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久久————宁宁
宁宁  发于:2010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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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亲眼目睹了这惨烈的一幕,王梓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裂了,他跪在天鹅的尸体旁,默默地垂泪,艾斐抱住他的肩膀,依偎在那宽厚的胸膛里,王梓啜泣不已:「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它们也幸福了,一定会升到天堂的。」艾斐的心也受到震撼,久久无语。

他们埋葬了这对天鹅,在小小的石墓上,王梓踩了一些蓝幽幽的小花放置上面,他说:「这种花叫『勿忘我』。」

艾斐久久地望着那蓝幽幽的小花,痴了。

总像个什么不祥的预兆,下山时三人的情绪坠落低谷。

「明天晚上,我们在士林有演唱会,你去不去?」回家前,王梓对艾斐说。

「好的,有空一定去看!」艾斐答应了。

王梓的乐队所在的地方是一家俱乐部,在歌舞厅里有个小小的舞台,下面大约容纳二三百人,来看演唱的多数是女孩子,手里都拿着萤火棒,当乐队的三人华丽登场时,下面齐声尖叫。

 

主唱是个染着火红头发的酷哥,左耳带着四个耳环。王梓是键盘手,贝司手是一个短短头发的像个洋娃娃的少年。

王梓穿着缀有流苏边的牛仔中裙配浅蓝的印花雪纺小背心,贝司手是同样的裙子搭配的是浅紫的小背心,背心缝上繁多的亮片,主唱却是小肚兜牛仔裤,裸露着臂膀和肚脐,在强劲音乐和流转闪光下,动感十足性感十足。

三个人都画着浓妆,远远观看,会以为是浓艳的时髦女郎。

艾斐站在人群最后,遥遥地看着,觉得不可思议,昨天还是那样一个风轻云淡的纯自然少年,今天却成了颓废叛逆的新新人类,王梓身上有太多不可思议的地方,让他惊奇,让他赞叹,也让他忧虑。

 

持续了三个小时的演唱,到最后主唱已经有些吃不消,毕竟这种摇滚风格的歌曲太耗费力气。

王梓唱了最后一首歌。

「世界上,有一种爱情,得之不易,所以珍之惜之,当爱人远去,世界也就同时逝去,这首歌,献给我最爱的一对天鹅,献给所有珍惜爱情,冀望长长久久的恋人们。」他的目光幽幽地穿过人群,锁定在艾斐的身上,他知道艾斐知道他的心情。

 

『我们不是老了,

相感的温度依然当年。

亲爱,我已年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无数人生似朝露,

青春少壮几时好,

唯你是我永爱的人,

永远美丽又温存。

唯你是我永爱的人,

永远美丽又温存。』

一首很温柔的歌,一首如似水流年一样幽幽的歌,歌散后,人群久久不动,为歌者眼中的泪光所迷惑震撼,总是在宣泄只要一朝拥有,不求天长地久的他们,第一次发现隽永的美……

 

艾斐走向后台,今天他开了车来,要载王梓一起回家。

化装室的门虚掩着,留有一道小小的缝隙,这缝隙就足以让艾斐看清里面的一切,已足以让他浑身的血冻结:艾斐躺在沙发上,那个火红头发的男人正在吻他!

 

艾斐的眼前顿时一黑,转身就离开了。

「阿梓!阿梓!」洋娃娃般的少年按摩着王梓的胸口,他叫程盈佳,火红头发的主唱叫卓翼平。

「好了。」王梓缓缓长出了口气,慢慢张了眼睛,看到伙伴眼中的泪光,虚弱的笑一声,「干吗啊,又不是第一次,还哭哭啼啼的。」

不说还好,一说程盈佳立刻就哭了起来:「阿梓,以后你不要再登台了,帮我们做点后台工作好不好?我好怕,万一哪天……」他倒在卓翼平的怀里痛哭,万一哪天王梓的心跳再次停止,而他们再也救不过来……

 

「傻瓜!」王梓揉揉他的头发,「别傻兮兮的杞人忧天了,对了,看到艾斐了吗?怎么样?怎么样?」恢复过来,他立刻又调皮起来。

「你不是喜欢朝气蓬勃的帅哥吗?怎么会看上那个老头?」一直沉默地卓翼平问,他一直在看着艾斐,一身黑色西装,板板正正地系着领带,在那些穿着奇装异服的少年当中显得那么突兀。

 

「我怎么知道啊。」王梓苦恼地挠挠头,难得看到他这种糗样的卓翼平和程盈佳笑起来,卓翼平宠爱地说:「臭小子,你不会是看上人家的钱吧?一看就知道是个凯子。」

 

「是!是是!」王梓也嘻嘻哈哈地点头,「即使爱上他是个错,可是有钱总没错,即使有钱有点错,那为了钱也宁愿一错再错。」他一高兴,就又耍起嘴皮子。

 

「切!」卓翼平和程盈佳同时送他一个白眼,三人一起大笑。

中途因为不死心而折返的艾斐这回彻底的僵硬住。

 

 

 

 

第三章

 

 

 

那天晚上,王梓还是自己一人骑着山地车回的家,夜风有些凉凉的,他有些不确定艾斐为什么没和他打个招呼就走了,后来想想大概有钱人就这么不可理喻吧,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么一想他就又高兴起来,继续哼着他不成调的小曲。

 

之后,足足有一周时间,没了艾情的电话,也不见了艾斐的身影,『帝王山庄』又举办了一次舞会,邀请了王冠和王玺,没有王梓。

王梓觉得闷闷的,可是他什么也不说,他是个倔强的孩子,总是把快乐送给所有人,不高兴的时候,就一个人静静的呆着。他一个人去爬山,没了那双坚实的手支撑他纤瘦的身体,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湖边,湖水蓝蓝的,天空蓝蓝的,心情也蓝蓝的……他重新给天鹅垒了个坟墓,用一块木版做墓碑,墓碑上是他自己歪歪扭扭雕刻上的两个大字:『情冢』。

 

可是这样总不是办法,遇到一个人,而且是一个把他的心情搞得乱七八糟的人,他总不能这样轻易放过他,轻易认输可不是他王梓的作风,于是他在大街上晃荡时,在一家精品店看到一张贺卡,贺卡上有一朵清凌凌的染着露珠的玫瑰,他便买了下来,认认真真地写了自己想写的话,在邮局里再三核对地址,才小心翼翼的投进去:明天应该就会收到吧?

 

『帝王山庄』里也有些郁闷,因为两个最有风采的男人都寒着脸,大家就都提心吊胆的。

莫鲲鹏对艾斐说:「你愁什么?」

艾斐问莫鲲鹏:「你愁什么?」

两个人相视苦笑,还是莫鲲鹏先开了口:「王冠说他要服从父母的心愿,今年年底就和一个护士结婚了。」

艾斐笑笑:「如果他爱你,你还是可以争取,毕竟现在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能定终身的年代了。」

莫鲲鹏点点头,脸色终于有点好转,他问艾斐:「难道王梓不喜欢你吗?」

艾斐不再言语,莫鲲鹏也只能拍拍好友的肩,他的知己兼换帖的朋友总是这个样子,遇到麻烦总是喜欢自己一个人承担。

「斐大哥,有你的贺卡。」莫璇玑中途截住了送信的绿衣使者,有些不愉快地看着寄给艾斐的信。

艾斐看看信封上的清丽字体,下面没有名字落款,可是那调皮的笑脸立即就让他明白了怎么回事。他随即打开,看到那朵鲜润润的玫瑰,里面隐约有粉红小天使做背景,小天使的手里拿着一把弓和一把箭,艾斐啼笑皆非地看到第一句话就是:『美丽杀手正盯著你,不知道打些什麽主意。』后面又画了个龇牙咧嘴的笑脸。

 

下面的一段话才是主题,是飘逸流畅的行书,艾斐诧异地看着漂亮的字,这个年代,还有人能写出漂亮的钢笔字,真是难得一见,看来王梓也并非徒有个花架子,他还给这段话起了个名字《如果我爱你》:

 

【如果我爱你,而你,正巧也爱着我……

那……你生病的时候,我会去照顾你,给你剥桔子吃,然后一直陪着你,惹你生气,让你生病生得更重。

你工作忙得忘了吃晚餐的時候,我会装做很生气,然后说『你这样身体会变糟,让我很担心呐。』。

你洗过头后,我会用吹风机帮你把头发吹干,这样,就可以趁机把你的头发轻轻揉乱,这样,手就可以在你硬邦邦的发上的多留几秒,多揪几根你的白头发……

 

空闲的時候,我会念念你的名字,想想你的声音……如果我有你那么动听的声音,我一定早就成了天皇歌星。

熬夜的時候,如果接到你的『不要太累,早点睡罢』的电话,我会甜甜的笑着,而且马上乖乖的去睡……吃饭的时候,我会因为想到你交待我『乖,吃胖点,别让我担心』的话语,一定会多吃半碗饭呐。

 

想你的時候,我想知道,你是否也会在想我……】

艾斐看着贺卡足足呆了一天,满脑子都萦绕着王梓的影子,他在想他到底为什么这么做,他是不是又在恶作剧,或者是为了钱……

第二天,艾斐约王梓出去玩,他们先看了早场电影,出来的时候,快近中午,外面飘扬着小雨,很微弱的那种,空气中充满着混合着雨雾的潮湿和木芙蓉的香气的味道,虽然雨势小,下的时间可能挺长了,街上是一个一个的小水洼,一片荡漾摇曳的清凉。

 

黄色保时捷轿车停在街对面的停车场,艾斐看了一眼王梓的脚,那是一双白色缎面的舞鞋,今天又是周末,又到了乐队现场表演的时候,王梓他们打算开个别开生面的舞会,跳一跳三人小天鹅,这么出格的主意是王梓出的,当然,还是为了纪念那对生死钟情的天鹅。卓翼平和程盈佳总是很宠他,也就随着他胡闹。

 

艾斐看看那双舞鞋,一下子把王梓抱了起来,待王梓回过神来,他们已经到了街对面。

王梓踢蹬着一双修长的腿,冲大街上投来的各色眼光微笑,然后看到街边卖鲜玉米的,就大叫:「艾斐,我要吃玉米!」

艾斐把他放进车里,又转回去买玉米,王梓看着他高大的背影,鼻子有些酸酸的,一个怕弄湿弄脏他的鞋而抱他的男人,他傻傻地想,也许,他就是他在等的人……

 

艾斐开着车,王梓幸福地啃着玉米,他突然想起他的伙伴,说:「你知道吗?我的那两个伙伴,大个的叫卓翼平,小个子娃娃叫程盈佳,卓翼平叫老鼠,程盈佳叫玉米。」

 

艾斐似笑非笑了地牵扯了一下唇角,他还记得卓翼平吻王梓的一幕,那一幕成了他心头的针,拔也拔不掉,他想,也许玩音乐的人天生就没什么节操观念,就他所知的,都是些纵欲无度的过着糜烂生活的人。

 

「笨!」王梓白了他一眼,「他俩在一起啊,就是老鼠啃玉米,还不明白吗?」

「你说玉米和爱情,哪个好?」艾斐忽然问他,其实他还有半句,他还想问:如果有一天,我穷得只剩下一根玉米啃,王梓你还会不会说爱我?

 

「笨!当然是玉米好!」王梓觉得他脑袋坏掉了。

「哦。」艾斐淡淡应了声。

「你看啊: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爱情好,可是有根玉米总比『没有任何东西』好,依照逻辑推理,不就是玉米比爱情好吗?」王梓洋洋自得地说。

 

「当我老的时候,你还会爱我吗?」艾斐继续问。

「为什么要等那么久呢?」王梓继续对他翻白眼。

艾斐觉得胸口有点痛,他下意识地摸出一根烟,单手点燃:「你对我的印象如何?」

王梓看着他的朦胧在烟雾中的脸:「就像你抽的烟。」

「哦?怎么说?辛辣?含毒?还是--」

「笨!是吞吞吐吐!老看着你有话要说的,干吗拐弯抹角呢?」王梓是个急性子的人,最讨厌别人这样了。

「你对婚姻怎么看?」艾斐觉得王梓确实够聪明,可是他开始憎恨他这种小聪明。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早就是公认的啦,笨笨。」

「那你是不会结婚的了?」

「我是一定要结婚的,穿着我自己设计的婚礼服。」王梓嘿嘿地笑起来,美丽的婚礼……呼啦啦……美丽的婚礼在向他招手。

「那你是为了结婚宁愿埋葬爱情?」

王梓长长的叹口气:「老兄啊,说你是老古董你还真是老古董,想问题可不可以转个弯啊!」

「哼。」艾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虽然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是如果不结婚,那爱情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吗?所以,为了善始善终,人还是要结婚的。」

「哈哈……」这回艾斐是真的笑起来了,这个小子,唉!

他们到了一家西餐厅吃午饭,环境幽雅而冷静,远远的有肯尼·金的蓝调音乐传来,方桌上铺着苏格兰小格子布的桌布,上面放着一瓶非洲菊。

 

艾斐给两人要了汤臣水,这种饮料成了王梓日后的最爱。

「如果,我想听你对我求婚,你会吗?」艾斐淡淡地说。

「啊呀!」王梓瞪大了眼睛,真是差劲的家伙,他还等着艾斐求婚呢!

「你是『王子』,一般不都是王子求婚的吗?」艾斐存心捉弄他,「还是你不喜欢我?还是你不敢?还是你不会?」

「切!谁说我不会啦!臭老头,你是不是怕年华逝去,想找找做白雪公主的感觉啊?哼哼!」王梓气愤愤的,过了一会就说:「好吧,你听着,我向你求婚了!咳……倒计时开始,三!二!一!咳……咳咳,这个小牛排真好吃!」

 

艾斐静静地看着他,拿着看小丑跳舞的心态微笑。

「在这之前,我想为你唱首歌吧,仅为你而唱。」王梓清了清喉咙,又喝了一口汤臣水,现编词,可惜咱们的小王子水平有限,「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能放弃/就是不能放弃你/你并不美丽/但是可爱至极。谢谢欣赏,完毕。」

 

艾斐礼节性地拍巴掌,餐厅内的人都好奇地看着热闹。

王梓拿起艾斐的一只手,在他的手背上吻了一下:「哦!达令!这么些年来,我一直在找寻一个人,一个能帮我建立属于自己的小小而温暖的家的人,现在我终于找到了,他就坐在我对面,他有深深的像黑夜一样的眼睛,他有高高的像山岳一样的鼻梁,他有红红的像玫瑰一样的嘴唇,他还有一双厚厚的像羽毛垫背一样的大手,亲爱的,他会嫁给我吗?」

 

艾斐摇摇头,表示不合格。

王梓站起来,逼近他的脸:「亲爱的,看着我的眼睛,艾斐,难道你没看出,我对你的爱有多深吗?」

艾斐的眼睛直直地看着他,足足有一分钟,眼神在微冷的空调房中劈啪做响地燃烧,直到王梓自己觉得有些慌乱,移开了目光,他以为艾斐不过是把这一切当作好玩的游戏,想在游戏中俘虏他,可是艾斐的眼神……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狗,我总也不会照顾它,它说,它还需要个可靠的主人。」王梓说。

「我想有个美丽的厨房,可以天天飘着令人垂涎欲滴的饭香,可是我不会做饭。」王梓接着说。

「我一有钱就花个精光,我需要一个人帮我管管帐。」王梓继续说。

艾斐不哭不笑不点头也不摇头,王梓开始手心冒汗。

「虽然我有些小聪明,遇到大事却总是发傻,我需要一个聪明的人帮我导航。」

「我平常记性不太好,可是他交代的话我一辈子也不会忘。」王梓想哭了。

「我的心脏不好,我想找个宽厚的胸膛能为我抵挡风浪。」王梓终于哭了,泪珠争先恐后地滚出来。

艾斐的心一颤,难道……艾斐迷惑着,他已分不清是真是假,不知道是『真做假时假亦真』,还是『假做真时真亦假』,他沉思了片刻说:「我父亲病危了,他想在离世前再次看到他儿子的婚礼,你可以帮我这个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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