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御剑江湖 下——奇小妖
奇小妖  发于: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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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他老妈嫁了个洋人,他老爸气得吐血,他知于千重排斥这个家,也怕他死后于千重就跟着老妈认洋人做父,所以就把那20%的股份交给于铭看管,如果于千重为于家效力,那些股份就是他的,如果于千重跟着洋爸爸,股份就全部收回。那时于千重十四岁,正是中二时期,本来他就不满自己妈妈在家中的地位,被他老爸那么一搞,差点就报复社会。他会看重那些股份,是觉得那是他妈应得的,凭什么让于铭看管?于是,兄弟俩的矛盾一直到现在。”

于铭和于千重关系不好,之前过年的时候白莲华就微妙地察觉到,可他万万没想到那深入的一层,于铭喜欢于千重?真喜欢?

突然意识到什么,白莲华惊叫:“他们是兄弟啊!于大哥怎么能这样做!”

“呵,所以于铭从未对他真的出手不是,可也不允许别人出现在于千重身边,直到你出现……要换是别人,于铭早对付你了,可偏偏是你……”摸他一把小脸蛋,嫩得能掐出水来,这样的美人天天放在身边,于铭都能毫不动心,这足以证明,于千重对他多么致命。“我看得出来,于铭也真喜欢你,把你当成他的弟弟,呃,是纯粹的兄弟情。也许,在你身上,他看到了于千重的影子。”

方柏说:“他暂时不会对你怎么样,可难保他以后不会对你怎么样,你,自己小心一点。”

周末四月中旬,天气逐渐转热,白莲华是个怕冷的,总怕晚上天气转寒不想冷着自己就会多穿一件外套,比起受冻生病,难看点算什么。

可这次,方柏说了,他是要去约会,不可以再穿得像个土八路。其实他的每件衣服都好看,他人更好看,可他就有本事把好看的衣服搭配得十分雷人。这次赴约,他的衣着是方柏亲自给挑的,亲手给穿上的。

“小白,我怕冷。”领口好低,方柏说什么性感,性感能当饭吃么?他要多穿一件!

“我看过天气预报,今天气温25°,你穿这样不会冷。”

“可是……”

“如果冷了就让于千重抱着你。”

白莲华红了脸,原来还有这一手,不愧是经验丰富的方柏,听他的准没错。出门的时候,他加上了鸭舌帽和墨镜,还没戴上就被方柏夺了下来:“这两样东西别带了,否则不白费我给你做的造型。”

白莲华中等身高,身材偏瘦,头发偏长,本来一丝一丝的头发被方柏定型成了一根一根的质感,本来弱柳扶风的他气质一下阳光健气起,他也很满意这种发型,看起来帅气了许多。

“那我不戴。”

“你这样,整一个大学生的范儿呀,不会给于千重丢脸。”方柏捏他脸蛋,“现在还有点肉就多捏点,以后没有了就只能捏你的脖子了。”

白莲华长开了,原先稚气的五官一点一点地蜕变,不是往阳刚方面生长,而是……愈发柔美了。他自身没察觉,方柏却是通过照片对此出了。

方柏把白莲华送到了电影院的门口,白莲华一下车就受到了四面八方的注视。路人看着这个少年不禁呆了,这样一个活脱脱的美少年是天使在人间一样的存在。

电影院门口排队着长龙,一对一对的情侣并排购票,突然四周一片寂静,在这样喧嚣的街口,简直是奇迹。他们不由向后看去,然后也是倒抽一口冷气。那个少年局促地向这边走来,双目四处搜寻,黑溜溜的眼珠子灵气逼人,蓦地目光一定,接着那张俊俏的脸上展开甜蜜的笑容,一蹦一跳地向前跑去,他甜甜地喊了一声:“哥~~”所有人的目光都跟着他的声音走,于是注意到了于千重。这个高挑的男子有着一头引人注意的长发,一般男子留长发给人的感觉不是邋遢就是娘气,碰上颜不好的,那是很雷人的。可这个男子,虽然戴了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但隐约可见他长得不会差到哪去,于是那长发也是相得益彰地个性起来,甚至他不说话,不明真相的群众会把他当成一个女人来看——个子是高了点,但气质十分温和。

见那少年叫他哥,这个长发男板着一张脸,低声说了句:“你的帽子和墨镜了?”

“我的新发型好看吗?”

“难看。”

“啊?”白莲华失望,“我觉得很帅气。”

“是啊,满大街的人都在看你,你很光荣吧?进去。”他不喜欢高调,好在已经排到了电影院门口,可以马上进去,否则,身边放着这么一个闪光体,他会选择直接回去。

天气转热后,他的长发没法再用帽子遮起来,否则得闷死,索性就摘了帽子,他的长发一直用简单的红绳绑了个发髻,从后面看,就是一个时髦而复古的女郎。关于发型问题困扰了他很多年,因为留这么一头过腰的长发,无论怎么打理都显得娘气,他会梳很多发髻,但穿着现代装都会显得怪异,穿着古装倒和谐了,但他真那么穿出去,别人八成以为他是穿越的,或者哪个演员在拍戏时从剧组跑了出来。

他们的位置在最后一排,幽暗的角落里两个人活像在偷情,说话都压低着嗓子生怕别人发现他们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其实在做什么呢?

“千重,你的鬓发好长啊,要是梳成辫子是不是会更个性一点?嘻嘻。”

“讨打是不是?”

他习惯将鬓发垂在胸前,娘气了一点,却自有原因在里面。甚至他所梳的发型都有一定的玄机——冬天他穿衣多,可以在身上藏个笛子打人,夏天那笛子要藏在哪里?总不能在腰间别着个到处雷人吧!所以,他真正的秘密武器是——他的发绳!别人用发带,他用发绳,这个绳子是他师父亲手给他编的,什么材料做成的也不知,柔软,弹性极佳,但他一发力,就能是上好的武器,不会致人性命,但免不了浑身被抽得麻软却不会真伤筋动骨。

“我头上的这个发绳,其实有个名字。”

“嗯?”

“它叫相思带。”

“……”囧。

“很雷人是吧?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这条相思带是我师父亲手编织的,是他要我留的长发,说是为了让相思带有用武之地。”

其实一条绳子放在身上不就行了?可他那个师父,就是执意要他留长发,说他要把头发剪短,他就废了他一身武功!

比起短发,显然武功更方便一点,于千重很有种地选了留长发。

“千重,你那个师父我真想结识。”

“那是个奇人,活了六十年了,长得却像个二十出头的,据说他的头发全都苍白了,因为鹤发童颜太惊悚,他就把头发染成了彩色。”

“啊?彩色?”

“赤橙黄绿青蓝紫,他一年染一种颜色。”

“你师父真有个性!”

“嗯,其实他是个色盲,哪种颜色对他都没有区别的,他给我挑的衣服也是花花绿绿难看到我实在不敢穿身上,可他说,我那样穿着特可爱,像极了国宝熊猫。”

“你师父会不会像慕容紫英那样,得道成仙啊?”

“就是个神棍,妖怪还差不多。”想到自家师父,于千重眉头一皱,“我师父不让我近男色。”

突然来了一句,白莲华愣了神。

“他给我算过命,说我命中会栽在男人手上。然后他问了我性向,当时我多大,怎么会明白这些,就说不知道。然后他打了我一巴掌,说我必须回答喜欢女孩子。我照实回答了,他又打我,说我敷衍他。我就说我真的不知道。他悲痛欲绝地要我保证,不许好男色沾龙阳之好,我觉得他神经病,男女结合不是天经地义吗?直到……总之,后来我知道世上真有男人喜欢男人的事,然后,我把师父的话谨记于心。”

他从小到大,最听他师父的话。

第三十八章

于千重是习武之人,他知要想在武学上有一定造诣就要将全副心思花在上面。他从小爱玩游戏,但习武之后,他就戒了游戏。在小有学成之前,他不碰任何娱乐活动。他还是半个出家人,不说四大皆空,但从小就被师父灌输理念——清心寡欲方能有所建树。他师父就是这样的,六十多年不沾荤腥,不近女色,有这样一个师父督促教导,于千重又是一心想在武学上有所成就的,自然也目空一切,清心寡欲。

在爱情上,于千重就是一个白目,他明白世上有种感情叫爱情,但那具体是什么样的,他不懂。他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跟他是直是弯无关,纯粹的不懂。

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为什么非要变成爱人的局面?

这个问题他思考了很久,为什么他和白莲华会走到今天的这一步?即使走到今天这一步,跟以前也没有多大的区别,顶多是,他们确定了彼此的关系。

可景尧说,这是仅仅不够的。

“哥,你是不是男人啊?玄英现在是你爱人,你不亲他不摸他不抱他就算了,怎么可以不理他?”景尧的声音犹在耳边,大前天的晚上,他喝醉了,借酒撒疯,“我说你他妈的有没种?不爱人家就别去招惹,招惹完了又他妈的晾在一边,你丫怎么不去死?”说着又灌了一大杯红酒,醉醺醺的,“哥,我讨厌不负责任的人。”

那之后,于千重良心发现,把白莲华约了出来。

对他刻意冷淡,不是因为玩弄,而是不知该怎样去面对。白莲华要比他来得大胆,以前的他还懵懂未知,现在则“开窍”了,最要命的是,白莲华不害臊。

有次通电话:“千重,我们做爱吧。”

拿着手机的他手一颤,差点掉在地上:“……”

“我、我开玩笑的。”白莲华纳闷,“只是,爱人之间可以滚床单的。”

“玄英,你到底从哪里看的这些东西?”

“书上,漫画上,片子里。”

可怜从小到大从不看黄色刊物的于千重被雷得挂了电话,白莲华不害臊,他,害臊。

这种事情他应该找些兄弟啊知己啊来讨论的,可是,找谁?亲大哥于铭?笑话!御天?拉倒吧!月月?大嘴巴!景尧?一个受,还是处的。他的兄弟他的知己如此之少,他只能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白莲华低着头,冰激凌不错,但填不饱他的肚子,可他口渴身热,需要吃冰来降温。他们坐的靠橱窗,人来人往的街道每个行人路过都要在那里驻足片刻,有大胆地甚至用手机拍照,但橱窗反光,镜头对准他们是拍不出什么的。因为这两位活体模特,冰激凌的生意火爆了,室内的位置都坐满了,室外的也坐的满满,还有排着长龙买冰激凌的,都是为了围观他们。

于千重静静地看着他,他也摘了墨镜,说实话,他气恼白莲华“出风头”之举,有这么一个发光体在身边,他伪装得再好也没用,索性把真相暴露,他们也不是长得见不得光,只是具有冲击力而已!

两个人在约会,一群人在围观,忽然,于千重展颜一笑,这一笑没把人群给闪瞎眼,太耀眼了!于千重招手,“景尧,陶然~”

原来冰激凌店新进了两个客人,他们本来看到这店人满为患想要绕路的,结果看到橱窗边的二人,干脆就进来蹭位子。

“哥,陶陶说这家的冰激凌特别好吃,你们不介意我们打扰吧?”说着不介意其实已经坐在了位子上,还把窗帘给拉下,阻挡了围观群众的视线。窗帘是半透明的,这下为了看清他们,群众们几乎快把脸贴到橱窗上。

陶然跟景尧是同宿舍的,两人感情特别好,白莲华认出他是常载着景尧满校园乱转的男生,礼貌笑笑,结果陶然视他如空气,全身心投入在菜单上,一口气点了十样冰激凌。景尧说:“你这样吃会吃坏肚子的。”

“我五份你五份。”

这家的冰激凌死贵,一份都要卖三四十块,这么点上十份,白莲华为荷包心疼了一下。

陶然和景尧在一桌上就拉开话匣子,讲的是他们世界的事。白莲华看着他们发呆,两个大男孩的青春活力是他缺失的,再看于千重,笑意盈盈地望着他们,眼波里尽是宠溺。景尧比于千重小了足足六岁,他们多说,在他之前,于千重是最疼景尧的。

戳着化成稀泥的冰激凌,白莲华郁闷,他跟景尧有什么区别呢?同样被宠,同样叫声哥,然后他突然冒出一个傻逼问题:“千重,笑笑,你们会不会亲亲?”心里这么想嘴上就冒出来,后悔死了!

景尧被雷得抽搐:“亲你妹!”

于千重微笑:“你又在想什么?”

“千重,我和景尧对你有什么不同?”

陶然闻言就笑开:“原来是在吃醋啊,哈哈~”景尧在一边翻白眼,嘴皮子正要耍,于千重就抢过话头:“他是我弟弟,你是我恋人。玄英,我不会随便跟人……亲吻。”

这种问题他也问得出来!白莲华准是脑袋进水了!

景尧怒极反笑:“我哥就这么没安全感?就他这货色,要想乱搞早八百年就去搞了,还会等到现在?”

这下轮到于千重嘴角抽搐:“景尧,你给我淡定点。”

景尧冷道:“你们的事我不想管。”转头对陶然笑得那叫一个温柔,“陶陶,变态是会传染人的,我们离他们远一点。”

白莲华会胡思乱想这么多,是因为于千重给他的不安全感,他渴求他对于千重的与众不同,可这种感觉,还没最开始来的强烈。那时的紫云林里,只有他俩人的世界,他不清楚他的世界,而他的世界里,只有一个于千重。

第三十九章

玄英再一次出名了。当然,他本来就是名人,但自从十大剑灵相继出现之后,玄英这第一个剑灵的光辉便被慢慢掩盖,随之是轩辕剑更强大耀眼的光辉。如果评选个十大名人,玄英能不能上榜也是很玄的,“玄英剑”很强大,这操纵这把剑的人技术一般偏低下,而提到他难免提到于千重,然后,话题就会转到于千重身上,玄英就被透明掉。

可今后,他再也不会被透明。

一组多达十二张的照片被发布在了官网上,成为今日热帖,点击率飙升,回帖飙升,相关话题霸屏首页,其程度比景瑶仙子发“真相照”,于千重被爆真相照都要轰动。

他跟于千重约会的照片被挂到网上,第一张到第三张是在电影院门口。第一张,阳光下少年肌肤雪白到透明,黑亮的眼睛深情地注视着前方的于千重。第三张,少年挽着于千重的胳膊甜甜地笑着,两人宛如热恋中的情人。

第四张到第八张是在冰激凌店里,两根吸管在一个玻璃高脚杯里,少年捏着一根吸管,抬谋望着于千重,眼神里有着疑惑。后面两张多了两个男生,拍摄者很体贴地用了马赛克弊屏。

第九张到第十二张,是他们独步上山,月光下,二人手牵手,少年侧头看了于千重一眼,歪着头笑了。第十张,少年落后于千重一步,嘴角噙着一丝幸福的笑。第十一张,在山顶上的两个人一起抬头看大饼似的月亮。第十二张,是一张剪影,两个人重合在一起的剪影。

发帖的楼主说,这个少年是——玄英。

某某楼一个马甲说:这个美人儿是PS的?天哪,好假!

某某楼也说:那是人吗?皮肤白得透明,身体单薄得风一吹就倒,五官精致得像PS过的,哦不,这一定就是PS的!

某某楼真相了:这个肯定是玄英啦,他长得根本就跟游戏里一个样嘛!哦,天哪,玄英就是以他为原型造出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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