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月天耀之晨暮+番外————安毅
安毅  发于:2010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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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的在心中自我平复怒气,本已经打定主意不追既往,好好和晨雪过下去。怎料一封匿名信让林暮明了了解晨雪过往既是能好好保护他,不管那些往事多么不堪,林暮都决定一起和晨雪走过。

第二个电话林暮打给了徐天,他无力地后仰靠着车座。这座大楼他住了整整5年,当初就是因为他们的物业好,管理监视系统完善才选择这里的。而现在……林暮无奈地扯起嘴角,竟然是自己当初的选择差点连累了晨雪。

他想,他是该换住处了。接受晨雪成为同性恋,在业界、在东南市正式出柜,现实中的冲击要比他想象中的大得多。所以换住处说是为了晨雪,然而多少也是有点为自己的。

他和晨雪的事也有跟徐天提过一点,那时林暮是希望有个人给他做个参谋的。林暮一直知道徐天那小子是个弯的,虽然从前偶尔会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不喜欢异性而喜欢同性,但现在他多少也有些明白了。缘分这东西它分不来男女,来了就是来了。

这世间匆匆擦身而过的人们很多很多,很多合得来的就因为是同性而最终做了朋友。人的观念早已被结婚身子、成家立业、传宗接代定了型。于是因为年龄到了该结婚了,多少都有点将就的找了一个异性结婚,再然后产生种种矛盾。

基于以上的前车之鉴,林暮才会鼓起勇气跨出这一道德底线,努力为自己争取自己想要的幸福。当前几天徐天听到他准备出柜了,他刚喝下的水立刻喷了出来。林暮庆幸自己和他离得有够远,不然还真会波及到他。

等徐天消化玩他说的那个消息后,便一副过来人样的开导他、安慰他,甚至还问他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林暮明白他的惊讶,谁让以往自己都是那个劝他回头的那个人呢。

但那一刻林暮的心是真的非常平静,他想着今后每一天的清晨醒来都能看见晨雪的睡颜心中就充满了期盼。当时他不知道那些期盼代表什么,经过今天这些个事,他明白了两人相守不单单只是爱与性,更多的是相互依靠、相互扶持。

这次他是拜托徐天帮他尽快找到一套合适的房子,因为徐天是圈内的老人,他知道哪里是他们这些人的天地。从根本来说林暮的性格是喜静、洁癖、注重隐私的,他也是个地道的商人,自然不会把大把时间浪费在尝试明知道结果的事上。所以,这事托徐天是走绝对地捷径。

把两件事都处理完了,林暮关掉隐蔽功能,在车内又闭眼静静座了一会儿。内心在调整等会儿将要面对晨雪的情绪,林暮从来不知道自己是那么脆弱的,现在就算闭眼浮现晨雪昨日的笑容,他的心都会隐隐作痛。

自己父亲的脾气和手段,林暮怎么会不了解。想想那时晨雪才十六岁……林暮紧握双手,心中不断问候便所有欺负过晨雪的那些人……他们真该死!如果被他知道是哪些人,他肯定会搞到他们家破人亡!林暮此刻双眸阴冷地盯着空荡的车库,好似那些人就在他眼前。

手机的铃音打断了林暮的思绪,他看向屏幕,瞬间心头的不快消失殆尽。

“林暮,我是晨雪……你现在到哪了?”电话那头的晨雪手心出汗,有些紧张地拿着电话。事实上,在他拿起电话拨号前,他反复犹豫过好几次。打,他怕林暮嫌他烦,认为他很粘人……不打,他心中又担心……

林暮瞄了一眼左手上的表,18:50分,离他们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分钟,便不急不慢地说:“再十分钟我就会到家。”

“好,不急,开车慢点,等你到家再聊,我挂了啊。”晨雪回头看着那些已经上桌的菜,不自觉露出笑容。一桌四菜一汤,都是林暮平时吃的,他也是根据回忆自己瞎猜的,就不知道等会儿林暮吃了会不会赞扬了。

“嗯。”林暮放下手机贴于心口,默默地说,雪,我们会幸福的!

第四十三章

林暮打开家门,一种真正属于家的味道扑鼻而来。

晨雪听到玄关处开门的声音,立刻从厨房间探出头来,见是林暮回来了,便走过去接过他手上拿着的公文包和外套。

“怎么那么快,不是说还要十分钟么?”晨雪笑着说道,把外套挂到更衣间后,脚步却没停下,把公事包直接放到林暮的书房。他不知道林暮平时是不是把这些东西放在那两个地方,但直觉告诉他林暮不喜欢东西乱放,哪怕是因为一些小事而稍微放放都不行。

林暮跟在晨雪的身后,看着他把东西分类放好便讶异的问:“你怎么知道我会把这两样东西放在这两个地方?”

真被这么一问的晨雪顿时愣住,回头看向正习惯性斜倚靠着门框的林暮。“我要是跟你说猜的,你信吗?”事实上晨雪就是靠猜的。

“信!我的雪说什么我都信!”林暮看着因这句话而脸红的晨雪,说:“雪,过来我这边。”他向三步之远的晨雪招招手。

晨雪走过去,笑着说:“不要闹了,烧好的菜再不吃就冷了……”话还没说完就被林暮使劲一把拉近他的怀里。晨雪剩余的音调消失在林暮的肩窝处……

这个有力的拥抱对于林暮来说是从中摄取温暖、信心和力量;而对于晨雪来说,这个有力的拥抱让他本就悬在半空中的心更浮了……

“林暮……今天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晨雪索性侧头靠在他肩窝处,双眼盯着墙上正在滴答滴答走着的时钟。见对方没有给到回应,晨雪继续说道:“不愿意说也没关系,只要我能给你的,我都会给。”

这话说完后晨雪就在心中嘲笑自己,他能给什么?自己有几斤几两重他是再清楚不过的了,现在要说他能给的,恐怕也就是把林暮照顾好。

“我啊,有雪这句话就足够了。”林暮低头用额头抵着晨雪的,轻轻地说:“走,我们去吃饭。”林暮分开两人,对晨雪笑笑后便转身往饭厅中走去。

晨雪跟在林暮身后,林暮穿着衬衫背心的身影显得很单薄。今天的林暮太过正常,让晨雪反而有些不习惯。晨雪见过工作中严厉地林暮;对他展现十足霸道气势地林暮;时常带着坏坏笑容调侃他的林暮;偶尔嘴角稍稍翘起露出苦笑寂寞的林暮。

今天的林暮,晨雪确实是感受到他低落地心情,但林暮方才的岔开话题让他却无从插手帮忙。晨雪独自懊恼着,他是真的很讨厌自己过于敏感的神经。都说傻人有傻福,晨雪那些年有时候被逼到绝境时真的很想一头撞墙,把自己撞傻。只是后来想想,再绝望地时候他想死都没死成,要真傻了岂不是连自己都照顾不了自己了么。

晨雪落座后,甩开自己脑中乱七八糟的念头,先为林暮和自己盛了一碗汤。这个习惯是阿凯坚持的,阿凯每晚是定要晨雪煲一个营养价值相对比较高的汤。

今天他煲的是双菇笋尖炖鸡汤,汤炖到火候的时候,他稍稍把那半只鸡捞出来切块做白斩鸡了。晨雪今天本是期待林暮对他的手艺做出评价的,然而现在这样的气氛和心情,怕是这个期待要落空了吧。晨雪低头喝汤的同时确时不时的用余光瞄向对坐的林暮,见他眉头渐渐舒展开来,心中也自然跟着轻松了些许。

晨雪正配合着林暮的心情,默不作声地吃饭。他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自在,以前一个人吃饭的时候,他怕寂寞,总会打开收音机让空气中充满声音。后来阿凯帮他改掉了这个习惯,阿凯知道他怕安静,所以每天晚上吃晚饭的时间阿凯总会讲很多笑话和故事给他听。

诺大的空间里,只闻得到筷子碰撞碗的声音和人类咀嚼食物的声音。林暮的修养是一流的,就算是正在一口接一口喝着汤的他,都没有发出那种嗖嗖的声音。晨雪看着自己碗中的汤,还剩小半碗,介于实在太安静了,所以他刚刚才发觉自己喝汤的声音很大。

这一认知让晨雪握着调羹的手下也不是上也不是,就这么半吊子的悬在碗中央。

“雪,这些都是你做的么?”林暮从刚开始到现在一直在想事,所以对对坐晨雪期待表扬的心忽略了。直到他吃到他最爱吃的麻辣山药,那味道简直比他平时在‘皇朝大酒店’吃的还要棒!

正在挣扎是继续喝汤还是夹菜的晨雪听到林暮的询问抬头看向林暮,他脸上早已没了刚回家时的沉重,取而代之的是林暮对着晨雪时常露出的惯有笑容。

晨雪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嗯。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所以也没敢做多。”因为曾经心里对林暮的赞美有过期盼,本来早就在心里做好演示,如果林暮表扬了他,那么他也要骄傲的接受。只是,先前的沉默已经磨光了晨雪心中的演示,在期望到失望到意外的过程中,人往往会表现出自己内心深处地本能反应。

“这些菜都是我最爱吃的哎,你怎么会知道?”林暮这才发现就连那锅汤晨雪都细心的把里面的鸡捞了出来,现在汤锅中除了菇和笋尖外,汤头清澈而鲜美。这也是他的一个习惯,林暮每次喝汤都会把里面的内容捞出来放一边。住院那会儿晨雪曾经问过他原因,没想到他就这么记住了,林暮心中对晨雪给予他的关心分外激动。

“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好歹我们也相处过一段时间,你那些习惯、口味我还是能摸个七八分准的。”晨雪低头淡淡的说。“我这人不怎么挑食,你每天想吃什么尽管说,这样也方便我买菜。”看着自己烧的菜合林暮的口味,晨雪心中的忐忑算是消停了些。

“好!”林暮喝了一口汤随后说:“没想到我追了一个那么能干的老婆。”

“咳咳……咳……吃你的饭啦!谁是你老婆啊……”气氛总算是得到了缓和,晨雪正要喝下那小半碗的汤,却被林暮的话差点呛到。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当老婆,那么我做老婆你做老公,怎么样?”林暮像是玩上瘾了,执着地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得到个结论。

晨雪因被呛到而脸红地看着对坐带着坏坏的笑容正盯着他回答的林暮,晨雪的玩心也被他勾起。于是他也露出得意地笑容说:“好啊,那么你让我在上,你在下!”当然,这话晨雪只是说说的,并没有当真。

林暮挑眉看着晨雪,脸上露出的笑容更深了,“你……确定你要在上?”晨雪看着林暮那种犹如披着羊皮的狼般的笑容,顿时觉得无语。“……快吃饭吧。”

“原来我的雪已经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要尝试了。”林暮面不改色仍旧优雅地夹着菜放进嘴中,仿佛现在他们谈论的是天气,而不是情人间最隐秘的情事。

晨雪心中已经默默慰问林暮N遍了,这个色鬼!真是三句不离两句欲念……可是,不正因为林暮的欲念,他才会被林暮这么优秀的男人看上的吗……晨雪再次对上林暮带笑的双眸,这样的笑意也感染了心底苦涩的他。

“放心吧,我的体质比较适合在下。”晨雪是笑着说的,可他的心正轻轻绞痛着。

饭厅中又安静了下来,林暮已经在心中自责了。自己明知道这是晨雪的禁区,为什么还这么没分寸的踩上去呢。

“不闹你了,快点吃吧,不然我亲亲老公的心血可要白费了啊。”林暮这话说的顺畅,可听在晨雪的耳中可是毛骨悚然。其实对于晨雪来说,谁是老公谁是老婆;谁在上谁在下是真的无所谓,他只希望这段两情相悦的感情能走的长一点,久一点。

饭后,晨雪在厨房洗碗,林暮硬是要抱着他靠在他肩上。晨雪没辙,推拒了几下也就让他抱着了。身后挂着个人,晨雪劳动的幅度也不能很大,所以本来十五分钟可以搞定的事,在林暮的搅和下变成了半个小时。其过程中当然不排除某人对他上下其手,摸这摸那的。

当晨雪把最后一个碗洗干净擦干时,他侧头对靠在他右肩的林暮说:“要不要吃水果?我买了橙子。”从方才开始,晨雪就闻到有股淡淡地香味,这样紧贴的体位让晨雪更加清晰地找到香味的来源。这是林暮身上专有的香味,淡淡地烟草夹杂着丝丝古龙水的余味,这种清香已经深深刻入晨雪的记忆中。

林暮早已抓住晨雪还没来得及擦干的手,虽然刚刚洗碗林暮盯着晨雪用温水洗,但林暮抚摸上晨雪湿润的手时,这心还是一阵疼。“要不洗洗刷刷这些家务还是交给阿姨做吧?”

晨雪当然知道林暮的好意,他也甜在心中。不过,如果林暮连这些都不让他做,那么他的心会很空,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理由能待在林暮的身边。“呐,如果你不让我做这些事,那么我剩下来的时间都会去阿凯那边帮忙哦!”

身后一阵沉默,不一会儿林暮说:“好吧,你总是有办法让我对你妥协。”正小声咕哝着的那个人有些不服气,像是带点小小的惩罚性,他用贝齿在晨雪敏感的耳根上亲咬着。

“嗯……”晨雪情不自禁地发出呻吟声。就在晨雪以为今晚的激情会在这一刻开始时,林暮搂着他身子的手臂忽然改为扶着,两个身体的距离被拉开了。

第四十四章

晨雪睁开带有情欲的眼睛,迷茫地看着林暮,那人露出他的招牌坏笑说道:“我要去书房看会儿文件,你等会儿累了就先去床上睡吧。”像是对待失去玩具的孩子,林暮在转身离开前用手轻轻抚摸晨雪呆愣的脸颊,随后便往书房走去。

还在状况外的晨雪一直到林暮的背影消失在客厅中后,才抬起自己的手想要唤回那人,只是‘人已去,楼已空。’哪里还有机会让他唤住挽留?

晨雪从冰箱中拿出两个橙子,对于林暮的突然刹车他还有些适应不及,所以在切橙子的时候就这么一刀切到了自己的食指上。都说十指连心,晨雪这会儿是真的心痛啊……

鲜红的血流到白色的砧板上刺眼的很,晨雪把手放到冷水龙头下冲洗,冰冷的水冻结了正在往外流出的血液,却冻结不了晨雪胡思乱想的思绪。

而此刻晨雪真正痛的也不是伤口,而是林暮今天突变的态度。现在晨雪和林暮在一起,事实上早已经超出了晨雪原先的心理界限。

他本以为可以放任自己和林暮人生上的自由,给到两个人足够的空间;他以为可以牢牢管住自己的的心,不让林暮觉得他绊手绊脚;他甚至以为,就算林暮真的一边说着爱他的话一边对别人献殷勤他也会毫不在乎。

十六片橙子放在盘子周边,橙黄的颜色并没有夹杂到鲜红的血液。晨雪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把水果送到书房。

林暮座在书桌前,书桌上放着的文件他压根就没让一个字进入他的脑中。以往他最引以自豪的情绪也失控了,晨雪在他面前露出的每一个表情看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牵强。

有好几次,林暮想要抓着晨雪的身子狠狠地把他摇醒,林暮打心底里希望晨雪的那些往事是通过他自己本人告诉他,而不是通过侦查公司。

林暮心中又十分清楚,这样做等于是在晨雪的伤口上撒盐。但如果晨雪真的肯主动告诉他,那么这就代表晨雪和他在一起的决心,而林暮心中实际上介意的就是这一点。在林暮的观念中,他觉得真心相爱的人之间不应该有隐瞒。

橙子独有的香味飘进书房,林暮回过神来发现晨雪已经把一盘水果放在桌子上了。

“忙完不要忘了吃点水果。”晨雪切了两个,多少是有让林暮留他下来一起吃的意思,但看到他书桌上摊开的成堆的文件,便也没再暗示他任何话语。

“雪,你今天有没有功课要复习的?有的话就一起在这温习吧。”林暮看着盘子中的橙子又说:“况且,那么多橙子我一个人也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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