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恕 上————何沫书
何沫书  发于:2010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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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像写小说一样,构造出许多浪漫凄美的情节,但我不想这样做。我只想忠于当时的现实。确切地说,当时的现实早经消逝,永无复返的可能性。我只能忠于我此时对彼时的追忆。我明知道,当时我们爱得缠绵恻隐,爱得千回百转、肝肠寸断。但如今,我怎么样去重拾这一切。我回视我的心,发现空空如也。像一个人,死去了,多年后就剩下一副骨架。我明知道,他原来有浓黑的毛发、明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鲜红的结实的嘴唇、温热的肌肤、热烈的血液,但这一切都无法寻觅了,剩下的仅仅是几根骨头。这十一年前的初恋,在我的心里,已经腐朽了,它剩下了怎么样的几根骨头呢?


他是一个懦弱的人、优柔寡断的人。他是一个英俊的人、健美的人。带有美少年的忧郁气质、美少年的自恋、美少年的目无下尘。他温柔、体贴、多情、聪明,他朴素、纯真、洁净、高雅。当然,如果我写下去,我一辈子都写不完他的好处。我用尽所有的语言也无法描述我初恋情人的模样。在那长长长长的校园小道,曲曲折折的,浓密的相思树林中,叶隙洒落满地夕阳的余晖。我们肩并着肩,慢慢地走,听校园的广播播放着轻柔的音乐。我的心里,感到温暖、安全、释放、甜蜜,以及难以抑制的情欲。我看着他俊美的身体,他温柔多情的眼神,我的下体强烈地勃起。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也丝毫没有粉饰的必要。我对他,就是这样充满强烈的欲望。我从来都是班上最穷的学生,他家里却很有钱。不过可能是他大手大脚花惯了,他的父母对他的零花钱控得很紧。从来不肯多给钱。他老是想弄钱来花,买好的衣服、吃好的饭菜、晚上带我上街去玩。他没有钱的时候,脸上忧郁无助的神气,总会令我揪心地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恨我自己没有钱给他花,让他快乐。我深深地自责,并为此痛苦落泪。实在没有钱了,他就请假回家。他家住在县城,离学校不远。他的父亲绝不会额外给他钱的,他就像个小孩一样,撒娇,纠缠着他的母亲。他弄到钱后,回到学校眉飞色舞,向我描述他骗钱的经过。我们形影不离。真的,形影不离!早上他睡懒觉,我起来为他打好洗漱的水,看着蚊帐里他蜷缩地酣睡的模样,心里充满甜蜜的爱意。我跑步回来,将他叫醒、起床。夏天的夜晚,总是伴随着明亮的月光和凉爽的清风,我们常常在校园里散步,到处乱走。山坡上长满了大片的柚子树、芒果树、龙眼树、荔枝树、柏树、相思树。沾染露水的草叶,在月光里发出银白的颜色。这样静谧的月色里,我可以走在他的身边,听他温柔的话语。我的内心承着幸福的潮水,微微颤抖。我感到我的生命,就像花瓣迸裂的蓓蕾,焕然盛开。最后我们总是绕到学校的小卖部去,要一杯果汁,或者一支冰棍,一支冰淇淋。我根本就没有钱,他的钱也不多。我们仅有一点钱,却可以购买人世间最大的幸福。后来我们发现了校园侧门外有一家冰室,专卖冰冻过的牛奶,五毛钱一杯。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这个冰室的常客。冬天自然不会喝冰奶的。南方的冬天,常常带着彻夜不停的连绵阴雨,雨夹着风,冷得人发抖。坐在明亮安静的教室里上自习,窗外是无边的黑暗,无边的寒风,无边的冷雨。我暗自庆幸自己可以坐在这一群人中间,安全而温暖。我感到自己将来会被放逐到漆黑的夜里,忍受无边的黑暗、无穷的寒风、无尽的冷雨,永世不得翻身地漂泊,永远都无地立足、无家可归,我就害怕得直发哆嗦,心里充满那种与生俱来的深刻的恐惧。这种恐惧感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实际上就是我父亲和母亲当时的心情。我总是莫明其妙地恐惧,生怕被人们无端地抛弃、放逐,在寒冷的夜里,被雨淋得湿透,被风吹得发抖,饥寒交迫、又困又累,而且永远都没有一个充满灯火、安全而温暖的处所收留我。我正处在发育的高峰,伙食又不好,吃下饭去,不到一个小时又饿了。一个晚上,我们要吃两次东西。第一节下课后,我们每人将两包方便面捏碎,倒在紫砂杯里,冲上开水泡。我至今还坚信,用紫砂杯泡方便面可以算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美味之一。第三节下课后,我们就到学校的小卖部去买点心。每个晚上,小卖部里都挤满了人。一笼一笼热气腾腾的包子,惹得我直吞口水。他喜欢吃小笼包,吃得完一笼。我喜欢吃水晶包,热腾腾的、香喷喷的,而且里面包满了大块的、用白糖腌制过的肥猪肉。对于饥肠漉漉的我而言,这是多么难得的美味。我们最经典的动作,就是在漫天绣花针一般的雨丝里,我搂着他的腰,他揽着我的肩,一路小跑。寒风吹过,我们冷得牙关打战,相视而笑。我们回到宿舍,跳到床上,卷起被子,也不挂蚊帐了,彼此看着对方,大快朵颐。
 

我喜欢这种两个人形影不离的生活。我无法忍受他不在我身边的时间,哪怕是短短的几个小时。那时候还是六天工作制,星期天上午又要补课,实际上每个星期只有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下午是放假的。星期六下午,我的心情就会十分难过。因为我知道,下课后他就要回家了。我独自回到房间,黑着一张脸,一言不发。他当然知道我生气的原因,就坐在我的旁边,也不敢说话,只是满脸委屈的样子。我不搭理他,心里刀绞一般疼痛。他陪我坐一会,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说要回家吃晚饭。我赌气不理睬他,随他走。但他真的走了,我又极不甘心地追出去,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校道的尽头。痛苦的感觉像波涛一样涌过,压都压不住。我希望他能够像爱情剧中温柔多情的男主角一样,转身回来,承认他错了,抱着我,安慰我,求我原谅他,并且答应,从今以后再不会离开我半步。但事实上,他头也不回地走掉了。我躺在床上,越想越气,越想越悲。悲愤的情绪胀满心间,几乎可以令我爆炸。到了晚上,怒气消散了,我又会想到他的诸般好处,甜蜜的柔情充满我的心间。我思念着他,深深地思念着他,焦灼地盼望他会出现。每一个走进教室的脚步声,都会令我的心里一阵悸动。我偷眼看去,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因为每一次都不是他。整个晚上我都魂不守舍。在回宿舍的路上,我几乎是祈祷了。我希望奇迹出现,他已经从家里赶到学校,此时正在宿舍里。我又一次失望,彻底的失望。我看着他空空如也的床上,那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心里郁闷得简直要疯狂。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爬起来看他的床。如果看见他睡在床上,疯狂的喜悦瞬间就会淹没我的身心。如果他不在,愤怒就会像腾腾喷涌的烈焰,焚烧得我双眼通红。早上他总是要来上课的。我决心见面时不理他,给他一点颜色看。我想好尖酸刻薄的话,打算他一跟我说话,我就伤害他。但是我真的看见他时,我所有的计划、所有的防线就土崩瓦解。他是如此俊美,如此温柔多情。面对他灿烂的笑容,我的心灵会陶醉,我的身体会酥软,我没有半点抵抗的能力。


星期天的下午,是一周中最幸福的时光。我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双手揽着他的腰,将头轻轻地伏在他的后背上,往公园驶去。他总是带我从江边的围墙爬进去,连五毛钱的门票都省了。那一堵围墙,是用巨大的石头垒成的,长满了墨绿的苍苔。围墙旁还有一棵古老的榕树,可供攀援。因为每个星期都去,这公园自然就没有什么看头了。我们就是坐在大榕树底的青石板上看书,或者瞎扯、打情骂俏。


和所有的同性情人一样,我们的幸福并不长久。寒假回来,我就发觉他变了。他变得懦弱怕事,对我的热情躲躲闪闪。我从初一开始,从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口中知道“同性恋”这个词。那时候天气极寒冷,很多男生都合睡,他说我们是“非法同居”。后来说到改革开放,他说不能照学外国的东西,“外国有同性恋,难道我们也要去学不成?”从他鄙夷而厌恶的神色看,同性恋应该是一种极肮脏、极罪恶的行为。他这句话深深地震动我的心灵。我隐约觉得,我就是他所说的“同性恋”。我为此恐惧了很久,有一种负罪感、耻辱感。但这一切根本就无法抵抗我对男人的强烈的情欲。所以我一边自觉罪孽深重,一边仍然放纵地淫乱。正所谓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学校里的时候,他沉溺在彼此的爱情中,甜蜜而幸福。放假之后,我们分开了,他可以冷静地思考,肯定发觉了我们之间的不妙。我们的关系,不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我们之间的感情,也绝非单纯的友情。这样的发现令他害怕。开学以后,我们是久别重逢,格外亲热。但我感觉得到,这种亲热不像以前那么纯了,而是掺了杂质。他的态度极为微妙,每次情到浓时,他就畏缩,他就放手,他就逃避。他深深地伤害了我的自尊心,也令我深深地痛苦。我看得出来,他也在痛苦地挣扎。他明明深深地爱着我,但他的理智又告诉他,这是一种罪恶,要他放手。他的内心矛盾着、斗争着,为此而烦闷。他不再是一个阳光灿烂的男孩子了,他变成一个忧郁、敏感、软弱、消沉的人。他的沉沦,就是拿刀子绞我的心。我决心要放手了,可是我作不到。他也不能坚决地放开我。老实说,他离不开我了。我们就这样牵扯着、纠缠着,双方都痛苦不堪。感情一出现问题,变故就来了。我一下子就多了两个情敌。不过不是女生,而是男生。一个是本班的,非常有钱,是被动型,整天施展花招勾引他。另一个是邻班的,是主动型,猛烈地进攻。他周旋在三个男人之间,身心疲惫。自从他和这两个男生勾搭上之后,我就下定决心退出这场争夺。我心里怨他、恨他,无比恶毒地咒骂他们,但是我表面却不动声色,只是冷漠,无比冷漠。我越是冷漠,他越是低声下气地讨好我;我一对他好,他转身又去和那两个男人亲热。这样反反复复,我都记不清有多少次了。我的心里被他戳了一刀又一刀,鲜血淋漓。这样的活着,真不如死掉。但是我不愿意死。因为我害怕,我死了之后,有谁还会像我这般爱他。我怕他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更加孤独,更加寂寞。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我对他的怨恨一点一点地积累。我知道总有一天,这累积的怨恨会打碎我的一切幻想,使我彻底地痛恨他,恨他入骨,一生一世。这一天,在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到底到来了。高二就要文理分班了。第二学期期末,教师就要求我们选文理科。我毫无主张,一心只是要跟着他,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的理科成绩比文科好多了,物理和化学经常考到全年级的前几名。他厌恶这种填鸭式的教学,听教师说大学里文科生很轻松,理科生很辛苦,就决定要选择文科。我当然跟着他。谁知道名单报上去,班级都分好了,他却去教师那里改成理科。他过了好几天才敢告诉我。我一言不发,心里早就疯狂了,尽是冲天的怒火。我的心痛得碎掉,身上控制不住,浑身发抖。我咬紧牙关,尽量控制住自己。晚上我躺在床上,也不敢哭出声来。只有泪水像决堤的河水,流个不停。我回想一年来,我竭尽所能地爱他,而结局竟然是这样。我感觉受了欺骗,受了污辱,受了伤害,怨恨得恨不得杀掉他。从那以后,我对他冷若冰霜,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他低声下气的哀求、温言软语的安抚,虽然深深地刺痛我的心,却再也不能使我回心转意。


初恋,这就是我不堪回首的初恋。如今它早已消逝殆尽,只在心中残留下几根骨头。我将这些骨头重新拾起,拼装,希望回忆起当时的模样。我发觉我无能为力。我明知道当时我深深地爱过,深深地痛过,为他疯狂,但现在,我连回忆的欲望都没有了。我不愿花心机去追忆这一切。去了,就让它去吧,还想他干什么。如果他现在就出现在我的面前,也不能再激起我的欲望。但在当时,我对他的身体是多么强烈地渴望。人们用“花痴”来形容那些人皆可夫的女人和人皆可妻的男人,就就是一个花痴。读初中时候,双方什么都不懂,随随便便就可以上床做爱。到高中时,懂了,不敢做了。我当然无所谓,夜以继日地渴望得到他,他却叶公好龙,顾虑重重。很多很多次,他都强烈地冲动着,最后他硬是把那情欲给压了下去。他令我愤怒不已,却又无可奈何。我的心里燃烧着情欲的野火,我就频繁地自
慰,去发泄,去释放。我自
慰的时候,将他做为我性幻想的对象。每次我都强烈地满足,尔后又强烈地失落,绝望。我的性欲和性功能都处于巅峰状态,每天做三次,甚至四次,做到后来,高潮时都无精可射了。我汗湿淋漓,简直要虚脱过去。我喘着气,张大双眼看着屋顶,期待那黑暗的死神的翅膀,将我带走。我没有死,我开始肾虚,腰部痛得要命。我咬紧牙关,继续用手去放纵我的情欲。现在我不怨恨他了。其实他也被我搞得痛苦不堪,身心疲惫。遇上我算他倒霉。他放弃我是对的,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么干的。我只恨我自己,恨自己不可以不爱男人,更绝不可能爱上任何一个女人。


有遗憾吗?说句老实话,有。我付出了整个身心去爱他,却一欣也没有得到他的身体。这在我的情史上,是第一次惨败。我只见过他穿内裤的模样,至于他令我疯狂的三角区,从来未得见识庐山真面目。最亲昵的接触,就是搂搂他的肩,抱抱他的腰,摸摸他的手或大腿。连接吻都没有过。他把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看得太严重、太恐怖、太禁忌,明明想作,却又偏偏不敢作。我当然不能强
奸他,我只能咬紧牙关忍住。但有两次,他确实让我差点失控。两次都是洗澡的时候。有一次他跟一个男生说,正常的人一天要掉二十根头发。那人暧昧地笑着问,下面的毛一天要掉多少根?他羞得满脸飞红。那羞涩妩媚的神态,刺激得我背过气去。还有一次,他将一桶水往身上倒去,水一冲,内裤往下扯,暴露出一大片浓密乌黑的阴毛来。我只觉得血液“轰”地往头上涌,脑里面一片眩晕,几乎失控。


这些肮脏的情感和事件,我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一笔抹去。而且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谁也不会知道真相。但我不干。今天的我,乃是我二十五年以来,所有经历的总和。我不承认这些往事,我就无法弄清我的来龙去脉,我就对我的现状找不到答案。如果我是一个脓疮,一个毒瘤,我也是生长在社会这个肌体上的。要治疗这个脓疮,这个毒瘤,我就不能回避它肮脏的脓液,它罪恶的毒素。我要用锋利的柳叶刀,冷静地、客观地、残忍地解割它、分析它,让它的肮脏、它的毒素,大白于天地之间,以给人们治疗的希望,给社会的肌体无限的福祉。


对我而言,爱情就像毒品一样,染上了,就会欲罢不能,只能日夜都在撕心裂胆的痛苦中煎熬。不全是痛苦,还有欲仙欲死的性福,心花怒放的快乐,安全、温暖、幸福、甜蜜。只要有机会,我不会错过任何一段爱情。而且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愿意承担爱情带来的一切后果。我的爱情没有多长时间的空档,第三学期过了一半,我就搭上了班上的另一位男生。其时我已经长到接近一米七零,身体逐渐发育成熟。我的英俊和秀美已经初具雏形,并正日益明朗。我的成绩始终保持在全年级的前五名,唱歌和舞蹈的天分开展显示,渐渐成为学校里文艺演出的活跃一员。他开始追求我,猛烈地追求。他是一个异性恋者,也有可以是一个双性恋者,我不知道。他追求我,从来没有性的成分。因此我想,这或许不是爱情。他热诚、乐观、开朗、外向,对我的生活关怀备至,呵护有加。他不高大、不威猛、不英俊、不阳刚,却勤劳、实在。我本来对他根本就不屑一顾,爱慕我的人多的是,包括男生和女生,哪里轮得到他。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猛烈地追求了半个学期,我就屈服了。他从不惹我生气,也从不和我使性子,只是处处宠着我,护着我,不让我受一丁点委屈。我很享受这种关系,没有什么激情,却有很多实惠。有时候我想,他如果想和我做爱,我一定不会拒绝,我也乐意和他做。当然说不上求之不得,因为他的身体不够令我疯狂的资格。我和他那么亲密,却从来没有机会见过他的裸体,所以不免充满好奇。但他从无此意。他喜欢女人。做就做,不做就拉倒,我是可有可无的。这段不痛不痒的感情却异常地长命,维系了整整一年半的时间。直到我高中毕业,考上大学遇到秦伟之后,他才被我逐渐遗忘。我想世间凑合着过日子的男女,他们之间的爱情,大抵就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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