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算 上(穿越)+番外————古镜
古镜  发于:2010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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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呢?”

  沈融阳一笑。“我与倾庄主不过数面之缘,本不该如此论断,但是还有一点,倾庄主喜竹,连山庄内也种了各式品种的竹子,巧的是,这间宅子里,也处处有竹,连阁下袖口处,也绣了一枝青竹。”

  锦衣人叹道:“见微知着,不愧是如意楼主。”

  手往脸上一抹,多了张人皮面具,再一看他,却正是林家庄内谈笑风生,江湖上素有风流之名的问剑山庄庄主倾弦。

  “我本不想相瞒,请二位到此地,别无它意,只为共叙大事。”倾弦笑道,“莫大侠与沈楼主两个侍童,俱都安好。”

  这无疑是赤 裸 裸的威胁了,沈融阳却没接他的话,转而问道:“庄主说的大事,是指什么?”

  对方为了此事纠缠不休,不说陆廷霄,便连沈融阳也觉得有些厌烦,倒不如摊开来,一齐说个明白。

  倾弦走入亭中,撩袍而坐,也不看谢嫣然,只朝着沈陆二人,笑容敛去,神色肃然:“不瞒二位,我本姓孟,名玄晴。”

  听到这个名字,沈融阳想起一个人。

  孟昶。

  后人知道他,不是因为他本身,而大多是因为他的宠妃——花蕊夫人,那个写下“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的女子。孟昶是后蜀的第二个皇帝,也是最后一代帝王,据蜀而立,晚年因骄奢淫逸,不思国政,被赵匡胤派人轻而易举地给灭了。孟昶有三个儿子,孟玄喆、孟玄珏、孟玄宝。

  “看沈楼主的神色,似已知道我的来历。”倾弦微笑,带着一丝傲然。“蜀帝孟昶,便是先父皇。”

  “据沈某所知,孟昶三子,皆在开封。”

  “我非宫妃所生,自幼养于宫外。”倾弦缓缓笑道,“若沈楼主不信,在下有许多证据。”

  信与不信都没什么差别,后世这位孟玄晴,甚至没在史书上留下记载,可见他所筹谋的事情,先不论成功与否,对宋朝来说都不过隔靴搔痒,微不足道。

  “江湖之人与朝堂中事,素来两不相干,倾庄主所谋,只怕我们二人无能为力。”

  “沈楼主何必急着答复,以二位的能力,屈居于江湖一隅,不觉得委屈么?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只要是男人,就不会拒绝这个诱惑。”倾弦笑道,“退一步说,我也并不要求二位与我一齐起兵,我虽有后蜀皇室留下的一些琐碎财物,但于大事不过杯水车薪,若二位能资我一二,事成之后,必与君共享这天下江山。”

  有许多人,或许在武林之中是一方豪杰,却总是不满足现状,觉得以自己的能力本应该得到更多。反是那么好造的?就算你有皇裔的背景,也应该考虑天时地利人和,现在久战初定,大家都不想再起乱子,在开封为质的后蜀皇室也是。现在并不是群雄并起的时候,而开始进入民族对立的阶段了,北有辽国,东北有高丽,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一个与宋朝屡屡发生战争的西夏,这些情况,即便不知后事,换了一个能够纵观全局的谋士,想必也可以分析出来。只是人一旦陷入死胡同,就不再那么容易出得来了。

  既然对方已将话说明白,沈融阳也不想再绕圈子。“我等都是江湖莽夫,于兵政二事一概不知,如意楼的资财,也非沈某一人可以擅专,楼中四位总管都是可以主事之人。”

  意思是,你就算困住我,也困不住如意楼的日常运作。到了沈融阳这里,他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运作机制,即便现在楼主身死,如意楼也绝不会因此方寸大乱,为外人可趁。

  “北溟教对朝廷没有兴趣。”陆廷霄淡淡道,从刚才到现在,他统共就说了这么句话,其他时间都是沈融阳在说,他也并没有提出反驳。

  话已说到这个份上,两人还没有意动的意思,那就是明明白白的拒绝了。

  倾弦不以为意,朗朗笑道:“既然如此,那请二位便先在此地住下吧,让倾某略尽地主之谊。”

  “庄主想强留我们?”沈融阳哑然而笑。

  “这宅子屋顶四周,皆布下了弓箭手,以陆教主,也许能毫发无伤,但是沈楼主你,我就不敢打包票了,很久没有碰到过像沈楼主这样让我心折的人了,我也不希望看着你被射成刺猬。”

  “沈融阳变成刺猬的样子,我也想看看,只不过今天看来是看不成的了。”

  随着一声叹息,亭中栏杆上多了一个人,嬉皮笑脸,动作不羁。

  “莫问谁。”倾弦看着他,三个字倒像是从牙缝里迸出来的。

  “虽然我的名字很好听,你也不用这么念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喜欢上我了。”许久不见的莫问谁抱胸嬉笑,完好无损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弓箭手呢?!”

  “都被定在屋顶上吹风呢。”莫问谁拍拍衣服上的灰尘,跳下栏杆,“你想造反就造,干嘛拉上沈融阳,惹上了他,你还能安心造反么?”

  “庄主还想拦住我们吗?”

  倾弦飘然后退,在离他们有一大段距离之后,方才停下来。“今日之事,算是倾某失算,诸位想走,只管走就是。”

  莫问谁失笑,“你不准备留下点什么吗?”

  倾弦冷哼不语,衣袖一振,人影隐去,只余下凉亭中动弹不得的谢嫣然,从头到尾,不过是个陪衬。

  “不追?”莫问谁斜眼。

  沈融阳摇首。“先回去吧。”

  天欲令其亡,必先令其狂。他就这么死了,未免便宜,这样的人,必得先让他尝尝起兵落败,众叛亲离的滋味,方才不负苏勤在天之灵。

  半倒在亭中的谢嫣然,众人没有往她身上多加过一点主意,刚才陆廷霄那一掌,已经废去她所有功力,余生之年,她也只能在病榻上度过,这就是对她最好的惩罚了。

  有时候一死,反而是最轻松的解脱。

  几人回到客栈,侍琴侍剑早已准备好洗漱诸物等候着沈融阳几人归来。

  莫问谁开始绘声绘色地说起自己脱险救人的经历,沈融阳摇头苦笑,陆廷霄自顾品茶,只有侍琴侍剑二人很捧场地鼓掌叫好。

  良久,众人散去,只余下沈陆二人。

  “你怎么还不走?”

  “总觉得你有事。”转动轮椅至陆廷霄身前,并指放在他左手脉搏上。

  命门大穴暴露在别人的手中,陆廷霄却并没有抽手。

  这也许算是一种彼此的信任了。

  面色如常,脉搏正常。

  沈融阳总觉得不妥,在别庄中,陆廷霄少言,是个性使然,但刚才在屋子里,他也一样一言不发,却有点异样了。

  陆廷霄正想说什么,却一皱眉,转头,吐出一口鲜血,溅到白瓷杯子上,更显触目惊心。

  忘川蛊,终究是起了作用的。

  第 27 章

  “失魂之症如何解?”

  “恕老朽无能为力。”

  “你在这里安然隐居二十余年未曾被人发现,一旦藏身之处被你昔日那些仇人知道,你觉得他们会有什么反应?”

  “……”

  川滇边界。

  一辆马车在官道上疾驰。

  “现在感觉如何?”

  “无妨。”

  车内二人的身份,放在江湖上,皆是一时无双的人物,只是他们此刻都需同坐在一辆马车之内,同往一个方向而去。

  忘川蛊终是在陆廷霄体内起了作用,就算他没有失去记忆,也得每隔十二个时辰就受一次锥心刺骨之痛,以他的武功和忍耐力,病发时尚且脸色苍白满布冷汗,便可以想见此蛊的厉害。

  如果不尽快找到解蛊之法……

  沈融阳抬手掀开马车门帘一角,借着转头掩下眉间隐约的忧色。

  苗疆,后世多理解为云南,实际上在当下,是包括了四川、贵州、湖南、云南的大部分地区,而蛊这种带着神秘色彩的毒物,也正是起源于此。

  蛊不同于毒。

  毒药中再无色无味,触之则亡的配方,也是有其药理可循,但是蛊却并非如此,往往一块石头,一根丝线,或者你压根就不注意的细节,就有可能让你中蛊,所以对于江湖中人来说,蛊比毒更为可怕,它不仅防不胜防,而是防无可防。

  与蛊类似的,是后来出现于诸多小说的降头,两者都能在千里之外致人于死地,它们更接近一种巫术。汉代着名的一个典故,金屋藏娇中的陈皇后,汉书中说她被废的理由是: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承天命。无论这个理由是否真实,但是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可以想见时人对巫蛊之术的恐惧和厌憎。

  蛊虽然可怖,但并没有广泛流传,它只限于当时极少部分的少数民族地区,而且十分隐秘,会蛊术而且精通蛊术的人并不多,因为万事万物有消有涨,蛊既然这般厉害,它就必然在另一方面有损阴德福寿,越歹毒的蛊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大。像忘川蛊这样的蛊术,甚至需要下蛊之人用性命来完成,蛊成之日则下蛊者死。

  下蛊者既已身死,能解蛊的还有何人?

  纵然如意楼与北溟教的实力合起来甚至足以隐隐与朝廷对峙,但是天下间有些东西,并不是拥有了金钱和人力就能办到的。北溟教的薛五娘虽然是苗人出身,但对于巫蛊之术,也知之甚少,惟今之计,只有亲赴苗疆

  沈融阳既知巫蛊的厉害,心中所忧之事,无非是到了苗疆之后却找不到解蛊之人。

  反观当事人,却是一身黄衣玉冠,广袖长裾,安然坐在马车内,翻阅着杂记,脸上淡然若素,找不到一丝忧色。

  这个时候的北宋疆域,还远未及云南西藏等地,进了云南地界便是大理,早在后晋天福二年,也就是公元937年,这里就已建国,宋朝建立之后,大理以宋为正统,两国世代交好,它也成为宋朝在西南的有力屏障。

  大理是一个很奇特的国家,它的建国者大理段氏来自春秋时期的郑国,但在其统治下,却是一个以白族为主的多民族融合,大理的女子大都风姿飘逸,生性多情,长相再平凡的女子,穿上那五颜六色的裙子,带上那银玉琮珑的佩饰,也会平生三分姿色,引得路人频频回顾。这里很少有满口仁义的卫道士,走在街上即便你看到漂亮姑娘多看几眼,人家也不会说你什么,说不定姑娘家看你俊俏,还会转过身来送你一朵鲜花。

  马车停在一间客栈门口,因为需要落脚,也因为路被堵住了。

  一个身穿嫩黄色长裙的少女手里抓着鞭子,鞭子另一头却牢牢卷住另一个人的手腕,两人僵持不下,围观者甚众,少女旁边还有个持剑的年轻男子,面有急色,似乎想劝慰,却不知如何下手。

  被鞭子卷住手腕的少女显然不是汉人,个子有点瘦弱,模样清秀,但此刻却横眉冷目,瞪着那黄衫少女,一手抓住那鞭子,另一只手想挣开,却挣不开。

  “蓉蓉,算了罢,这姑娘好像也不是故意的……”钱晏和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心中不安,更多的是尴尬。他奉师命出来游历,师妹非要跟着,还不惜半路偷偷跟出来,他发现的时候已经远离师门,又不放心她一人回去,无奈之下之后带上这个自幼被师父师娘惯得有点骄纵的师妹。

  “贼眉贼眼,看着我的马,还偷偷摸了几下,这叫不是故意的?”夏蓉蓉冷哼一声,得理不饶人,“我看她是想要偷马,看她穿成这样就不是好人,狐媚子!”

  到了人家的地盘,还说人家不是好人,这不是没事找事么,感觉到看热闹的百姓开始有点群情激愤起来,钱晏和不由苦笑,一边向周围的人赔不是。他这师妹性子不坏,就是嘴皮子太过刻薄了点。

  “我不过是看你的马好,才摸了几下,怎么是偷马了,你,你不要……”被抓住的小姑娘脸色涨红,但明显口才远不如她,情绪越是激动,越说不出话来。

  “没话可说了吧,还说不是想偷马,看你这么可怜的份上,向本姑娘道个歉就算了,不然的话就抓你去见官!”夏蓉蓉见她模样,愈发得意起来,

  “你……”那小姑娘更加生气了,跺跺脚说不出话来,眼圈却红了。

  夏蓉蓉见状,正有点后悔,却听到钱晏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师妹,你看这小姑娘怪可怜的,根本就不像来偷马的,快放了她吧,莫要耍性子了。”

  证据确凿,怎么叫耍性子了?你让我别耍,我就偏耍!夏蓉蓉心头火起,鞭子从对方手腕抽离,又高高扬起,眼看就要抽到那小姑娘的脸上,这一鞭下去,只怕容颜就半毁了。

  钱晏和大惊失色,正想出手相拦,那小姑娘也已经害怕得闭上眼睛。

  耳畔一声微动,不及细想,鞭子已断成两截。

  钱晏和循声望去,一枚琉璃棋子,正深深地嵌在客栈门外的柱子上面。

  以棋子的重量,要想嵌入东西并不难,功力高者还可嵌在山石上,但是如果还要力道恰到好处,勘勘将那鞭子断成两截而又不伤人,就非寻常人所能做到的了,就连他们师父,只怕也险险能及而已。

  在这远离中原的地方,何人竟有如此功力?

  “姑娘仙姿秀逸,冰雪聪明,何必跟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过不去呢?”

  他们这才注意到,客栈门口不知何时停了辆马车,而这温润沉稳的声音正是从马车里面传出来的。

  “!!你是什么……”

  见心爱鞭子断成两截,夏蓉蓉愣了一愣便要发火,钱晏和连忙拦住她,朝马车抱拳行礼。

  “不知车上是哪位前辈高人,可否下车一见?”

  第 28 章

  赶车的是个清秀少年,他跳下马车,并不急着掀帘让车中人下来,而是走到车后,自车厢内拖出一个轮椅。

  难道车中主人竟是身有残疾的废人?

  钱晏和、夏蓉蓉、连同那小姑娘,不由都停下争执看着马车的动静。

  一只手从车内探出来,掀开帘子。

  修长白皙,指节分明,离得最近的钱晏和甚至看到手上的指甲修得整整齐齐。

  这是一只并不会让人觉得柔弱的手。

  手的主人很快下了车,四肢完好,行动自如。

  只是吸引他们目光的却并不是这个。

  金黄色的穗子从玉冠处垂下来,掺杂在发丝中一直到了手肘处,一袭淡黄色袍子更衬出身形颀长。这人长得并不难看,相反十分好看,但他浑身的气势,却让你不由淡化了对他长相的感觉,在那清冷如雪的眼神中,仿佛这世上并没有什么事物值得他牵挂心中。

  那人淡淡扫了他们一眼,转身探往车内,又将一个白衣人抱下来,安置在轮椅上。

  众人随着他的动作,便将视线也移到白衣人身上,一望之下,心中便只余一声暗叹: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好像天底下出色的人物都集中到这小小的边陲之地来了。

  方才那黄衣人,众人是先因他的外貌产生好感,继而才会注意到他周身的气势,但这个白衣男子,长相并不算非常英俊或秀美,却正因为如此,反而让人首先被他的气度所吸引住。

  一个清冷如秋夜,一个淡然若浮云,刚才钱晏和本已笃定棋子是先前的黄衣人所出,但待看到两个人都出来,反而不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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