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 上——沈纯
沈纯  发于: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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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明月怔怔的应道:“习惯?”

君奕非微微一笑:“是。昨日之日已随他们而去,今日的你,已经是我未来的妻子。”

薛明月反问道:“那么你是谁?”

君奕非笑道:“我自然是沈白聿,吴钩剑的主人,问剑山庄的少庄主,也是你的未婚夫。”顿了顿,他望着远处,又悠悠的道:“不论从前种种物事如何怎样,这一点,已经再也不会改变了。”

——兵器谱第九

——吴钩剑

——问剑山庄第五代少庄主沈白聿,年二十七,擅使家传百忧剑法,擅轻功。年初战“金面虎”贺蒙,胜。后陆续战胜青城掌门陆阗机,“铁钩子”李恩。

——注:其剑法凌厉辛辣,剑招奇诡,隐有以刀入剑,刀剑合一之势。颇似乃祖“问情剑”沈放天,问剑山庄代有人才,实不愧武林世家之名,余深服之。

 

 

尾声

醉仙居一向有天下第一楼之名,它也真的像是它的名声一样,出产好酒、好菜,还有江湖上最新鲜的传闻。

“喂,听说没有?问剑山庄的沈公子上个月在果老山又赢了富贵金枪。”

“听说了,这已经是旧闻了,最近武林的第一大事是沈白聿和风流小剑江匀祯约战渭水之东,苏老板已经开了盘设赌,赔率1赔2,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得了吧,黄大哥你还不知道小弟我,平时手里有两个钱也要花出三个去,哪里来的闲钱啊。”

“嘿,你没钱?当我不知道吗?你不是没钱,是钱都长脚跑进了迭翠坊的小银手绢里。”

“咳,黄大哥别笑话我了,我们喝酒、喝酒!”

两个大汉坐在醉仙居二楼中间又是吃又是喝,不停讲些武林掌故,听得小二都有些发楞。

“小二?小二?”旁边一个青衣的书生用手里的扇子轻轻拍了好会儿,小二才反应过来:“呃,客官,对不起您了,您想要点什么……”

“就着你们的招牌菜给我来两个清淡的就好。”

“……要酒吗?”

“不用,清茶一杯就好。”书生一笑,眼睛又黑又亮,容色十分和善,嘴角眼尾有纹,显是常笑之人:“我一会儿还要赶路,怕喝多了误事。”

“哎。您稍坐,菜一会儿就来。”

厅中的两个大汉还在闲聊,声音颇响,但言语有趣,众人都听得津津有味,也不觉刺耳。那坐在角落的书生遥着扇子,唇边带笑,也听得出神。不一会儿小二就将饭菜放好,却不退下,站在旁边不住的用眼睛打量他。

书生一皱眉,笑道:“小二哥,你一直看着我,莫非我长得像是你的旧识?”

小二连忙挥手道:“不是不是,我哪里能有那样的旧识……不过公子您的长相,倒真像我见过的一位公子。”

书生诧道:“哦?”

小二笑道:“就是刚刚那两位爷说的问剑山庄少庄主沈白聿沈公子,他跟温公子来过小店好几次,我也有幸见过他,虽然神情气度不像,不过眉宇间倒真有几分相似。”

书生又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很平静也很温和,再看看他一身素衣,不会武功的样子,哪里像一个刀口舔血的大侠,这一看之下,小二倒有些讪讪的:“其实……也不是十分像,或者是我看错了。”

书生道:“无妨,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想我百无一用书生一个,要是真能跟沈大侠凑上点边,也是天大的幸运。”

小二也笑开了:“公子您真会说话,哎,茶不是没了,我给您再添?”

书生看着小二慌慌忙忙的背影,举箸展颜一笑,慢条斯理的吃起菜来。忽然有一个大汉叹了一句:“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书生眼光微动,从栏杆间望出去,只见外面晴日方好,江面上烟波浩淼,水光嶙峋,只听涛声不绝于耳,一阵一阵的、滚滚而来。

拿起茶杯,见一叶浮面,清香扑鼻,只待人细细去品,慢慢去尝。

他一笑,举杯,一饮而尽。

 

——第一折·完——

 

 

 

第二折

 

大同县首富胥大善人死了。

钟快腿是大同县衙的捕头,也是这附近几个县最好的捕快。他原名钟郐,因为轻功了得,所有人都叫他快腿捕头,时间一长,原名反而被人忘了。钟快腿很以这个名字为荣,他最出名的故事是和一匹千里马赛跑,跑了一天一夜以后,那马倒在地上死了。

累死的。

十几天前邻县出了桩离奇杀人案,钟快腿奉命去协助追查,才回家来没一个时辰,就被仵作老余带着去胥家看尸体。胥大善人胥宝定做粮米买卖起家,平时行善积德,是这地方上有名的商贾,故而虽遭刺暴毙,却没有在县衙停尸。地方上向来仰赖胥家颇多,县太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夏日里天气湿热,尸体容易腐烂。一掀开胥家准备好的棺木,大股的恶臭味就涌出来。钟快腿虽然赶紧捂住了鼻子,还是脑中猛的一晕,退后几步,他皱眉道:“怎么烂的这么快?”

老余倒是先罩好了口鼻,上前翻检尸体,边答道:“确实奇怪,胥家昨天夜里来报的案,本不该这么快腐烂。”

钟快腿站远了些,问道:“难道时辰错了?”

老余摇头道:“看着肌肉颜色与血块,也未见得,天气湿闷,尸体坏的快也是应该的——胥老爷大概死了八个时辰,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这应该没错,只是坏的也太厉害了些。”

钟快腿道:“死因可看出来了?”

老余开始给尸体着回衣物,笑道:“死因谁看不出来?胸口被利器当心穿过,两面锋口,应是剑或匕首,入肉约五寸一分长。胥老爷身上只有这一个伤,其它没有任何异象。”

钟快腿一震,道:“五寸一分长?当真?!”

老余冷笑道:“钟捕头你如今名气大了,忘性也大了,连我老余的话也不信。不信的话自己去瞧啊。”

钟快腿似乎没有听到,他只站在原地反反复覆的道:“五寸一?五寸一?难道那煞星果真来了此地?”

听了钟快腿的话,县太爷手里的茶杯盖子许久才慢慢落下去,沉吟片刻,道:“你说这是江湖刺客所为,可有其它证据?”

“启秉老爷,证据就是胥宝定的伤口。”

“哦?这话怎么讲?”

“老爷不涉足江湖,不知道也是不奇怪的。这两年以来,江湖上出了个顶顶有名的刺客,出手从不留活口,每次都是当心穿过,死者伤口五寸一分长。因为没人见过他的模样,所以江湖上送了他一个外号‘五寸一’,黑手品评兵器谱,这五寸一排名第。”

县令放下了茶,道:“胥老爷祖上几代都在这大同县上做粮米生意,并非江湖人,怎会招来这等杀身之祸?”

钟快腿心头一松,暗道县太爷果然是年纪太轻,见识太浅。表面上依然恭恭敬敬的道:“商场如战场,这几年胥老爷生意做的大了,肯定结识了不少头面上的人,不知何时得罪了什么人也说不定。属下这次到邻县,听闻这煞星在梅川附近杀伤好几条人命,见识过死于他手者尸体的伤口方位,与胥老爷的伤口是一模一样。”

县太爷点点头道:“这我也听说过;你既然这么说,那就错不了了。打点一下,我们一起过去胥家探问遗孤。”

钟快腿心领神会,马上退出去让人备轿,不一会儿,就到了胥家。

胥家是地方大户,然生老病死贫富皆同,胥夫人年逾五十又遭丧夫之痛,拉着县令絮絮叨叨说了好半天话,才哽咽着要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胥宝定的儿子胥子常、儿媳胡氏,女儿和倒插门女婿,还有家里的老管家披麻带孝站在一边,听见胥夫人这一哭,都是涕泪涟涟。

大同县令姓楚,名桐,字吟白,去年进士及第,皇榜点得第九。虽然外放做了个小小县令,但大同距京城不远,又颇为富庶,这实在是个肥差。楚县令年纪约莫二十六七岁,为人亲和,处事持正,这一年以来没什么大作为,却也无失当之处。

看见这阵仗,知晓想要问供怕是不能了。楚县令只得柔声安慰胥夫人几句,又跟胥子定的儿子儿媳、女儿、老仆各问了几句话,便让钟快腿带他去看看尸体。

老余验过尸之后,胥子定就被搬到了前厅,为免腐味外泄,又多加了不少香料,屋里外烧着上好的沉香,烟雾缭绕。饶是这样,甫开棺时钟快腿还是紧紧蒙住了口鼻。

胥宝定脸色紫青,双目紧闭,表情平和,胸口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血肉翻起,已经开始溃烂。

楚县令神色分毫不改,近前道:“老余怎么说的?”

钟快腿硬着头皮扶住棺木,道:“死了八个时辰,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身上的伤只有一个,被利器当心穿过,两面锋口,应是剑或匕首,入肉约五寸一分长。”

楚县令道:“八到十二个时辰……肯定?”

钟快腿道:“老余说错不了。”

楚县令审视了伤口一阵,道:“这伤烂的厉害啊,锋口都辨不出来了。”

钟快腿探头看了眼,回道:“是,天气湿热的缘故吧。半个多时辰前我和老余来的时候,还能大约的看出伤口的轮廓。”

“哦?”楚县令眼睛一动,自语道:“这就……胥老爷是死在他的书房?死时在做何事?何人作证?”

“启禀老爷,胥子定死时据说是昨天晚饭刚过。他刚从外地巡视米庄回来,正在翻阅帐簿——这是胥子定多年的习惯。第一个发现的人是丫鬟兰儿,她来送茶,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又等了一会儿,她大着胆子推门,才发现胥老爷胸口有伤,倒在书架边。”

“入殓前可有动过尸体?”

“没有,胥夫人知道关节重大,没敢让人拾掇,当时就去报了官。可是老余探亲在外,我又没有回来,所以拖到今天才来验尸。”

楚县令点头道:“这后面的我都知道了。”

看了尸体好一阵子,楚县令忽然伸出右手,轻轻插入胥老爷梳好的发间,摩娑片刻又抽出手来,才道:“合上吧。”

钟快腿满腹疑窦,表面上却不显露,抬起棺盖时身形一掩,也伸手去匆忙抚了一下。走出外间,见楚县令仰头向天,神情严峻,一眨眼,又恢复了平日的和善,道:“我们回去吧。”

没过几天,来了调令,调楚桐入京述职。外放原是长些历练,这一入京,此后升官有望,可谓前途无量。

胥老爷的案子是地方大案,却毫无进展,正好一脱手转给了下任,也不免有人羡慕楚县令顺风顺水,运道逼人。下一任却也有自己的办法,听了钟快腿的话,看了验尸报告,又查了胥老爷过往的生意恩怨。朱笔一批:锦州粮商李赫,因商场私怨买凶杀人,即刻追捕李赫到案,通缉江湖匪类‘五寸一’。

胥家的人千恩万谢的走了,胥老爷也平安入殓,李赫被抓打入大牢,‘五寸一’没有消息,通缉令依旧悬在城头上。

这案子,就这么结了。

 

 

一、

天底下,最美莫过苏杭,最富莫过两湖,最繁华的,莫过于京城。

如果有人问,京城里面,最多的是什么?

肯定有人会答,是官。

而这京城第二多的,自然是给官家的银子;第三多的,则是吃银子的销金窟。

说到销金窟,京城向来有三绝,分别是迭翠坊、听雨榭、和居古轩。这三处,名字都十分风雅,其实说穿了,也就是妓院、赌馆和当铺而已。不但这样,这三家还在一条街面上,相隔不过五十步,漆的都是雕花红木的大门,请的都是醉仙居分号的厨子。

只要你在其中任何一家亮了足够的银子,马上就可以招到迭翠坊最美的姑娘、请到听雨榭最好的庄家、买到居古轩最好的古董。

世间人所争,无非财色二字。所以三家一年四季生意不断,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如同长了脚,争破头也要花在他们的帐上。

敢在天子脚下做这种营生还不怕人找麻烦,这三家的老板自然都有自己的办法。其中以居古轩的翁重锦底子最丰厚、迭翠坊的宋河西官场最走得通、而听雨榭的苏彩衣在江湖上最有名。

苏彩衣是女人,而且是个很美的女人。坊间传言,她甚至比迭翠坊的第一红牌水晶还要美上几分。所以,到听雨榭来的很多人不只是为了赌钱,还为了想看苏老板一眼。曾经有人出一对极品的翡翠扳指,只为了和苏彩衣赌一场——

苏彩衣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这样的女人,你说,她怎么能不有名,听雨榭怎么能不发财。

听雨榭听的不是风雨,而是钱雨。

这话是温惜花说的,他是江湖第一的公子,自然对江湖第一的赌馆不陌生。不止如此,苏彩衣还是他的好朋友;有些人说,其实,他是苏彩衣的入幕之宾。

对于这些,温惜花只是笑笑,既不肯定,也不反驳。而苏老板的反应则干脆得多:她把一碗燕窝粥正对着泼了过去,冷笑道:“我开的是赌场,想找卖的隔壁去!”

因为这后一句,苏彩衣几乎得罪光了江湖上所有的侠女。风尘女子却不以为意,有人问水晶,这位京城炙手可热的美人倒笑了,嫣然道:“她说的都是实话,我为何要生气?”

温惜花最后总结了一句:所以说,在这个世间,真正叫人生气的,常常都是实话。

他说的也是实话。

现在我们的温惜花温公子,就坐在听雨榭最好最漂亮的房间里,手里拿了一只酒杯,脚边东倒西歪着几个酒坛,在对着外面屋檐上的燕子发呆。

温惜花的酒量不是太好,却也不差,这却不是他一丝醉意也没有的原因。

他不醉,因为酒都不是他喝的。

过去几步就是一张圆桌,一位素衣的美人挽了袖子,和对面的人正在猜拳。片刻后,她大笑起来:“小方,你又输了,喝酒!”

被她叫做小方的人长了一张年轻逼人的脸,他生的很俊俏,脸上有两个酒窝,笑起来尤其稚气,就像个不解世事的大孩子。

这个看起来清清白白,连拿酒杯都嫌不适合的大孩子,却是天下排名第二的风流小剑方匀祯。

方匀祯笑着喝了一杯,脸色没有丝毫改变——想要风流,不止要长得好、有钱、武功高,酒量也必须是一等一的。否则美人劝酒,贪杯误了良宵,岂不是罪过。

这话不是温惜花说的,是方匀祯说的——和一个人朋友做久了,说话慢慢就会变得像他。这也不是我愿意的,后面,方公子无限惋惜的又追述了一句。

喝完了酒,方匀祯摇着酒杯叹道:“记得没错,好像是有人要我来喝酒的,如今我喝了这么多,有人却才喝了两口,这朋友也当的太不地道了。”

温惜花转过头来,淡淡的道:“好酒让给你喝,美人让给你作陪,你居然还要怪我?可见这世间是没有良心了。”

方匀祯苦着脸道:“你可知天底下最不好吃的是什么?——就是嗟来之食。都是你让的,你说我怎么能开心得起来?”

温惜花道:“我看你似乎开心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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