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 下+番外————一头人类
一头人类  发于:2010年01月31日

关灯
护眼

  “为什么?”

  “嘿嘿。为什么。”LEE惨惨地笑着。

  他的人生跑在我前面十几年。

  “好啊。想去哪里?”

  “塞班岛。”

  “去那个法属群岛干什么?”

  LEE一脸邪恶的笑:“听说那个岛上民风开放,男男女女……”

  别说他今年快五十了,他就是快八十了也是这个样子。

  但没有什么比他能在我身边更好的了。

  “好啊。什么时候去?”

  这次轮到LEE说不出话来了,他看看卓文扬刚才经过的登机口,“我们去了,以后,他们会怎么样?”

  他们会怎么样?

  我紧握着LEE的手,带他离开。

  他们早已泪流成河了。

  “LEE,给我讲讲你年轻的时候的故事吧!”

  “你个小兔崽子,我现在也一样年轻!”

  (一百零一)番外:通天塔.其二

  『卓文扬角度』

  “我要去美国。”留下这句话之后,我遍踏上了旅程。

  十几个小时干燥的飞行,这是我第二次体会到,原来我们的距离那么遥远。

  遥远的不仅仅是距离,还有时间,因为距离上一次飞去LA,已经隔了足足十五个年头。

  每飞近他一公尺,眼泪就越来越忍不住要淌下来。

  只好,找空乘讨来一个眼罩,蒙上眼睛,在一片黑暗之中,自己慢慢哭吧,可眼泪却怎么也流不下来了。

  我最后一次好好看小竟是什么时候?

  好像是某个清晨从酒吧里出来,我放弃了复仇的念头,我们牵着手走在无人的大道上。

  之后,让人迎接不暇的灾难接踵而至。

  十年了,我一直在回忆小竟那个清晨的表情,可就是想不出具体是怎么样的,他的脸像团雾一样在我脑海中聚了又散。

  如果当初知道是这么一个结局,我一定抱着他看个仔细,一定抱着他哪里都不让他去。

  出院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小竟了。

  父亲的病不允许我离开他身边半步,连去卫生间都要和他绑在一起,只有等到他睡着了的时候,我才能离开,离开病房就立即一头倒在隔壁病房里了。

  叔叔告诉了我,致使父亲疯狂的真正理由——小竟是他的侄子,是我的堂弟。

  我一直以为乱伦的戏码之会发生在舞台上,原来不是。

  父亲七年前去世了,他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去探望陆风。

  陆风自杀了,他能动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死,去找他的爱人。

  给父亲上坟的那天,我看到柯洛把一坛骨灰安葬在我父亲的墓碑旁,那坛骨灰就是陆风。

  我在他们两个人的墓前长跪不起,痛哭流涕。

  他爱他爱到了甚至愿意舍弃自己的名字,尽管名字已经是他最后拥有的东西了。

  我们所有的人用了十年的时光来赎罪,加起来能有半个世纪有一条人命了。

  老天爷,我问你,这样够了吗?够了吗?够了吗?

  LA这个地方很像他,湛蓝的天空艳丽的阳光,这是一个不但喜形于色还很嬗变的城市。

  细软的白沙滩上,一个小店立着,通身涂得蓝蓝的,他这么多年一直在这里?

  贝壳做成的门帘拨动起来发出清脆的响声,我走进店内,里面一目了然。

  十来个客人,还有两个店员。

  “你们的老板在哪里?”我问一个店员。

  “老板去冲浪了。”

  “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那人回答,“你要是来捣乱的话,我随时把你踹出去。”

  “不,帮我拿一瓶龙舌兰,还有汤力水。”

  我坐在一个位置上开始等待,三四十度的海风湿咸的吹进小屋里来,皮肤上灼着一把火,胃里头是一把火,心里头也是一把火。

  从上午等到黄昏,他始终没有回来。

  “你们老板什么时候回来?”我抓住店员的衣领。

  “你是什么人?”他问我。

  啊,又来了,这个问题。我是什么人。

  我回到了角落的坐位上,又叫了一瓶酒。

  十年以来,我唯一见长的就是酒量了,经常一个人喝酒,时间越长就发现要把自己灌醉越困难。

  一直到他们闭店,我都没有见到林竟。

  不过拜那些酒所赐,我睡了个异常香甜的好觉。

  第二天一大早,我又赶了过去,天阴沉沈的,我以为是七点谁知道已经快十二点了。

  沙滩上冷冷清清的,而我眼前这些又是什么东西,木头和酒瓶子的碎片到处都是。

  “这里被雷劈了吗?”我问海滩上的救生员。

  “不,昨晚台风来袭。”他回答,“这是经常的事。店里的人敲敲打打就修好了。”

  我一屁股坐在废墟上等待林竟的到来。

  那个救生员对我说:“你得赶快离开,台风马上要二次登陆了。”

  “我不走。”

  “你疯了吗,还是想找死?”

  “我说了,我不走。”

  “随你便,神经病。”于是他走了。

  不一会儿,我这个一直生长在内陆的人经历了人生第一场台风。

  天昏地暗也好,狂风大作也好,雨水海水交加也好,我躲在小屋的残骸之中,抱着头,不停有风有雨有木片敲打在我身上,时而我会觉得自己要被风浪卷入海中。

  但是,我并不害怕。

  天放晴了,渐渐的,渐渐的。

  天空澄静下来,海面平息下来,沙滩那么平整,乱七八糟的散落着很多枝叶和木屑。

  我缓缓地从废墟之中站起身来。

  然后,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微笑,他的身后跟随着两排脚印,他面色绯红喘着粗气。

  “小竟。”我这么叫他。

  我看得很清楚,却不会再忘记那微笑了。

  “哥。”他这么叫我。

  我也笑了。

  “带我走吧。”他对我说,“我等你很久了。”

  那天晚上,我们从废墟里捞出来两瓶完好的龙舌兰,在海边喝到了天亮,谁都没有说话。

  那一刻,我发现,在我二十岁时曾经认定爱情是那样的一种形式,三十岁的时候发现爱情似乎又不是当初想象的那样,那么到了我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的时候……爱情,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等我到了六十岁的时候再告诉你吧。

  ******

  孤岛

  孤岛的对面还是一座孤岛

  纵然连不到一起

  守候,还是可以的。

  尾声:

  在镜子里,我已经完全看不出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了。

  老眼,不仅会昏花,还会昏黄。

  正午的阳光都不觉得刺眼了。

  护士把我从房间推到平时的那棵大树下。

  他早就等在那里了,面带笑容的等在那里了,年轻的时候,他曾被一颗子弹打穿肩胛骨。

  护士离去。

  他布满褶皱的手笨拙地剥开一个桔子,甜蜜的汁液溅在他的手指上。

  他把桔子分成两半,我一半,他一半。

  我放在手中掰了瓣桔肉,放在嘴里,轻轻的一挤就破了。

  他也掰了一瓣桔肉,伸手过来,放在我的嘴里,又是满口的香甜。

  “甜么?”

  “甜。”

  他呵呵的微笑,细长的眼睛全都眯成了一条线。

  在阳光下,我已经完全看不出那个笑容年轻时候的样子了。

  不过,我还记得我们年轻时候的样子,纯洁的,天真的,无处可寻。

  他一定也记得。

  ——完——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