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连环杀人事件(上册 出书版)BY 尘夜
  发于: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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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唐青是只妖,一只有着数千年道行的螳螂妖,

安分守己的经营着他的小酒吧,不偷不抢不惹事,

哪知祸从天降,酒吧后巷发现凶杀案,

而前来调查的警察郑枚,竟是多年前死在他手中的孩子?

随着连续分尸杀人事件不停发生,

唐青隐约意识到,也许当年的恶梦还未结束。

大敌当前,妖鬼两道头头首次联手!

一边和郑枚勾心斗智,一边试图追查诡谲真相,

就在唐青发现自己对郑枚有了好感时,

郑枚体内的「那个人」,却出现在唐青面前……

……

楔子

S市·午夜十二点·酒吧街

子夜零时,灯红酒绿。

浮华恍若浸在水中金纸片儿,光芒万丈,不堪一击。酒吧街上熙来攘往,人影憧憧,昏昧灯火的窗口中飞出性感女歌手浅吟低唱:『来醉来醉,拥我入睡,用你宽阔胸膛做我枕被……』

他跌跌撞撞从酒吧中摔将出来,眼神恍惚,满嘴酒气。

时间夏季,风亦热烫,空气中到处浮动难耐人味,空调外机嘈吵不休,叫人心烦。他扶住建筑外墙,一步步往前捱去,脑袋昏沉,步伐紊乱,好似在腾云驾雾。

先直走,再右拐,总算还记得回家的路。在他眼前出现一条黑暗狭长小巷,巷长不过百来公尺,宽只容两人并排,此刻巷中灯火全无,只有入口一盏仿佛遗世孤立的老式路灯,发出「滋啦滋啦」电流声响,晕出一滩昏黄。

胃中忽而一阵翻江倒海,他反射性地弯下腰去,单手撑着墙面大口大口狂吐起来,连吐数次,方才平静下来,吹着风,混沌的大脑也跟着清醒不少。

看看腕上手表,已是凌晨过半,不久还要上班,他摇摇晃晃起身行路。巷中寂静,远方酒吧喧嚣仿佛隔江传来,沉闷模糊,分辨不清。巷中气味一样难闻,不是酒吧街虚浮的人味酒臭,而是污水粪便与垃圾发酵的臭味。

走着走着,耳中忽而传入「嘁嘁嚓嚓」细微声响,好像老鼠在塑胶袋上活动,又像是什么啮齿类的小动物正在专心啃咬食物。

听:「嘁嘁嚓嚓,嘁嚓嘁嚓——」

声音极轻,但却规律,缠入耳中,莫名流连不去。他甩甩脑袋,犹豫了一下,到底酒壮人胆,循着声音找过去。

越往里走,声音便越响,那声音从平房区的垃圾堆放处传出,细微却绵延不绝。他走到那砖砌的场子门口,正要往里走,却忽觉心口一阵乱跳,好像那颗不听指挥的心脏,受了什么惊吓,恨不得立刻丢盔卸甲,弃他而去。

「嘁嘁嚓嚓,嘁嚓嘁嚓——」

声音越来越响,好似就在耳边轰鸣。他轻抚胸口,小心翼翼摸进垃圾场,眼前满是重重阴影,那是垃圾堆成的山。他左右看着,一不留神,踢到一个易开罐,铁皮罐子在场中蹦跶开去,发出成串噪音,噪音中,那细微的声音刹那停了。

「谁,是谁在那里?」

月亮偏在这时候出来,照亮下界。高高低低的垃圾山,满地脏污凌乱,月光一点点铺开,慢而缓,一片一片,从脚尖往前,一直照到那里。

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他无法做出任何反应,只是睁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随后,从他胸腔中发出一声因为超越了极限而演变成闷哼的惨叫,他像疯了一般,不辨东西南北地连滚带爬而去,一路上不知摔倒了几次,却全然不知疼痛!

他看见,暗红色的血,还有一颗,圆圆的人头……

第一章

唐青还没进入酒吧街就已经嗅到了空气中游荡的不安分因子。抬头看看天色,时间应该未到申时,但从酒吧街的方向已经传来了喧哗的人声,对于惯常在傍晚才苏醒的夜街而言,这本身就是个不正常的讯号。

路旁的绿化带阴影中一晃闪过好几个小小的灰色身影,似雾似烟,那是被叫做影魅的低等妖怪,低等,并且脆弱,如果在正午的日光下待上半个时辰就会魂飞魄散,所以一般只在夜幕降临后,才会在城市的黑暗缝隙中出现。而此刻,它们却一反常态地活动在了白日的阳光之下。

唐青伸出手,一道灰影在经过他身边时被不可抗拒的力量抓住,发出「吱吱」的仿佛老鼠叫唤的声音,他用拇指与食指掐住它细长如烟的身体,稍稍用力,这低等的妖怪便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像真正的烟霭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唐青皱起眉头,浓厚的血腥味通过死亡影魅最后的生命力传了过来,他掏出手帕擦擦手,随后,大步向「妖」走去。

「妖」是一间打扮成木屋的砖屋,是伪装成普通的特殊,它位于S市酒吧街南北向街道的东北侧,登录在道路系统中的门牌号是「澧水街113号」,这间酒吧包括地上地下两层,每天下午四点开业,四点至凌晨零点的时间段仅仅开放临街的上层,提供一些基本的酒水饮料,JAZZ蓝调,算是间静吧,零点之后直至凌晨两点,开放地下室,为一些喜欢刺激的客人和另一些特殊的客人。

唐青推开「妖」的大门,门口挂着的陶土风铃因为他的动作发出一串短暂而欢快的韵律,使得本来店中的几人在同一时刻抬起头来看向他。被困在吧台中满面愁容的店员因为见到了唐青的身影,刹那眼睛一亮。

「老板,我们老板来了。」他结结巴巴地说着,向唐青挥手,「老板,这几位先生要找你。」

唐青的眼睛扫过站在吧台前的三人,两个穿着便服,一个是制服,三个警察。

他冲店员做个手势:「小侯,你去楼下。」随后拖开一把椅子,「几位先生,这边请。」

******

马剑站在黄色封锁线旁,抬头挺胸,神气十足,在扫黄组整整混了三年之后,他从今日起终于正式调入S市天水区刑警大队第四中队工作。

有句老话说得好,好男儿,宁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也不可庸庸碌碌,老死安逸!

马剑的梦想,马剑的抱负,都将从今日开始。他抬头眺望远方,远方高楼林立,仿若一片钢筋森林,那其中多少毒蛇猛兽,终有一日将见擒于马剑之手。他无限热情胸中激荡,眼放精光,威严刚强,如此豪迈澎湃之时,却总有人不识抬举。

「劳驾。」有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来,跟着有个什么玩意轻轻撞了撞马剑的肩膀。

马剑低头一看,愣了愣,跟着「哇」地惨叫一声:「妖怪!」往后退开几大步,险些一个踉跄坐倒在地。

眼前是个人形的「东西」。应该是头的地方却顶着一蓬乱七八糟的玩意,仔细看的话有鱼骨头、鸡骨头、鸭骨头、海带、拖把布等等,那下面露着一张黑不溜秋、绿了吧唧、紫不愣登,七彩杂陈的脸面,一双细长细长的眼睛笑眯眯地弯起来,底下还有一张同样弯起来的代表笑眯眯的嘴,只不过,笑得很狰狞……

「不,不是妖怪。」那个「东西」摇晃着长条的身体,一面往下掉垃圾一面说,「你看,我只是骑车摔了一跤把两个手都摔脱臼了而已。」说着,晃动晃动两条胳膊,「你帮我把手接回去好不好?」

马剑狐疑地望着对方半晌,从头到脚,从鸡鸭鱼骨头海带布一直望到地上的影子……

「哦,有影子啊。」这才终于舒了口气,确信了其人类的身分,紧跟着却忽而想到自己堂堂一个刑警,刚刚居然被怪力乱神吓到,脸上忍不住一烧。

「这位先生,我们警察正在办案,你没事不要跑来妨碍公务,你现在应该去医院而不是来求助于我们。」

「笑眯眯」晃晃身体:「你看,我这样没法去医院啊。」

马剑一想,是啊,人家两手脱臼,最近的医院在几公里外,怎么过去?可是自己正在这儿站岗放哨,闲杂人等不可入内,要是擅自帮人接胳膊,算不算违反组织纪律呢?

「笑眯眯」看马剑不答话,又晃唧晃唧道:「要不,你让于晓乐给我接吧,他肯定答应。」

于晓乐是天水区刑警大队第四中队的法医,为人古怪,不苟言笑,是个典型的怪人。马剑在扫黄组的时候曾见过他一回,那天他正好有事去法医组,想着给「声名在外」的于法医打个招呼,结果正撞上于晓乐一边吃牛排一边看解剖录影,听到马剑的招呼声,于法医在四十六寸液晶电视展示的尸块背景下,于无比浓重的阴暗中缓缓转过头来,眼神阴森,嘴角带血,吓得马剑当时一身鸡皮疙瘩,连句「再见」都顾不上说,就连滚带爬逃出了法医室,从此以后就没敢再进去过。直到现在一听到于晓乐三个字,马剑都忍不住要搓胳膊。

「冷吧?」「笑眯眯」笑眯眯地问道。

「哎,冷。」马剑一边搓胳膊一边乖乖回答,「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怕这个人。你可别笑话我迷信,我听队里的前辈说,咱第四中队有三怪惹不得,第一怪『阎王笑』,第二怪『鬼见愁』,第三怪『算死草』,那于晓乐就是第二怪。」

「原来我才排到第二啊。」身后响起若有所思的声音,活像腊月天一盆冷水兜头浇下,将马剑浇了个透心凉。

颤巍巍转过身去,马剑虚弱地给人打招呼:「早,于法医。」完全忘了现在已然是下午。

站在马剑身后的正是于晓乐。

这是一名看起来孱弱过头的青年。苍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黑色短发,但有一排覆盖住整个前额的厚厚刘海,大眼睛,但一副黑框的老式眼镜盖住了脸孔的大半部分,细长腿,细长胳膊,还有一双骨节分明的手,以上组合起来总让人不自觉联想到电影里的变态杀人狂。

于晓乐冲「笑眯眯」招招手:「过来。」

「笑眯眯」就跟个敏捷的小动物一样「咻」地一下窜过去,讨好地偏过身子给他看自己的胳膊。于晓乐摸摸他的骨头,一拉一送一声惨叫,一个好了,再一拉一送一声惨叫,另一个胳膊也好了。

「笑眯眯」眼泪汪汪,高兴地直拍手:「嗷嗷嗷,晓乐你真行!」兴冲冲做大鹏展翅状,放下,跟着仙人指路,又放下,再跟着毒蛇吐信,再放下,「嗷嗷,真的完全没问题了!今儿晚饭我请你,回见!」说完,「呼啦啦」跟阵风一样刮远了。

马剑看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想起来,自己怎么就给人冲到封锁线里去了呢!

「你给我站……」话没喊完,肩膀上就被搭上一只冰凉的手。马剑一头冷汗,艰难转头:「于……于法医?」

于晓乐莫测高深,嘴角挂一个阴森的笑:「你知道那是谁吗?」说着,他凑到马剑耳边,冰冷的气息喷到马剑的耳廓上,冻得他一阵哆嗦,「他嘛,就是本市天水区刑警大队第四中队首席怪物『阎王笑』郑枚郑中队长。」

马剑的两条腿「哗啦啦」当场就软了……

******

「如果再看到这个人,记得马上给我们打电话,注意,不要打草惊蛇知道吗?」

「好好,几位放心,我也会知会我们店里的店员多多留意,一有消息马上通知警方,三位走好。」唐青以小老百姓惯有的恭敬态度,客客气气地将三位员警送出门去。直到望着几人的背影消失在远处,方才合上门扇,想了想,又伸手将大门上的木牌翻到了「停止营业」。

「老板……」小侯从地下室的楼梯口探出了半个脑袋,猴一样的两个圆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尚有几分怯生生的样子。

「没事了。」唐青说,「正好本来也想休息一下,今天就不做生意了。对了,你怎么样?」

小侯的眼神闪烁了一下,脸一下子红了,嗫嚅着:「没……我没关系……谢谢老板……」

「让我看看。」

「不……不用了……老板,我……」

唐青走过来,伸出手,不顾小侯微弱的抗议,抓住他的头发,轻轻一提。从黑暗中立刻浮现出的是小侯的脑袋,带着点浅栗色的短发,尖尖的下巴,一双圆眼睛,跟着下面却只有到肩膀下一点点的身体而已,再往下的……竟赫然是一截褐色的枯木。

「果然,」唐青挑起一边眉毛,「警察的煞气太重,对你这样的修为,还是太勉强了。」

小侯有些难过地低下头去,为自己的无用感到无比的羞愧。

唐青笑笑:「今天准你假,你回去休息休息,等到能恢复人形了再来上班,最近你的班我会找其他人代上。」

「老板,我……」小侯急急地还想说些什么,看了唐青一眼,终究没敢说下去。点点头,垂头丧气地消失在了阴影之中。

两层的建筑,现在只剩下了唐青一个人。

其实应该说,这家叫做「妖」的酒吧里,目前一个人都没剩下,因为唐青他,是只妖,一只有着数千年道行的螳螂妖,一只独自生活在S市这片乐上之上,在人群中过着自由自在生活的妖。

如果现在回忆,唐青褪色的记忆中大概也已经记不起自己出生的年代或是来到S市的具体时间,记忆中的炊烟袅袅、阡陌交错在他的注视下一步步为车水马龙、高楼大厦所替代,而他却一直留在这里,在每个年代,以不同的身分,重复着外人眼中的生老病死。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离去,也许是住惯了,也许,在冥冥之中有谁告诉他,他有必须留在这里的理由。甚至唐青有时觉得,那就仿佛是一种不可言道的等待。至于在等待什么,他也不清楚。

当然,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妖并不止他一个,但他无疑是最强大并且也最早来到的一个。过去的老妖怪,有些已经死了,化为尘土——唐青曾经见过一只吸食亡灵的镜妖怎样被人类的道士封印,就此魂飞魄散,也曾经见过一只藤精怎样为了救自己的恋人,耗尽毕生修为,最后却被忘得一干二净,心死灯枯,自取灭亡;有些则离开了,没再回来,只有唐青,像是融入了S市的土地一般,始终在这里,看着周遭变化。

唐青看了一眼桌上的相片,那是一名看起来年龄不超过三十岁的男性,长相普通,眼神软弱。这个人不知怎么牵扯进今天凌晨发生在酒吧街后巷的命案,而昨天,他曾经是「妖」的一名客人。

这是一个生面孔。唐青记得他是一个人来,叫了几瓶啤酒后便独自坐在角落的位置喝个不停。大概有什么心事吧,只不过这个年代,有几个人是没有心事的?

吧台上摆放着几个湿酒杯,小侯大概是擦杯子擦到一半便被抓去问话,唐青娴熟地拿起一旁的布巾开始擦拭,骨节分明的手指在透明的雕花玻璃上移动,姿势优美。

其实这是明明只要用点法术就能完成的事情,但唐青却从来都宁可多花点工夫,不仅是擦拭杯子、扫地或者其他什么,他都像普通人一样地去做。大概是闲得慌。唐青想,他太闲了,时间对于他来说那么、那么长!

在昏暗的点着黄色灯火的酒吧内,唐青就一个人站在吧台后静静地擦拭着杯子,一个一个,一个又一个……

「抱歉,打搅一下。」懒洋洋的声音忽而就闯入进来,伴随着木门上挂着的风铃发出的欢快叫声,有人不顾门上挂着的牌子,擅自闯入了「妖」之中。

如同忽而雷电交击的强大威力,唐青头上的所有灯泡在那一瞬间同时发出「乓」的巨大声响,在迸出硕大的火花后一起炸得粉碎。漫天的玻璃渣子向四面八方辐射开来,弹击到桌椅地板,发出极具威胁力的「劈里啪啦」的声响,随之,浓重的黑暗便侵袭了整个「妖」。

唐青望向门口,手里的杯子从他的手中无声地滑落,掉落到地上,发出第二声「乓」声后,骨碌碌地滚开去。

『怎么是他!?』唐青血红色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不定。

******

郑枚捂着头顶,听那「劈里啪啦」的声音终于停下了,方才抖一抖头发,从近门的一张桌子底下爬出来,嘴里念叨着「万幸万幸」,庆幸自己反应够快。

时间已经黄昏,酒吧多数为了情调设计得昏昧,如今缺了灯光,几乎连五根手指都看不见了。郑枚扶着桌子,到处乱摸:「老板老板,窗在哪里,什么都看不到了,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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