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无能 上——白衣若雪
白衣若雪  发于:201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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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到杭州的第一年,就出资建了一所寺庙,临安寺,那时候说的很好听,要日日供奉香火,以此赎罪,以求家人平安。呵呵,赎罪啊,那么多的罪孽若是只供奉香火就可以赎罪那也太简单了。沈爷要是有那个赎罪的心他就不会做到今天这个地位,就不会到五十岁了不得不退休的时候才来赎罪,他赎罪不过是因为他怕了。怕被人暗杀,怕断子绝孙。

沈家是黑帮起家,所有的称呼甚至还没有退掉,比如以前人人喊秦烈为少主,现在秦烈喊沈御为少主。沈爷,原名沈天海,不是很突出的名,可是30年前一场枪械之战后出了名,以后道上的人称它为沈爷,再以后人人都称他沈爷,现在就算沈家漂白了,人人见了他也依旧称沈爷。

沈爷为人狠辣,当年的那些手段人人敬畏,如何发家的不知道,只是出名的原因是灭了当时盛极一时的袁帮,袁家一家满门被灭。取而代之的就是沈爷,沈爷取代了袁家的码头生意,以枪械走私起家的。

秦烈是孤儿,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妹妹。他只知道他姓秦,父母是谁却不知道了。

跟着沈爷不过是他救了沈爷一命。秦烈想着这那个时候的事觉的挺好笑的。他并不是替他挡枪,他也没有什么机会接近所谓的沈爷,他那时候不过是个乞丐,跟一群乞丐一起蹲在秦海楼的后门处等着人家往外倒垃圾,期望能第一时间拣点能吃的东西。多拣点吃的,因为还有一个妹妹等着他。

他在那一群小乞丐里是最小的,可是却是最狠的,抢东西时候他跑的都最快的,抢到东西后三口两口的就咽下去了,咽不下去的他会抱着就跑,没有人追得上他,就算追得上他他也是宁肯被打一顿也不会放手的,打不死就不会放,因为知道挨饿的滋味太难受!

所以当酒店的人往外扔垃圾的时候,他第一个抢了上去,他饿了很多天,这让他更加的如狼似虎,所以只顾着抢东西吃,没有注意到后门下来车的人,也更没有想到他只是抢个东西怎么会突然间替那个人挡了一枪。那些人听见枪声终于反应过来,保镖迅速的出来了,那个中年人大概是被他这舍身的行为愣住了,等枪战过去后,他也就昏了,醒来后发现他被中年人带出来了,当然那时候他并不知道那个中年人就是沈爷,这次的暗杀行动不过是袁家人报仇而已,他并没有见到沈爷,沈爷这样的人也并不会因为自己替他挡一枪而来看自己。更何况自己那个时候并不是要给他挡的,他只不过是被人推了一下就莫名其妙的挡了枪。好在他命大,没有死。那个推他的人也不用好想的,不外乎那些乞丐,自己也没有理由去恨他们,去报复他们,因为自己也推人家,遇到好吃的也会先把同伙推走,只要抢到了就好。一样的行为而已,所以没有什么好怨恨的,这个世上没有什么公道也没有什么公平可言。

抢到了是自己的,机会到了眼前抓不到的才是笨蛋。所以自己这个救命恩人携恩要报,当然只是小小的要求,并不要荣华富贵,只是要求跟着沈爷,能够有口饭吃就好。

所以这么简单的要求应该可以吧,信不过自己把自己安排的很远,小小的手下,连一颗卒子都不算,也没有关系,他会拼,他从来不会去想突然间就飞黄腾达,从来不会去想天下掉馅饼。从他捡了人家的钱被人家借故狠狠的揍一顿的时候他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可以偷可以抢,不可以捡馅饼。绝不省力便到嘴的食品,不是毒药,便是钓饵。

他跟这沈爷的那些年刀尖上过,枪声里滚,滚战了20年,终于到了这个位子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从一个小混混到沈家少主,20年。时间不长也不短,不知道有多苦,也不知道挨过多少伤,他只是记得背上最深的伤口有四刀,致命的枪伤有两处。其中一枪还是替沈爷挨的,那个时候他已经站在了沈爷的身边,是他最得力的保镖之一了。那一枪他算计准了的,很有分寸,能让他救他的命而自己又不用死,自己的人开的枪自然准确,而那个人转眼就被自己混乱中枪杀了,天衣无缝。他终于放心的晕过去了,他知道等他醒来的将是荣华富贵。

果然那一枪挨的很值,等他醒来,他已经是少主,沈家未来的继承人。

这个地位很尊贵,秦烈当时的表现很惊异,表演堪称奥斯卡影帝。所有的能上得了台面的人半跪在他床前喊他少主的那一刻,他心里是平静的,那种平静跟脸上的惊异成了鲜明的对比。秦烈心里太冷静所以表演很完美,他甚至要下病床请罪,没有保护好老爷子,让人有机可乘,害老爷子受惊。

如果第一次救命之恩沈爷没有当回事,那么这一次沈爷内心一定破了冰山一角,沈爷亲自扶了他,亲自替他端了酒,这是一碗酒,海大的碗,烈酒。沈爷亲自割破了手指滴血入碗说:“小烈失血过多,所以用我的血。从此之后,我就把他交给你们了,小烈还小,你们这些跟随我这些年的老人要好好帮我看着他。”呵呵,沈爷既然都这么说了,那么自然没有什么意见。这样的情况他们自然知分寸,人人一碗烈酒:“恭喜少主,我等日后一定誓死追随少主,誓死跟随沈爷。”

秦烈笑,端起碗来一气喝干,扣碗,烈酒烧心,到了此刻他心里才开始烧了起来。

5.捡破烂的沈小三

等所有的人都走后,秦烈才放心的躺在了病床上,他心里此刻已经平静下来了,刚才哪一点烈酒烧过的心慢慢平静下来了,一切在他的想法之内,也应该说一切都是沈爷自己愿意的。

沈爷认他做义子,有条件,有原因。只要是有条件的事出有因的,秦烈就放心。

这原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原因是有恩,两次的救命之恩。

第二部分最为重要,那是因为沈爷没有儿子。没有能够活下来的儿子,沈爷有很多女人,原配妻子早已去世,后来就是露水姻缘,再到后来娶过妻子,就是当时袁家的女儿。而他娶过了利用完了把人家灭了。也许这是报应,报应他亲手害死自己尚未出世的孩子,所以报应他从此之后断子绝孙。大概他自己也清楚,所以不得不认了自己。所以秦烈心里也没有感恩戴德,走到这一步好像都是不得已。不得不面对了现实。就跟现在一样,沈爷作孽太多锋芒毕露,树大招风,被人时时暗杀的滋味不好受,所以沈爷决定隐世。导演了一出戏,连仇家带自己一场大火少得干干净净,从此之后再没有沈家,从此之后A市再也没有沈家。

从此之后沈家隐姓埋名。

西湖河畔,杨柳依依。风不醉人人自醉。沈爷决定在这个平和的城市隐居。

隐居就要改头换面,先从不挂羊头卖狗头开始。沈爷开始漂白。

黑帮漂白最好的方法不外乎那么几个途径,好控制的不过那么几个营生,影视,酒吧夜店等色情行业,再就是餐饮行业,再就是船运,这一块本来就是厚利,除了这些厚利的产业,沈家最重要的或者说明面上的,正常的产业是御风房地产公司。

御风房地产作为沈爷偷梁换柱的幌子经营的很好。

楼房大批的建立,大笔的资金有了转换处,10年的时间,御风房地产家喻户晓。10年,御风的楼盘分布了全国各地。10年,随着楼盘一个一个的建立,沈爷的钱慢慢的由黑转白。10年,沈爷已经60多岁了。沈爷退居幕后的10年,秦烈作为少主成了沈家的少主人,成了御风房地产的负责人。

10年了,临安寺的香火燃了10年。

10年了,沈爷供奉了10年的香火,竟然有儿子了,一个18岁大的儿子从天而降,沈爷应该很高兴。

当然沈爷没有高兴多久,因为沈少爷太不如他意。能吃能睡,一点也没有黑帮太子爷的样子,他要是是个祸害,沈爷也许好会高兴点,至少他有点作为。可是这个太子爷,一不好赌,二不好色,这个当然不好的好。可是最让沈爷气不过的是,他这个儿子不仅无能还好吃懒做,每天就知道睡觉。连走路都能睡着,最重要的是几乎从来不叫他爹。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沈少爷,沈爷依旧捧在掌心里,依旧放在心上,对自己的儿子好,不是宠溺,而是看他对他有多大的期望,看他对他有多么狠心。把自己的儿子教导自己手里很大的原因是试探自己吧,试探自己有没有敷衍他,试探自己对他到底是什么意思,试探自己对沈少爷用不用心教,试探自己会不会害他,会不会因为权力而害他。沈爷的心思转了几个弯,秦烈一清二楚,怎么会不如他意。

呵呵,秦烈无声的笑,很郁闷是不是,已经到手的权利即将到手的尊位一下子都没了。所有受过的苦,所有用命打拼而来的价值就这么没了,为他人做了嫁衣。呵呵,秦烈看着远处那个身影无声的笑了笑,沈少爷。这一刻这个从未再他心里流过痕迹的人作为一个身份在他心里扎下了根,要想活着就要把他当成沈少爷,把他当成沈家唯一的少主。

秦烈看了看时间,快一个小时了,沈乙也发泄够了,走过来跟他们两人站在一起,开始对沈包子评头论足。另外两个人对他的评论置若未闻。

沈乙又看了一会换了个吊儿郎当的姿势:“哎,这少主倒是真不会偷懒,让他跑多长时间就跑多长时间,而且,而且,”沈乙歪着头想不出那里有点怪,秦烈替他说了:“而且,他跑的速度还一样是吧。”

沈乙恍然大悟:“对,就是速度一样,不快也不慢,跟往常一个速度。这都跑了半个时辰了,他还是这个速度,也算是厉害啊。哈哈。”秦烈却没有笑,他看着这样一圈一圈就跟蒙着眼睛跑的驴子一样的沈御没有笑。今天下这么厚的雪,走路都很难,更别说跑了,可是沈御还是跟往常一样的速度,是说他笨还是说他执着还是说他有他不知道的一面呢?

秦烈问身后的沈甲:“他是你接来的吧,他以前都做什么啊。”沈甲眉毛动了动,终于忍不住问了吗?他还以为他这样的性格永远都不会问呢,自己查不到也不会问。沈乙在旁边也问:“对啊,沈甲,少主这18年是在什么地方啊,一点都没有消息啊。”沈乙算是沈甲教出来的,对着这个师傅有什么说什么。

沈甲笑了笑,自然一点消息也没有,不是因为多神秘,而是根本就没有什么好查的。沈御没有来沈园前,算是个孤儿吧。15岁的时候母亲去世,初中勉强毕业了,他也不再上学,当然他上学也没有学出什么东西来,每天最多的时间就是睡觉。这样一个处事单纯的人,他母亲死前自然不放心,费尽周折托自己以前的好姐妹,现在帝都的老板姬情帮忙,希望他能够看在以前的情分上能够帮他照顾着他。这个孩子是沈爷的。这个消息把姬情惊着了,所以当她看到这封信的时候立刻意识到她必须要去看看这个孩子,立马就去,只是在没有确定这个孩子是不是沈爷之前,姬情还不敢告诉他,怕是空欢喜,所以她自己去找了,以为有机会立功,可是天意难测,等姬情去找的时候却找不到了,母子二人曾经住的地方已经成了平地,推土机挖掘机轰隆隆的。人家城区规划,这一片低矮的房子早已经拆了,那个孩子再也找不到了。也许孩子的母亲过的不好,也许两个人过的太穷没有手机,也许不好意思向她求助,所以只是一封信,一封辗转到她手里的信。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于是那个孩子就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了。

姬情没有放弃也不舍得放弃,动用了几乎所有的联系网,辗转了三年终于找到了。

沈甲陪同姬情同去的,沈甲一直记得初见那个孩子时的场景。因为很意外,所以格外阳光。

那时候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了他的住处,姬情就跟他守株待兔似的站在这个破破烂烂的用木柴围起来的也就半米高的大院子里,看着院子里各种各样的废品无处下脚,他们真的想不出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是沈少爷的住处。怎么会住在这么郊区的地方。院子里住的人挺好客的,听他们说找沈双元,就笑着说:“你们找小三是吧。呵呵,那你们在这等一会,这孩子中午不会回来,晚上才会回来呢。”

姬情看着这个人拿出的几个油乎乎脏兮兮的马扎勉勉强强坐下去了。沈甲倒是没有什么,他什么样的环境都待过了,这样一个贫民的地方他不是没有待过,所以很快就适应了。从这些人的住处来看,从墙角堆放的纸壳,塑料,泡沫,不难以猜出这是个什么职业。捡破烂的,或者好听点叫收废品的。

果然看到那个孩子推着他的地排车走在乡间小路上时,沈甲就明白了,车上各种各样的东西,瓶子,各种各样的瓶子,饮料瓶,啤酒瓶,废纸壳,废书,偶尔还会有铁,铁锅,铝锅,那个少年就一路哼着歌拉着他的地排车,路上坑坑洼洼的,于是他的歌声随着车子一顿一顿的,歌唱得挺杂的,从忧郁的你还在我怀里躲风到一句突然来的:收废品来~~~~~~~这四个字余音缭绕,拐了18个弯。声音轻扬的让姬情的脸色变了好几变,更何况院子里的其他人说:“小三有一副好嗓子,这四字真言他能用好几种土话叫卖。”原来这个少年就是小三,就是未来的沈少爷。

这个少年越走越近,姬情的反应就越来越大,沈甲看着这个已经进院子的少年,大大的眼睛,圆润的脸庞,如果不是鼻子挺直,嘴角棱角分明,简直就是个大孩子。大概是走了很长的路,脸红扑扑的。看见姬情向他一步步走去,那个少年有些惊讶的放下了他的地板车。沈甲也走进了几步,姬情比他激动,大概是认出他长得想他娘,所以她的表情是难掩激动的,小少年大概被她泫然欲泣的表情吓着了,僵在原地双手乱摆,语气也结结巴巴:“那个,大姐,你……你……你找谁……”

姬情满含深情的喊他:“双圆!”沈双圆童鞋依旧反应不过来,呆呆的啊了声。姬情又喊了句:“三儿!”小三同学更加的呆滞了:“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姬情终于没有忍住,拉着了他的手,眼泪就要往下掉。沈甲在旁边看的很好笑,这个女人的演技越来越厉害了,在未来的少主面前是要表现的情深一点。姬情表现的很深情所以那个孩子果然手足无措了:“那个……那个……你别哭啊……要不先进屋里再说?”沈甲在这一边看他,让一个来历不明的人随便进自己的屋实在是太没有安全意识了,可是尽管这样,他还是跟着姬情一起进去了。毕竟这个院子里的人太好客了,东一句西一句的帮忙问,在院子里认亲也实在不像话。

6.格格不入

进了屋姬情影后的眼泪终于哗啦啦的落下来了。姬情拉着少年哭的时候,沈甲就看了看他的屋子,是一个单间,不宽,但是挺长的,分了三个区,最外面就是门口处是放他捡来的或者收来的贵重废品,比如铜啊,铝啊之类的。再往屋里出是做饭的地方,有个灶台。有个矮一点的木桌,桌上是干净的碗筷。再往里面看样子是卧室了,因为一张用各种木板撑起来的床,这也许是这个屋里最舒服的地方了,床铺的舒舒服服,看样子这个孩子喜欢睡觉。

有了外面的对比这个屋子还是好多了,于是少年让姬情坐,姬情也在他的床边坐下了,坐下后还是拉着他的手一个劲的哭。那眼泪跟不要钱似的,沈甲看的直抽抽。那个少年也一直抽抽,一直看他:“你们是谁啊……”

沈甲终于忍不住提醒姬情:“差不多就行了啊!说重点。”

于是后来的认亲就快多了,只是认完后,小三只是叫了她一声:“情姨,”叫了沈甲一声:“沈哥”就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姬情让他跟着他们回去,小三摇头不去,沈甲在心里其实点头:对啊,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跟着人走,就算认了亲也不能这么快相信人啊。可是这个少年说出的话让沈甲郁闷了,小三同学说的是:“我在这里过的很好,我不用你们照顾的。”沈甲看了看他的生活心里想也许他不知道他是谁吧,姬情因为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沈爷的儿子所以也没有告诉他,他还有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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