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御剑江湖 上——奇小妖
奇小妖  发于: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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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滑溜冰凉的身体向他靠拢,白莲华趴在他身体上:“千重,你身体好暖哦。”

“……”

饶是白莲华此刻的神情再纯洁,在于千重眼里,也是一个小色魔附体。

“皮肤好滑。”

“你安份点。”

“很紧致呀。”

“白莲华!”

“千重,你也可以摸我,咱俩扯平啦。”

他迷恋他的一切,这种心情,于千重怎能体会。做梦都在摸着这具肉体,现在,终于实现啦!

嘿嘿~白莲华淫笑着对于千重上下其手,这里摸摸,那里捏捏,于千重整个人处在崩溃边缘——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纯良的小孩却是个无耻的色魔!

终于……

“白莲华!”

“千重……”

两声抽气,白莲华的脸轰的红了,他,摸到了不该摸的地方……像碰到烫手山芋一样赶紧甩开,白莲华甩甩脑袋把热气散掉,“我摸错了,我不摸那里了,我摸上面的!”小小声的,“那里为什么硬硬的?”

“……”他的清白啊!

他不讨厌他的碰触,可是,他的自制力有限,一个生理正常的男人被那样摸来摸去,他要没反应他就是X无能!

一双手在他腰后摸来摸去乐此不疲,脑袋一歪,白莲华在他耳边吐气如兰:“我可以咬你吗?”

“不可以。”

“我想咬。”

嘴巴一张,就去咬他的肩膀,轻轻的,像在挠痒痒。呜呜,梦境中才能做的他在现实中都实现了!

“千重,我身体好热,下面好奇怪。”气喘呼呼,摸住自己下身,揉搓几下就硬了,“我那里也硬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生理反应?”之前深渊给他普及了一些知识后就让他去百度,他给忘了。

“……”

翻了个身,规规矩矩地倒在他怀边,自个动手丰衣足食。“呼呼~好舒服哦~~千重,你那个软了吗?”

“……你够了。”居然当着他的面打枪,靠!

毕竟没经验,三两下就给射了,白莲华苦着脸:“我好像把水弄脏了。”那么隐私的地方白莲华不大好意思碰,就说,“千重,你自己弄,我不看你。”

“……”于千重扶额,“玄英,我有必要向你科普一下生理知识了。”

“嗯?”

“这种事只能跟你的爱人做。”不能把他变成没节操的混蛋。

“我只跟千重袒诚相对!其他人我才不会这么做呢。”理直气壮的,白莲华说,“除你之外就是我哥啦。”

靠在于千重肩头,歪头看他,近在咫尺的完美无瑕的容颜,怎么看都不够。为什么他的千重会这么美丽呢?这个问题想了很多遍,得出的结论是,他只想把千重占为己有!

于千重是第二个让他有占有欲的人,第一个是他哥。白莲华不懂什么是情爱,他只能用占有欲来评判一个人对他的重要性。

冬天最舒服的还是躺在暖和的被窝里,什么都不用做,现在旁边还躺着最喜欢的人,白莲华一晚上都在傻笑。开了盏昏暗的台灯,可以随时看见于千重的脸。

“千重,我是有多喜欢你呀。”

“……”

“嫁给我吧!”

“哪儿学来的。”

“教主咯。千重,我趴在你怀里。”心动不如行动,一个翻身就趴在他怀里,听他的心跳。“我以前做梦都在想着能和你这么亲密。”

“你变小狗吧,我天天把你抱在怀里。”

“哼。”

“以前你是小雏鹰的,怀念那时的你。”

“嗯。”

着实困了,白莲华咕哝了几下就睡着了,于千重把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边,盖好被子,照常起来上网。他每天睡眠两个小时就够了,比平常人多出来的时间都用在游戏上。

飞鹰的好友名单上东方不败的头像还亮着,一进公会频道,铺天盖地都是在讨论于千重的。

飞鹰私扣东方不败:今晚好热闹。

东方不败:你没来真是太可惜了。

飞鹰:嗯?

东方不败:如果是你,一定能杀了于千重那混蛋。

飞鹰:哟,高傲自负的会长都说出这种话,那个于千重真的很厉害啊?

东方不败:他操控盗贼号都把我杀个落花流水~可我确定他没你厉害,咱们的飞鹰可是战国第一高手!

飞鹰:别废话了,刷副本去,嗯?

东方不败:不,我要睡觉了,明天老头子让我去上班。

飞鹰:那我给你代练吧。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飞鹰是继前无后东方不败最得力的战友,可怜的孩子……

冷笑着,于千登录东方不败和轩辕剑的账号。飞鹰跟东方不败说自己是职业玩家,东方不败就每个月给他五千块前代练。五千块对他只是小钱,但他乐意享受扮演着这样一个靠游戏赚钱的小角色。

东方不败突然诈尸,发了一张照片过来,于千重眼神一凝。

东方不败:这个人怎么样?

飞鹰:谁?

东方不败:玄英,可爱吧,我无意中看到的,啧啧,像娃娃一样。

飞鹰:你该不会看上人家了吧。

东方不败:他是五格格的弟弟,我要看上不被五格格大义灭亲了。五格格把这么一个弟弟孤零零地扔在国内,他真敢。我把五格格的身份跟他说了,要不然我根本接近不了他。

前无是玄英的亲生哥哥,知道这个后于千重对前无的敌意就取消了,但那家伙这半年几乎不上网,问玄英他哥的近况,他也很苦闷地说哥哥三天才给他打一次电话。

飞鹰:会长,你真喜欢男人?

东方不败:通杀。

飞鹰:……

东方不败:嘻嘻,飞鹰,我更喜欢你哦!

飞鹰:那真不幸。

嗯,真不幸。于千重冷笑,放任东方不败被怪物砍倒,不虐虐他不解气。东方不败也是S市的,家中势力不小,他是典型的二世祖,被家里人惯坏了的纨绔子弟。玄英要被他看上,那真是麻烦,以他的作风,会无所不用其极地接近玄英,但有他在,怎么会让东方不败得逞。

第二十九章

把宝贝电脑取了回来,于铭出差去了,新年前的最后一天都没法碰上,从小区出来时于千重疑惑问他:“你住这里?”

“嗯。”

“你那朋友很有钱啊。”

“我哥的上司。”

“他为什么对你这么好?”有了东方不败这个例子,于千重草木皆兵。

“看上我哥。”歪头,随便胡扯了个。“于大哥人很好的,你不要想坏他。”

“他,姓于?”

“嗯。咦,千重,你也姓于唉!”跟他认识这么久了,白莲华从未问过他的真名,“你的真名叫什么?”

“我跟我妈姓,姓云。”

“云天河?”

“……云千重。”

“哦,那我还是可以叫你千重,呵呵~”

“千重是我师父给我取的道号,后来大家都这么叫我,因为我原名很雷人。”

“我的名字是算命先生给我取的,他说这个名字能助我躲过血光之灾,化险为夷。我本来叫浩英的。”这个是他三岁前的事了,白堇青给他普及过。“千重原名叫什么?”

“不告诉你。”

“我都告诉你了你也要告诉我,告诉我嘛告诉我嘛!”

“反正很雷,我妈是琼瑶迷,你可以想象一下。”

“云烟?”

“……”

“真的是云烟?真的是云烟?啊?哈哈哈哈哈~~~~~~~~”

“你够了,闭嘴。”

回到宿舍的时候他们收到一份包裹,是官方给他们寄来的冠军礼物,包裹很大也很沉,白莲华显得比于千重还激动,把包裹拆封了,里面是层泡沫塑料,又把这层扒开,才露出礼物的原型。

“好大的礼物盒。”

高一米宽80公分的礼物盒,上面还绑着一个蝴蝶结,白莲华拆了蝴蝶结,开了盖子,里面……是又一个礼物盒。再拆,又露出一个礼物盒。这样一层套一层,一共十七个礼物盒,在第十个,终于只是一个巴掌大小的礼物盒。白莲华怨念地望着这个礼物。

于千重都煮完一杯咖啡出来,望着一地垃圾,淡定说:“记得把这些垃圾处理掉。”

“我拆了。”

“嗯。”

是个卡片,上面一串账号和密码。

“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哼。”白莲华把卡片给于千重,自个去处理一地狼藉。

“对我而言,这才是好东西。”笑笑,输入账号和密码,“居然是个NPC号。”

“嗯?”

“技师苍印,过去是位铸剑大师,退隐江湖后就成为铁匠铺老板,后来他因为铸造了一把绝世名剑引起江湖上的血雨腥风,苍印再次退隐江湖,从此闲云野鹤当散人一个。苍印的前世是散仙,因为触犯天条被贬落凡间受尽九世苦难方可魂归天庭。”

“干什么的?”

“不知道。”

“真是的,还不如再给我们一个剑灵号划算呢。”

于千重打开系统界面,被眼前所见给喷了。“玄英,快看。”

“嗯?”

系统界面上,从1到99按难易排列着九十九件委托任务。“这个,大概就是这个号的功能吧,给玩家发任务。”

囧。

官方真是恶搞,也不给点实用的。白莲华扁嘴:“这么说,我可以走后门向你要任务喽?”

“上面都标着任务奖赏,不过我们要保密,这样,才好玩。”

苍印这个NPC因为设定是闲人一个,所以他没有固定的城镇,可以随意走动。

“玩家想向我要任务还需要逮住我才行。”

“千重,你找个固定的据点,我去找你了哦。”白莲华已经开了电脑联上网。

“我去青鸾峰,在那里看星星月亮,日升日落,云卷云舒。”这个想法可行,青鸾峰本就人多,那四位主角也是群给任务的NPC,苍印正好跟他们一个性质的。

官方挺人道,每天只让苍印给20个任务,于千重觉得新鲜。

他接的第一个玩家就是玄英。

玄英:我要任务。

苍印:你真不客气。

玄英:嘻嘻,快点嘛。

于千重点开系统界面,随便点了一条任务给他:即墨有个叫兰心的老太太,她的儿子出海捕鱼的时候被漩涡卷走了,你去帮她把儿子找回来。

“千重,有没提示老太太的儿子在哪里啊?”

“没有。”

“喔。我去找深渊大哥,让他跟我一起找老太太的儿子。”

“他不会在吧,景尧约了他。”

“哇!约会?”

“有些话必须说清楚,景尧那小子脾气不好,不说清楚,他会到处找人撒气的。”

“御天月月都不在学校吗?”

“回老家了。”

“就剩你一个人了啊,你早点说,我就早点过来陪你了。”

“不用。”

“千重,别跟我客气,我不把你当外人。”

“……”该死的小鬼,这儿是谁的宿舍啊!

“玄英,你别跟人说苍印是我操控的,保密,懂么?”

“嗯。”

于千重退出登录,苍印随之在青鸾峰消失。粗通看了下任务列表,有几条列表让人吃惊,但却是灰色字样不可送出的任务,可以想见,游戏又要升级了。

大年三十,他穿上于千重为他买的新衣裳,毛绒绒的很暖和,还是觉得冷,他又在羽绒服里穿了件毛衣,一套上这层,整个人又臃肿了。于千重一身风衣,干净利落,颀长挺拔,与他形成鲜明的对比。

出门的时候,白莲华往旁边靠拢,结果被皮质风衣凉得缩了回来,于千重里面就穿一件黑色紧身T恤,白莲华羡慕看他,练武之人体质就是好。

于千重的老家是S市旁的一个小县城里的一个小村,这个村发达后大部分人都搬迁到城市里,于家历代都是这个村的村长,有几百年历史之久。于家主宅是可以列入文化遗产的古宅,白莲华看了,感叹了句:“好像鬼片里的老屋哦。”

除夕夜,大红灯笼高高挂,鞭炮噼里啪啦响,有鬼也被吓跑了。于家装饰得一派喜庆,到了他们这一代,就剩两个男丁,四个女孩子从小就被遣送到国外念书,过年才回来。

“我每年都要回家,不管多么不愿意。”

“为什么会不愿意回家?”

“我在家里不受欢迎。”

“啊?”

“我是小三生的,跟家里人都不亲。”握住他的手,于千重微笑,“但我爸对我特好,所以我也不是很讨厌这个家。进去吧。”

他老爸死得早,家里剩大夫人一个主事的,于千重的妈妈改嫁,现在定居国外。听说于千重要回来,于妈老早在主屋门口等候:“千重,你回来啦,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大哥昨晚就在念叨你。”

“阿姨好,我给你介绍一下,他就是我朋友白莲华。”

于妈上下审视白莲华,惊叹:“好漂亮的孩子,千重,你哪儿找来的。”

于妈五十上下,保养得很年轻。白莲华怕生,躲在于千重后面。

主屋里摆着一张大圆桌,周围两排佣人,还有四个年轻的女郎。于千重一一打招呼:“二姐,三姐,四姐,小妹。”

二姐点头致意:“年饭快开始了,我们入座吧。”

小妹说:“大哥还在房间里,我去叫他。”

于千重被安排在于妈的右边,白莲华挨着他坐,他要是知道于千重家里这么多人绝对不会来的,他不喜欢热闹。低着头看眼前的碗筷,慢慢的,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快靠在桌上了。

“千重,我以为你不回来了,总算没让我失望。”

低沉悦耳的男音响起,这声音再熟悉不过。白莲华疑惑地抬头,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整个人蹦了起来:“于大哥!”

于铭略吃一惊:“莲华,你怎么在这里?”

“我跟千重回来过年啊。”扑向他,白莲华眉开眼笑,“好久没看到你,好想你。你怎么在这里?不是,你是大哥?千重的大哥?啊?”

“你说的朋友就是指千重?”

“嗯。”

“真巧,我是他大哥。”于铭将他推开一些,“坐回去吧。”

不能跟于铭坐在一起,白莲华探头探脑,他有很多话想跟于铭说,也有很多话想问于铭。于千重往他碗里夹了一粒丸子:“别看了,吃饭。”

“你们是兄弟啊?长得真不像。”

“他像我爸,我像我妈,当然不像。”

“为什么你不跟我说你大哥是于大哥,世界真小啊。”

“一直以来,你都是跟他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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