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风记+番外——洛尘
洛尘  发于:201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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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我循着风的呼声,逆着风的方向,来到你凄清孤单的身畔。一朵孤绝的灵魂,一盏救赎的明灯,相遇在黄沙之岸。我不知道风往哪个方向吹,然,你在的地方就是我休憩的港湾。我可以有御风的自由,却只愿有你的羁绊。

上部:御风记

楔子:倾城

“傲风,你真的要这么做吗?”

梅傲雪、兰傲雨、菊傲霜都看着跪坐在落地镜台前的傲风。开口的,是一家之主梅傲雪。

“是的。”他的语气无比坚定,手执起象牙梳轻轻地梳理披直在肩上背后的如缎黑发。

兰傲雨轻叹了口气,道:“我来帮你吧。”踏上内室高出寸许的木版地,跪坐于傲风身旁,接过那把象牙梳,梳起他那头羡煞天下女子的柔亮乌丝。

“我也来。”菊傲霜年纪最小,思想也是最无拘无束、稀奇古怪的,因此比较能接受他可谓惊世骇俗的行为。“冬月刚教我的,我帮你画个‘梅花妆’可好?”

“不,画竹叶吧……竹儿喜欢。”

梅傲雪无奈地看着他们三人,鼻子嗤出冷冷的一口气,踱出门外。门外庭中,环胸站着等待的东方恨天面无表情。看到梅傲雪垮下肩,仰天叹气的样子,他抬手安慰地按住她肩膀:

“快点把竹儿找回来,就都没事了。”虽然有点自欺欺人。

她没答话,心里默念着:老头,我已经把断剑山庄苦撑下来了,其它的事我可管不了了……

眼光递到手中犹展开着的信上,不禁皱起眉头——

雪雨风霜明鉴:

竹儿误伤人命,本欲一死了之,不料却遭抢救,自缢未遂,只得苟且偷生。然,竹儿也已无面目居于庄中为一蛀米虫。丫鬟小花虽已遭遣,但所言甚是,竹儿无才无德无貌,愧为山庄三小姐,足又带跛,与傲风天差地别……

竹儿今后与断剑山庄脱离干系,诸位不必再担心吾令山庄蒙羞,任其自生自灭即可。

竹儿叩别。

唉!傲风却偏和竹儿一样固执,所做决定决不更改。也不知他的打算为何如此异于常人,竟要男扮女装,替竹儿生活下去。

待了两刻钟,身后的房门总算开启。兰傲雨和菊傲霜相继走了出来。最后,是一位绝代佳人!

何谓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几个人总算见识到了。

飞扬入鬓的黛眉,明媚动人的丹凤眼,如扇般浓密修长的眼睫毛下是能摄人心神的黑瞳。鼻梁挺直,鼻头微翘,两腮粉中带紫,与胭脂同色的诱人丰唇鲜艳欲滴。而修长的身材着上飘逸华丽的仕女服,更与容貌相晖映。

如此绝色若为红颜,必为祸水也。料是傲雪、傲雨、傲霜相貌奇佳、姿态各异,也全被比了下去。若为那董圣卿所见,只怕他也无法“美丽自喜”了。

“从今以后,我——竹傲风,将以断剑山庄三小姐的身份活下去,活出‘我’精彩的人生。”她露出自信的微笑。

她要追求不平凡,她要天下人皆知断剑山庄三小姐的盛名,她要代替竹儿当一个完美的竹傲风!

第一章:无心

西域·楼兰

自汉以来,丝路便是沟通东土与西域的交通要道。楼兰城地处丝路中段,各路商队云集于此,使得楼兰城日益繁荣,最终形成一个城国。

前朝几经战乱,从北朝魏国到北周,再由隋朝统一天下至今强盛的大唐,边疆许多百姓为躲避战祸而外迁,也有不少中原人来到繁荣的楼兰城讨生活,所以,楼兰城成了各色人种杂居的集中地,其中不乏有汉人。

然,像连傲风这样的人间绝色,却不是楼兰百年得意一见的。所以,当他踏入一家简陋的客栈,拉下斗篷帽子和围住半边脸的围巾正欲向掌柜的租订房间时,原本喧闹的客栈顿时鸦雀无声。

虽然他早已习惯别人惊艳的目光,但是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还是有必要表明一下自己的身份。因此,他干脆解下厚重的斗篷,露出一身男子装束与腰间长剑。然后,才以低沉的嗓音对呆楞的掌柜道:

“掌柜的,我要两间房间和四个通铺铺位。”嗓音低柔,但透着威严。

“哦……是、是,公子——请记下姓名。”掌柜回过神,执起毛笔欲记。

连傲风接过笔,在名册上写下几个刚劲俊秀的字,接着道:

“先带我们上房间,然后准备两桌饭菜,我们整理完会下来。”

“是。”面对他理所当然的尊贵气势,掌柜不自觉地低了一截。“公子请。我给您安排楼上最好的两间房……”

连傲风却没移开脚步随他上楼,因为半路随行而来的风荷在后头打点货物,还没进来。

正想着,风荷就走了进来道:

“主子,都打点好了。四个押货的人都领了钱下去了。可是,我始终觉得咱们在这儿人生路不熟的,不留下两个人保护您周全并不妥。”

“风管事,”他笑看作男装打扮的风荷,“你忘了我是会武功的吗?而且你跟着我到这儿,不就是为了保我周全?没什么好担心的啦,你多虑了。”

“可是这里毕竟不比在中原……”她要说的是:强盗土匪横行肆虐的例子不在少数,而且主子的容貌也是须防备的重点。

不料,傲风却抢白道:“咱们在这儿没有商号,不能及时补充盘缠。所以得尽量节省开支,对吧?”

她叹了口气,跟在他后面随掌柜踩上吱吱作响的楼梯。

“对了,你对集市的情况打听得如何?”他又问。

“这里几乎天天有集市,明天正好是每月最大的集市,所以咱们明天在路边摆个摊位,就可以做生意了。”她回答。

“嗯。”他很满意这个丫头的办事能力。看来跟在大姐身边的日子她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日后也可以和秋阳姐冬月姐一样独当一面了。

掌柜在前头停下了脚步,道:“两位客官,到了。”他指着对门的两间小房间。

傲风从风荷手中接过自己的行李,走进其中一间。

“风荷,你也下去休息吧。”

“是。我整理好就过来。”忠心护主是她的职责。

“客官,您还有什么吩咐吗?”掌柜仍在不死心地端看他容颜。

“你叫人给我抬个浴桶,和装满整个浴桶的热水上来。”这一路上总没有个像样的落脚处,一向爱干净的他已有十来天未曾沐浴了。

“这……”掌柜迟疑着。

“有问题吗?”

“不瞒您说,咱们这儿十分缺水,吃的都不够用,实在没有多余的可供您沐浴。”见“美人”一脸失望,掌柜又赶忙道,“最多给您一桶水,您将就着梳洗一番吧?”

“那好吧。”他刚要催促不肯离去的呆呆掌柜快点,就听到外头震天的马蹄声与喧闹声,“外头怎么了?”

“没事。大概又是马贼。”“又”字表明这种事早已司空见惯。“我们客栈是付了‘保护费’的,也有保镖护着,不用担心他们来骚扰。”

“这儿这么乱,你们城主不管吗?”

“公子,您是头次到这儿来吧?在外头可千万不能乱说城主的坏话,否则——”比了个抹脖子的手势,掌柜又压低了声音道,“听说,城主和大唐朝廷谈不拢,正准备开战呢,这些抢钱抢物又强人的说不定就是……”后面的话用眼神示意。

连傲风不再发问,走进了房间。

将斗篷抖了抖,又拍了拍,抖落一大片尘土。若非这么严密地包裹,只怕早被夹着沙子的大风刮得遍体鳞伤。

半年前,为了让大姐恢复女装获得好姻缘,也因为自己厌倦了上流社会名媛淑女的虚伪生活,所以用恢复男装、接管家业为条件与大姐交换,偷得一年空闲,出来做他一直最想做的事情——游历。

作为女子,“她”琴棋书画样样皆通,诗文歌赋无一不晓,再加上倾国倾城的容貌,简直堪称完美。而换回男装,他无心仕途,怕学经济,可根本是一无是处了。还记得他先斩后奏离家,而风荷赶来找他时所说的话:“大当家十分不赞同。”一向正儿八经、热中于赚钱的大姐大概把他当怪物看了。

他不是好吃懒做,想坐吃山空。只是从小就有个梦想,要游遍各名山名川,由东到西、走南闯北地体会各地风土人情,然后写一部书,记录各地人民劳作的方法,比如水利工程、灌溉方法,或如纺织工具的改进等,再记下他自己设计的道具、机关,可以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最了解和支持他的二姐已出嫁不在家,好在最小的妹妹善解人意,明白他的想法。于是,有了支持,他便义无返顾地出发了。当他还是“竹三小姐”时,他已以女子身份游历了中原山川,起了扬名的作用。所以他有个更远大的目标,向国外出发,体验其它国家的生活。风荷丫头不愧是跟了他三年,不到一个月便追上了他,保护他顺利前进。于是,他们做了家中本行,以商人身份沿丝路进发了。

烦人的是,他的性别一直遭到旁人的怀疑——反倒是风荷从未露出任何破绽。

用侍者送来的温水洗脸的时候,他不禁摸了摸自个儿美丽更胜女子的容颜。唉!他的脸真该和竹儿换一下才是,这样便省去许多麻烦了。

冥想中,他没停下手中的动作,缓缓解开上衣,脱掉层层束缚,卷起湿布擦拭散发微微汗味的身体。此时正是夏季,好在西域的天气十分干燥,即便流汗也很快便蒸发,不会使衣服粘湿地贴在身上,否则,以他自幼养成的习惯早已不堪忍受。

不期然地,见到自己的手臂似乎长粗了点,他露出笑意。以前的自己就是太纤细了,才使人们对“她”的性别深信不疑。而之所以兴起恢复男装的念头,就是发现自己的身体渐渐显出男子特征,已不太适合穿女装了。况且,他帮竹儿扬名的目的已达到,决无恋栈之理。若非他太重视礼仪廉耻,真该学沿途所见的西域男子般坦胸露背出去走一躺,那样别人才会相信他是个“货真价实”的大男人!

瞧,自己虽然清瘦,但身高并不比一般男人矮呀;骨骼似乎纤细了些,但坚硬挺直,不若女子的柔若无骨;而且瘦得也不至于皮包骨,胸膛已渐渐厚实。就不知一般人为何只注意到他的脸庞而忽视了他的身体。唉!

突然,“啪”的一声打断了他自嘲的冥想。

“谁?”他转过身朝声音来源望去,只见窗户大开,一个人半跪在地上。他走近那人,只见他捂着肩膀,似乎受了伤,“你是什么人?”

“别动!”那人突然跃起来,在连傲风毫无防备之下拿着匕首架上他细白的颈项。匕首陷入皮肉,淡淡血痕乍现。

“你想干什么?”他镇定地道。

“我得暂时在这儿藏身,不准让任何人知道……嗯……”对方声音不稳,似乎很虚弱。

“你……”连傲风脑中闪过刚才街上的喧闹,“难道刚才那些‘马贼’搜捕的人就是你?”

“哼!”他冷笑,“把城主的卫兵称为马贼,真贴切不过呀!”

想起这城主并非什么好人,连傲风自然而然倾向这人的一边。“你可以先放开我,我不会喊人来的。你似乎受了伤,我有金疮药,可以帮你上药。”

“你是中原人?”那人突然问道。

“是的,我只是过路商人。”听那人口音,应该也是中原人。

迟疑了一会儿,刀子终于放下。

连傲风扶他在矮几边坐下,径自走回屏风后,披上外衫拢好衣襟才拿着药出来。

“这位壮士,如不嫌弃,我帮你上药吧?”

对方微抬起头,长发散落在颊边,只露出一双幽深而锐利的眼眸盯着他。

“哦,如果你怕我认得,那我先把双眼蒙住。”其实他根本就看不清楚对方的脸,因为那人此时模样狼狈,满面脏污。

“不必了!目不能视如何帮我上药?就算你看见了我的脸,以后也认不出来。”他冷冷道。“除非你想被灭口,否则最好忘记今天的事。”

“那……请宽衣。”唉!想帮个人还真不容易。

随着傲风的专注,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傲风明显地感觉到对方肆无忌惮的灼灼目光在打量着自己,令他有些不自在。但,他又能怎么样呢?他的善良叫他无法去伤害任何人,何况是一个受伤的人。而对方也没有要伤害他的意思,所以他用以自保的长剑暂时派不上用场。只能把那人的眼神解释为防备吧。毕竟受伤的动物都会对周围的事物防备很深的。

“好了。”他最后将白布打了个结实的结。那人却一动也不动。“你怎么了?”

令他惊诧的是,对方抬起一只手,抚上他颈上的红痕,声音低得像喃喃自语,“不好好处理的话,会留下疤痕的……”

傲风倒抽口气退后一步:“我自己会处理!”天!这人也将他当成女子了吗?

“主子,你好了吗?该用膳了。”风荷在外头敲门道。

“哦……”话没说完,房里另一个人就防备地扣住他颈子,叫他动弹不得。

傲风只好压低声音道:“是我的随从,她不会进来的。你要我将晚膳端来吗?”

“主子?”风荷又敲了敲门。

“我就来!”

“不必了,”那人亦低语,“我等会就走,你可以出去,但记住不许泄密,否则……”后果不言自喻。

“是。”作为一个萍水相逢之人,傲风明白自己已是仁至义尽。何况付出更多的关心,对方也不见得领情。

于是那人放开了他,他整理好自己的衣裳便走出门去了。

“咦?你的脖子怎么回事?”风荷眼尖地发现了被高高的领口遮去了大半的血痕。

“哦,刚才刮脸不小心弄到的。”他扯谎道。

“刮脸?”自她跟在主子身边起,主子的脸向来是丫头用线“拔”干净的,水嫩得根本长不出毫毛,怎么现下有胡子刮呢?主子才十八岁,也不到大长胡子的年纪啊。而且——“刮脸怎会刮到脖子上去?”

“我说了是不小心嘛。”他尴尬地道。唉!风荷丫头已经跟了他三年,什么事也瞒不过。

“你行李中有金疮药,我去拿。”

“不用!”他惊喊道,“哦……咳、咳,我是说,我已经用过了。好了,下去吃饭吧,我很饿了。”

“是。”带着怀疑的眼神,风荷还是跟他下了楼。

“主子,咱们明天真的要去摆摊吗?”吃饭时,风荷问,“我以为,你根本就不喜欢做生意。”

“所以罗,我们得快点把东西卖完,就省下很多麻烦了。”他轻笑。“当初真的带那么东西上路,是为了对大姐有个交代,现在才知道还是得为盘缠打算的。”

“要是真的没钱了,我可以去卖艺。”

“风荷,别再这么说,你在街头卖艺的日子已过去了,我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他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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