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岛记(生子)——圆舞
圆舞  发于: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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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蘅今天新得了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还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所以很亢奋,加上他自己也知道桶里那数量极少的鱼是拜谁所赐,所以一进屋就很自觉的跑到厨房做饭,他熬的是鱼汤,从仓库找到点干紫苏放进去,鱼肉熟的快,不一会儿就闻到淡淡的香气。

小粉红闻香而动,探出头来看了看,发现是热汤,又缩回去。

冯蘅一屁股坐在床榻上,拍拍它的头,“去啃生猪蹄吧,反正你生冷不忌。”说罢,低头研究自己腰上的玉佩,这东西是无价之宝,有了这东西,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想干什么干什么,简直极品。

黄药师舀了两碗鱼汤,还捞了两条鱼分别放在两个盘子上,“吃饭。”

冯蘅挪了挪屁股又坐回去,“等等,让我再看两眼。”

几分钟后,黄药师已经去外面打水了,冯蘅才意犹未尽的站起来,餐桌上的情况一眼就看了个清楚。

冯蘅位置上那条鱼已经只剩骨架,连盛鱼汤的碗都空了,盘子边一个粉红色的小身影正撑得打滚。

冯蘅咬牙切齿,“……小粉红,你这无耻的白眼狼。”

得了玉佩以后,冯蘅颇为风骚的日日佩戴在身,黄药师给他准备的衣服以白色为主,玉佩的颜色是葱翠的绿色,挂在腰间很好看。

黄药师说往返符设置的地点就在御城外城一处深林宅院中,周围布置着各种阵法,寻常人难得进入,冯蘅知道这么做都是为了保证往返符的安全,黄药师最近一定是有什么借口外出,一直住在那处宅院中,否则一个人在本家连续失踪了十几天,不引起喧哗才怪。

现在冯蘅只要动一动心思就能回到深林里的宅子,宅子里都是黄药师最信任的手下,不到一天就能把他们带回本家,但是冯蘅却从没动过这个心思,他胆怯了,好不容易熟悉了桃花岛的生活,再去接触另一种完全陌生的环境,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黄药师知道他的心思,也不提回去的事,两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看书的看书,作画的作画。

冯蘅最近赖上了外间的竹炕,总爱抱着被子腻在上面睡觉,小粉红也跟他一起睡,睡醒了就爬到书桌上,探头看着黄药师作画,比冯蘅安静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几日,黄药师画的多数是冯蘅的睡姿,散乱的绫罗,精美的瓷枕,冯蘅好梦正酣的侧脸,无一不入木三分,画完就卷起来放进瓷瓶,冯蘅没有翻别人东西的习惯,所以一直不知道,他只知道每次睡醒都要莫名其妙的被小粉红咬袖子,它好像想拽着他看什么,可是往往拽了一半就放弃了。

又过了几天,冯蘅的心理建设总算完成,他知道黄药师家大业大,不能总在桃花岛陪着他。

吃过早饭以后,黄药师便先消失了,这是冯蘅第一次看到黄药师当着他的面消失,好在一早就知道是玉佩的作用,接受的快。

冯蘅心思一转!

没有想象中的晕眩,也没有漫长的时空通道,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身边的环境就变了,从满眼的粉变成满眼的绿。

这是一个建造非常隐蔽的宅子,分前后两个院子,结实的墙壁完全隐藏在高大苍翠的树木中,甚至连门都要走到近一米处才能看出来,门上隐约写着两个字“深宅”,已经剥落的看不甚清楚了。

黄药师和冯蘅住后院,前面住着三个黄药师最信任的手下,左一,左二和左三,很少见的三胞胎,冯蘅根本分不清谁是谁,估计是黄药师交代过了,第一天见面就恭敬的称呼冯蘅,“主母。”这让冯蘅不太自在。

黄药师并没有着急回本家,在林子里住了两天,那三个人非常低调,没事都不出来,安静的宅子里好像只有他和黄药师两个人。

冯蘅无事可干,带着小粉红在宅子里转悠,这宅子建在深林中,却不显得诡异冷清,前院很宽敞,几乎没什么遮蔽物,院中种着一些不知名的蔬菜,才刚刚有冯蘅小腿处那么高,此外就是三间紧闭的门,以及一间物资丰富的厨房。

后院整理的比较优雅,左边有一个不大的池子,周围修了一些矮小的石头和植物,右边种着一些不认识的高大花草,此刻开的正浓烈,其下摆着一张石头小桌,黄药师就坐在桌前写写画画,冯蘅跑过去干扰了几次,均被黄药师一点都没受干扰的表情给郁闷到了。

“哎!”冯蘅趴在桌子上盯着墙面。

头顶上是遮蔽天色的古树虬木,枝叶交缠在一起,鲜少有阳光透进来,小粉红就躺在一处小小的阳光处敞开肚皮晒太阳,如果它有肚皮的话。

院子里没多少阳光,便有些暗,但又不是很暗,不阴森不恐怖,有种美好的静谧感,冯蘅这一凑近盯着墙面,才发面院内的墙面和院外有很大不同,院外墙上全是苔藓还长着草,恨不得和整个树林融为一体的模样,院内却干燥整齐,还能看到墙上不算新的砖块之间有修葺过的痕迹。

冯蘅伸手摸了摸,没有常年处在深林中的潮湿,那些砖有些年头了,却相当结实,冯蘅又摸了一把喃喃的说:“这宅子是你建的?我怎么觉得墙很老,不过真结实啊。”

黄药师手里不停,头也不抬的说:“太爷建的,左二常年维护。”

冯蘅,“你太爷喜欢住在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啊?”

“不是”黄药师顿了顿,“我小时候经常被刺客刺杀,太爷为了保护我。”

冯蘅,“为什么要杀你,我知道了,你家有钱,有钱人家就是这点不好,亲兄弟都自相残杀,不过你现在活得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黄药师,“我是家里的独子,想杀我的是分家。”

冯蘅,“分家?”

黄药师,“就是旁支。”

黄药师小时候远比现在风光,作为御城最大商家嫡系唯一的儿子,从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风头无两。

黄家是个大家族,本家只有黄药师这一个嫡孙,分家子却子孙繁盛,慢慢的,有些人就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一开始是少不更事,后来黄药师就发现各分家家长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也许是大人以为小孩不懂事,在他面前就没什么警惕心。

黄药师是聪明伶俐,但是从来不是个天真到不谙世事的小孩,他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了老太爷。

第一次暗杀后,黄药师被老太爷转移到已经建好一年的深宅,那一刻,黄药师才知道老太爷的高瞻远瞩。

冯蘅爬到黄药师面前仔细看了一次,呼出一口气,“你真的没事,我放心了,那些分家后来怎么样了?”

黄药师,“害过我的都消失了,没害过的都给了钱散走了。”

冯蘅,“哇,你这么厉害。”

黄药师,“是太爷做的。”

那些人消失的时候,黄药师还小,懵懂的知道他们消失了,太爷从来没有告诉过他那些人都去了哪,老人只是尽自己所能保护这个唯一的子孙。

原来庞大的家族逐渐变的人脉凋零,后来黄药师长大了,他的身边逐渐出现了得力的手下,随着这些人的出现,原本显赫的黄家更加凋零,到目前为止,黄家只有一个酒楼和一个养殖场被外人所知。

一个门楣显赫之家变成现在普通的富人,总让人不胜唏嘘,黄家的人却安之若素,不追忆过去,也不依靠着过去嚣张跋扈,他们除了必要的生意往来,几乎可以算是足不出户,行事低调至极。

人们唏嘘了几年后,也就逐渐忘了这个家曾经有多么显赫荣耀。

这是很久之后,冯蘅陆陆续续了解到的,因为黄药师做事并不避忌他,所以,除了桃花岛这处不为人所知的岛屿之外,他还知道了很多黄药师的产业,有果园,有布庄,有杂货店,全部和黄药师一样低调,都是小店,看起来不怎么样,收益却高的惊人,除非有人特意长期监视,否则根本没人能看出来,如果黄药师在现代,一定是个隐形富豪。

这些产业的所有人都不是黄药师,但赚的钱都归黄家,管理者冯蘅也认识,就是左家兄弟,黄药师从不出面,有一次冯蘅问起来,黄药师笑着对他说了四个字,“树大招风。”

联想到黄药师小时候的遭遇,冯蘅对黄药师又佩服了几分。

一个人的才华可能是生下来就决定的,可是一个人做人处事的态度却真真正正是要看个人的,黄药师用他的头脑做大了黄家的产业,却能做到如此低调不张扬,这显示的不单单是他的气度。

黄药师聪明,聪明在于事业如火如荼时懂得收敛锋芒,在于他的锋芒丝毫都未被外人察觉,更在于他懂得通过收敛锋芒来保护家人的用心。

第九章:林里的生活

前院左右两边的菜地都被分成两块,一共种了四种,他们每天吃的菜就是现摘的,至于肉类,听说是左一在树林里打的野味,除了树林里的野味,还有后面池子里的鱼。

一开始,冯蘅以为那池子是赏景用的,还应景的喂了几次鱼,发现上来吃食的都是肥美的可食用鱼,错愕了很久,连个池子都如此实用,怪不得黄家能起家,估计赏景只是附带功能,转念又一想,毕竟这里也算是深山老林,万一食物供给不上,有这一塘鱼和前院的菜地,确实是能救命的。

料理农作物这活,冯蘅不敢托大,尤其是不认识的农作物,所以他很少亲自上手,只在一边观摩,他已经掌握了区分三胞胎的办法,武功很高的是左一,维护宅子而且木工做的很好的是左二,料理蔬菜作物的是左三。

左三对农事很上心,每天必到菜地看一次,有时候除除草,有时候浇浇水,冯蘅跟着参观,也帮把手,少不了要唠叨。

冯蘅,“左三,这些都是什么菜啊?”

左三恭敬的回答,“回主母,院子左头种着土豆和荞菜,右头种着白叶和红果。”

冯蘅捏着红果的叶子想,四种菜里面倒有三种是认识的,只不过土豆长在地下,红果还没出果,不过左三这一提醒,冯蘅就发现红果的叶子有点眼熟,应该就是番茄了。

他们这几天吃的菜,除了白叶是菜地里摘的,其他都是厨房里的存货,冯蘅回忆了一下,白叶的味道还不错,有点像大白菜,不过更脆更甜一点。

墙根放着一些农用工具,有耙子有铲子,有水桶,还有几个叫不来名字的,均摆放的整齐划一,每次用完工具,左三都认真的放回原位,连菜地周围都被他整理的干干净净,地里是黝黑肥沃的土壤,周围都用大方块砖围着,看起来整洁又方便。

冯蘅对于比自己强的人一向心服口也服,当下的就表达了敬佩之情,左三依旧面不改色的鞠躬,“回主母,没点本事哪里配跟着少爷。”

冯蘅,“……是吗?”他怎么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没点本事的人。

左三,“回主母,少爷所有的果园和养殖场,都是我在打理,自然要竭尽所能不敢怠慢。”

冯蘅,“……”

果然强将手下无弱兵,不过他们这么不设防是好呢还是不好呢,是好吧,至少说明黄药师信任他。

冯蘅,“你怎么什么都跟我说?”

左三,“主母多虑了,少爷信任主母,我们自然也是信任主母的。”

冯蘅无语,他想让左三别再叫他主母,又怕左三改口叫他少奶奶,还不如主母好听,于是什么也没说。

跟着左三看了两天地,左一和左二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据左三说,院子里的大方块砖就出自左二的手笔。

左二不出门,他们在外面能听到屋内嘭嘭响的声音,左三说他在研制新式的笔,打算拿到店里卖,听说是黄药师前几天回来提的构思,左二一听就说能成,从那以后除了吃饭和找材料,其他时间都在屋里,唯一破例的就是那天出来见冯蘅。

左三对勤学好问的冯蘅还是满意的,这看得出来,因为他态度友好,虽然话不多,但是冯蘅没有被排斥的感觉。

“地不用每天锄,有草了就锄一锄,没草的话隔一段时间锄一次就行了,水也不能浇的太多,比如这白叶就不需要太多水,多了反而容易烂,荞菜最好养活,只要有土就不用费心照料,其实植物是很好养的,只要你懂它们,他们就会回报你。”

听左三的意思,基本和冯蘅理解的差不多,按照冯蘅自己的理解就是种地是个很轻松的活,并不需要天天照料。

嘭嘭、嚓嚓……

左二的房里又传出动工的声音,黄药师低调,手下人走的也都是低调风,左二做小件都在自己房里,除非有房里放不下的大件才拿到院子里做,当然一般也没什么大件,他负责的生意比较杂,有书店,有笔墨斋,有杂货铺,都是他负责洽谈甚至制作。

前几天黄药师回来说起这种笔的构想,他就有预感这种笔会成为一种革新,现在毛笔是唯一的书写工具,有人已经开始觉得不方便了,出门携带尤其不方便,毛笔、砚台和墨,哪个都不能少拿,如果能把这种笔做出来,无疑是只赚不赔。

左一推开门进来,手里抓着一只山鸡,看到冯蘅蹲在地上和左三说着什么,这个姿势其实是极其不雅的,但是黄药师都没说什么,他们兄弟三人就更不会说什么了。

他们自小就跟着黄药师,都知道黄药师命定的夫人会在他二十六岁的时候从别的时空来到这里,别的时空就是另一个世界,言行举止有差异是正常的,他们理解。

“大哥,小弟。”中间那扇房门打开了,有点邋遢的左二手里举着一个东西兴奋的跑出来,“成功了,成功了,你们要不要试试?”

他把自己关了好几天才造出来的东西,大家自然都好奇,最好奇的就数冯蘅了,他惊奇的看着这根笔,拿起来在手心划了几下,愕然发现这是一根很朴实的钢笔雏形,左二把它做成一跟空心的木条,下面削尖,上面套了一个极小的东西用来做笔尖,细细的孔就从笔尖通进笔腹,另一头是一个活动的木塞,灌墨汁的时候打开,平时就塞着,可不就是一个简易的钢笔。

古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别的不说,单是流通墨汁的细孔就不好做,大了不行,小了不对,用力过猛又会破坏笔尖,说到笔尖,这也是一个艺术,普通的木头磨损快,左二便在笔尖上加了不知名材质作为笔尖,增长使用时间,木条内部镀了一层类似油漆的物质以避免墨汁浸透,左三是个很细心的人,笔被磨的很光滑。

拿外行人的眼光来看,冯蘅认为这是一支优质笔。

左三,“主母,请命名。”

冯蘅,“命名?”

左三,“少爷说这是主母的构想,请您命名。”

冯蘅,“我?什么时候?”

左三,“这该问少爷。”

黄药师昨天一直在写写画画,很晚才睡,今天还没出过房门,冯蘅很自觉的不想打扰他,自己想了会没想到,就放弃了,但是命名是个很光荣的事,他叉腰豪放的说:“就叫冈笔吧!”不错,钢笔的谐音。

左三,“有什么寓意吗?我好为这支笔写介绍。”

冯蘅挠挠头,“没有。”

左一,“……”

左二,“……”

左三,“……”

第十章:主母醉的快

午饭吃的是野鸡和白叶,左一只负责给鸡褪毛和清理内脏,剩下的活还是冯蘅来干,这深宅里的人厨艺都不敢恭维,这么一衬托就显得厨艺平平的冯蘅做出来的都是美食,一开始左家兄弟不同意主母亲自下厨,冯蘅只好把黄药师找来给他们施压。

黄药师一句淡淡的,“没关系,随他高兴。”就让给左家三兄弟无话可说。

左一帮他处理完野鸡就闪走了,说闪走是因为他的确是闪走的,冯蘅只来得及看到黑影一闪,左一就不见人了,他扫着一地鸡毛,不厚道的想左一是不是内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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