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御剑江湖 下——奇小妖
奇小妖  发于:2012年11月19日

关灯
护眼

于千重耸肩:“我还写着我有编程开发的工作经验。”

“哦,你给网游公司开发过游戏?哪款?”

“御剑江湖。”

时下最热门的网游之一,周小姐不禁刮目相看:“能混进去的绝非等闲之辈,就是不知你为何会被学校开除?”

“我和男友接吻的照片被贴在布告栏上,然后我被开除了。”于千重如实回答。

周小姐这回正色看他:“你是同性恋?”

“不是,我只是喜欢上一个男孩子。”

周小姐的手指停在了镜架上,来回摩挲,沉吟片刻后道:“你的情况特殊,我需要通知老总才能做定夺。”

“劳驾。”微微一笑。

“于先生。”周小姐义正言辞,“麻烦以后在公司,请您收起笑容。”

“为什么?”微笑。

“我们公司需要在工作上一心一意的员工,您的笑容会使他们分神,如果你没法做到,请您现在就回去。”

“……好,我明白了。”他伪装了二十年的面孔在这一天必须破格收起了,当初是谁坑爹地告诉他“无论你遇到什么难题,只要微笑就够了”的!仔细想想,好像是他大哥,这点恐怕也只能在他身上才能应验!

漫游网的老板叫陈峰,三十有五的男人,在S市他是与于铭齐名的“十大杰出青年才俊”之二,简而言之,S市四十岁以下的男人找不到比他们更有钱的。而在容貌上,于铭俊美,还是钻石王老五,一直是媒体热爱跟踪报道的对象。陈峰虽然家中有一个贤惠的妻子,膝下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但他的情人对象也是媒体热爱追踪八卦的。

据说陈峰的私生活糜烂,喜欢包养明星,无他,明星好看又有名,养起来格外爽些,他酷爱美人,他混迹风月场十五年,有一个人是他觊觎很久,久到他可以忘记他的名字,都不会忘记他的样子。如果那个人不是个男的,他早二十年前就追他了,如果那个人不是死对头的弟弟,他早下手了。

如今,他居然亲自送上门来,陈峰觉得自己的春天到了。内里春心荡漾,可面上,他还是衣冠楚楚,人模人样,表现得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于千重?你是于铭的弟弟?跑到我们公司来打工?你不会是来卧底的吧?”

于千重板着脸:“我跟我大哥一直不合,我们于家也没有发展网游的打算。”

陈峰摸着嘴唇笑了:“如果你们于家发展了,你是不是就不会来我们这儿?”

这个问题很无聊,在网游这块市场上,漫游网一直是独占鳌头的,这两年,也就是开发《御剑江湖》的“仙侠网游”才能分他半杯羹,可“仙侠网游”正如其名,只开发仙侠类的网游,不比漫游网,西方西方,玄幻奇幻修真江湖,样样都会尝试。于家与漫游网走的截然两条路,相比于家稳扎稳打的做生意,漫游网更为暴力,所以它的公司规模也较为小些,不像于家的于氏集团规模宏大,经手的生意项目多得他到现在都不清楚于家是卖什么的……大概什么都卖吧。

“比起当生意人,我更喜欢当一个程序设计师,我喜欢网游,我的理想就是能在网游公司上班。”

“是吗?”陈峰笑笑,“那你,明天就正式上班吧。”

大功告成!

当天下午,于铭就得知于千重要去漫游网上班,因为陈峰洋洋得意地给他打了电话挑衅:“你的宝贝弟弟从今往后就是我的人了,哈哈。”

以为这种低级的挑衅就能让他发火,那陈峰就太幼稚了:“是吗?以后要请您多多照顾我那不懂事的弟弟了。”

“那是自然,我不当会多多照顾他,还会一心一意、一丝不苟地把他照顾得、舒舒服服的。”

于铭几乎要笑了:“有本事你动他一根汗毛试试。”

这在陈峰耳里听来,如春风般悦耳——他以为对方动怒了。顿时笑得更得意了:“于铭,我会把你的宝贝弟弟放在身边好好提携,一定、会,好好疼他,好了,不跟你多说了,我还要给他整理办公室呢,就在我的办公室里,你说这个主意怎么样?是不是你一直渴望的,嗯?”

于铭挂了电话,冷笑:有本事你去动他,看他不把你废了!

在听到他要去漫游网上班后,景尧第一时间做了调查,并提供了一手资料:“哥,那个陈峰男女通吃,你这样,小心点。”

“我是去上班的,不是给人吃豆腐的。”

“可是,那个老色狼肯定会打你主意。”

“景尧,你不信那个老色狼,还不信你哥我?他现在想钓我是因为看轻我,等我拿出实力给他看,他就会明白我不是一个绣花枕头,到时我只会成为他的一员大将,而不是被他觊觎的花瓶。”

“哥说的有道理。”而且以他的身手,就是来十个老色狼都不是他的对手啊!“哥,你就住这里?房子好简陋,找个大一点的嘛,要不搬来我家住?”

“你家离公司太远,而且你爸不喜欢我,说我长得像个狐狸精。”

“噗,那是因为我重视你超过他,老头子心里不平衡,我妈就喜欢你,有我妈在,他才不敢怎么样。”景尧有个在外老奸巨猾,在家妻管严的老爸,有个在外温柔贤惠,在家雷厉风行的老妈,于是有了他这个外表看似乖宝宝,实则本质恶劣脾气暴躁的儿子,还有个表里如一温柔美丽的姐姐,这样的一家整天鸡飞狗跳,但着实让人羡慕不已。

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于千重把一半的亲情都给了他:“我记得第一次认识你,你骗我说是十六岁。”

景尧嘻嘻笑道:“那时你不没识破我嘛。”

“还骗我说是女的,后来我约你出来,你让你姐冒充你,可就是你姐,也才十一岁。”

“哈哈,那时我才六岁嘛,就是打字都是让我姐姐代我的。”

“是啊,当时我还以为你是个菜鸟,结果却是个没断奶的娃儿。”

六岁就网游的景尧比七岁网游的他还彪悍,可以说,景尧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徒弟,他现在高超的游戏水平全赖他这个师傅带的好。

“景尧,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弯掉?”

怎么突然扯到这个问题上了,景尧纳闷。“从我知道弯起,我就已经弯了。”

“天生的?”

景尧茫然了一阵:“对吧?”从小就对女孩子没兴趣,也许他是天生弯。“或许,是因为从小就对你迷恋,所以我再也喜欢不了女孩子呢?”眨眨眼,把责任推卸到了于千重头上,嘻嘻,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于千重都会因此有一点点愧疚的。

谁叫他从小就爱粘着他,还喜欢对他说“哥,小尧长大后娶你好不好?”

那时于千重总是严厉地说:“小尧,你是男孩子。我,也是男的。我们不可以在一起。”

但他还是爱说。直到于千重特意对他冷淡了一段日子,对他的称呼从“小尧”变成“景尧”,他才不再说这样的话。

他到现在都习惯叫他景尧,仿佛在提醒那段过往。所以他在网游里才总是给自己取谐音名,就是为了让于千重能够亲昵地叫他的名字。

被他这么一说,于千重郁闷了:“那玄英也跟你一样吧?”因为迷恋他而弯掉,还有他大哥……他怎么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祸水呢?

第四十一章

正式工作已经三天了,于千重化身成了面瘫。同公司不少都玩《御剑江湖》,对他都是久仰大名,因此,“他是同性恋”也是广为流传的,承受着来自四面八方异样的目光,于千重淡定自若,直到这一天,小林来跟他说:“副会长,我觉得现实中的你跟网上区别好大啊。”小林是神魔公会的成员,他的粉丝之一。

“习惯就好。”再面瘫他话语依然是温柔的,跟在YY频道上的并无区别,因为他的声音给人“这该是个很温柔的人”的假象,可谁说声音温柔的人也必须要有温柔的笑容呢?“在公司里就别叫我副会长了,叫我千重吧。”

小林受宠若惊,在公会里如天神一般遥不可及温柔却淡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副会长啊,如今成了她的同事!把这事跟群里的姐妹炫耀,那群损友只想要于千重的独家照片,哼!照片没有,但八卦有一条:副会长的办公室在老总的办公室里哦,哦呵呵,绝色倾城的小受对上有钱的王八总攻!这下有JQ可看喽~

围观了三天,JQ什么的没有,于千重太冷漠了,对老总色迷迷的眼神视若无睹。于是她又跑回群里:桑心ing,副会长看不上有钱没貌的老总,呜呜~

友人“甜蜜的小草”冒泡说:你之前不是萌你家老总跟于铭的相爱相杀,商界巨子,青年才俊神马的~怎么这么快就爬墙啦~照我说,那个于铭真的帅到掉渣啊,一点都不输那些明星,还没一点桃色绯闻,哦呵呵~~这样的好攻哪里找啊!

小林子:于铭是极品啊~可远观不可亵玩焉,我这辈子能跟他打交道我做梦笑醒的,呜呜呜~~~副会长要是去于氏上班就完美了,总攻VS美受啊~~!!

良辰美景:你们咋都觉得副会长是受咧?在俺心中,他一直是攻的说~攻~而且人家真的有只小受哦!

小林子:受受是米有幸福滴!!

小林随口提起玄英:“千、千重,小玄英最近怎样?我好久没看到他了。”

“我也好久没见到他了。”

“啊?你们不是……”

“嗯,他最近都没上线?”

“没有,你也是,两个人一起蒸发了,大家都说你们私奔了呢,呵呵。”

工作和生活都已经稳定下来,是时候要找白莲华了,不想让他看到为生活奔波的一面,那样他会幻灭吧,一直以来,都是以崇拜的眼神看着他,在白莲华心中,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形象?于千重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却唯独在意白莲华会怎样想他——哪怕只是表面,也要装得像个无所不能的人。

没有于千重的音讯已经半个多月了,白莲华整个人都消瘦了一圈,本来婴儿肥的脸瘦成了瓜子脸,水灵灵的大眼睛也失去神采,空洞无波,因为哭了几个夜晚,眼睛也肿得像水泡。以前酷爱吃的零食如今都没有兴趣,全扔进垃圾桶,正餐更是没有胃口多吃,每天靠水和面包过日子。

这德行……

活像被他狠狠虐。于铭叹气,都说叫他别担心于千重,他偏不听,自个在那瞎操心,操完心就在那瞎哭,整天呜呜咽咽得活像死了爹娘。

白莲华的手机二十四小时保持在三格以上,以防有人致电。他给于千重的号码设置了专门的铃声,所以,当那个铃声响起的时候,他恍惚地犹在梦中,抬起烟雨蒙蒙的双眸,哀怨地看了手机一眼:“我一定又在做梦,梦到千重打电话给我。”

于铭把手机给他:“接吧,你不是在做梦。”

白莲华傻傻地接过:“千重?”

于铭干咳:“你还没按下接听键。”

按了下,白莲华屏住了呼吸,电话那端传来久违而熟悉的声音:“玄英,是我。”

“……呜……呜……呜呜呜……呜啊啊啊……呜哇哇哇……哇哇哇哇……”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刹那,白莲华嚎啕大哭,哭了整整有半个小时,哭到声嘶力竭,哭到快要断气,哭到倒在了沙发上,一边哽咽一边抽泣,再一边抽纸巾。

于千重就听着他哭,也不说话,也不安慰,仿佛他的哭声与他无关。直到他停下了,才出声:“玄英,晚上8点上次那家冰激凌店。”

“我想吃麦当劳。”

“那就麦当劳。”

于千重挂了手机,白莲华一怔,整整十八天没见,见面后居然只说了三句话……白莲华一口气卡在嗓子眼上,一个抽风,昏了过去。

他悠悠转醒,于铭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见他醒了就说:“医生说你轻度贫血,需要好好休息。”

白莲华看看时间,六点……一下惊醒:“我有约会!”

“我送你。”

“不用了。”

在明白于铭对于千重的禁忌之爱后,白莲华便没法和他回到以前的相处方式,他是个直白的人,心里有什么疙瘩就表现出来,于铭明了便任由他去。

坐着公交车到了市中心的麦当劳,吃完饭后还可以去逛街,这个选择不错。在车上一路盘算今晚的行程,可是,当见到于千重的刹那,大脑又是一片空白,只有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来,紧紧咬住唇抑制着发出声,那模样,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于千重早早买好了他喜欢吃的牛肉汉堡和两份大份的炸薯条,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等他,结果看到的就是他半人不鬼的德行。

“哭什么。”

他声音一出,白莲华哭得更凶。于千重叹气:“你哭吧,哭完了吃东西。”

“你、你、上哪里去了,呜……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你不开机,也不上线,一下子从我世界里消失了,音讯全无,你知不知道因为你我连饭都吃不好,连觉都不想睡?因为你,我、我……呜……”

于千重不想跟他多解释,只说:“现在我不是出现了吗?而且你没有必要担心我,我有手有脚,死不了。”

白莲华咬住唇,一下止住泪:“哪怕给我打一个电话都不可以吗?我好歹是你的男朋友啊!你怎么可以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

他一激动音调就拔高,麦当劳里的人都看了过来,见于千重一头长发便以为是男女朋友在吵架,又若无其事地吃东西去了。

“我找到工作了,以后我们就可以像以前那样,如果可以,你从大哥那里搬出来和我一起住。”

其实,白莲华要的不过是那三个字——“对不起”,或者“我错了”,可于千重显然不觉得自己错了,也没意识到他的错误。在他认知里,“无声无息消失让自己瞎担心一场”是没错的,白莲华恼火了:“我干嘛要跟你同居!”

“那就跟大哥住着吧,你以后可以随时来看我。”

“哈?”

于千重疑惑,他又说错什么了?

“好,我以后随时去看你,再见!”

从来都是他去看他,从没有一次于千重来主动找过他,以前神经大条的他不会敏感这些,可是,经过于千重十多天的消失,他粗大的神经被煎熬成了细细的一根,一触动就神经过敏,他开始在意,于千重对他的轻视。

消失了不告诉他。也不主动来找他。凭什么?只是因为他比他更在乎他吗?想起一部狗血小说里说的:“先爱上的人输了”,白莲华抬头看月亮:呸!

时隔二十天后,玄英重新上线,于千重比他早一天。他们的新闻新鲜劲过去了,网游里什么怪事鸟事没有,他们的事大众也看开了,搅基就搅基呗,就于千重那小样,去搅基才是广大男生的福音啊!

一阵没来,网游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次的焦点是三大副本——“地狱十殿”“梦回琼华”“东海漩涡”。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