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头儿都这样说了,桃花瑾三也不便再难为他……或者将来有一天,自己会去找这位作父亲的,去救他,去陪他享受天伦……但现在,自己能力卑微,连自己都拯救不了。
桃花瑾三闷闷招来七彩祥云,纵身欲上,又被小老头儿眼泪汪汪的拉住衣袖,“您,您就这么走了吗?”
勉强一笑,桃花瑾三拉住小老头儿的手,低低叮嘱,“桃花园那儿,就烦您去说一声吧,凡世间最痛苦的就是离别,而且,很可能是永别,何苦让她们图增烦恼……弄不好,还得受我连累。”
“那个人呢?”小老头儿指指露出一檐飞角的绿宇大殿。
“那个人……”桃花瑾三咬咬嘴唇,“巴不得再也见不到我呢……算了,没情没义的就不去套什么近乎了,而且我和他的仇都还没算完……只是天界这些人性情难测,您这样帮我……”
小老头儿拍拍手打断他,“放心吧,孩子,小老头儿在这里怎么也算德高望重,要动我,他们得三思而行……”
“那您保重吧。”松开小老头儿的枯手,桃花瑾三纵身飞上七彩祥云,头也不回的飞向大地。
就如那人离开寝室时一样,头也不回,没有再看上一眼。
正文 第十九章
今天,苦瓜脸老王比哪天起的都早。
他挎着个小菜蓝,缩着脖子、揣着袖子,到早市上去买菜。
天气并不是很冷,大七月的,即使是北方,又怎么会冷。
苦瓜脸老王的人也不是很老,他只有二十五岁,人虽然不是很壮实,但也算年华正好。
苦瓜脸老王的脸也不是很苦,甚至称得上清俊,秀眉秀眼的,蛮斯文的一个青年。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本身就叫王苦瓜,而且,今天心情确实不太好。
苦瓜脸老王就一直这么缩着脖子、揣着袖子,皱着眉头,一幅冬天模样的挤进摆列在东条胡同的菜市场。
“哦,这不王哥儿吗,怎么,今天又惹您家爷生气啦……您不来只鸡?”卖鸡的一位很眼尖的在第一时间看到了苦瓜脸老王,哈哈地打着招呼,都不顾手里的鸡咯嗒嗒的惨叫。
苦瓜脸老王给了他一白眼,揣袖往里挤,边挤还边嚷:“谁有南瓜,金黄的、熟透的那种?”
好在菜市场比较大,比较大的好处就是,立即有人举起手,“这边儿,王哥儿,这边有。”
人们自动给这位主儿让开一条羊肠小道,苦瓜脸老王苦着脸走过去,放下菜蓝子,拎起金黄的大南瓜仔细的检查,“透了没,不熟透,我可砸你的摊儿。”
那人陪笑的哈下腰,“哪敢呀,给您府里那位爷吃的东西,哪敢不是最好的。”
“就它吧。”苦瓜脸老王连称都没称,直接把南瓜放菜蓝子里,掏出一串钱扔过去,“如果真能让爷高兴,会再赏你。”
南瓜的主人欢天喜地的捡起钱放怀里,“放心了您呐……”又小心翼翼凑过来问,“王哥儿,您又怎么惹着您家那位爷了?”
苦瓜脸老王大大的打个哈欠,抹着眼泪道:“我怎么知道……昨晚直接把翠绿鹦哥盘子扣我头上,今天就让我来买南瓜,我还纳闷呢。”
那人没敢笑,讪讪的递过一把绿葱放进菜蓝,“自家的,今天早上才拔的……小的就不明白了,就一南瓜,它能做什么呢?”
它能做什么……我还想知道呢。
“卖你的菜……多嘴!”苦瓜脸老王不打算多停留,拎起菜蓝子开始往外挤,等他懒懒的走远,人们才开始议论起来——
“每次苦瓜脸老王亲自来买菜,都能从琮王府里传出几道新菜……这次不知道是什么……”
“他家那位爷越来越难伺候……听说,前段就遣散了一半的家人……”
“不是听说,是真事儿,我们村就有被遣回去的……而且连这些年收的那些哥儿呀、姐儿的,都给遣了,听说,遣散的当天,那些花朵一样的人物都又哭又闹又上吊的,比出殡还热闹呢……”
“什么出殡……老郝头儿,你千万得管住你的嘴,不要脑袋啦!”
“对对对,这嘴,该打!”
“不过,听说呀自打被宫里的那位抽了一百鞭子后,这位爷性情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虽然没事儿也四处溜达,但不抢人不上勾栏院……家里还只养庞物不养人……把燕子当鹦鹉一样养,挂房梁上……”
“可不是吗,都新鲜啦……有人亲眼见过他家的鸡追得一条大狗满院乱跑……”
“瞎掰,哪有鸡咬狗的……再说了,堂堂王爷府,怎么会养鸡呀狗的这些下贱货……”
“真的,真的……我家隔壁的小三子的三姐夫的弟弟亲眼见着的……”
……
因为人多,苦瓜脸老王走的不算快,所以不是没听到这些议论,他只是假装没听到,但一张脸,却哭笑不得的抽搐几下,越来越象菜摊上早上才拧下的顶花带露的苦瓜……
他家那位爷,还真是越来越……唉!
他无奈的叹气。
那些市井闲人说的没错,琮王府的九连银环上,确实眷养着一只燕子,它每天象鹦鹉那样立在上面,不用链子拴,也不会逃跑,自己喝水自己吃食,舒服的很。
这燕子,与琮王之前的那些大举动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但已经习惯于茶余饭后谈论琮王府逸事的人们,还是把之当成乐事,津津乐道了很久。
尊贵的琮王殿下也不是不知道自己府上这点破事是多么的引人注目,但他实在没时间管那些市井小人怎么说。
他每天很忙……日上三杆才起床,还得喂他的猫,喂他的燕子好吃、好喝、好待遇的,伺候得那猫和燕子毛光体亮,身型硕肥。
今天,旁人眼里让琮王爷亲自伺候的那只燕子,忽然就开了口、吐了人言——幸亏周围没人,不然不是被它吓死,就是被琮王爷吓死,因为那位爷,跟和人聊天一样,和一只燕子聊得那叫个热闹。
只听那只燕子娇娇切切的说:“桃君呀,您能不能把我挪个地方,不知道哪来一只野猫已经盯我好几天了……还有,您能不能不要老喂我东西吃……减肥很麻烦的。”
某琮王满嘴的桃,桃汁都流出来了,还理直气壮道:“只要本桃君不嫌你胖,谁个敢嫌胖?”
燕子无语望天。
琮王爷怀里惰惰打咕噜的拐腿黑猫很惬意的翘胡子笑了……你见过猫笑吗?没吧,可琮王爷见过,琮王爷还和猫一起笑。
其实,琮王爷最闹心的事情不是喂燕子,也不是和猫一起笑,更不是前段时间遣送的那群哭哭闹闹的哥儿呀姐呀……他最闹心的,是宫里住的那位,死活不肯见他。
桃花瑾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多月了。
自住进这个身体,他就没消停过。他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再有生理需要,干嘛要一下子养那么多……伴侣。
桃花瑾三知道伴侣这个词,只适用于自己的上一世,或者叫上上一世。而不适用这个世界,这个遥远的、古代的、自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哪个朝代的世界。
但是,养这么多的人,却只为一种关系,不叫伴侣,哪又应该叫什么?
当自己第一时间醒来,看到这么多惊喜的、哭泣的、妩媚的或高傲的脸时,自己当时就傻了,甚至,自己一度以为,自己这个身体的前任主人,不是死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而是精尽人亡的。
现在,好容易打发掉了那些脸。
又要发愁见不到那个在这个身体的屁股上打了一百鞭子的那个人。
其实,自己也不是真的想要见那个人,而是想要见到守在他身边的、寸步不离的、据说是吕竖国第一勇士的另一个人。
根据太白金星老头的小纸条和自己打探来的小道消息,无论是相貌品行,还是行为做派,那个吕竖国第一勇士的另一个人,应该就是……大红。
唉!
尊重的琮王爷,或者桃花瑾三长长的叹了口气。
然后叹气的尾音未落,就看到苦瓜脸老王苦着一张清俊的脸、拎着他独有的菜蓝子,自回廊那头缓缓走过来。
菜蓝子里自然是那颗苦瓜脸老王起了大早,赶了早集,轰动了很多人,才买来的金黄大南瓜。
桃花瑾三坐在靠背大椅上,忍不住扑噗笑了。
苦瓜脸老王没好气的把蓝子顿的一声放在案上,震得案上装满好茶的茶杯一颤。
“说好了,关于南瓜的任何菜肴我一样不会做,”苦瓜脸老王如是对他的王爷说,语气多少有些放纵。
桃花瑾三显然不介意他的放纵,摸着那棵大南瓜满意的点点头,“看来,得本王爷亲自下厨了,不过……本王爷做的菜,谁才有资格吃呢?”
他饶有兴趣的望着面前的苦瓜脸。
苦瓜脸老王的脸抽了抽,立刻低声慢语道:“我说爷,这天底下能吃你亲手做的菜的人现今儿只有一位……但那位爷,他不是不见你嘛,所以了,一人儿乐不如众人乐……这无论是道什么菜,还得是属下和您一起吃才有乐趣,对吧,我的爷?”说到最后,那苦瓜脸已经变成菊花大脸了。
桃花瑾三见过馋的,没见过这么馋的,鄙夷地裳他一枚大白眼。
正是知道他馋,所以每次饭菜不合口,或者自己心情不爽时,就罚他去菜市场买菜,因为,每次见他皱成苦瓜脸,自己心情都会立马转晴。
谁见过堂堂四品带刀侍卫买菜的?仅琮王府中这独一份。
苦瓜脸老王是驾鹤西去的那位前琮王的乳哥。
去,不是乳鸽,是乳哥。
——就是乳娘的儿子,比前琮王大一个月,俩人一起吃一个人的奶长大的,所以关系那叫个亲。亲的,比宫里的那位亲哥都不差多少。
在一年前,因为一段纠纷,苦瓜脸老王曾经离开过琮王一段时间,等他再回来,以前的琮王爷已经变成了如今的桃花瑾三。
好在,前琮王的性情本来就叫一个怪,曾经做出过许多件惊天泣鬼神的精奇古怪的事情,即使和他一起长大的苦瓜脸老王都算不出他的爷下一步又想干什么,再加上三百六十五天的距离……所以桃花瑾三的冒然到来,并未引起这精明的苦瓜脸老王生出多少疑虑。
而且,桃花瑾三怀里一直揣着临来前,太白金星老头儿给自己的琮王爷的生平事迹。他处处留心,所做的到与这琮王差不了多少。
而且,即使有疑虑,苦瓜脸老王也会认定是因为那件事,琮王爷才性情大变的,打死他也想不到,面前这人呀,只留个旧皮子,换了新里子。
琮王爷留下的这副皮囊不错,美如冠玉,丰神俊逸,桀骜不驯……且自带一股天生皇家的高贵气质。颇是吸引人眼睛。
琮王爷留下的这副皮囊桃花瑾三也认识……虽然那时候只是一面之缘,虽然那时候这皮囊还是一个梳冲天小瓣的四五岁童子,但与月满小朋友的抢灯笼之仇,桃花瑾三又怎么会轻易忘却。
因此,他能大体猜测到出宫里的那位……是谁。
正文 第二十章
已经来到世上三个月的桃花瑾三很着急,却又不能表现出来,怎么办呢?于是,在他遣散后院里那群莺莺燕燕两个月后,他又干了一件轰动世人的大事情:从街上抢回来个……女子。
那天,桃花瑾三实在闲的慌,说要到吕竖国京城最大的馆子里打打牙祭,既然是打牙祭,好吃好喝当然不能便宜别人,于是理所应当的,身后只跟了个苦瓜脸老王。
然后,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临窗望风景,便望到了风景里、小桥畔,一美丽女子正在那里哭得梨花带雨。
那女子真是人才出众,身姿若弱柳扶风,面容如芙蓉绽放,即使在哭泣时,亦美如仕女图画、我见犹怜,招得身旁围了不小的一圈子人。
美丽的事物谁不喜欢?因此,无论好心的、歹心的,很多人上去寻问或安抚。
桃花瑾三剔着牙,翘着腿,居高临下望着那女子,然后问苦瓜脸老王,“瓜哥,看那妞怎么样?”
苦瓜脸老王正是青春年少,思春时候,自然也欣赏美女,立即回道:“不错,比您之前收的那位紫霞姑娘还胜上三分。”
“那还等什么?”桃花瑾三啪的一拍桌子,“赶快给爷杠家去呀。”
苦瓜脸老王犹豫一下,谨慎道:“爷,当街强抢民女……这似乎、大约,不妥吧?”
桃花瑾三撇他一眼,“爷喜欢!”
得,既然爷喜欢,那还怕个啥?
以前,因为爷喜欢,曾经从京城最火的飘红馆一口气赎过四位当红姑娘。
以前,因为爷喜欢,连皇家书院陪皇子们读书的吕竖第一才子柳恒芜都给弄家来过。
现在,既然爷喜欢……
苦瓜脸老王一个纵身纵下二楼,大喝一声:“闪开!”直直冲进人群,杠起女子就走。
惊得满街行人纷纷四散奔逃,稍有胆量者在远处指指点点……“哟,抢人喽……又是琮王府的。”
桃花瑾三玉扇纶巾,迈着方步、唱着小曲,跟在苦瓜脸老王身后,打道回了王府。
这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
若是寻常人家的女子,抢了就抢了,谁让人家琮王是宫里那位的亲弟弟呢。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帅土之宾莫非王臣,何况是一区区女子。
可是,如今这位女子却巧了,非一个区区二字能一笔带过的。
谁家的?
南招王俯新娶的小妾!
新婚那天,桃花瑾三还给人家送过顶厚的一沓礼单,这曾让他肉疼得一夜没睡。
小妾虽小,可面子事大。
老婆被抢,是个男人都不能忍不是,更何况这个男人还是大名鼎鼎、战攻赫赫的南招王爷。
于是,南招王一怒之下,当天就闯进了皇宫。
于是,桃花瑾三终于如愿以偿……他终于在夕阳无限好的美丽时分,见着了让他“朝思幕想”的那个人,以及那个人身旁的另一个人。
这是桃花瑾三第一次给人下跪,想当初,或者想当初的当初,在那样复杂的情形里,他都没弯过他的黄金膝。可如今今非昔比,谁让自己成了一人之下的小小凡人呢。
急火火被宣进宫来,人的模样没来得及看,就被啪的一声拍案声给惊住了,然后被身后的老太监一推,跪了下来。
“成何体统,当街抢人,你还真是做的出来。”满满的怒气随着磁性威严的声音传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