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爱情----简火昱
  发于:2010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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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拐个弯儿朝的士站走,“叭叭叭”的一阵喇叭声,四顾,迈巴赫巨招风无与伦比,众人是纷纷侧目呀。啧啧啧,看这情形,今天谁坐上这车,明天就是公司头条呀。

什麽?什麽?这车怎麽停在我面前了,我是要拦的士,不是这麽有品位的车啊。车门打开,看清下来的人我才明白过来,明天公司头条是我了。ERIC走到我面前,拉开车门,“我就怕你看不到才停到正门口的,结果你还是没看到。”

我怎麽可能没看到,这麽招风的车我能没看到?我乐扬可不是那种有眼无珠的人,我只是完全忘了ERIC那码子事。他倒是什麽都不顾忌,大大咧咧地把车子停在这儿,要是让大家都知道了,我明天不被大家的唾沫星子淹死,也得明天被沈混蛋那座冰山脸冻死。

麻利地钻进车子里,ERIC那厮倒是不紧不慢地关好我这边的车门,然後再慢悠悠地坐进驾驶席,我头痛地看著过往的人那些个探究的眼神,完了,我肯定是完了废了死了。

“系安全带。”赶情这极品男人也是管家婆,算了,赶紧把这拉风的车从大厦门前开走才是最重要的,乖乖地系上安全带,然後规矩地坐好,示意他可以开车了。极品男人总算是会意了,一脚油门开离了危险地带。

“呼──”我轻轻地小放松了一下,还真是危险啊。怎麽我每天都活的这麽小心翼翼的,我小心个什麽啊,我怕个什麽啊,我都离婚了,现在和谁出去都是光明正大的,他沈混蛋都带那佛爷天後进家门了,我还怕个什麽,靠,我乐扬什麽时候变得这麽胆小了。

对,我怕个什麽劲儿,想到这儿,我也就不像刚才那麽拘束了,开始左瞧瞧,右摸摸的。这车太好了,可比沈奕言那俗套的奔驰、妖冶的小跑有品位多了。

“很喜欢这车?”极品男人说话了。

“恩?还好吧。”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再次规矩地坐好。

“要不你来开开试试?”极品男人的第二大优点,大方。

不过我还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来换这麽一次刺激的,以前我倒是想过去学开车的,沈奕言也算是耐著性子教过我一段日子,所有的基本原理我都吸收完毕,开始真正地握方向盘的时候,我手忙脚乱,什麽都听不到,耳边只有沈奕言的鬼吼狼叫,最後他严斥我,不许我再学车。我想反正出门都有他的司机,没司机的时候还有他,没有他的时候还有出租车,学不学也不耽误什麽,也就再没学过。连忙摆手,“你还真是敢把命交到我的手上啊,我不会开车。”

“没关系,改天有时间我教你,开车还是挺好学的。”

“呵呵,不学也没关系,反正出门就有出租车。”再说了,我哪有那个闲钱去买车啊,现在连房子都还没著落呢。

“想去哪里吃饭?”极品男人温柔地问我。

呃,他不说我还忘了,肚子正饿著呢,既然他发话了,我也就不客气了,当然是去富悦阁,那儿可不是我这种给人家打工看人家脸色的小角色能吃得起的地方,不过咱也得事先问问不是,毕竟富悦阁那种地方是大放血的场子,“去哪都可以麽?”

“当然,你想吃什麽都行。”极品男人还真是好说话,我就是命好,总是能碰到能让我蹭饭的极品主儿。

“那去富悦阁吧,那儿的菜可是一绝啊。”只想著我都流口水,我咽咽咽,这个时候可别给我丢人。

我可真是幸福死了,看著这满桌子的菜,要是能天天让我来这富悦阁吃饭,我就是全天下最最最幸福的人了,死而无憾呐。不过我也不是傻子,ERIC平白无故干嘛要请我吃饭,爱我??这个还是有待考究的,我自己都了解我自己,要什麽没什麽,再看看人家,家大业大的,看上我什麽了?

冲著沈奕言?这个倒是有可能,上次和沈奕言出来吃饭也是和他谈生意,两个人喝的那叫一个融洽,我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麽,只是自己扒著自己喜欢的菜吃,可是沈奕言就是不让我痛快了,还要忙著喝酒,还要忙著谈生意,我以为就没时间管我了呗,谁知道他依然还能顾上我,把辣的菜全部转到我筷子够不到的位置,害的我也没吃到什麽。

要是冲沈奕言的话,那麽我很不幸地通知他,迟了一步,今天的我於沈奕言来说已经是过去时了,现在他去佛爷天後那儿套个什麽商业机密的还有点可能。不过就算我和沈奕言不离,我对沈奕言生意场上的事也是什麽都不知道,他照样是白费力气白费金钱白费感情白费那些个向日葵。

吃得小心翼翼,导致我都没怎麽敢吃饱,毕竟吃人家的嘴短。偷偷地打量著坐在对面的那个极品男人,我还真是第一次这麽清晰地看他,上次我哪有那个精力和时间看他,只是顾著和沈奕言筷子大战了,现在看来,他似乎是专门陪著我吃饭的,都没怎麽吃,怎麽和沈奕言一样,饭量小的都不够我塞牙缝的,难道这菜不好吃?可是我刚刚明明吃得差点把舌头也吞进去啊。

最後得出的结论就是他和沈奕言都不是人,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虽然这顿饭也是没人管制,但是我心里揣著事,所以也就是有点食不知味,完全没了前几次来的那种血洗的兴奋,反而觉得自己有点消化不良。

“今天都没看你吃多少的,不是说富悦阁的菜是一绝吗?”签了单子,他转过头问我。

“呃,我中午吃多了,还不太饿。”这谎撒的我自己都想抽我自己,刚下班那阵都饿得前胸贴後背了。

“那还要不要吃点什麽了?”看看看,要不是我怀疑他真的有什麽企图,我还真的就是被他这温柔劲儿给感动了,这样的男人想抗拒都难啊,可是我还在紧绷著我的那个小弦,可不能一时的放松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免得在离婚之後还要欠那个沈混蛋的人情。

“不用了,已经很饱了。”杀手!,微微笑,无论对谁百试百灵,看我多真诚。

“那我送你回去吧。”极品男人站起身。

咦?这就算了,吃完饭就算了?这麽简单?我还以为接下来要问个什麽沈奕言的机密呢,难道是极品男人真的看上我了?难道我真的走这麽个狗屎运了?难道我真的要在沈混蛋面前扬眉吐气,重新抬头做人了?

在我沈浸在我从此在沈奕言面前也和佛爷似的,对他颐指气使的那个幻想场面之中时,车子已经稳稳当当地停在了我家门口。极品男人还真是极品,绅士地开了车门,这服务周到的我都感觉飘飘然了,差点不知道自己姓什麽,这种待遇我可是在沈奕言那儿从来没得到过的。

下了车我始终是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於是乎我开口:“那个,今天谢谢你请我吃饭,改天我回请你吧。”

极品男人笑了笑,“好,那我可要记著了。”

肯要我回请就好,我挥挥手就走进家门了。刚一开门就看到冰山脸坐在沙发上满脸冰霜,看得我在这三伏暑天後背直冒凉气。

“怎麽,档次上升了?今天又挂上个迈巴赫?”冰山的脸上浮现了一丝我看著就想狠狠抽他一巴掌的嘲讽笑容。

我挂上谁关他屁事,我扔过去一记白眼,你会笑我就不会笑?哼哼哼,我乐扬比你笑的好看,“是呀,极品男人,优雅又多金,还由著我的性子,咱俩也离婚了不是,我得给自己找好下家啊,等我搞定了他就搬出去,到时候也给那佛爷腾地方不是。”

“搬出去?”冰山眉毛上挑,走到我身边,声音森冷,“你说你要搬出去?”

我要是怕你我就不叫乐扬,抬起头,“是啊,过几天就搬,我不是那占便宜的人,这房子是你赚的,我不会要的,你放……”靠,话还没说完,那混蛋已是堵上了我的嘴,我极力挣扎却是丝毫动弹不得,那混蛋的力气大的能打死一头牛,但是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我要是让他得逞我就是最大的笨蛋加傻瓜,怀柔政策,曲线救国。

我不再挣扎,配合著,竭尽所能地配合著,把舌头伸进他的嘴里与他纠缠,渐渐地我把手勾住他的脖子,感觉著彼此的急促的呼吸,直到彼此即将窒息的那一刻才不得已而分开,我勾起唇角,贴近他的耳边,左脸颊能感觉出他呼出的热气,手漫不经心地划过他的下身,轻声地问道:“怎麽,好了伤疤忘了疼?”

 


以为爱情 7

7

现在的我真的很想大吼一声:真TMD的累。我知道沈混蛋他小气,却没想到他这麽小气,那天明明是他先挑衅的,明明是他强吻我的。我只不过是那麽小配合一下下,看看这个月给我的那些个脸色,错,是他根本就没脸色给我看,一直是漆黑漆黑的 ,比锅底灰还黑。

行,我乐扬大度,不和他那小气吧啦的男人计较,可是有人就是蹬鼻子上脸不是,给我看脸色也就那麽著了,从结婚到现在也没少给我脸色看,我也不和他计较那麽多,自动屏蔽掉。可是自从那天起,每天安排一大堆的事情给我做,这个文件要打,那个文件要处理的,我猛然间由秘书室最闲的人变成了最忙的人,以前我怎麽就没发现我在这个办公室这麽重要呢,好像没了我地球就不能转了。每天真是恨不得长了三头六臂,要八台电脑围著我打转,我从来没对电脑产生过如此强烈的排斥加厌恶感。

那又有什麽办法,小气男人是你的衣食父母,是你的金饭碗,所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我是又吃他的,又拿他的,我是哪都短啊。他是老板,寄人篱下岂不就是要看人家的脸色?听人家训话?做人家交代的工作?

我在这埋头苦干,那个小气吧啦的男人可倒好,下午三点就带著Linda出去潇洒应酬了,以前和他出去应酬都是我的份内工作,打文件从来不归我管,现在完全倒过来。Linda以前是怎麽做的这麽大的工作量,竟还一声抱怨也无,还真是称职的首席秘书。

秘书室里的人都走的七七八八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挑灯夜战,进来楚玉风也不知道忙些个什麽,都不见得他来解救一下作为劳苦大众被剥削对象的我。倒是ERIC打了几个电话过来约我出去,只是手上那一堆堆的文件工作,我也只有拒绝的份儿了。唉,揉了揉眼睛继续工作,刚打了两个字,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没时间看来电显示,顺手接了起来。

“在哪?”冰山音自电话的那头传了过来,靠,这还用问,我当然是在办公室了,留那麽一大堆文件,还指名说明天一早要,我还能去哪儿。

咬牙切齿,“办公室。”

“等一下我去接你,你和我去个地方。”还真是颐指气使惯了的主儿。靠在椅背上,“那可不行,我还有三份文件没整理好呢,明天你赶著要的。”

“下楼。”

“什麽?”

“那些明天再做也来得及,下楼。”

靠,明天来得及,交代的时候跟火烧了屁股似的,好像明天不交出这份文件公司就得倒闭似的。我是发现了,沈混蛋的话多半是不能听的,你拿他当根葱,他不拿自己当瓣蒜。出了门看到他那辆银色小跑稳稳当当地停在广场中央。

天,他是不要命了吧,一手开车还一手打电话,拉开车门,看到他跟个爷似的坐在驾驶席上,甩上车门,刚要开口骂他就听到冰山音:“系安全带。”得,管家婆又来了,这麽一句话把我接下来的话也给憋回去了,目不斜视地坐好吧。

车子在霓虹灯流里穿行,一个恍惚感觉像是回到了刚结婚那阵,如胶似漆虽然不属於我们,但也还是同进同出的。一起出去吃饭,他总是知道一些好吃的馆子,门脸不大也不立招牌,可是每天去那里吃饭都要预约,而且去那里的都是些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我虽然不属於他们的上流社会,但是也算是好学擅问,经常看报纸听新闻的,有些个人物我在报纸上也是见过的。

在沈奕言面前我从来都是不计形象的,我属於利己主义者,自己舒坦为上,谁管那些个形象问题,又不顶饿。他在这方面倒是从来都不约束我,只要我不吃汉堡类的垃圾食品和过辣的菜色,他都是纵容的。在一边优雅地喝著他的红酒,看著我横扫整张桌子的美味佳肴。就是有外人在,他还怕我吃不好,在酒桌上大练太极的时候还不忘了给我夹菜,想想这些还是很窝心的。

车子在一家门脸装潢的富丽堂皇的酒店门前停下,车童极其识相地打开车门,沈奕言把钥匙扔给他,带著我到了顶楼,推开门,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上流的舞会。

我微微皱了皱眉头,我向来不喜欢这种场合,自进门开始脸上就要挂著可以让自己面部抽搐的笑容,说的话永远都是违心的奉承,要时刻注意这是哪家的公子哪家的小姐,说话都要避讳一些什麽。沈奕言看出了我的犹豫,拉著我走进来,转头对我说:“你站在这儿等我一下,别到处乱跑,一会我就出来。”

我缩在墙角,尽量离那些上层人远一点,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沈奕言的圈子我是死活都融不进去的。和沈奕言决定结婚的时候,他家里自然是极力反对的。其实想想也能理解的,我什麽都没有,金钱,背景,学识,最最要命的是我还是个男人。

只是沈奕言什麽都不靠家里的,所以家里拿他也没办法,僵持了一阶段,後来彼此都缓和了,我和他的事也就算是被默认了。但是默认并不代表就打从心底接受了,每逢节日我和他回他的家里,除了他的父亲是真心相待了以外,其他的我都感觉的出来,那种在他面前的虚伪尊重而在他背後却是鄙夷的眼神,我都看在眼里,但是我不会告诉沈奕言,要是连这麽一点点的委屈都为他忍受不了,算不得爱吧。

真的是饿死了,从中午到现在什麽都没吃,等一下一定要让沈奕言带我去吃大餐,以弥补我现在的忍饥挨饿之苦。看著身边的美食,呃,黄桃蛋糕,完了,我的防线崩溃,免疫力下降了,肚子开始疯狂咆哮。

我蹭蹭蹭,蹭到桌子边上把蛋糕夹在一个盘子上,速战速决吧。刚咬上一口就听到身後响起了一个声音,“你就是乐扬?”

回头,四十左右的贵妇,衣著华美,妆容豔丽,可以看得出是平时勤於保养,否则皮肤不会这麽好。眼中透放出的神情让我浑身不自在,只是她认识我?我对她一丁点的印象都没有。

“你认识我?”那口蛋糕还含在嘴里,一时间话音不清。呃,我知道有点失礼,赶紧咽了下去,顺手拿了杯果汁顺了顺。

贵妇了然一笑,“不认识也是听说过的。还真是和传说中的一般样,没什麽可取之处。”

看著接下来的陡转的审视的眼神,我便一切都了然於胸了。又一个在沈奕言背後发难的,只是她太不睿智,别人都是背著当事人私下讨论的,而她则是莽撞地跑到我面前来耀武扬威。我懒得理她,四十多岁的女人,纵然地位再上流也会被岁月打磨的只剩下嚼别人舌根的份儿,素质与修养是摆在面上看的,不是给我这种她们认为是下层社会的小角色看的。

我乐扬就是再不懂事,再犯浑也知道深浅,这里都是沈奕言圈子里的人,要是和这麽一个妇道人家争那麽个口舌之快,闹得人尽皆知,沈奕言面子上肯定是过不去,一个妇道人家,我能忍则忍。可是这位刻薄的贵妇就如同一只好斗的猫,不肯放过我。

“你也算是有手段,奕言他多麽精明,竟也能让你吃得死死的,他身边的名媛贵嫒哪个不是和她门当户对,非要找这麽个下层的人,污了这圈子,瞧瞧,站没站相,吃没吃样,奕言怎麽就迷了心窍,不要晓然要了你?不过说起来奕言也不过是贪图一时的新鲜罢了,你还真认为自己能成什麽气候?说到底你不也是为了钱,和奕言这麽久也是捞了不少好处吧。”

不少好处?呵,全天下的人都认为我和沈奕言在一起是为了钱,也对,他有钱,我和他在一起不为了钱还能为了什麽?所谓众口铄金,甚至连我自己都一恍惚以为我真是为了和他在一起可以安逸地生活才死缠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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