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魂记 下(穿越+女变男)————千帆狂舞
千帆狂舞  发于:2010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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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人掏出丝帕擦去我嘴角边的酱汁:“你早上只吃了些点心,饿了吧?”

我挥着筷子:“还好还好!咦?成大哥,你怎么不吃?”

成风像个旗杆一样立在一旁:“小少爷自吃便是,成风另有午膳。”

我皱皱眉,扔下筷子:“这么多菜,两个人根本吃不完,为什么不一起吃?”根据我看小说得来的经验,成风所谓的午膳八成是那种没滋没味的干粮,连压缩饼干都不如。

大美人拍拍我的脸,瞧向成风:“出门在外,不用太过拘礼,一起吃吧!”他眨眨眼:“其实,人多吃饭才香。”

我喜孜孜地抱住皇帝的胳膊:“对呀,人多吃饭香!一起吃一起吃。”

那呆子仍然站着一动不动,我叹了口气,索性跑去把他拽了过来:“我们就三人,还分开来吃饭不成?坐。”

成风有些尴尬地看着大美人,手足无措,皇帝微微一笑:“一起吃吧!出门在外,哪来那许多的规矩!”

我笑嘻嘻地拉着成风坐下,随手递给他一双筷子:“吃!”

成风颇有些犹豫,却在我孜孜不倦地瞪视下勉强接过了筷子:“属下恭敬不如从命。”

冲着皇帝比个胜利的姿势,我开心地向白米饭挑战。

正吃得兴高采烈,突然,出了变故,不知道从哪儿钻出了一群愣头青,其中一人长得五大三粗,冲着我们大喊一声:“此山是我栽,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地,留下买路财。”

嗯?好的不灵坏的灵,先前我还想着有武功费事,遇到劫匪得和人家动手动脚,现在倒好,劫匪活灵活现地出现了……

可是,这鬼地方根本没山,树嘛,也就几株枯黄的小柳树,这个……而且我们在吃饭,没有赶路啊!没听说吃饭的时候碰上强盗的……

第四十二章:

一时好奇,我放下了筷子,开始打量传说中的劫匪。真不愧是劫匪,派头十足啊,黑衣皂巾,腰间别大刀,一个个膀圆脖子粗,更有趣的是,有几个人眼睛死死盯着我们油布上的菜,那模样……倒像是在吞口水。

瞧瞧皇帝和成风,显然,劫匪的到来没有影响到他们的食欲,和所有小说书里主人公应有的表现十分接近,稳坐不动,筷子在菜碟子上舞来舞去,不一会儿,油布上就是一堆鸭骨头。

撇撇嘴,太不配合了吧?好歹说两句话嘛!我开始独自幻想……装做害怕的样子:“大侠,我们上有七十老母,下有三岁稚子,请大侠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吧!”这个……估计以大美人自信到不知天高地厚的程度,肯定是说不出口的。

换种方式:“何方来的小毛贼,居然敢挡你爷爷的道,爷爷不给你们一个教训,你们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然后哇呀呀上前动手。这个……我家大美人是文化人,爷爷爷爷的太粗鲁,不好用不好用。

想想还有一种方式,最适合我家大美人:“诸位兄台,晚生身有要事,可否请兄台让路?”然后装模作样地抓把银子在手上递给劫匪,银子忽扁忽圆:“兄台的脑袋可是比这银子还硬?”呵呵,这个方法最好,我家大美人就适合这种腹黑型的方法。

对面的悍匪见我们没有反应,气得脸红脖子粗:“把银子交出来,爷爷放你们走。”

咳……口水呛进喉咙里,害得我大声咳嗽,皇帝伸出一只手轻轻拍抚我的后背:“怎么了?”

哀怨地瞪着他:“为什么你们都没有反应?爷爷这么粗鲁的自称被这帮熊拿去用了,不觉得很对称?”

大美人很应景地笑了起来:“我们在吃饭呢!就算有什么事,至少也得吃完饭才行。”

挠挠头,皇帝就是天才,知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吃不饱饿得慌。一点儿都没错,无论想做什么事都得吃完饭才有力气去做,何况呆会儿还要收拾这么一群笨熊。

但是……

这些熊真无耻,我们还没吃完,突然有几个跑上来,弯腰便要将油布打包:“这些孝敬爷爷了。”

说实话,我真是什么都没看清楚,也就眼皮眨了眨的功夫,成风手中的筷子连出连点,弯腰打包的人保持着弯腰伸手的姿势顿时僵住,一动不动。

“哈……”毫不吝啬地啪啪啪鼓掌,我冲着成风大喊:“真棒!”

成风不愧是温文君子,对我轻轻一笑,缓缓转身:“还有人打算抢劫吗”

劫匪们面面相觑,领头的那个脸色越来越黑,拔出腰间的大刀,振臂高呼:“弟兄们别怕,我们人多,十个对一个,抢了银子大伙儿一起分。”好像觉得这样的台词不够刺激,领头的继续说:“今晚能不能逛窑子就看这一票啦!”

我倒,打劫就是为了逛窑子?熊的思路果然和正常人不同。哼哼,窑姐儿能有我家大美人美吗?劫美人的钱逛窑子,真是作孽哦!(这思路也有点歪了……)

老大刚呼完,一名劫匪突然冒出一句:“大哥,我看那个……那个人比窑姐儿可好看多了,劫完了财,能不能把他赏给我?”他的手指向大美人。

领头的大汉非常鄙夷地瞥那名劫匪:“我说四当家,你怎么还是这么没出息,那人再美也是个公的,公的能有母的好耍?”

咳,公的?我瞧瞧皇帝,但见大美人微微眯起双眼,脸上似笑非笑,筷子倒是放下了。估计是因为被点了穴的几名劫匪离油布太近,总会有那么点儿唾沫星子溅进饭菜里,皇帝嫌脏,再也吃不下了。

推推大美人,忍性太好了吧?被人家说是公的,他也不介意,当然,他确实是男人,可公的母的?那是形容动物的吧?

怎么还是没反应,再推,我眼巴巴地瞪着皇帝,给个说法吧?总不能让大家都这么干站着。

大美人看出了我的不耐烦,缓缓开口:“成风,不用和他们多废话了,让他们在这儿呆个两天!”

呆两天?什么意思?难道把他们绑起来?我还没猜到答案,成风身形忽起,一众大汉哇哇叫着扑过来,长剑如练,眼花缭乱,忍不住闷头擦了擦眼睛,再抬头时……呵呵,刚才还耀武扬威的一群“熊”这会儿姿态各异地站得七零八落,看那样子是被点了穴。

笑得直不起腰,跑过去借了成风的剑,我学着电视里大侠的模样将剑刃横在领头人的鼻子上:“说,为什么要打劫?不说我割了你的鼻子。”语气恶狠狠阴森森,听得我自己都发毛。

割鼻子的威吓力很强,那名大汉眼珠子向下颤颤兢兢地回答:“我……我们缺银子……”

我继续问:“缺银子泡妞?”不对,换个问法:“缺银子找窑姐儿?”

笨熊化身小绵羊,问什么答什么:“大侠饶命,小人瞎了狗眼,大侠,小人上有老母,下有妻儿,穷得揭不开锅,小人是为了养活一家子才不得不打劫啊!”

“放屁!敢骗我,割了你的鼻子。”哈哈,真是爽呆了,回头冲着大美人眨眨眼,却见他饶有兴趣地瞧着,一派闲适,那样子倒像是在看戏。

为了取悦心上人,我决定演好这场戏,长剑向下按了按,熊鼻子破皮流出血来:“你为了养活一家子当劫匪,那……那是什么?”我指了指他握着大刀高高抬起的手,大么指上套着个硕大的扳指,其余四指各套一个指环,我还有点识货,认出扳指和指环是黄金所造,看那样子,每一只少说也有二十来克,卖卖都很值钱。

大汉显然没想到谎话这么快就被揭穿了,整张脸涨成猪肝色。

我的剑仍搁在他的鼻子,眼睛瞪向他身后的人:“说,为什么跟着他打劫。”

身后那人浑身打颤:“是……是……老大说,打劫是没本的活儿,比种田省力气,而且钱来得快,所以就……就跟着干啦。”

皱皱眉,我刚想再问,却见大美人起身走了过来:“你们是附近的庄稼人?”

刚才回话的小喽罗连连点头,大美人继续问:“没有田给你们种吗?”

小喽罗估计入行不久,看样子有些生嫩:“不……不是,种……种田太累了。”

大美人淡淡地“嗯”了一声,指着领头大汉:“这人是谁?也是庄稼人?”

小喽罗怯生生地看了看自己的头儿:“不……不是,他是保长的儿子……”

大汉突然大声喝道:“胡说,我爹两天前就是本县的县官了,我劝你们最好放了我,要不然,我让我爹宰了你们。”

大美人眼中闪过一道厉光:“是吗?县官大人?现下并非科举年,文碟下放也已过了一个月,你爹怎么就做了县官?”这话我明白,大美人跟我解释过,在大慈,三年一次科举,科举后会有新鲜血液加入官场,高中者有的留京,有的派到地方为官,没有科举的那两年,每到秋季都会对各类官员进行考核,那个间谍苗木就是考核的最高领导人。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让官员更好地为朝廷办事,而且由考核会衡量出各个官员的具体能力,做一次全面的官员调整,是否被调整,就看朝廷是否有文碟发下,收到文碟者一般都会换位,换位最迟不得超过十天,若十天内未曾到新职上任便是自动放弃,或许因此丢了官也说不定。这种考核最低涵盖了正九品,在大慈,最小的县县官也在正九品以上,所以肯定要接受朝廷的考核与调整。

而此时文碟发放早就过去一个月了,这个县的县官居然两天前才上任,事情颇多蹊跷,所以大美人才会有此一问。

笨熊眼睛仍然瞄着鼻子上的长剑,语气开始傲慢:“哼,文碟顶个屁用?我舅舅是吏部右侍郎,要提谁就提谁,你们还不快快把我放了,要不然本少爷让爹爹杀了你们。”

来气了,一剑削过去,笨熊呜呜哇哇惨叫,我恨恨踢他一脚:“叫什么,又没真的割你的鼻子,削层皮也叫,没用的东西。”真正气死我也,就这么个混球也敢自称本少爷,白白糟蹋了少爷这么美好的称谓。

大美人拉过我的手,将剑抛给成风,随口吩咐:“这些人好吃懒做,让他们在这儿站两天,添个教训,我们走吧!至于……”他的眼睛扫了扫大汉:“那位保长升作县官的大老爷,我倒想去会一会。”

哈哈,我兴奋地抓住大美人的手:“我也要去。”

皇帝看了看我,嘴角慢慢挂上一抹微笑,突然伸臂将我勾进怀里,几个起跃,回过神来时,我发现自己已经坐进了车厢里。

长鞭挥在马屁股上发出响亮的“啪啪”声,车轮滚动,我把头埋在大美人的胸口上,蹭来蹭去:“我们去收拾那个纵子行凶的县官吗?”

皇帝叹了口气:“吏部右侍郎其人朕颇多了解,以他平日的谨言慎行,不该做出这样的事情啊!”

我用胳膊圈住大美人的腰肢:“会不会这人两面三刀?”

皇帝摇摇头:“吏部右侍郎三十岁为官,十几年来性格并没有什么改变,便是苗木如此城府也不曾拉得动他,你想,这样稳妥的人怎会做这种事落人口舌?自古以来,朝廷官员互相倾轧,君王以此牵制各派势力,吏部右侍郎这个位置不低,不知道有多少人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若想安稳到老,应该会一直循规蹈矩才对。”

我抬起头看着大美人的脸:“你别烦,去瞧瞧那县官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就行了。”

皇帝点点头,一只手抚上我的腮梆子,突然用力一捏:“蔼儿,这段时间你瘦多了。”

我呵呵一笑,做个鬼脸:“瘦一点好,如果变胖了我还得想办法减肥,瘦一点就不用那么麻烦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皇帝笑了起来,眉眼如花:“朕倒是希望你胖一些,瞧瞧,脸颊子都没肉了,捏不起来了。”

我不服气地捏他一把:“你也捏不起来了。”

皇帝的双眸静静地凝视着我,突然一个大力,我“啊”地一声被他紧紧箍在怀中,那人低低地说着:“这段时间,你必定日日为我担心,蔼儿,你这个傻孩子!”

我微微一笑,慢慢闭上双眼,知己如斯,今生无憾!

第四十三章:

站在县衙门前,我和大美人都有些目瞪口呆,成风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作为地方政府的行政“办公楼”,这……这县衙也太寒碜了吧?比刚才巷子西头没香火的小庙还要破旧三分。

左看看右瞅瞅,我有些不满地对大美人横眉怒目:“太狠了吧,让自己的官员在这种破房子里办公!”

皇帝显然也是满肚子的不解:“这个县也算富裕,每年上交的税收与粮谷并不少,怎么县衙破成这样?”

成风建议:“主子,进去瞧瞧不就知道了?据属下所知,有些人家外表破烂不堪,里面却是富丽堂皇,不过是一种掩人耳目的手段罢了,财不外露而已。”

大美人若有所思,缓缓点头:“成风,用你的木牌去把门叫开。”

所谓成风的木牌,其实就是一个刻着统领二字的木制小牌子,这块牌子当然是我家大美人给成风的。牌子本身没什么出奇的地方,除了两头用红色丝线编出来的小挂绳,别的我都瞧不上眼。不过,这个牌子却不是人人都能用,统领哪,除了皇城禁卫军的头儿,谁身上会有这样的牌子?

拉拉皇帝的衣角:“禁卫军统领,你怕别人猜不出你的身份不成?谁能支使得了禁卫军的头儿?”

皇帝一笑,指指自己的脸:“你担心什么?我们现在满脸麻子,只配给成风支使。”

哦,差点忘了,在马车里皇帝翻出三块人皮面具,没有一点惭愧地告诉我,这是“一个”昔日做得最好的易容面具。“一个”被老妖怪找到之后,两人腻腻歪歪,在老妖怪不遗余力地柔情攻势及威胁恐吓下,“一个”最终仍是十分没原则地答应重新回到老妖怪身边。

回山隐居前,皇帝假公济私地跑去帮老师收拾行礼,顺便将老师生平的得易之作全都收进自己怀里,除了易容面具,还有各种各样的药膏等,甚至连“一个”最宝贝的软剑都难逃魔手。当皇帝拿出那把闪着银光的软剑将它当腰带系在腰间时,我忍不住感叹:“一个”不是太疼徒弟就是太没脑子,这么多好东西被徒弟顺手牵羊地偷走,他居然没发现!

所以,现在的我、大美人与成风脸上全都粘着面具,虽然刚戴上去的时候我还觉得不适应,但是这种面具做得非常精致,与皮肤完全吻合,而且弹性十足,可大可小,时间戴长了面具就像长在自己的脸上一般,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

可恨的是,“一个”不知道存了什么心思,做出来的面具都很丑陋,比如我和大美人满脸麻子,而成风一脸铁青晦气样,要不是为了会会那个县官,我才不高兴戴这种劳什子来毁容呢!

成风的木牌很管用,没过多长时间,县衙里蹬蹬蹬跑出三个人,领头的那个虎背熊腰,我一看忍不住就想笑,这人几乎和他那个做劫匪的儿子长得一模一样。

三个人一出县衙大门,便冲着手持木牌的成风“扑通”跪倒,劫匪老子还举袖擦了把汗,做足前戏开始磕头:“下官不知上差前来,未曾远迎,请上差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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