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对决——楚云暮
楚云暮  发于:201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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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恩心疼地拿过一瓶花露水,花洒一样地倒在陈琛的手脚上,于事无补地又要拿药来抹。陈琛随手抓了抓,在刺鼻的花露水味道中摇了摇头,示意不用了:“咬着咬着就习惯了。你伤怎么样?”

佛恩摇摇头,又捡回扇子:“我只觉得为这点事和段雄撕破脸很不值得。他身后的靠山是缅甸掸邦的吴杜伦,以前就是瓦联军独立团的团长,后来瓦邦特区要禁毒,他收到风声,在围剿前带兵逃了出来——还在金三角里的,地盘人马都比不过他——”

“我知道,所以我不杀他啊。”陈琛道,“他再厉害也是个到处流窜的军阀,还能为了这么点事越过国界来追杀我了?”

佛恩吞了口口水,他心里矛盾地很,一面希望陈琛最好离了这里,待回到香港,那才真地安全,但是一面又知道自己绝没有跟着去的道理,难免有些不舍。陈琛似猜到佛恩的想法,忽而道:“我以前不会说泰语,那是半年前才学的。从前香港那边和你干爹联系的叫王炎,呵,你应该也见过他——只是以后再也见不着了。”

佛恩知道这个人,据说和颂猜同辈,也是鸿运里的狠角色,听说前段时间死在牢里了——他醒悟过来:“是你——?”

“对,我眼红他这边的生意眼红了好多年啦~”陈琛像开玩笑似地道,“如今借刀杀了他,又处心积虑计划了这么久,当然要克尽全功,不能有半点闪失,你就这样让我离开泰国,我怎么甘心?”看着佛恩的脸,他用往常一样柔和的语气道:“好孩子,等这儿的事完了,我和你干爹说说,你跟我回香港吧。”

佛恩愣了下,把扇子放下,低声说:“我记得有种药粉泡脚可以驱蚊虫,我,我这就去找找。”

陈琛带着笑看着他的背影——佛恩,对他来说,真的不仅仅会是个好孩子。

陈琛就这么在东南亚密林中呆了下来,他一个锦衣玉食享受惯了的公子哥,倒真地忍了下来,事必躬亲。因为三国都已经禁种罂粟,当年那样漫山遍野的罂粟田是不可能还有的了,都是山林间的烟农在偷偷种植割花开浆,逢人到寨子里收购,便将提纯过的半成品拉出来,一拽一拽地卖。陈琛来来回回视察了好几遍,摸清了行情,便挑了几个老成胆小自己没有瘾头的烟农,按市价多给他们一成,以后固定交易。他待手下人又极有法子,这一个月来给钱给物钱——从不多给,怕人起了歹心或者养懒了他们;也不少给,怕人没有动力怠慢了做事。加上为人从无架子,不像颂猜时常打骂,那些土兵都服服帖帖——颂猜不得已交出的烫手山芋正慢慢地被他软化,变成他的一己之私。

今日刚从加工厂出来,未到寨子口,便听里面有人喧哗,不多会儿就见旺达踢着个五花大绑的人跌跌撞撞地出来。

“这是怎么了?”陈琛好笑地问旺达,他记得这俩是老乡,平常吃饭都在一处的。旺达瞪了地上的人一眼:“他,在出货前偷偷把时间地点传给山里的游击队,被我,发现了。”

陈琛一挑眉,蹲下身来,见他已经被旺达揍地鼻青脸肿嘴角淌血了,还伸手抹去他的血迹,用汉语说道:“怎么着,那伙子土匪想做无本生意,你就要给他们引路,打劫自家人?对方能给你多少钱?比我给你的还多?”那人听他语气和软,想他平日为人,顿时抱住他的腿,哆嗦着求饶告罪,发誓再也不敢了。旺达先前动手也是想求个坦白从宽,毕竟念着同乡:“陈先生,这次就算了吧,您说的,我们都是中国人——”下一瞬间,碰地一声,他只觉得一股热液溅上他的脸,鼻腔里顿时充斥着他熟悉的血腥味。

陈琛收枪入怀,站起身来:“其他的事十件都能恕,唯有这种吃里扒外的人,一次都不能姑息!”伸手一招:“把他挂到寨子口去,让人看看叛徒的下场!”随即对这旺达脸色又是一变,又如平日里温柔和善的笑道:“这次都是你的功劳,我这个人一向赏罚分明——佛恩,给他一千美金!”最后一句话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让渐渐围拢的人们听见,纷纷神情复杂地看向旺达。旺达亦面无喜色,但还是朝陈琛鞠了一躬,转身走了。

佛恩看着陈琛旁若无人地向前走,顿时醒悟过来:光怀柔有什么用,该狠就要狠。这几手软硬兼施就瓦解了旺达在土兵中的威信——以后人人自危,时时谨慎,只会信他陈琛一个。

他有些不安地握住自己手腕上的那串干花,与察沙四目相对,在彼此的眼中都看见了一丝畏惧震慑。但他很快移开视线——那又如何?若这点手段都没有,陈琛也不是陈琛了。

佛恩推门进来的时候陈琛正盘腿坐在土炕上,捧着个芭蕉叶抱着的榴莲饭一口口地吃。他其实顶怕那股强烈的怪味,但在这种地方,榴莲拌饭又管饱又易做,他实在没有不吃的理由。他抬头见了佛恩,随口道:“这个月的花红给你干爹送去了么?”

佛恩点点头,他刚从清盛回来,就是给那边送钱去的,一身的尘土,洗清爽了才敢过来。

“这个数目比他前半年赚的都多,他该满意了吧?”陈琛看着佛恩的神色,也猜出了大概,“怎么,他还不满?”

佛恩一回去,便被骂地狗血临头,颂猜见了钱只会越来越眼红越来越生气,更加憎恨陈琛是个落井下石的强盗。他只好对陈琛道:“大概因为宋哈又在清迈给他找不痛快,他觉得您只顾着来这赚钱,当初答应的事就不记得了——”

陈琛哼地一笑:“他当我到这儿是度假来的——后来出货又被截了一次,货不多,可都是最纯的双狮牌。这说明上次的叛徒咱这里还窝着几个,还有个牵线的头儿!我估着他们爆料都未必是为钱,是特地要给我下绊子——”他不继续说了,叹了口气,将叶子随手揉了丢开,因手上粘腻,佛恩忙掏出手帕,蹲下细细地帮他擦净双手,陈琛看着他头上的发旋,随口道:“好孩子。”佛恩听他这么又这么叫,不由地抬头笑道:“您老是这么叫,搞地我和您差一辈儿似地。”

佛恩的声音连娇带憨,陈琛调笑道:“你今年还没20吧,我大你十多岁,可不是差一辈?”

“那我要叫你叔叔了?”

“乖侄儿,叔叔问你个事——”陈琛就爱他这般模样,伸手把他抱在怀里:“我听说榴莲吃了是长精气的,有没有这回事?”

二人自到了密林之中,每天忙地日夜颠倒,都是久旷了的,陈琛又自诩近来蓄积够了,亦是有点动心,二人滚做一团,佛恩跨在陈琛腰上,被顶地上下伏动,因着心里实在是爱,后来是主动搂着陈琛的脖子起起落落,嘴里还喘吁吁地直叫“叔叔疼他”,“叔叔”也是激动狠了,分身被含地深深紧紧,但下腹灼烧间偏又一丝麻痒从尾椎烧起,似不满似不足,似快到顶点偏又差临门一脚,周身火烧火燎一般,说不清是痛是乐。过了十来分钟便攥着佛恩的肩膀泄了。佛恩猫叫似地不肯松手,陈琛却清醒过来,怕叫人看出后劲不足,拍了拍佛恩的屁股:“好侄儿,这天气闷地狠,叔叔出了一身的汗,去打水来我们擦擦。”

待佛恩打了水进来,陈琛已经歪在炕上睡着了,佛恩知道他近来实在是忙而累,便忙将门掩了下了吊脚楼。正准备回自己的住处,忽而看见一道佝偻的背影在夜色里一闪而过。

他微一皱眉,抬脚跟上。

帕卡点了只小蜡烛,从自己床底下拖出一只黑色的古旧的电报机来,哒哒哒地开始打字,忽而觉得有些不对,一转身,就见佛恩双手环腰,冷冷地看着他。

帕卡松了口气,他还以为是——,他示意佛恩关门,佛恩缓缓走到他身旁:“给干爹发电报呢?”

帕卡点头道:“陈琛不是个好东西,老爷就是怕他要把这儿蚕食光了——”

“所以这几次走漏风声都是你干的?”佛恩打断他的话,目光在夜色中看不真切,帕卡道:“没安插下几根桩子,老爷哪里能放心。你不是也——”话未及说完,便猛地一缩腰,嘴里发出嗬嗬的一声怪叫,捂着肚子就踉跄后退,腹部上赫然扎进了一把尖刀:“你你你——!!”

佛恩在深夜里不敢用枪,一个箭步冲上来,又狠狠补了几刀,直把人扎地肠穿肚烂死地透了,才松了口气,抹了抹脸,扛起沉重的尸体,回身开门,然而门一打开,他便愣住了。

察沙堵在门前,在月光下漠然地看着他。

第十章

血色一下子从他脸上褪去,他完全不知道察沙什么时候来的,听了多久,听懂多少。

察沙板着张脸,蓦然伸手,拽着尸体的襟子扛到自己肩上:“还要等天亮了好让人围观?”

“……”

佛恩麻木地跟在他身后,出了寨子,在密林中看着察沙挥汗如雨地挖了个大坑将尸体和擦净了的匕首全给埋了,看着被翻出的新土湿润,还扫过一堆树叶盖上遮掩,觉得与四周浑然一体了,才吁出一口气,转身看着佛恩。

佛恩一直处于沉默状态,此时,他的舌头在口腔里转了几下,才能出口道:“你几时跟踪我?”

“从你进陈先生房里开始。”

佛恩有些不自在起来,他不知道这个傻大个还有听人壁角的嗜好。

察沙升了火,剥去身上沾了血的上衣,丢进去:“……先前那次,你是奉命要杀陈生吧?”

佛恩也脱了短褂子丢进火堆:“……什么?”

“那次在清迈老虎餐厅,分明是你要引开我好让那个杀手下手——你是颂猜安插到他身边的眼线。”

“怎么?你想去告状?佛恩冷冷地道,眼中杀机必现。

“告状?告诉他你现在背叛了颂猜,因为——喜欢上他?”察沙话语未落,便扬手接住了佛恩忽然袭来的一拳。

“你还真想杀我灭口?”察沙攥着他的手腕,堪堪触及他手腕上的干花,佛恩视线一转,顿时挣了出来,却是改拳为腿,飞起一脚直往察沙下盘踢去。在他这十来年的生命里,颂猜教会他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只有死人才能永远保守秘密!

察沙一瞬间有些发怔,眼中有震惊,有伤心,有失望——他没想到佛恩真要对他以命相搏!

深夜的东南亚雨林中唯有风呼啸而过的声音,间或夹杂着野兽般的喘,息,察沙面上淤青,嘴角渗血,臂弯中却牢牢箍着同样狼狈的佛恩,佛恩经过这一夜,早已乏力,哪里还挣地开,他咬牙切齿地道:“傻大个,你究竟要怎样!”他帖在他背后,在他头顶上急促地道:“我不够你傻!”佛恩扭头正要大骂,察沙却忽然低下头,在他的嘴唇上重重地咬了一下。

佛恩一惊,手肘直觉地一弯一撞,察沙猝不及防,闷哼一声,终于松手。

“你干什么?”佛恩连忙用手背去蹭自己的嘴巴,又吼了一声,“你干什么!”他觉得这比陪颂猜上床还来的恶心——因为那是为了活命为了换口饭吃,而这次是为了什么?!

察沙喘着气,也有些反应不过来地看着他,许久才意识到了什么,他平静了神色,上前将那堆烧毁证据的余火给踩熄了,看也不再看佛恩一眼,转身走了。

佛恩自然亦别过头去不肯看他,耳中听见他脚下军靴踩在树叶上不间隙的沙沙声,似乎久久不绝。

第二天陈琛神清气爽地起床,见二人都一副鼻青眼肿的狼狈相,奇道:“一起梦游丛林探险了你们?”佛恩打了盆水进来,弯下腰为陈琛卷起袖子,不咸不淡地道:“没,晚上睡不着,互相切磋了一下。”

陈琛接过手巾,胡乱抹了抹脸,又丢回盆子里,也故作不知地道:“好,下次切磋也叫上我,两位拳王过招倒是难得。”

佛恩这下讪了脸,不好意思地将水盆端出去倒了,察沙只做听不懂状,还是直挺挺地杵在原处,恰巧旺达蹬上楼来,推门道:“陈先生。加工厂那边又新提纯了配方,据说出来的5号比双狮还纯!”

陈琛闻言立即将那二人抛诸脑后,接过旺达递上的样品,一望一嗅一捏,便微一点头:“能大批量生产吗?”

“难。”旺达言简意赅,“尽量试试。”想了想,又问:“怎么一早上不见帕卡?”

佛恩正巧推开门,闻言不由地僵了一下,只听见陈琛慢悠悠地道:“他连夜回清盛去了——据说颂猜要调他回清迈。”

“那……换谁来?”旺达也不怀疑,只是担心换来个不相熟的难办事,陈琛呵呵一笑,一拍他的肩:“没谁来,我只要你带着这些人跟着,足够了!”这是陈琛惯用的,前天给了一记鞭子,今日便要给把糖,顺带剖白演绎一番。旺达面上一热,便将前些天陈琛变脸如翻书之事忘了泰半,开始拿他的蓄意招揽当真心相待了。陈琛趁热道:“货一多人手怕就不足了,你看看能不能到左近山寨里再收几个年富力强的,你抓紧训练训练?”

“现在?”旺达有些为难,“时间紧而且我们的武器弹药已经不够分——”

陈琛一摆手:“这个不用你担心。”而后习惯成自然地丢个糖果做总结,“我相信你能做到。”

于是旺达鸡血了,佛恩皱眉了,察沙沉默了。

缅泰边境的密林足以把个文明人逼回原始状态。若非陈琛从来是个坚忍惯了的,要做什么就一定要做到,依他的少爷习性,真是一分钟都呆不下去。此处自然没有热水器,于是洗澡亦只能幕天席地,至于一干与电有关的事物那是连想都不要想了。

陈琛此刻站在远离寨子的小水潭子里,拎着个铁皮桶,把自己兜头淋了个精湿,草草搓洗了一下——旺达冒冒失失地闯过来,刚喊了声陈先生,便赶紧转身不敢再看。

陈琛倒是觉得好笑,这地方除了野男人就是野男人,谁还怕谁看。便一面抽了毛巾擦拭一面道:“什么事?”

“就,就是给您报告下训练的进展……上次说的枪都还没到,明天送货那些新丁可能还都不行——”旺达脑海里还闪着方才见到的场景。这一带的人都黑,陈琛虽不说有多白——至少还没察沙白,可和他们一比,那当真是瓷人了,看着一点儿也不像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胡思乱想着,忽听耳畔传来陈琛的声音:“明天是老客,还是你辛苦一些,亲自走一遭罢。”

旺达猝不及防,向后跳了一下躲开,才有些慌急地胡乱点头答应,陈琛这下诧异了,故意摸了摸他的板寸头:“好好说话,你躲什么。”旺达又退了半步,是啊!真是见鬼了,他怕什么?陈琛自然对旺达没什么别样的兴趣,只是觉得闲来逗逗这条油光水滑的大黑鱼颇有意思,何况旺达对他还大有用处,于是又伸手去抓,旺达没躲开,只得站定了,只是一张黑脸透着诡异的红,陈琛心里有些明了了,暗暗撇了撇嘴,知道这小子憋闷坏了要胡乱思春了,于是不肯再逗下去,松手道:“去干活吧。”

旺达却站在原处,犹豫了半晌,忽然乍着胆子去牵陈琛的手:“陈先生……”却还是隐隐怕他,不敢多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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