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纪事————络石
络石  发于:2010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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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在澳洲,年滿十六歲可以做些什麼?十六歲能抽煙但是不能買、十六歲半可以考駕照的筆試、十六歲還有投票權。
而毛哲,愛上一個男孩,總是微笑如朝陽的城睿宇。只是這樣的愛,救贖不了生活在陰影下的他。
「城……殺了你好不好?」
夜,深黑,毛哲的心,也是一片黑暗籠罩。城睿宇之於毛哲,是否僅是闇夜稍逝的流光……

書名:流光記事 下
書號:KA031
作者:絡石
繪者:天火明
定價:180元
出版日期:2004年 11月
文案:
靈動舞揚的指掌替代了言語,城睿宇眼前的毛哲再也無法輕柔地呼喚他的名。萬般思緒,又將是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但毛哲不要他的悔恨他的傷痛,只想寄託所有在一個輕吻之上。
那不論過去、現在、未來,終至一生;不論相聚、生離、死別,無關聚散;只要有記憶有思想,就無法改變的感情。
他最不願意失去的,便是城睿宇滿足的笑容與安穩的生活,那是最踏實最真切的幸福。
即使這樣的幸福裡沒有他……

第一章 暗恋
"毛吉吉。"下课锺一响,肩上就巴过来一只猩猩大手,还有那调侃的低沈男声唤着他的名字。
他心一颤,盖上那被他画得乱七八糟的历史课本,用力拨开那只他其实想大力握住永远不放开的手。
"你叫谁?"他横眉竖目的回瞪身后的好友?BR> "好啦,吉吉,我们去福利社好不好?我肚子饿了。"那一上高中就拔高到可以去打

篮球的好友扮了个无辜的笑脸,手又巴上他的肩。
"你的便当咧?"他记得好友的胃奇大,常常一天要吃好几餐,总是在上课时看见他偷吃东西,常常被老师捉包。
"吃光了,我姊那一点哪够我吃啊……好啦,反正是早茶时间,可以光明正大的吃,走啦……"好友硬是将他拉了起来。
"你好歹也让我收拾一下东西啊!"格开好友的手,动作迅速把桌上的东西扫进背包,然后一拉一扣,甩上背,起身,"走吧!"
"耶!"好友像个小鬼一样笑着大叫,然后跑回自己的座位拿背包,又一蹦一跳的跑到教室门口等他。
他看了那身材高大的大小孩一眼,无奈的走上去与他会合。
他的名字叫毛喆,但是认识的台湾同学都会叫他毛吉吉,这个外号是他身边这个高大不输给阿度仔的ABC同学取的,一开始他会很

努力的纠正大家的发音,他知道自己的名字不是那么好念出正确的音节来,但是被好友一叫,大家都"化繁为简"的跟着叫。
毛喆纠正到最后,已经无力,所以就任着他们叫了。
反正这所学校的台湾人……或者该说,是说中文的东方人,少到十根手指可以数完,他不是很介意读法,跟那些台湾人也不是很好

,他们会来跟他说话,纯粹只是因为身边的城睿宇。
真正让毛喆介意的……是身旁这个虽然和自己走在一起,却忙得没时间回头跟他说话的好友。
他叫城睿宇,今年十五岁半,跟自己一样是十一年级,身高一八八,可以打篮球的身高却跑去打网球,而且还是主将,是那种名符

其实的体育资优生。
功课平平的他,在这所着重体育的学校相当受欢迎,事实上,他受欢迎的程度让毛喆背脊发寒。
相较于城睿宇的高人气,毛喆则是因为只会念书,体育差到要老师降低标准才勉强低空飞过,加上又是东方人,所以不很受注目。
毛喆是国中毕业才渡海来澳洲的,他的父母亲原本想要让他在国小毕业就过来,但是因为毛喆对英文以及国外十分的排斥,因此在

他拼死拼活的耍赖之下,为自己挣得三年缓刑。
但国中一毕业,他连抗议的机会也没有,就连夜被打包送来澳洲。
一个人!
刚到澳洲的他,被丢进语文学校,被迫学了一年的英语后,才得以进入高中,这时他已经比别的同学大一岁。一进入这所中学,他

发现整所学校加上他不到十个东方人,就连讲那种叽哩呱啦没有卷舌音的日本人也没有!
放眼望去全是白白粉粉的阿度仔。
发现这个事实的毛喆一度想退学去上公立学校,但是他父母为了让他进这所私立学校,排了一年的队,他要是退学,肯定会引来父

母亲火速从台湾赶来打他一顿再将他丢进学校。
而且他跟国中好友约好了,要一起撑过高中时期,然后再一起到美国去开创他们的新天地,所以他再怎么苦也要咬牙撑下来。
好不容易调适好心情在这一片阿度仔之中存活下来的毛喆,发现一个可悲的事实。
这所私立贵族学校是体育至上的学校……
这让原本以为可以避修体育的他希望完全破灭,因为学校不只重视体育,还有计划的在培养各方面的体育人材。
毛喆知道时,只觉天要亡他,因为他是那种天生擅长念书,功课可以一级棒顶刮刮,可是体育却烂到一塌糊涂的体育白痴。
不论什么运动,毛喆都不擅长,就连平常走路他也走不太好,常常会在平地跌倒,他只有坐着或是躺着才不会出事受小伤。
现在家人竟然将他送进这所学校……不知道能不能退货?毛喆想是想,但是没有勇气提出来。
唉!
觉得事事不顺的毛喆抱着必死的决心进住学校的宿舍。
本来想住单人房的他,发现单人房只配给十二年级,他只好申请双人房,希望自己的室友不要太为难他、也不要看他是东方人就欺

负他。
老天爷仍是眷顾他的。
他的室友是东方人,但是一个ABC,英语说的比国语还溜,除了那张脸是东方样之外,其它都跟阿度仔没两样。
那就是城睿宇。
城睿宇是在澳洲出生,父亲在澳洲是开业的老板,母亲则在澳洲的知名企业工作,他上头还有三个哥哥两个姊姊,是典型的大家庭


三个哥哥都出社会工作了,大哥是牙医;二哥开了一家网球俱乐部,会员制;三哥是警察;大姊是艺品设计师,二姊还是学生,今

年十二年级,跟城睿宇同一间学校,也住学校,她的兴趣是烹饪,所以城睿宇常常会有一堆东西吃。
毛喆第一次见到城睿宇时,他正跟他姊两个人在抢巧克力吃,两个人用英语一来一往溜的不可思议,毛喆听得很吃力,也不知道如

何插入他们。
后来城睿宇发现他,主动跟他说话,不过城睿宇的国语破烂的可以,毛喆根本有听没有懂,而毛喆的英语虽然可以沟通,但他还没

有什么勇气在人前讲出来,幸好城睿宇的姊姊城瑞丽国语比他好很多,虽然也很破,不过好歹毛喆听得懂,在一番鸡同鸭讲之下,

毛喆就这么与学校里极受欢迎的人物相遇。
一开始毛喆跟城睿宇并没像现在这么要好,一方面城睿宇是学校的名人,常常有邀约,一方面他国语讲的差,毛喆英语不太好,加

上他们两个人不同班,时间不同,就自然不会有什么交集。
他们真正好起来是在下学期时,由于毛喆换学科,所以他们两个被分成同一班,主修的六个学科中有三个学科是在同一班。
时间搭上了,可以聊的话题也变多了。
然而,毛喆与城睿宇之间的性格差异仍造成毛喆不小的困扰,他自知自己很封闭,不若城睿宇交游广阔,但也知这是个人的天性问

题,不会希望自己成为城睿宇。
但是城睿宇不同,他是天之骄子,享尽一切注目的关爱,对他而言,毛喆只是众多朋友的一个,但对毛喆而言,他却是自己在澳洲

唯一的一个好朋友。
这样的认知让毛喆有点难过,但是他已经习惯守在城睿宇身边,等他玩累了之后,转过来看他时,给他一个笑容。
可悲吗?毛喆觉得能看见城睿宇的笑容,能感受到城睿宇的注视,已经很幸福了,这样的想法,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等毛喆发觉后

,已然变质。
"吉吉,那边有位置,我们去那边坐。啊,嗨,安梅,妳今天没拉拉队练习啊!"城睿宇指着休息区某个空位,便一马当先的跑过去

占位置,而且跟隔壁桌的人聊了起来。
"嗨,城,我今天有事情,会早点走,你还这样跳啊,小心受伤。"
"放心,我有注意啦!"
"城,听说你上回出去比赛拿到那个什么什么青少年网球比赛的冠军?不得了啊,你以后要打职业网球吧?"
"我还在考虑呢!吉吉,快来啊!"
毛喆深吸口气,看着城睿宇跟所有的人一应一答,不亦乐乎,他心起了些许波澜,握紧拳,微微一笑,推推鼻梁上那俗得可以的黑

框眼镜,上前与城睿宇会合。
没错,城睿宇的才能就是网球。
听说由于二哥开网球俱乐部的关系,城睿宇很小的时候就接触网球,打着打着也打出兴趣来,一直都是很玩票性质的玩,从八年级

被选为网球校队,打倒学长开始,他的网球生涯也因此开启了。
城睿宇网球打得很出色,据说校方很希望他成为学校第一个职业网球选手。
他本人的意愿毛喆并不清楚,也不是很关心,毛喆只偷偷想过,要是城睿宇的运动神经能分一点给他,让他体育及格就好。
若是可以,他好想留住城睿宇那双飞毛腿,还有强劲的手腕,平常就保留在他这边,等城睿宇比赛时再还给他,这样城睿宇就会永

远需要他,不会将他一个人扔在原地。
说起他们两人交好的过程,也没有什么好提的,是自然而然就好起来,深入交往后,毛喆发现他们的共通话题还挺多的,性格里某

一部分很相近,就像是磁铁的正负极,一旦找到相同的磁场,就容易黏在一起……
城睿宇曾经说过他很喜欢红土球场,在上头跑一天也无所谓。
毛喆对网球很不熟悉,因此也不知道红土跟硬地有什么差别,他只知道城睿宇说过这样的话,却不明白其中的分别。
教练拍了拍手,要大家集合,交代了几句后又放其它人去练习,但是他留下了城睿宇,不知与城睿宇谈了什么,城睿宇一脸凝重。
毛喆想象得到教练又在劝城睿宇去打澳洲或是其它的大满贯的青少年组赛事,说来好笑,城睿宇不急,他身边的人一个比一个还急

,深怕他不朝网球这方面去走,深怕澳洲埋没了一名网坛新星。
也是啦,像城睿宇这样与西方人条件差不多的东方人很少见,也许有的人外表可以匹比,但就像黑人比白人还优越的运动神经与音

感一样,东方人的运动方面囿于先天,总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城睿宇就像是东西合体,揉合两方的优点,这个体育至上的学校怎可

能放过城睿宇?
说到最后,毛喆看见城睿宇露出笑容,朝他这个方向颔首还挥手致意。
毛喆心一紧,微牵嘴角,才想抬手,就见身旁掠过一抹香气,霎时,他将笑容抿去,下意识的闪到一旁去。
果不其然,他看见一名棕发美女站在铁丝网前面朝城睿宇挥手。
那是薇莎罗伦斯,听说是城睿宇交往三年的女友,为什么用听说呢?原因在于这所学校是一贯教育,从一年级到十二年级全都有,

大多数的学生都是从一年级就念到现在,因此彼此有一定程度的熟稔,而像毛喆这样中途插进来的学生也不在少数,形成一种抵消

的作用。
而城睿宇与薇莎两人从八年级就在这所学校念书,加上城睿宇的二哥娶了薇莎的姊姊,他们两人自然比其它人还熟悉,所以他们交

往也许不止三年。
不止三年呵……
毛喆想着想着,胃就这么发疼绞痛了起来,他捉住衣服,忍过这一波痛楚,透过镜片看着球场里的城睿宇。
城睿宇已经回到球场里,继续做他的击球与发球练习,没多久,便与同是校队的队友开始练习赛。
队友的程度对城睿宇而言,也许不过是谈笑之间便能打倒的对手,但城睿宇给予对方极大的尊重,他用尽全力与之对打,直落两盘

打赢,对方汗流浃背,城睿宇却连呼吸也不见丝毫紊乱。
每看一次城睿宇的比赛,毛喆都觉得他日后若是不成为职业网球选手,无疑是一种浪费。
在毛喆眼里,城睿宇是最耀眼的存在,而他的耀眼,正好映照了毛喆的晦涩。
毛喆比较安静,毕竟刚来澳洲不久,人生地不熟,又个性使然,让他身边的朋友几乎只有城睿宇一个人。
若是城睿宇没找他说话,不跟他一道,没人会注意他。
毛喆知道他是人人眼中的"异类"、"书呆子",跟城睿宇根本是两个极端。如果不去想这样的差异,城睿宇不失为一个好朋友,他对

毛喆一直很真诚,相反的,毛喆反倒对城睿宇仍有防卫心。
"吉吉,你怎么在这儿?"身旁不知何时站了个男生,他也叫毛喆"吉吉"。
他是瑞佛•罗伦斯,薇莎的哥哥,十二年级的学长。
"你有要去今晚的派对吗?"瑞佛一双蓝眸略带审视与疑惑地望着他。
"没有。"毛喆下意识的退了两步,不愿意与瑞佛太接近,"今晚有派对?"
难怪城睿宇说他不回宿舍。
"是啊,庆祝城的十六岁生日,你不去吗?"瑞佛扬眉,再问。
"不去。"毛喆低下头,避开瑞佛的目光。
他知道瑞佛的眼里写着什么,他毛喆若是去了,无疑会破坏派对的气氛,他不去是最好的,要是他去了,瑞佛才真的需要烦恼。
城睿宇也是这么想的吧?所以才没跟他说今天晚上有派对,毛喆一边为城睿宇的贴心感到开心与难过,一边硬是扯开嘴角,拉出个

笑容。
"噢,好吧!"瑞佛也不勉强,才要走向整个人几乎要嵌进铁丝网的妹妹身边时,被毛喆换住。
"罗伦斯先生。"
"叫我瑞佛就好了。"瑞佛是打橄榄球的,身材高魁,制服穿在他身上过于贴身,能看见他发达的肌肉。
这个来自东方的小朋友就是这么多礼才让瑞佛不自在,还有他的眼神,总像在窥探什么,让瑞佛很不舒服,要不是他是城睿宇的好

朋友,瑞佛早就把他带到角落去狠狠揍上一顿。
毛喆站在他身边就像个小孩子。不过其实毛喆有一七八,虽然不是顶高,但也是持平,才十七岁就长到一七八也算是长的不错,在

人群中不致于被淹没,但也不会太引人注意。
"能不能请你替我把礼物拿给城?"毛喆直接略过称呼上的争议,提出要求。
"你怎么不自己送他?"瑞佛不解的看着他。
"我怕我会忘记。"毛喆拉开背包,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到瑞佛面前。
毛喆本来以为城睿宇明天才会跟薇莎出去,毕竟明天才是他的生日,生日当天,他可以跟薇莎玩到多晚都没关系,因为后天是假日

,才计划要在今天晚上将礼物交给他,没想到他今晚不回来。毛喆也可以明天再给,但是谁知道他又会被人约去哪儿。
"拜托?"见瑞佛久久不接,毛喆只好装起可怜。
"好吧。"瑞佛拿过盒子,塞进背包,一脸为难的说:"我还是觉得礼物要当面交比较好。"
毛喆勉强牵动嘴角,"我不重要。"
"你说什么?"瑞佛没听清楚。
"没什么,我该去图书馆了,再见。"毛喆一口气说完,朝瑞佛点点头,再留恋地看眼球场内与教练对打的城睿宇的背影,快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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