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连环杀人事件(上册 出书版)BY 尘夜
  发于: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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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晓乐放下刀叉,用餐巾擦了擦手,随后起身到一旁的抽屉里拿出一叠厚纸:「这个大概就是你想要的。」

郑枚接过来只看了眼,便愉快地笑起来:「于晓乐,你才应该叫『算死草』才对。」

于晓乐给他的正是郑枚苦寻不着的二十年前连环杀人案的真正法医记录。

「下午跟你分手后我去师父家跑了一趟,拿到了这个。」于晓乐说,「等会再做研究,吃饭的时候不可以开小差。」

第三章

两人用餐完毕,于晓乐手脚利落地收拾干净餐桌,在同一张桌子上摞上了那叠卷宗,将整个空间留给郑枚,自己去走廊尽头的尸体解剖室继续工作。

郑枚叫住他:「澧水街的尸检报告什么时候能出来?」

「早呢,刚开了个头。」于晓乐推推黑框眼镜回答,「郑队长,我手头还有其他五宗案子,两宗毒品检验,一宗交通肇事,一宗械斗致死,还有一宗老崔的案子,没那么容易。」

「老崔?」郑枚搔搔脑袋,脑海里浮现老崔那张总是正儿八经,因为常年风吹日晒而变得黝黑发亮的脸孔,「老崔怎么了?」

「两天前,也就是上周五晚抓『三四帮』那群人时,他击毙了一名逃犯。」

「哦。」郑枚了然地应了一声。击毙逃犯向来是十分敏感的法律事件,极易于事后产生纠纷。在这种时候,法医就必须出面对尸体进行检验以对办案部门击毙逃犯的正当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论证。

「情况怎样?老崔?」

「暂时停职接受调查中,应该没什么问题,只是……」于晓乐皱一皱眉,改换话题转而问郑枚,「你怎么想到查『2.20』这起案,因为受害者的死状与『2.20』案的类似?」

「不止。」郑枚道,「你知道澧水街开酒吧的老板当中有谁吗?」

「谁?」

「唐青。」

于晓乐愣了愣,唇角挂上一个浅淡的笑:「你还是认为当年那起案是他做的。」

「那当然。」郑枚想到自己头一次在警校档案馆看到「2.20」案件资料残卷的时候所产生的推想,那几乎是一种直觉的认定,他认定最后被无罪开释的唐青是真正的凶手,虽然唐青当时仅是一名十二岁的少年。

犯罪与年龄无关,追捕权则不然!郑枚想,只可惜自己晚出生了二十年,否则当时一定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先入为主是大忌。」于晓乐说,「何况澧水街案子的性质并不一定与『2.20』相同,至少受害人已成年,并且暂时没有发现其他类似受害人。」

郑枚看了于晓乐一眼,没有答话。也许是办案久了的缘故,刑警们总有一种以科学无法解释的直感,例如在一堆人群中迅速锁定一个可能被凶手选中的被害人,或是对于案情的进展存在一定的直觉推想,关于这起案子,郑枚的第一感觉是澧水街受害者不是第一名受害人,也将不是最后一名!

于晓乐看郑枚陷入沉思,转身将壁灯关了只留桌上方一盏吊灯,随后阖上门离去。空旷的走廊上传来他的牛筋软底鞋叩击地面所发出的轻微声响,很快再没有了声音。

郑枚起身倒了一杯浓茶,随后摊开了难得的法医记录。说是记录,不如说是个人的感想甚至是回忆录更为恰当。

「2.20连环奸杀案」发生在二十年前,也就是一九八九年。这起案件因其情节之严重,作案手法之残忍曾在当时社会上引致一片哗然,几乎人人谈「2.20」而色变。时任S市警察局局长的袁国华因这起案子最后被降职调任A市,直至退休也没能再官复原职,而在当时负责给这起案子的受害者做司法检验的便是于晓乐的恩师霍勘正法医。

简单来讲,这是一起连环杀人分尸案件。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里,从S市的大街小巷,各种人们意想不到的地方或是熟悉的地方统共发现了超过七个受害人——说超过七个受害人而不是八个受害人或其他数字是因为最后一个受害人只被发现掉落在案发现场,沾染了大量血迹的血衣,而尸体本身则一直没有被找到。而当时就有人主张第八个受害人可能与该案无关,乃死于其他凶手,另外也有人主张没有被发现的受害人可能更多。

总之,所有被发现的七具尸体都被肢解得七零八落,并在尸身上留下了类似野兽撕咬的痕迹。受害人有男有女,但无一例外均为十至十八岁的少男少女,他们来自不同区、不同学校、不同的家庭背景,唯一的共通点是每一个都拥有比同龄人出色的容貌,这使得办案刑警在一开始就将这起案件定性为猥亵末成年人并将之杀害的连环奸杀案。

根据这一判断,当时「2.20连环奸杀案」(第一具尸体被发现于二月二十日)的带头人,市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周礼昌制定了一系列的针对性应对办法。包括对全市所有国高中、小学加大治安防范力度,专门抽调人力集中对学校进行保护,并请教育局帮助,要求所有学校对学生进行有倾向性的安全防范教育,规定教职员工不可拖延放学时间,所有学生必须按照远近结伴回家,对长相出众的学生更要求至少一名教职员工陪同上下学——这一行为在事后曾饱受争议,教育学家批评这一行为「无疑使得未成年人对于自己外貌过早认知,并因与犯罪挂上了隐性关系而导致心理阴影」。

同期,针对所有被害人的人际关系也进行了仔细而彻底的地毯式搜查,其重点集中在邻居、老师、父母工作单位同事等被害人可能交际的成人社交圈上——由于案件的奸杀性质及手段的残忍性,从一开始办案部门所锁定的调查目标便集中在成年人身上,而没有任何一个人考虑过未成年人犯案的可能性,警方期望在所有被害人的交际网中寻找到一个共通交结点,一个关键人物。然而,在超过一个月的搜查过程中,刑警们却始终未能发现一名嫌疑人在任何两名被害人的交际圈子中同时出现,这便提出了一种新的可能,即凶手并非是被害人的交际圈子中早已存在的人物,而可能拥有一份能够在某个时候与被害人产生交集的工作,比如一名公车司机,一名小吃店的店员或是其他相关服务性职业。于是,新一轮的搜查工作又如火如荼地展开,而与此同时,案件还在一起接一起的发生,社会上的恐慌情绪已经达到了空前高涨的地步。

唐青是在发现第四名受害人的时候进入调查组视野的。这名当时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在S市富林国中附属小学六年三班念书,与第四受害人于铮是校友并且是同一个读书兴趣小组的同学。其母亲在本市开一间小小的日用品零售商店,卖些球鞋、衣架、蚊香之类的东西,父亲则是邮局的临时工,负责递送信件报纸。先是在调查第四受害人人际交往圈的时候,一名王姓刑警在唐青家中发现了厚厚的关于「2.20连环奸杀案」的报导剪贴本,显示出了他对于该起案件不同寻常的关心,其后第三受害人家属认出唐青曾经替其父送过挂号信至家中,而第二受害人与第一受害人家属对唐青却并不存在明确记忆,只模糊表示似乎有些眼熟。

霍勘正法医在他的记录里这么写:「我因私人兴趣,曾三度与之会面。这名少年苍白、瘦弱,在言谈中显着表现出对『2.20事件』的兴趣而没有丝毫遮掩,他屡次表示自己是一名侦探小说迷,并且希望可以破获一起类似『2.20』的大案。但与之孩子气的言语表现不同,他的神态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超乎年纪的老成与稳重,他的眼神时常让我以为自己是在与一名年岁远较我年长的智者对话,而非一名年仅十二岁的国小六年级学生。然而,他会否是凶手呢?」

看到这里,郑枚试图将自己傍晚时分接触过的唐青与霍勘正法医记录中所描述的那名少年联系起来。苍白瘦弱的少年骨胳显然已经不存在了,郑枚所见到的唐青拥有一般成年男子的体格形态,身高大约在一七八左右,算是中等偏高身材,身板的确是有些偏瘦,但却并不羸弱,短发,没有酒吧老板惯有的花哨或另类,长着一张普普通通的脸,普通到所有五官都不具备让人一眼记住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并非错觉,这显然不包括自己见过的那对变作血红色的眼睛。

郑枚翻过一页,在背后出人意料却是霍勘正法医手绘的一张肖像素描,从轮廓来看,这无疑正是唐青少年时期的模样。正如霍勘正法医的描述那样,少年时期的唐青拥有一张苍白、削瘦的面孔,这从两颊突出的颧骨和尖尖的下巴可以看出,比起现在的长脸,当时的几乎可以算是一张倒三角脸,五官拆开来看依旧是普普通通的样子,但不知为什么,当所有的部分组合到一起,却莫名透露出一股别样的氛围,就像有一股稀薄却显着的氤氲之气正透过薄薄的纸张慢慢浸染过来,丝丝缕缕地渗入到空气中,将郑枚柔和却不容拒绝地悄悄包围一样。

郑枚不自觉地搜肠刮肚来寻找可以描述这种氛围的形容词,想了很久,想出来一个字——「妖」。

******

这名少年长着一张「妖」的脸!

郑枚在意识到这个字的第一时间也不由得吃了一惊。这种类似《聊斋》的联想对于以寻找事件真相为业的刑警而言无疑是个笑话,所以,郑枚笑了起来,但随即却又马上自己止住了笑,他想到了唐青在下午跟他开过的那个玩笑:『你信不信,其实我是个妖?』

的确,如果所有事情从「妖」的世界、「妖」的角度来出发便能轻松解决。因为是「妖」,所以能够犯下如此残忍的罪行,在仅仅只有十二岁的年纪;也正因为是「妖」,所以能够在事后将一切撇得干干净净,不让警方抓到一点把柄;还是因为是「妖」,所以可以有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可以让阅人无数的霍勘正法医产生与自己对谈的乃是一名老者的错觉。但是,唐青既有父亲也有母亲,唐秉正夫妻的存在是一个不容推翻的事实,唐家的家族史往上可以追溯至清末民初,其中并无一例特殊。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可以证明唐青是个妖,他出生的时候并没有天降祥瑞或是山崩地裂,他也没有在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中表现出过任何一丁点不同于常人的特点,他智商普通,成绩平平,像一般男孩子一样过日子,迷恋看动画片、打弹珠、欺负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唯一的特点就是饭量小点,以致于曾经因营养不良而贫血,这也是霍勘正见到他的时候,他是那么一个苍白、瘦弱少年的原因。

在「2.20案」发生之前,没有任何一个人意识到唐青的与众不同,直到那本厚厚的剪贴本出现在王警官的视线中,他也只是在办案刑警眼里树立起了一个「将来立志做一名专抓坏人的伟大侦探」的天真少年形象。唯一只有霍勘正法医察觉到了他的与众不同。从那些被记录下来的对话与批注中,郑枚同样惊奇地发现当年唐青对霍勘正法医所表现出的显着不同。

「于铮是你的同学,他被害了你知道吗?」——这是霍勘正法医与唐青的初次对谈记录,当时霍法医因为知悉了唐青的情况而对他产生了一点小小的私人兴趣。

「知道,以前来的王警官说过,我也从报纸上看到了,报上说他是第四个受害者。」

「你喜欢看报纸?」

「算不上喜欢,但那可以帮助我了解这个世界上正在发生些什么。」

「你最后一次见到于铮是什么时候?」

「他被害前一天也就是四月二十三日下午,我们在球场踢球,他说晚上想溜出去玩玩,最近老被关着太闷了。」

「他有没有跟你说他想去哪里玩,跟什么人玩。」

「没有,确切地说,我们只是校友,其实并不熟。」

霍勘正法医在此处批注,唐青神情平静,对答如流,态度诚恳,但用词遣句,过于老道和精准,显然与年龄不符。

「听说你在关注『2.20案』,还做了一本报导剪贴本?」

唐青很顺从地将自己做的剪贴本交给了霍勘正法医查看。令人惊奇的是,整本簿子中的报导被剪贴、整理得井井有条,依照时间顺序,对每一个被害人的相关报导都进行了纵向时间轴的排布,并用红笔圈出了一些关键词汇,包括发现地点、陈尸状况、披露的法医观点、警方观点等,在最后的部分,则对所有受害人进行了横向的比较,这其中甚至包括了一些警方未曾考虑到的层面。比如,在警方专案组的黑板上也有一张S市地图标示了所有尸体的发现地点,而唐青在以上之外还标注了所有被害人的家庭住址所在点、学校所在、经常活动的范围,并各自用不同的颜色来进行了区分,似乎在试图研究犯罪者选择被害人的地域因素,此外,他对所有被害人的年纪、身高、出生年月、性格,乃至喜好都进行了私下的搜集和整理,也不知道他都是从哪里获得这些讯息。

「霍法医,你能否告诉我关于尸体检验的最后结论是什么?」

「这……」

霍勘正法医在此批注:我在此时犹豫了,关于尸检的最终结果不被允许披露于任何公开场合,甚至不允许对专案组以外的其他刑警透露,因为其不合常理的存在,恐怕引发社会上的恐慌,使事态进一步恶化,而我更没料想到一名十二岁的少年能够敏锐察觉到我们在媒体上玩弄的语焉不详。

郑枚看到这里喝了第一口茶,苦涩的滋味在舌尖打了一转,被吞了下去,他忍不住咂了咂嘴,发出一声「丝」的声响。

念警校的时候便听说「2.20案」的最终尸检报告因过分血腥而被封存,所以至今在档案馆存放的只是残卷而已,其中法医相验报告内只有短短一行「为猛兽咬死后遭肢解、弃尸」。如果不是霍勘正法医的这份个人记录,要想一睹当年案件的真相绝无可能。郑枚想到这里,才终于认可自己两千元的牛排买得值。

那么,霍勘正法医对唐青,当年那名十二岁的少年说了实话吗?

郑枚往下看下去,却见霍勘正写道:

我忽而有了大胆的想法,我要测试一下面前的这名少年,看他是一名仅靠运气蒙题的投机取巧者,一名超前的高智商天才侦探,还是一名隐藏涉案者,这能说明他对这起案件表示出的不同寻常、不合年纪关心的真正原因!

诚如诸多犯罪心理学着作中所言,作案凶手往往比普通民众表现出更多对于案件本身的关注热情,这一点在FBI行为调查科道格拉斯博士的破案生涯中被屡次利用而对犯罪者进行前摄(注1)措施以帮助破案,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收效。」

打定主意后,我撒了一个小小的谎,我说:「被害人都是被大型的猛犬咬死后,再遭利刃肢解分尸,推测是长度在三十公分以上的西瓜刀。」这与我在报上所披露的「为猛兽撕咬致死后遭肢解」基本一致,我只是在此处将猛兽换成了猛犬,并补充了肢解的工具以测试他对此的反应。因为真实的直接致死原因并非犬科动物,而凶手显然是知道这一点的,那么,如果唐青是幕后黑手(虽然这简直令人不敢相信),他将对我的回答表现出默认的态度,以将错就错。但是,他显然出乎我的意料。

「霍法医,你在骗我。」他笑道,「犬类的齿痕应该是U字形,但根据报纸披露照片来看,被害人局部尸块上的齿痕存在四对对称性牙痕,伤口流脓、腐烂,这更类似于毒蛇的齿印。」

他完全说出了我的尸检结果,被毒蛇咬死,但更令人害怕的是后半部分,我在心里想,那些尸体并不仅仅是被毒蛇撕咬过而已,还被类似于消化液的腐蚀性液体腐蚀至只剩下零星的部分,换言之,虽然难以说出口,我得出的真正结论是,被害人尸体的其他部分已经被消化在了某种「怪物」的胃里。

郑枚看到这里不由得一惊,这正与今日下午他套问唐青话时所提出的假设相同。事实上,下午的假设是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带有威胁性质的圈套,在结合了对二十年前案子的粗略了解和今日陈尸现场的情况后,他提出了这么一个耸人听闻、近乎荒诞的见解以测试他关注的嫌疑人唐青对此的反应。如果是他作的案,他应该对这样明显的错误表现出常人所不具备的反应,比如疑惑、质疑而非惊讶,更进一步,或许能就此泄露一些本来只有凶手所了解的细节线索。但是唐青的回答和态度,虽然不如二十年前的锋芒毕露,却也依然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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