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岁出走——一什
一什  发于:2012年12月28日

关灯
护眼

我……杨简支吾着,说,我在学游泳。

杨简妈眼泪唰的往下流。

妈,你怎么了?

我怎么没有想到应该去湖边找你?我以为你一定不会下水,我以为你会听我的……杨简妈擦干眼泪,进屋把冷掉的饭菜热好,说,没事儿就好了,吃饭吧。

他没有经历过痛彻心扉的别离,所以体会不出妈妈泪水的含义。杨简妈在尽最大的努力让杨简活得开心,虽然,她怕极了同样的别离再次上演。

杨简知道,这儿所有的妇女中,她妈妈是唯一一个有高中文化的,这在当年,已经超出了常人一大截。杨简妈想,要避免悲剧,就要学会战胜悲剧。所以,她忽然决定默许杨简学游泳。

杨简对她说,妈,我已经学会了。杨简妈没有当着他的面说点什么赞许的话,只是心里仍有一丝丝兴奋。我们知道,这种对孩子教育的妥协不是天生的。她尊重儿子的爱好和选择,这与她受的教育有关。

不用问,雷振经历了一顿毒打。第二天雷振像往常一样叫杨简一起上学,杨简看见他龇牙咧嘴的模样,有点想笑的冲动。他没好气的说了一句,我屁股开花了。

第12章

双抢时节。

农活特别忙的时候,小孩子的假期肯定不叫假期。杨简家的田少,在周末之前田活就结束了,可是,雷振家不一样,每年雷振爸都要特地抽时间从城里回家收割,播种,插秧。

雷振家田多,多到占用了他整个周末还弄不完。杨简去他家田埂上,就看见几个人排排的站在田里,弯着腰,一株株将秧苗往地里插。站在最后面的那个不断弯腰,然后直起来擦汗的人就是雷振,他妈妈已经轮了几轮,而他,依然龟速地在第一列。

雷振妈说:不管你多慢,反正不许上岸,能插一株是一株。

这可着实让人痛苦,他还惦记着出去玩儿呢。

雷振爸挑着秧苗,看着田埂上的杨简,笑着说:这是杨简吧,我们家雷振在那儿。说完还特地腾出手指了指水田里那个“纠结”的人。

叔叔,我帮你插秧吧,我周末正好没事儿干。

雷振爸脸上那个笑啊,花枝乱颤。

杨简经常给妈妈干农活,插秧这种小事儿驾轻就熟,他从雷振那列的底端开始,迅速后退。所以,当很“认真”插秧的雷振发现他身后一列绿油油的秧苗和挽起裤脚的杨简时,说:真是好兄弟。

患难见真情啊,雷振难得说了句书面话。

真情之后悲剧出现了。两人左右两边是雷振妈插好的秧,现在首尾衔接就把他俩困在了田中央,雷振说,兄弟,你小心点撤。杨简说,好,我会小心的。雷振看着杨简小心翼翼从秧苗空隙往田埂上移时,忽然想要恶作剧一下。于是,他将手头上还剩下的几根秧苗像往池塘里扔石头打水漂似的向杨简扔去,杨简中弹,觉得背上凉飕飕的,秧苗根部的泥巴贴在了杨简的衣服上,雷振乐了。

杨简抓起泥巴扔回去。

没有打中。雷振笑得更加大声,没想到抬脚一个趔趄摔了个狗吃屎。

后果是可以想见的,他在田里翻滚,遭殃的就是已经插好的秧苗。雷振在雷振爸反应过来之前三步并作两步跨到田埂上,雷振爸火冒三丈,丢下手中的秧苗就去追雷振,一边跑一边喊:你个小兔崽子,老子和你说过少了苗,你还和老子折腾,明年缺米你不要给老子吃饭了。

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也许大家忘性都大,一回家坐一起吃饭就忘记这茬了。杨简觉得很不好意思,毕竟他也是“罪魁祸首”之一。

说到下田,杨简想起春天和雷振一起去田里捡田螺的事儿。他以为雷振爱吃炒田螺,其实不是,是雷振妈爱吃。

捡田螺其乐无穷。有时候可以看见田螺移动的痕迹,小小的一条线,田螺毫无反抗之力,任人宰割,这让不太喜欢复杂的雷振很是兴奋。

有次捡得正欢,杨简却看见雷振十分激动地上窜下跳,他使劲儿甩着腿,一边尖叫:简子,快点,救命。

杨简走近一看,妈呀,雷振脚背上吸着一条肥大无比的水蛭,甩不掉,他又怕得要死。杨简随手折了根小棍子,把水蛭给刮了下来。雷振平复了心情,叫道:我再也不下田了,妈妈的。

说完,用脏兮兮的手去擦眼泪,擦完就提着装田螺的桶子打赤脚回家了。杨简跟在他身后,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从来不知道雷振胆子有这么小,也是第一次看见雷振哭。

只是事后谁还会记得自己说过“再也不下田”的话,该下田一样要下。

1987年,杨简十四岁,雷振十五岁。

杨简已经到这儿两年了,他熟悉了所有的人,所有的物,碰到一个好兄弟。

雷振在挣扎,因为他的成绩,想要继续读书似乎不太可能。他的成绩依旧没有起色,最多从倒数第一升到倒数第三。

当然,这不是杨简的错,也许雷振就是不适合学习的人。虽然,他不调皮时,身上有着几分书生的味道。到初三时,他已经长得像个小大人,身高很不容易有了当地难得一见的一米七,那年代大家都缺营养,能长这么高已经是个稀罕事儿。

杨简比他矮一点点。也许一直是好孩子的模样,他初三了依旧像个小孩子,看上去幼稚得很。

杨简一心想着考高中的事,而,雷振,情窦初开,想要交女朋友。

雷振算是个害羞的人,他没胆量主动向某个女生当面表白,于是他想写情书。可是,受文才限制,他写的情书不像情书,而且错别字一大堆。

杨简看过他写的情书,出于兄弟情谊,杨简说:我帮你写好了。

雷振很好奇杨简这个乖小孩能写出怎样的情书。没想到一看,他惊呆了:你小子是不是在暗恋谁,怎么能写得这么好。杨简说,书上都有的,我背了些句子,说不定以后自己用得着。雷振哈哈笑,说,你小子,不错啊。

雷振喜欢的女孩子是他们班上班花级的人物,齐耳短发,眼睛水灵,皮肤红润。

杨振问,那女孩儿叫啥。雷振说:白梅。

白姓在大部分人都姓雷的小村里十分罕见。因此,雷振认为白梅是个神秘的人。但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越神秘不是越好么!

情书递出去了,雷振忐忑不安等着白梅的回应。他时不时向杨简诉说有多喜欢这女孩子,他说有几次做梦还梦见她。

杨简哪里懂什么意思,说,梦见就梦见呗,我还经常梦见你呢。

因为有了正事儿要干,雷振就不能每天和杨简一起回家了,他要在校门口停留片刻,看见白梅然后尾随一段距离才肯离开。

不过奇怪的是,看了情书的白梅并没有因此而多看雷振几眼,更不用说回应了。

难道这是拒绝的意思?

杨简给他分析,可不就是拒绝的意思么。

杨简在信的背面写的是自己的名字,而雷振没有看到,雷振以为自己递过去的情书对方就理所当然认为是递情书的人写的。

这杨简不是啥事儿不懂吗?其实,他懂,也许比雷振懂得要多。白梅去他教室找他的时候,他说是班上同学的恶作剧,他没有喜欢白梅,甚至不认识白梅。

事情又不了了之。另杨简不舒服的是,雷振苦闷了一阵子后似乎准备找别的女孩子来填补白梅给他造成的空白。

这时,离中考不到一个月。

第13章

雷振对杨简说,最近发现白梅那妞儿似乎对我有好感,今天还找我说话呢。帮哥们儿一个忙,乘胜追击,再给她写封情书。

杨简答,要中考了,我没时间写。

雷振说,兄弟有难。

杨简问,哪儿有难了?

雷振说,这可是关乎你未来嫂子是谁的大难,你也想你嫂子是个大美女吧,看着都顺眼是不?

杨简说,谁是我嫂子,我又没哥哥。

雷振说,不明白啊??我是你哥,咱兄弟这么亲,比亲兄弟还亲是不?

杨简点头:是。

雷振说,那就再写一封。

杨简说,不写。

雷振问,为什么?

杨简答,写不出,整个脑袋里都是数学物理化学公式,没装下别的。

雷振有点生气:看样子也没装下我。

杨简小声说,装了。雷振却抓起书包转身走了,他没听见杨简的回答,甚至觉得他是个弃兄弟不顾的“假好人”。

杨简衰了,看见雷振转身就走他慌了神,因为在雷振认为是考验兄弟情义的时候,杨简没有交上让雷振满意的答卷。

他快步赶上雷振,说,雷振,对不起,我回家就帮你写好,明天一早给你。

雷振顿时眉开眼笑,搭上杨简的肩膀,说,这才是好兄弟。哥结婚你一定是座上宾!

听了雷振的无心之言,杨简更衰了。

学校有一堵很破烂的围墙,破烂到有没有都无所谓的地步。因为狗尾巴草长得茂盛时,围墙完全被遮盖住,和没有差不多。

可是,狗尾巴草盛开后会枯萎,而那堵围墙不知道送走了多少届学生,依然屹立不倒。围墙根部长了青苔,围墙上为防止人翻越的玻璃碎片被磨得不见了踪影。

夏天狗尾巴草已经枯黄,可是那些枯草还是骄傲的挺立着,随风摇荡。

雷振小声对杨简说,简子,放学你等我,我带你去个地方。

第一次杨简对放学有了极大的期待。也许期待的就是雷振给他的惊喜,雷振从来都有稀奇古怪的想法,总是会有意想不到的举动。

雷振显得很神秘,这让杨简的期待加深了几分。他看见雷振钻进一个洞里,然后伸出头小声说,简子,进来。

那堵围墙被人砸了个洞。洞很小但足够穿过一个人,洞外是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长满了狗尾巴草。以洞为入口开出了一个被狗尾巴草包围的小天地。这片小天地可以容下两个人。

狗尾巴草密密麻麻,没有人从围墙外面看见狗尾巴草里发生的事情。

雷振拿出一包烟,拿出一根递给杨简,自己叼上一根。

雷振说,女孩子觉得男人抽烟才帅,你也试试。

杨简嗅到了烟的香味。他没有拒绝也没有说教,而是含住烟头,吐出几个字:雷振,给我点上。

杨简觉得此刻的他不像自己,可他就是拒绝不了雷振。抽根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当时这么安慰自己。

于是,在那小小的空间里,两个小孩紧靠在一起,嘴里叼着烟。杨简吸一口咳嗽得眼泪都出来,雷振忍住不适将烟雾吞进肚子,浓烟从鼻孔里渗出来。杨简那一刻觉得雷振很帅气。原来烟和成熟,真的有某种联系。

雷振的烟抽完,说,咱回家吧,千万不要和我妈说。

等等,杨简叫住了雷振:你和白梅处着么?

雷振怔了一秒,然后点头:嗯。

杨简问,谈恋爱什么感觉?

雷振说,说不太清,就是会时刻想着她,想和她在一起。

杨简说,你们接吻了么?

雷振摇头。

杨简说,想不想试试?

雷振眨眼。

杨简扳过雷振的头,嘴唇凑了上去。他略微尝到了雷振嘴唇上残留的烟味。雷振顷刻间傻眼,他觉得嘴唇的触感和任何东西都不同,软到要化开似的。

杨简离开他的唇,说,你以后和白梅接吻就会比较有经验了,嘿嘿。

这个硬挤出来的笑容总归是凄凉且孤独的。

雷振在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简子,你神经病吧,我是男的,你也是男的,你怎么能亲我!真是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

那一句句神经病就像诅咒追随着杨简,这让他往后和雷振的相处中总是想起雷振那张嫌恶的脸。

雷振扔了烟头,出洞。再一次上演甩头就走的一幕。

杨简蒙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亲雷振,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干出这么神经病的事儿,男人怎么和男人亲嘴呢,难道烧坏了脑袋?可他没有,似乎很正常。难道是烟里有毒,让他产生了幻觉,让他觉得那一刻亲吻成了理所当然?

可是,为什么他找了一个看似无懈可击的理由,他说这是为雷振累积经验。一个男人怎么会稀罕他给的经验?

解释不通,怎么也解释不通。

但他知道,雷振这一回离开和上一次不同,因为这次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他想不出弥补的办法。

杨简回家,一句话不说,生气地甩下书包,然后进厨房找牙刷。向来不太爱卫生的人第一次觉得牙刷是如此重要,他觉得自己的嘴巴脏,要多脏有多脏,那上面也许粘着一个男人的口水,怎么能不脏!

挤上牙膏,一遍遍洗刷。嘴皮都破了,他还是觉得脏。亲吻是多么神圣的事儿,怎么能和男人亲嘴,越是不能释怀,雷振刷得越狠。

雷振妈进门看见一盒新的牙膏用掉了一半,怒气上涌,给了雷振一个爆栗:你小子平时要你刷牙你都懒得刷,今天一盒牙膏都快被你用完了,你当牙膏不要钱啊!你当老子是印票子的啊!

雷振有苦不能说。他摸摸被敲痛的头,又摸摸被刷痛的嘴,懊丧到极点:真他妈衰到家了。

而且,明天他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杨简。杨简是他的兄弟,他喜欢杨简,一直喜欢,可是这种喜欢可不包括亲嘴之类的。好在杨简说只是为他累积经验。转念一想,杨简肯定牺牲很大,谁愿意和男人亲嘴?杨简为自己做了谁都不乐意做的事儿,这样的兄弟上哪儿找去!

今天那种表情,肯定伤到杨简了吧。

雷振继续不高兴,他怎么想怎么不高兴,不高兴杨简亲他,可他更不高兴失去杨简这个朋友。

妈的,真纠结!

第14章

不到两个星期中考,杨简几乎到了茶饭不思的地步。

不知道在节骨眼儿上发生意外是不是要证明人们常说的好事多磨。这个“意外”不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而是自己生生毁掉了一份兄弟情。

他想去找雷振道歉,可是,一想到那张嫌恶的脸和那些伤人的“神经病”他退缩了,这要多少勇气才能“委曲求全”和一个憎恶自己的人重新做兄弟。

雷振似乎没有太多心思享受和白梅的恋爱。生涩的爱恋在某种机缘巧合下褪去了神秘的面纱。虽然算尝过了恋爱的甜头,他却没有流连忘返。

有一个心结让他有些不自在,好像是因为杨简。他从来不是低头的那个人,他拉不下面子去和杨简道歉,他想等着杨简到他家去叫他,说,雷振,我们一起上学吧。

可是,杨简没有来雷振家里,在学校也没有找雷振。他们一直没有说话,没有见面。雷振有意无意经过杨简的教室只看见他在埋头做题或者偶尔抬起头和后座的女同学说两句。

伤害已经造成,而且有这么严重么?

杨简想,先不要管这些,好好撑过两个星期,等到中考结束再说。

雷振想,妈的,初中毕业后各奔东西,要那时还不能重归于好,这兄弟就真的没了。

雷振觉得兄弟之间不应该磨磨叽叽,他也不是磨叽的性格。提前打发好白梅,雷振站在校门口等在杨简。好不容易看见杨简走出来时他已经等了半个小时,杨简究竟在干什么?

和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女孩子,据说在班上和杨简成绩不相上下。放学后两人在教室讨论题目么?还是他也恋爱了?难怪这么久不来找自己……雷振提高嗓门:简子,我们一起回家哈。

女孩儿出校门口就往相反方向走了,剩下“孤零零”的杨简不得已走向雷振。杨简尴尬得不行,轻声问了句:怎么了?

没什么,一起回家吧,就这样。雷振的“大胆”都是装出来的。他们绕过小池塘,翻过两座小坟山,直到上了堤坝还没有谁开口说话。

这种沉默是无声的拉锯战,在他们这个年代,不流行说对不起。

那就干脆谁也不说吧,淡化就行了。

杨简要到家的时候,说,雷振,明天我去叫你一起上学。

雷振笑了,傻得可以:好啊好啊。

我们试图要忘记的东西,总会不停的想起,不断想起的同时,又会发现在不知不觉中还是忘记了。

比如狗尾巴丛里的那个亲吻。

中考结束,杨简以县里前几名的成绩进了县一中,而雷振不出意外落榜。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