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妖精 上————非尼亚
非尼亚  发于:2010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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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要说的,是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爱情故事。

如果有什么地方是最特别的,那就是因为我是个同性恋。

其实,同性恋算不算特别呢?我自己也不知道。

或许像我爱的那个人所说的:

“特别的不是我们的身份,是别人看待我们的眼光。”

如果没有这样的眼光,我们的爱情,又是否能够来得平坦些呢?

缘分总是让我们遇到一个人,渐渐熟悉,渐渐相知……当我们以为这就是命中注定的时候,却又变作天意弄人。

爱情,是否因此变得奢侈呢?

有人说,我只想要一个人可以一起度过一辈子;这也算奢侈吗?

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成千上万对情侣,最终成眷属的会有多少——但对于同性恋的我,是的——太难了。

遇到一个对的人,已经很难。

更难的是,这个世界能否允许我们一起。

第一节 遇见 1

我爱上了一个妖精。

要怎么说和妖精的相遇呢?其实不过是很普通的开始,可是每次想起我还是会兴奋得脸红不已。

我是一个普通人,长得不矮,当然也不高:178——后面当然是厘米;有点方形的脸,眼睛不算大,不过是双眼皮的;鼻子还算;嘴巴也不小,还好嘴唇不厚——整个五官合起来看的话,就是有点男人气,但和帅绝对绝缘。身型还凑合,起码没有中年危机,手臂看起来还有点肌肉线条,加上肩膀宽,穿起衣服还不错。

我家庭背景不糟,加上我自己也不是什么废物,所以上学一直顺利无阻,在一家省内数一数二的大学毕业后,就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有家庭的一点关系和自己的上进,工作两年后,我已经是一个部门经理了。

其实我交过女朋友,不过后来一次不小心看到了山下智久的正太表演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原来喜欢的是清纯男生。后来到了大三,我就和初恋女友分手了。其实和她几乎没有什么可说的——大学时间很多,男孩子总是免不了想要有人陪,顺便证明自己的魅力。不过当我发现自己的性取向之后,我也不想连累别人,就直接和她说分手了。

她也痛快,没掉眼泪。后来偶尔在学校里遇到,还能互相点个头。毕竟我不是她的初恋,她应该不会太伤心吧。

至此之后,我开始小心翼翼地找自己心目中的那个他。很可惜,我发现网络是极其不可靠的,而同类们比网络更不可靠——往往他们一开口就是问身高、体重,然后是相片,然后就是开房。我可不是乱性的人,自然不会和他们搭理。这样一边试探着,一边退避着,这几年来,结果一个合适的也没遇上。

第一年工作的时候,无意中加入学校的群,认识了一位很白净的小师弟,本来对他很有好感,希望可以进一步发展的。有一次我约他出来玩,结果和他聊着聊着,说起了音乐。我对乐理没什么认识,不过听得还是蛮多的——可惜的是,我唱歌比较糟,基本是五音不全。结果他一味地称赞起自己最喜欢的飞轮海和棒棒堂,然后死活说SHE是群剩女什么的;最后他还想拉我去唱卡拉OK。聊天聊到这份上,我实在比较反感——我是那种比较不愿意咬死一个理论观点的人,更不喜欢别人为了捧自己喜爱,而疯狂践踏别人——这样子让我觉得很没教养。

自那以后,我就没再找他了。当然他也不缺我这个师兄吧,后来渐渐没了联络,现在算算,应该是大四的人了吧。

这样子胡乱地折腾了几年之后,我也就渐渐觉得没什么了。反正我有钱,要真受不了寂寞,最多找个MB(money boy)来解决。当然不到最后一步,我也不想自己变成没有爱、只要性的人——这样子我会觉得自己没什么素质。

工作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我要的东西基本都有了:房子,车,高档服装,奢侈饭馆的贵宾卡……当然我也不是什么乱花钱的人——毕竟和百万富翁比起来,我还不算什么——我可不想哪天发生意外,自己连个钱都没,那时候或许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第一节 遇见 2

忘了说,我呆的地方是广州。这个城市去过的人都知道,不是天热就是天冷,四季不分的一个大铁墟。到了夏天更糟,一个忽然就下雨,还是暴雨的那种。而每次遇到暴雨,伴随而来的就是塞车。冬天呢,空气都是湿润的,那冷从骨头里渗出来,很是不舒服;而每次天转冷,街上总会无端多了些铁丝铁钉什么的。

结果某个类似初冬的日子里,我的车在中山二路那里偶遇了一条长钉——爆胎了。

这种事情有时候是很恼人的,特别是当你有急事的时候。

我急匆匆打电话给公司,让人帮忙把车拉走。然后就开始气急败坏地拦截的士。

你们要相信,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可是特别倒霉的——因为那时候连的士居然也没有空载的。

还好,广州的公交不算落后。

我只好打电话给客户,商量着推迟了一下——那个客户是我朋友介绍的,所以还给面子。我吁了口气,登上了那有点拥挤的公交。

上公交那一刻开始,我发誓自己开始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或者是幸运男神。

由于人太多,而我又穿着西装,行动多少有点不便;我又是不大习惯搭公交的人,偏偏公交司机都是急性子的人,一个不为意,车就急刹了——

我虽然扶着吊杆,但这么突如其来的一个冲力,还是让我身不由己地往旁边的座位上扑了过去。我连忙伸出左手撑着椅背,这才没撞上座位上的人。

我正要站直身体,眼光不经意朝座位上看了看:上面正坐着一个穿了白衬衣、棕色背心毛衣的男生。他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低着头,挂着一个白色的耳塞。

就在我要移开视线的一刹那,他忽然抬起头来。

他戴着眼镜,但却扑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盯着我看了看;他的鼻子和嘴都很小。他不算特别白,但是很干净,好像和这个世界就快要隔绝了一般。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又低下头去。

但是,我已经被他电到了。

我努力地镇定着站直了身子,一边盘算着要怎么办才好。

我眼睛不断地偷瞄着:他只顾自己低着头,好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不知道他看我那一眼又算是什么呢?——说起这个我很伤心,后来再问他,他居然说当时以为我是潦倒青年,刚被人辞职,一脸的阴沉。

不过说完之后他又否定,说其实没什么想法——只看了一眼的人,能有什么想法呢?

还是说回车上吧。

我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可惜他基本就定格在低头的状态上,只是偶尔挪动一下搭在那个深蓝色包上的右手。我心里暗叫着:赶紧抬头,赶紧抬头……可是他就是不抬。

等车到站,车上的人开始涌动;他旁边的那个胖太太模样的人扭着腰走了出来——好机会!我暗喜着正要坐进去,这样我就可以好好地看清楚点他了。

谁知道下一秒,他也跟着站了起来。

“五该。”他很小声地说了句粤语,然后就擦过我身边下了车。

我当时的脸一定是哭丧的。

这就是我第一次遇见妖精。

那时候的他,除了看起来很干净,一切都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除了他的眼睛比一般人要大点,鼻子和嘴又比一般人小点之外。

晚上躺在床上,想起下午看到的他,不免叹气。不过也没什么,毕竟这个世界那么多人,偶然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心动的陌生人一点也不奇怪。

第二天上班工作,我几乎忘了他。

第一节 遇见 3

工作继续,生活继续,开车的日子也继续着。

天气开始越来越冷了。难得是周日,我虽然有点不爽天气,但还是按照老习惯去购书中心买书。

走进购书中心里面,立刻给人流的热浪冲散了外面的寒气。我漫无目的地逛着,从一层逛到二层、三层,一层层上去。我无聊地翻看着书架上的书,希望可以看到让自己有购买欲望的书本。好不容易在一堆广告设计案例的书里找到了一个生肖的专题设计,我抽起来看了两页,决定买下。

我转身正准备走去付款台,忽然手臂肘部好像敲到了什么,随后听到“唉呀”一声。我连忙回过身,看见一个人正半弓着腰、用手搓着头顶。

“对不起。”我连忙道歉。

那人回过头来,有点懊恼地嘟着嘴,看了看我。

那一刻,我的心都几乎融化了。

就是公交上的那个人!

他穿着粉红色的衬衣,系了条黑色的领带;外面套着一件开领的运动汗衫,最外是一件浅绿色的外套,看起来很是调皮;可是看着他那张脸,又觉得特别干净纯洁。

“对不起,你没事吧。”我连连点头,生怕他会开口骂我——我很怕那些当街破口大骂的人,觉得那样子实在是有点没教养。

可是,我又希望他能够骂我;这样子或许我可以乘机道歉,请他吃饭,然后和他做朋友,然后知道他的一些东西,然后了解他,然后……

这些念头在脑海里以光速运转着,我的嘴就不停地说道歉。

他没说什么,轻轻摇了摇头,转身就走开了。

我的心,一下子就冷掉了。

这个人也太好脾气了吧,这样也没反应?就是要走也说句“没关系”吧。

可是我又拉不下脸皮去缠他啊……

怎么办怎么办?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不同的桥段,可是没有一个是适用的。

他走出了书店。

这下我一点买书的心情也没有了——我决定要跟踪他!

我跟着他转上了四楼,只见他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并没有明确的目的。这样一来,我倒有兴致慢慢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了。

他的脚步不大,可是有点快;他的左手自然地下垂着,右手轻轻地揽着肩膀的挎包——那个蓝色的挎包。

他看东西的时候喜欢微抬着头,可是一旦走起路来又稍微低下头,显得很顺从的样子。

最后,他转进了一家书店里翻看着杂志。我在外面转了一圈、确定不会被怀疑是跟踪犯之后才进了书店。我心不在焉地翻着杂志,眼睛还是不停地往他身上扫。他看的是一本介绍潮流音乐的杂志,里面好像都是些关于乐团的东西。他低着头看着手上的杂志,嘴唇不时地厥起一点,然后小口地吐了口气——那副专注的表情加上那可爱的动作,真是让我心里发痒。当然,我发誓在心里并没有想过多的不健康内容。

看了一会儿之后,他把杂志放下,又随意地看了看其他书。当他的眼睛扫向我这边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我本能地转过头去装作看书。

等我回过头来,他已经离开了书店。我连忙走出书店朝四处张望——没有找着他!

该死!怎么这么快就走掉了。

我一边懊恼着一边在四层来回搜索着那个身影;可是他就好像和我玩起了捉迷藏一样,怎么找也找不着。

于是我跑上了五层,没有。

我返回四层,也没有。三层、二层、一层……都没有。

我心里忍不住骂了句:操你妈的!恨不得给自己重重一拳。

这么难得,在一个月后又遇到了他;怎么我还是让他给跑了?我一开始就应该直截了当地问他姓名,向他要电话号码。

我像失了神的在购书中心游荡了一个小时,这才垂头丧气地出去。

刚一出了门,却忽然发现地上湿漉漉的——抬头一看,他妈的,居然还下起雨来了!

真遭了天杀!这冬天的大冷天气居然也下雨。

我退到门口旁边,百无聊赖地拿出了手机:4:12分。

无聊地玩弄了会手机上的游戏,又觉得乏味了——脑海里还是浮现着那个人。

算了,就算给我找回他又能怎么样呢?他总不会无端和一个陌生人寒暄起来吧——要真那样,我倒要怀疑他是不是个滥交的人了。

或许这是天意弄人,老天爷纯粹想刺激一下我那就快干枯的心。

我叹了口气,抬头看了看天:雨下得不算大。算了,还是淋会儿雨去停车场拿车吧。

进了车厢,整个人都暖和起来。我脱了外套,又拿纸巾擦了擦头发,开车出了停车场。

就当我绕过路口的时候,红灯亮了起来。我只好停车等路人过去。

路人一个个都用手或皮包顶着头,拘搂着身体跑过斑马线。等人群跑了过去之后,忽然在人堆里落出一个单薄的人影来。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低着头缓缓地走着,任由雨点打在头上,没有丝毫的在意;头上还戴着一个白色的耳塞。

就是他!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开门冲出去——就在这个时候,绿灯亮了!

他小跑着过了斑马线。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下车的时候,从后面传来了车鸣声。

“屌你臭B!”我回头狠狠地骂了句。要知道广州可是禁鸣的。

可是总不能让后面的车塞起来。我一边愤愤不平,一边无可奈何地开走了车。而那个他,就再次消失在人潮中。

这就是我第二次看到妖精。

再见到他,发现他很安静;能去书店的人,应该都有颗平静的心吧。

当时,我心里忽然很害怕会再也不能遇到他了。

第一节 遇见 4

从那以后,我天天都幻想着再次相遇的情景:比如在某个路口,比如在某条街道;比如看电影的时候,比如吃饭的时候……只要一有时间,我就在外面溜达,只希望上天可以安排我和他的第三次见面。

这样日复一日,过了艰难而充满幻想的一个月后,我开始绝望。

或许,这就是我和他的缘分了……

其实,就算再遇到他,我也没有合适的借口和他相识啊……难道要我直截了当地开口说,我想追你,告诉我你的名字、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最好附送一张正面彩色照片,以便万一丢失还能登寻人启事。

可越觉得不可能,又忍不住越渴望。

人就是贱……

就这样,在无聊的时候,我继续回忆着他的样子和走路的姿态;而年底是公司忙碌的时候,渐渐也少了些胡思乱想的时间。生活恢复了正常——就是无趣。

有一天,jimmy通知我:他要结婚了。

Jimmy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平时还玩得开;大学的时候是和他打球,后来毕业工作了就偶尔约出去打打网球。他在一家国企里混日子——那是他家老子安插的,工作虽然无聊,但待遇丰厚;出来了两年,家里两老觉得也差不多该建家了——反正业就是不立也有钱。Jimmy总是一副吊儿郎当,听见了就向他女友求婚。女友是从大学就开始谈的对象,她看自己也老大不小了,对方家里又不缺钱,就顺水推舟了。

不过后来听他以前同宿舍的毛虫说,其实真情是奉子成婚。

周末,jimmy约了我们几个熟悉的人进行婚前的最后疯狂——居然是去唱K!

他说是准老婆不让去酒吧,怕酒后乱性……这女人果然够小心的。既然如此,只好退而求其次了;大伙儿说反正也很久没唱过歌了,就当是发泄好了。

我前面说过自己是音痴了吧,所以这种地方我是最讨厌去的。虽然我不排斥听人唱歌,但就这几个家伙的水平,那实在提不起我的兴趣。不过这次主角是jimmy,我只好舍命陪君子了。

大家晚上跑到钱柜去。

Jimmy果然很兴奋,拿起麦克风就唱起“死了都要爱”……那高音的破嗓,真亏他能喊得那么尽情。毛虫和其他人也不认输,一个个都来劲死唱。我是那种不到死不会开嗓子的人,就跑出去帮忙点东西了——啤酒自然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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