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岁出走——一什
一什  发于: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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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假如你是les,这就是部拉拉小说;假如你是耽美爱好者,这就是篇耽美文;假如你看言情,这也许能算一部言情小说。

小山村里两个娃儿的故事:相识相爱到分离。

命里注定是一个悲剧,然而因为爱情,悲剧也显得格外动人。

搜索关键字:主角:杨简;雷振┃配角:白梅;任战┃其它:

第1章

在我昏迷的日子里,能不断听到一个人的温声细语。不久前我们吵架的时候我还对着这个人说你丫太娘们儿了吧。她盯着我几秒钟,终于说,妈的,我该怎样全部都是你说了算。

是的,她是女的,这毫不令人怀疑。她的胸比我挺,她的脸比我好看。她是我老公。在拉拉的圈子里,都有这么一个模糊的性别定位。老公出现之后我才知道Tomboy之类的称呼意味着什么,所以她说我不算圈中人。

认识老公之前我知道自己喜欢女人,喜欢白净的,性感的,漂亮的女人。这在我和老公在一起后一直受到她的诟病,她说,你喜欢美女为什么还要找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老公也不示弱,说我没有女人味。除了能轻易掉眼泪,动不动就哭得她心肝儿颤啊颤这点之外能激起她作为一个T的保护欲,其他的任何情况下我比较像老公。对此她万分不同意我的这种提法,她说,你想翻身?这辈子都没希望。在老公眼里,T是掌握着主动权的。

我说老公太死板,不应该在称呼上计较太多,我给的理由是,有没有人说你像林黛玉?像林黛玉的人怎么能当老公呢。老公当时很不屑的回敬我,你看见过林黛玉?你是神仙还是鬼?我说,我指陈晓旭,你像陈晓旭——林黛玉的扮演着。她仰天长笑,说,原来我长着一张大众脸。我很想一拳打过去,那么一个古典美女是大众脸?我承认我十分喜欢美女,老公的一头短发和十分中性的穿着让我很不爽。她说她厌恶自己的女性身体,坚持要穿束胸之类掩盖她的女性特征。我说你再这样我休了你——你知道我喜欢美女,而不是一个假男人。

老公的声音其实很温柔,更多的时候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这和她的外型有些不相称,她是坚持说自己帅的那类人。为此我很鄙视她。

我觉得世界上最甜蜜的就是听她叫我老婆。这与我的性格似乎也不太相称,我长得普通,没有女人味,如果头发再短一点,我俩走大街上牵着手准能让人以为是一对gay。

因此我说你丫是不是太娘们儿的时候她是有点生气的。因为我的百般要求,老公更加找不到自己的性别定位,好像太男人不行,太女人也不行。

这里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说她太娘儿们,我不是很待见她磨叽的性格。那次是有一个面试,老公比我小三岁半,我大学毕业很多年而她才刚刚开始找工作,按理说这是个难得的机会应该要好好对待,我说你把我那些最女人的又比较正式的衣服穿上去面试,老板都比较看重仪表。我们俩的身材比较像,只是我比她高两厘米,这也是她耿耿于怀的事情。她不肯,因为她从来没那么穿过,整天松松垮垮的吊儿郎当还以为自己有多帅。这委实让我有些生气。最后她妥协了,因为我说你别这么磨叽,别这么娘儿们,赶紧的换上去面试。她怕我生气,当然我知道她更迫切的需要一份工作,她说她要养我。

最后面试的结果我不知道,因为昏迷了。她穿好衣服走出门的那瞬间,我觉得老公其实真的算个大美女——相当符合我的口味。

介绍一下我的职业,我是个写小说的。换言之,就是个看起来挺体面但时常因为收入太少日子过得十分拮据的工作。我还够不上作家的资格,因为我没有名气,没有受到过外界的好评。试问时不时有色情片段出现的小说写手怎么能红?

我很色,因为我喜欢美女,作为一个女人,我总是在书中伪装成男性,和书里出现的女主角,女配角暧昧,调情,做爱。

老公说我是神经病。我以前认为神经病不是个好职业,但是很多搞艺术的都是神经病,自恋狂,同性恋。于是觉得神经病也并不是那么不受人待见。我更加的符合艺术家的身份,因为我不但是神经病,还是同性恋,偶尔也算自恋狂。

可惜艺术家离我太远,我不会乐器,不会作画,不会唱歌跳舞。好吧,这些未免流于表面,我总归是有些艺术家的气质的,我会写作,文笔不错,虽然格调低俗了一些。

老公毕业之前一直靠家里支付生活费。她为了我,从遥远的北方考到我这座南方小城市,让我十分感动。如果要继续和我在一起,她必须得养活自己,留在这座城市里,直到出现某些不可逆转的危机。

现在危机算是出现了。

我今年二十七岁,这是个关键的年龄。因为同样在不久之前老妈给我下了最后通牒,说,今年你无论如何要带个男朋友回家,二十八岁之前一定要嫁出去。

我是带了爱人回家的,不止一次,老妈也很喜欢老公,只不过老妈不知道老公是我的爱人。

说起“爱人”这个称呼,我隐约想起一个电影的台词,说称伴侣为爱人是有素质的表现。那我算是素质不高的人,我和老公在一起五年,我对外一直称她是我同事,同学或者朋友。老公有时候显得比较成熟,让人看不出我和她其实差了那么多岁数,不过老公认为是我太幼稚了。她很多时候也很孩子气,通常是在我面前,为了激起我四处泛滥的母爱。

我说一下我是怎么昏迷的。老公出门后我觉得家里的储备粮食不够。因为写作的缘故我的生物钟与一般人刚好相反,老公迁就我也养成了晚睡的习惯,所以我们经常晚上肚子饿。我在电脑前奋笔疾书的时候老公很自觉的去厨房为我下面或者弄点其他能填饱肚子的东西,一起吃完后她睡觉我继续奋斗。

为此她有一点不满意,因为我们总是错开时间,比如白天她清醒时我却睡得很熟,我们少了很多亲热的时间。我刚毕业那两年找了一个工资很低的文秘工作,只是后来才辞了工作专职写作。同样是很难养活自己的工作,我选择了后者,毕竟它与爱好相关。那时候我每周有很多时间跑到她学校或者让她来我租的房子里。如今住在一起反而不像那么回事儿了。

我性欲比较旺盛,而老公有性冷感的嫌疑。但在我们长时间没有做爱之后她也觉得是不是生活出了问题。当然,我不是故意不和她亲热,只是感觉自己太忙,总有写不完的故事。

在昏迷之前我在写一个故事,是个十分纠结的神仙文。

回到刚刚的问题上,我在老公出门之后收拾了下也出门了。我有些不修边幅,老公为此和我提过要注意形象,我说我都不用出门见人的。然后她回了一句,我不是人么?

我选择去离住所最近的超市shopping,即使最近也必须穿过马路。那天的天气十分的让人不愉快,太阳很大,长时间在家里待着我的眼睛似乎有点适应不了外面的强烈光线。

也就是那该死的红绿灯,我不是色盲,可是碰上了某些自以为很牛逼的司机我半点活路也没有——我被车撞了。

那一刻,天堂离我的距离很近。不知道不信奉耶稣的我能不能在天堂谋个职位——至少,赐给我一个妞儿,我会相当满意。

我想老公一定很生气,好像我为了个妞儿连命都不要了似的。

这不是我的错,我发誓。但我还是车祸了,昏迷了,什么时候能醒我也不知道。

第2章

我提到我是个写小说的,而且车祸之前我在写一个纠结的神仙故事。这个故事之所以纠结,并不是有多么荡气回肠的爱情,而是我想摆脱既有的小说模式,写出具有新意的作品。

这个故事没有完结是必然的。不然我不会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还对它念念不忘。这和我的性格有关,我是个善始善终的人。按老公对“善始善终”的理解,我应该负责她一辈子的幸福。

可惜我不能太早给她承诺,有关婚姻和责任的梦魇时不时光临。我也没有勇气对老妈说实话——我不想结婚,我只想和我身边这个女人一辈子在一起。可想而知,这种话说出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纵使老妈如何爱我疼我,也断然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

我设置了若干种情境来美化这个神话故事,但结果至多差强人意。我曾经和老公说过这个故事的构思,老公只说言情小说写多了换个新鲜的题材比较好。我如醍醐灌顶(这个成语有点言过其实)想我是不是应该写一个神话界的拉子传奇,证明两个女人也可以白头偕老,永不分离。对此老公又有意见,说这种题材比言情小说还不如。于是我折中写一个关于两个男人之前的感情故事,既和同性恋相关,又有一定的受众,这个“受众”主要指广大腐女,老公不是腐女,她言情小说都很少看。所以我不知道我写出来之后老公会不会看。

我曾经因为自己的性向迷惑过一阵子,因此找了很多研究同性恋的书来读。虽然最终得出结论,我是同性恋,可能是天生的,也可能是后天的。但好歹丢下了一个自己是“神经病”的包袱。老公十几岁的时候看见美女就会心神激荡,不能自持,只想与人亲近。在成为我老公之后收敛了很多。因为我说,你去勾搭一个,我就勾搭一双,男女不拒。她慌了神,说,好老婆,我只有你,你不能去勾搭人。以上证明老公十分爱我,而且很专一。

倒不是检验自己的魅力,而是我觉得老公也许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我曾经多次对着神明祈求——赐给我一个妞吧。之后不久我就和老公认识了。

神话故事难以有创新,我为此苦恼了很久。这个未完成的故事里我选取了两个耳熟能详的神话人物杨戬和雷震子作为主角。这是因为很多年前我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杨戬和雷震子同时爱上妲己。当时杨戬和雷震子出场,我觉得他们俩有夫妻相。至于谁是夫,谁是妻并不能十分明显的区分,俩人都属于偏瘦弱型。倒是后来在其他版本中,杨戬人高马大十分粗犷。

杨戬和雷震子位列仙班,姜子牙给他们封的神。对此我没有什么异议,假设当时凡人太多,神仙太少,有点特异功能的人理应可以登上仙界。顺便插一句,女娲娘娘是我心目中神仙姐姐的形象,涵盖了我所有对美丽女人的幻想。老公曾经问我,说,是不是我变胖了你就不喜欢我了?我觉得她有些肤浅,我是只注重外表的人么!

首先设置的情境是这样的,杨戬和雷震子同时在南天门外值班,两人在人间虽非交恶,但并不交好,他们本是一对情敌。值班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闻的某位仙女。这位仙女可能是百合仙子,可能是玫瑰仙子,可能是牡丹仙子。姑且不管是国外的花种还是国内的花种,她的美貌能让任何一种花羞愧得想趁早凋谢。这样一个仙女为什么会出现呢,因为她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设想中的花仙子应该是长这样的:眼睛如狐狸般勾人魂魄,眉毛不要太软,最好像韩国人那样浓一些。鼻子是小而直的模样,鼻翼的宽度正好等于两只眼睛内角的距离。嘴巴不大不小,嘴唇不厚不薄。脸不要太尖,不然显得太刻薄。

这种长相其实是根据我曾经暗恋过的一个女孩子的样子来描画的。大二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外院的女孩,第一眼惊叹,第二眼痴迷,第三眼几乎丢了魂魄。我和老公轻描淡写的提过这个人的存在,因为我没有说过我有多么喜欢她,老公只当她是我的朋友,而且是关系一般的朋友。我和她的关系确实一般,虽然曾经很好,好像有那么一段时期我热烈地追求她,这种追求是十分隐性的,因为当时我清楚自己是女的她也是女的,只想无条件对她好,丝毫不敢提任何同性之爱之类的话题。后来发现是自己太敏感了,她交了个女朋友,而且还因为她的女朋友伤身伤神。她不止一次哭哭啼啼来找我诉说,我的心在听到她说她们爱得死去活来之后彻底碎了。我仍旧忘不了她,这也是事实。我很嫉妒她,当年她身边的追求者不下十人,她最终选择了一个女人,可那个女人不是我。得不到的要毁灭,我就是这样的人。

那么这位花仙子的角色定位是怎样的呢?故事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所以,花仙子必定徒有美丽的外表,而心地并不与之成正比。这也算我对我暗恋的那人的报复。

花仙子施施然从杨戬的眼前经过,一颦一笑颇有大家风范。她在转角的地方又看见了雷震子,于是习惯性报以微笑,这微笑让雷震子心中的妲己分崩离析。他只用了零点一秒的时间爱上了这位仙子。

按理说,天上美丽的仙女不在少数。为什么会对她情有独钟呢?因为他看见了她眼角的一颗美人痣,这颗美人痣恰到好处长在应该长的地方让花仙子多了几分妩媚。说到美人痣,老公的脸上也有一颗,长在眉心。每次亲吻她时,我就爱在她眉心逗留,她说我把她当孩子,我不置可否。

第3章

中国的神仙不允许有七情六欲,也就是说他们比和尚还不如,他们不需要吃喝拉撒,因此体会不出从俗事儿里来的快感。这与西方的神大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西方诸神除了生活在天上,其他的与凡人无异,甚至还会多出很多特质,比如风流无比,四处留情,喜欢胡搞。

所以,雷震子喜欢上花仙子是不被允许的,甚至是莫名奇妙的。神仙无欲无求,至多有欣赏美好事物的悟性,而不是情愫暗生,沾染上凡人才有的感情——爱情。

雷震子本是凡人,只是被姜子牙点中做了神仙,喜欢漂亮女孩子似乎无可厚非。世人常说,只羡鸳鸯不羡仙。雷震子心神荡漾了。

于是,此后的日子里,为了多见到花仙子,雷震子在巡逻的时候总是在这条路上徘徊——天宫要塞之地,不能马虎。这个理由堂而皇之,他人根本察觉不出雷震子的真正意图。保安头头为此还对他褒奖有加。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雷震子在巡逻的四十二天里总共见到了花仙子七次,平均六天一次。由开始的眼神接触到后来言语交流再到后来知道花仙子真正属于的花种——梅花。梅花不妖艳,纯白无暇,孤芳自赏。后来发生的事儿让雷震子怀疑梅花仙子是不是骗了他,因为她不符合梅花的特征。梅花仙子说,这不赖我,文人墨客赋予的精神象征与我没有关系。

第一次过情人节老公给我送了十一朵百合。我不理解她的用意,她说,十一象征一生一世。我说,这个我清楚,问题是你为什么送百合而不是玫瑰?她回答,情人节玫瑰花已经贵得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如果买玫瑰她得饿一星期肚子。我当然舍不得她饿肚子。后来她补充道,百合是百年好合的意思,我想和你过一辈子。

每次谈到过一辈子这个话题总能让我们长吁短叹好一阵子。虽然我们在一起五年了,一辈子依旧是个未知数。我曾戚戚然的问她,如果我们分开了,你还会不会记得我。她说,毫不留情斩断情丝彻底忘记你。我听完后哭得稀里哗啦,她反过来安慰我,说她只是随口说说。我知道这是她的真实想法,因为背负着我,她一定活不长,会心脏供血不足而死。

雷震子像每个发春的teenager一样,越来越不能自持的喜欢上花仙子,而且渴望与她肢体上的接触。第七次见到花仙子时,他克服了自己羞涩的性格缺陷给花仙子送上了一束野菊花。这是他昨天偷偷跑到凡间采回来的,所以今天依然很新鲜。雷震子为送什么花给花仙子费了很久的神,他想要标新立异,就得送天宫里没有的花,而这等粗鄙之花天上理应没有。

花仙子接过花之后哭得梨花带雨,天地为之动容。雷震子好不高兴,心想赌注是下对了,接下来就可以牵牵花仙子的小手了。

其实纯粹是一个巧合,凡间的野菊花正在修炼不日便可以登上仙界成为正牌菊花仙子。雷震子眼光独到折断了野菊花的茎断了她的修仙之路。天宫里向来勾心斗角,百花争艳,自然除掉一个是一个,所以菊花仙子的死去让花仙子少了一份竞争的压力。也难怪她伪装哭泣的样子看似为菊花仙子祭奠实则暗自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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