一条地道。原来朱富贵三个月前听我讲了抗日打鬼子的故事,对地道战非常感兴趣,就从他家开的店底下向我的草屋挖了一条地道,有意差一点儿想给我个惊喜,想不到正好派上用场。我也简要地说明了我倒霉的经历。“那这个人还背着干什么?”他有点疑惑。看在他救我的份上,我又好心地给他讲了做事不要留尾巴的道理。“都说了人不在我这儿了,再把他留下岂不是不打自招,像这种祸害当然要毁尸灭迹。”我咬牙切齿地做了总结性发言,一向把我的话当圣旨的朱富贵自然是点头称是。

从另一头钻出来,正好是八仙楼的馒头间,我的小乞丐们正一边吃馒头一边等着我。这群没良心的,我又饿又气,一边吃馒头一边把他们挨个儿骂了一顿,最后决定集体逃亡。一个叫白菜的小巧娃儿眨巴着乌黑大眼楚楚可怜地问:“地上那个睡着的哥哥怎么办呢?”我使劲拧了一下他的耳朵,骂道:“瞧你那小眼神儿,这是个死人,死人懂不?看,使劲踩也不会动吧,死了,还连累我被人围困,真不是个东西。”白菜捂着耳朵使劲点头,还是倒霉地被我安排了背尸的工作。一行人悄悄溜出城外,把尸体装进麻袋,挖个大坑埋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正要带着小的们去别处谋生。远处有个大麻袋迅速赶来,原来又是朱富贵。他换了身粗布衣服,背着一大袋馒头跑得有点喘,但一双眼里全是欣喜的光芒。我问:“你怎么了?”他颇慷慨激昂地说:“我决定跟你一起走江湖!”我忙不迭地给他讲父母在不远游的道理,他却不理,握住我的肩膀严肃地说:“我的父母也曾是江湖儿女,退隐后开了八仙楼,早就想叫我出去历练。再说你从没有出过这么远的门,万一有个好歹,我在也好有个照应啊?”坚决的语气转为可怜,我望着他如大狗般湿润的双眼,终于好心地答应了。废话,有个人求着要照顾我,为什么不答应?

恶梦还未结束。没走几日就发现有人追来了,却也不做什么,只是跟着。我这个当家的只好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开了一个紧急会议,把所有的小乞丐召到身边,每一个都抱一抱,亲一亲,命令他们都四散逃跑。小的们都哭得有一搭没一搭的,我也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教导他们一定要找个有钱的靠山,不是有钱的就一定要有权,不是有权的就一定要武功高强,如果连武功也不高强,最起码也要会烧一手好菜。朱富贵一边听着一边朝我直笑,TMD老子心情低落他还笑,我立刻决定死了也要找他垫背。

夜深了,小乞丐们都走了,坐在火堆旁的我突然觉得很空虚。朱富贵拨弄了一下火堆,走过来坐在我身边。“小桥。”“嗯。”“小桥!”“干嘛啊!”“小桥你别怕,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保护你的!”我白了一眼没理他,他却自说自唱起来:“小桥,这儿很黑很冷,馒头也被你都分完了,从明天起我们都得找食儿吃,可我却觉得非常幸福,你知道为什么?因为你愿意和我一起吃苦。”你以为我愿意啊,我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却满脸沉溺于幸福的表情,“我的心意你全都知道,对不对?我们就一直这样在一起好不好?我知道你是男孩儿,还是一心一意地喜欢你,想抱着你,宠着你,让你永远不受一点委屈,每天都给你做很多好吃的,你不是最爱吃肉馅馒头么?我给你做一辈子,喜欢吗?”我惊得张大了嘴,脑子都转糊涂了,眼前的朱富贵,长得挺好,虽然有点胖,但个子挺高,烧菜是好吃,肉馅馒头更是一绝,但是,难道,可是……我可以用我的一生去换这吃一辈子也吃不尽的肉馅馒头?

朱富贵可没闲着,他宠溺地搂住我的肩膀,冲着我的脸越靠越近。我尖叫一声“不要——”,使足了力气推开他,冲黑暗里直跑出去。只留下呆傻了的朱富贵,双手还保持着拥抱的姿势。

第四章:为奴

车轮碾过土路的声音在耳边轰鸣,我蜷在黑暗里为一天前做的蠢事忏悔不已。朱富贵有什么不好,就算和馒头在一起呆一辈子,也好过被人装进麻袋扔在马车里。一天了,一口饭都没得吃,肚子早就开始唱了,还有什么挣扎的力气?

不知又过了多久,总算有个人把我拎起来扔下了地,当麻袋口松开的时候,我好像出壳的小鸡一样兴奋地钻了出来,突然发现周围有一圈人盯着我看,为首的是一个穿白衣的年轻男子。我饿糊涂了,就着跪在地上的姿势向他拱手道:“谢谢公子救命之恩,……”‘请赏我口饭吃吧’这几个字还未出口,他突然用力捏住了我的下巴壳,凑过来给了我一个大特写。哦痛痛痛!不过还是他的脸更有震撼力,入鬓的薄眉,闪亮的双眼,分明是美人,却自有一股英气让人无法逼视。突然他闭了眼,再睁开时,眼角突然上挑,目光如刀,红舌一舔朱唇,露齿一笑,我的脊梁骨立刻寒得抽筋。他不就是那个我亲手捡来又亲手埋掉的人么?脸擦干净了差点没认出来,不过这节骨眼上打死我也不能承认。我咬咬牙,哆嗦着迎向他冰柱一样的目光。他一字一顿地问我:“你觉得我活得怎么样?”“你活得又英俊又潇洒又有男子气概!”我一边流冷汗一边给他扣高帽。“哦?不是有人说已经死了,不会动了么?”“怎么会?你还能活五百年!”我再扣。他突然伸出两只手指把我的嘴皮子拉长捏扁,痛得我龇牙咧嘴,然后颇为享受地说:“你埋得那么结实,要不是我内功扎实还真熬不过来了呢,没想到今天你的小嘴翻得这么快,放心,你不承认也没关系,我的脾气好得很,只不过看你长得不错,要叫你在我身边当一辈子的奴隶而已,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说实话,他真的没有迫害我,只不过每天要烧五十个人吃的饭,洗五十个人的衣服,对五十个人骑的马进行洗、刷、喂外加按摩一条龙服务,背一百公斤的东西和大家一起赶路,最后还得为主人铺床叠被,我这一辈子都没有对睡眠这么渴望过。一天我刚刷完马来到主人屋外,突然听见里面有声音,湿了窗纸往里一看,只见一个汉子跪在门口接受主人的训话:“你们这群蚂蚁,也想拦住我的去向!”那人却是不卑不亢:“大少爷,要您回去的是夫人,小人也是领命行事。”“你认为可以拦得住我么?”“拦不住也要拦。”“以为我真的不敢杀你们?”“大少爷想杀自然杀得,只不过杀了这四十八个还会有五十八、六十八,个个都要拦着您,直到您肯回去为止。”“我不想回去,你们杀了我得了。”“小人不敢,夫人说了,对大少爷只许劝不许伤。”“哼,你们之前给我下那么重的药,让我落在一个小孩儿手里入了土,这不叫伤?”“不用‘化骨香’暂时化去您的武功,小人实在连少爷的衣边都沾不上,小人有罪,回去自然与手下四十七人一同自杀谢罪。”乖乖,对这种人还有什么好说的。果然,主人一脚把他给踢出去了。我心中暗暗窃喜,哈哈,原来他们也有内部矛盾,大胆猜测如下,一少爷离家出走,专制老妈派人来追,下药把他毒倒,被一少年好心掩埋,下属将其挖出,至今他还想跑。我笑呵呵地走进屋去,先向主人行个礼:“少爷,我们一起跑好不好?我只想伺候您一个人。”主人立刻伸手把我的两只耳朵向两边拉到极限,肯定地说:“听好了!在折磨你和逃跑之间选择,我觉得折磨你比较好!”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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