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随心————绘陵
绘陵  发于:2010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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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我找出很久以前火火送我的相簿。把那些照片放进去,只留下一张。然後在封面的位置,插入那张只有我和楚哲云的相片。呵呵,是第一次的二人合照呢!

 


凌风说,因为我当了模特儿,所以他们的产品才可以卖光光。因此作为工作人员之一,我必须参加庆功宴。嗯,他大致就是说了这些,听上去我好像很伟大似的。

 

这就是我现在站在一间很漂亮的酒吧前面的原因了。我来早了,这间店还没有开呢。但它真的很漂亮喔,外墙是淡黄色砖头砌成的。看上去就是一副很贵很豪华的样子,但也很温暖。

 


它的名字是……

 

「Her…mit。隐居者?」

 

身後突然有人说道:「是Hermitage,隐居的地方。」

 

一道修长的身影来到我的旁边,他拿出锁匙开门。开了,转头叫我进去。跟在他的身後,再一次发觉他真的很修长。怎麽说呢?就是一种感觉,修长的感觉,总之他不会是坏人就是了。

 


他拿出杯子,倒进一些酒料:「倪真,我的名字。你周围看看吧,其他人应该快到的了。」

 

的确,其他人都很快就来了,包括林炜。我们一见面,又是一场围绕火火的吵架。和他吵架真是蛮好玩的^^

 

然後,楚哲云也来了。他身边挂著一个女人,一个脸上有著幸福笑容的美丽女人。我看著这对璧人走近……

 

「嗨!鑫,她是我的女友。」他说完,她便佯装不依的撒娇起来,看上去更加娇艳了……

 

我笑了:「真好!我也想要一个这麽漂亮的女朋友喔。」大家都笑了起来,老胡什至走过来把我当小孩子一般的调侃我。

 

这一晚和以往不同,是凌风载我回家的。一路上,我们还嘻嘻哈哈的。闹了一阵子,我问他:「你试过恋爱吗?」

 

「这要看你所谓的恋爱是什麽了。」

 

「恋爱不就是恋爱麽?」

 

「这个嘛……若果恋爱指的相爱,那我还没试过。」

 

「即是说,你试过一个人的恋爱了?」

 

「不用说的那麽好听,不就是暗恋而已,每个人总会有一两次的。」

 

「暗恋?为什麽你不去争取,让它变成相恋?」

 

「……怎麽说呢?」他的眼神变的飘渺,像是自言自语的说:「是爱的不够吧。而且那种爱……虽然想独占他保护他,但又不值得为此而作出改变……加上,」他语气变的锐利:「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事,一起要做的事太多了。若是朋友的话,还可以;若是恋人的话,就承担不起其中的沉重。」

 


「太多事?那不是更好了?二人的羁绊更深,更牢固了,不是吗?」

 

他沉默了一会,再开口又变回他平时像风一般的样子:「羁绊深的,不一定是情人关系。像你和箫炎,在我看来,羁绊深的无人可比,但你们也只是朋友而已。比起爱情,说不定友情才是一个男人一生所求的。」

 


我默然想著他的话。凌风一向都比同龄的人成熟,这不单只我,他的气质比楚哲云的更成熟。真要说的话,他的气势可以和纵横商场数十年的箫爸爸相比。而现在他说的话,和箫爸爸说的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爱情和友情……说不定我和楚哲云一直维持友情才是明智的做法。

 


大学的生活也过的七七八八了,有一件事我觉得很不值,就是为什麽因为我有哮喘就不让我入伍?反正它又不常发作。真可惜。书上都这麽说,通常男人真正的友情都是在当兵时发展出来的。虽然我已经有火火这个好朋友了,但多一些也不坏。真是可惜啊。

 


「……所以,你在这里签名吧。」回过神来,便听到楚哲云这麽说。

 

我签了,问:「这是什麽啊?」

 

「这应该在签字之前问吧?」

 

我打一个呵欠,软软的趴在草绿色沙发里说:「反正又不是卖身契。」

 

他淡淡的说:「是卖身契来的。」

 

停住了打呵欠的动作,我疑惑的望了他一会,正色的说:「楚哲云,好歹你都被杂志选为最有前途的学生老板,怎可以做这种事?」

 

他扬眉,「怎麽说?」

 

我皱眉,「我开始怀疑你的眼光了。你作为一个大老板,竟亲自来让我签卖身契,真是杀鸡用牛刀。我可不值钱呢。」

 

「你想到哪去了?老板亲自让员工签约难道不应该吗?」员工?噢喔喔,原来不是我想像的那个卖身契啊。有点可惜耶──签约当他的人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他伸手摸著我的头发,我眯起眼睛,这感觉很舒服喔。

 

「毕业以後,就来我的公司当助理好不好?」

 

「助理?」

 

「对,我的助理。」

 

「哇,你这麽神也要助理啊。」

 

「是人都需要别人帮助的。总之就这样说定了。」

 

我拉著他起身缩回的手,「等等嘛,还有一些细节没说呢?」

 

他又坐回来,玩著我的头发说:「什麽细节?自己看不成吗?」

 

「不是啦,是我想增加一个条件。」他望著我,眼中有的是一向的纵容。……我可不是小孩子了,可不可以不要这样看我呢?

 

「鑫,怎麽话说的一半便走神了?」

 

「喔!我是说,」我可怜兮兮的望著他说:「你可不可以照顾我一日三餐啊?」我急忙在他发飙之前说下去,他最讨厌别人麻烦他的了。「不会很麻烦的。你知道的嘛,我很好养的。而且我是你的助理,跟出跟入的,很方便的啦。」

 


他望著我一会儿,突然大笑起来。抱住我,拍著我的背说:「哈哈,为什麽你越大越可爱了?」

 

我瞪大眼睛,什麽叫做「越大越可爱」?我才不是小孩子,也不是小动物。

 

「是是是,你不是小孩子,不是小动物。」我把身体从他的怀抱中移开,好让自己直接瞪著眼前这个笑得眼泪也流出来的家伙。「好了,我会负责你一日三餐的,除特殊情况外。」

 

我高兴的说:「真的?」脑海中已经浮现了他过去做过的美味,西炒饭、腰果虾仁、龙虾伊面、红酒牛排、牛丼……

 

「我会负责『养』你的!」马上清醒过来!养!我刚才怎麽会说出这个字的?

 

「我……不是想说这个……」

 

他摆摆手:「我知道,『养』你嘛,我还『养』得起。」

 

「都说不是这个了!只是我说错字而已……」

 

「我明白,我明白……」

 

「你明白个鬼!不要再笑……」

 


在上班的前一天,他给了我一盒名片。上边印著我的名衔:风云集团总裁特别助理 展永鑫。从此我就在他的身边跟出跟入,同时,亦看著他的情人换了又换。

 

一直看著,总是会看出一些规则的。他的情人,大多是表面上以理智挂帅,实则有点天真有点脆弱的女人。她们的自尊心都很强,因此尽管和楚哲云分手令她们很痛苦,她们都不会说出来。不是渐渐憔悴得不似人形的慢性自杀,就是乾脆爽快的一刀自刎。

 


所以,在他们分手之後,我都会跟在她们身边。学长骂过我,这并不包括在特助的工作范围之内,不用花那麽多心神去做,她们要死是她们笨。但是,我讨厌死亡。一个小铃就够了,我不要身边还有人是年轻猝死的。

 


幸好,她们都是聪明的女人。在过了那麽一段的非常时期後,她们都可以再站起来。我和她们理所当然的成了好朋友。因此不知道在什麽时候,大家都说我是一个大情圣。

 

对於谣言,最好的方法不是造出一个更夸张的谣言─例如楚哲云是同性恋者─就是毫不理会它。管它是流传四十九天还是一百零八天,没有加料的话,它总有一天会消失的。所以,在风云集团总公司,仍流传著展永鑫是一个和总裁楚哲云相差无几的花花公子。

 

 

我生气的说:「你又交了女朋友?」在楚哲云交女朋友之前,他都会通知我的。因为这代表我从此需要自备三餐了。

 

他还是悠然的吃著东西:「是呀。今次的是飞信电机的赵敏仪。」

 

「就是那个传说是飞信总裁的私生女,十六岁出国留学,回国时拥有二个博士名衔……」我流畅地说出她的生平。

 

他拍手称赞:「不管看了多少次,你这种过目不忘的能力仍是令人赞叹不已。」

 

「别顾左右而言他!你不会忘了过去发生了的那些事吧?我不想又见到有人自杀。」我完全不能理解他这样做的想法。

 

「你放心,敏仪是一名理性开放的好女人。」

 

「你哪一个不是这麽说?就当是积德吧,认认真真的找一个爱人来爱,不好吗?」

 

他哼了一下:「然後变的像凌风一样?拜托,我可不想做保母,更不想被缚著。」他这样子,我是不是应感谢他在我的面前越来越放松了?

 

「他那样有什麽不好?你不觉得他很幸福吗?而且对方也只不过小他五岁而已,他也不算是什麽保母。」我为凌风辩护。

 

他爱上一个小他五岁的男生,宠他宠的很。虽然还是一副如风一般的感觉,但有时也会在老朋友面前露出幸福的表情。作为朋友,我替他高兴,也替自己高兴──身边有一个幸福的人。

 


他不以为然,「虽然他是很宠他的情人,但你忘了吗?他的格言是:友情比爱情重要。」

 

「那又如何?他的朋友不会和他的情人互有干涉。」

 

「所以我才说……」忽然我觉得有点不妥,刚才我们说的是这个话题吗?

 

想起时餐桌上的食物已经吃完了,我照著习惯洗乾净碗筷。临走时,我对楚哲云说:「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麽可以在一场又一场的恋爱游戏中伤害别人?」

 

他愣了愣才回答我:「你还是这麽天真。」

 

走出门口,他的话在我耳边缠绕不去。我天真吗?我从不觉得。该狠的时候我也不会留情,

 

就如同在商场上下达命令时。不由得想起和他初次见面时的感觉。那时他是一个优雅的贵公子,遥不可及;现在近在咫尺,也还是不懂他。虽然比从前知道的更多……

 

恋爱呐,好麻烦呢。暗恋尤其更是烦上加烦。

 


睡到午夜,突然醒了过来,就是怎样也再睡不了。我乾脆离开软软的床铺,走到天台的温室浇花,再躺在棚子下的贵妃椅上看书。真惬意啊~~

 

睁开眼睛,原来自己又睡著了。看看太阳高挂,时候也不早了吧。咦?身上的毡子是……我跳起身,跑到楼下。果然!

 

「炎!」我高兴的冲前抱著他,「你终於想到要回来了。」

 

他也笑著说:「是的,我回来了。」

 

自从火火回来後,他真的变回从前的样子了,坚强、自信……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自他来过风云总部之後,有不少女同事经常缠著我要我做她们的红娘。忽略这一点,世界真是一片美好呢。

 

 

「箫炎真的不愿意当风云的专用摄影师吗?」楚哲云如斯说。

 

「就是客席的也不行?」凌风接著说。

 

我回答:「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是的,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同上。你们满意吗?」他们当然不满意罗。

 

所以这难得可以留在公司,不用和客户吃饭,不用到工厂看版的一天,我不停的被二个口才一流的人夹攻,差点意志不坚的答应他们去说服火火。好险好险。

 

五点的锺声响起,终於下班了。我从没有这麽感激楚哲云不加班这一个原则。走出公司,看一眼公车站的那条长长长长的队伍……不用这麽长吧……今天又不是什麽特别日子……幸好我随身携带一本小说,等待时就不会沉闷啦。

 


这时一辆很炫的银蓝色保时捷停在我旁边,车门啪一声打开。凌风的声音传出来:「上车吧。」那不客气了。真好,又可以省点时间回家洗澡^^

 

「凌风,你好帅喔!」

 

「呵~~我早知道了。」我沉默,不论是称赞他或是楚哲云,都是一样的没成就感,总是一句「我早知道了」回我。

 

「对了,你和你的亲亲爱人还好吗?」

 

「好极了,好奇的小猫。」凌风一定不知道,虽然他的语气很不耐烦,但他的眉宇之间已经泄出了满溢的幸福。真好,真好。

 

「偷笑什麽?」

 

「没什麽。」听他这样说,我拍拍自己的脸,整整面容回答。

 

他瞄我一眼,「那你怎麽了?」

 

「我?我很好呀。吃的好,睡的好,工作顺利,夫复何求?」

 

他似笑非笑的说:「是这样啊。不是说爱情事业两得意的吗?爱情那边怎麽样了?」

 

我装死,「没对象可以怎麽样?」

 

「不是我说,若是你没告白的打算的话,那倒不如放弃吧。要想他主动不是不可能的事,不过当你们的友情持续了这麽久,要主动的话他早就做了。」虽然我猜他早便猜到我暗恋楚哲云的事,他也不用说的这麽白吧?

 


看我没什麽反应,他继续说:「这次回来,你们之间一点进步也没有,而且他又新交了一个女朋友。放弃吧,他配不上你。」

 

我很仔细的想一遍他的话,最後还是这样回答:「但是,我很满足现在这种生活啊。」想想,眉头皱起了。「若是他的分手不会再弄的别人自杀就更好了。」

 

听到我这个答案,凌风没辄了。没办法,我现在的生活真的很快乐。而且可能是常常见到的关系吧,暗恋楚哲云也不是一件辛苦的事。加上火火现在回来了,回到家便有的寂寞也没有了。我还可以不满足吗?知足常乐,展家家训是也。

 


 

 

um…..这一篇就是这样子了,下一篇开始,我会写一下在小鑫面对楚哲云女友的事情.应该会有点慢…..和亲爱的,比会有点快…..(不知所云@.@)

 

虽然火火回来了,但他出场的机会不会再像从前的一般多.因为小陵说过的,不会再放太多笔墨在其他人身上.火火的功用大概和凌风的差不多---催促小鑫的恋情.

 


《随意随心》12

 

随意随心的十二上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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