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不敢爱——轻歌慢舞
轻歌慢舞  发于:201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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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原以为是生生世世的好姻缘

却不知到头来如梦幻一场

生日死期,

时空变换重获新生

如今还敢不敢爱?

第 1 章

1月末的北方刮着冷飕飕的风,让人喘不过气,8点多了,超市里只有稀稀落落的顾客,搓了搓冻的冰凉的手,关节已经开始出现冻疮,一截一截,关节好像红红的糖葫芦,脚底也是一片冰凉,身体好难受,我站在正对小超市正门的结算台,盼着今夜快些结束。

“啪”工作台上几包卫生纸。

“您好,请问有会员卡吗?”我勉强微笑。等了一会,对方没说话,手指头有些不好使。小键盘按的有点勉强了。

“收您100找您82块零3分,拿好慢走”双手递上找的钱,太冷了,手好像不是我的了,告诉自己忍忍就过去了,转头看看夜晚的街道,偶偶走过去几个包的像粽子一样的人,呼着哈气,猫着腰,快步走过。昏昏暗暗的路灯,突然觉得一切都那么陌生。

来这个城市5年了,大学4年里,轰轰烈烈的谈了一场恋爱,毕业最终面临两地的结果。不顾家里反对,如离家出走一般跟着老公来到这个小县城。老公在家里的安排下进了个国企,一天安安稳稳喝喝茶看看报每个月拿一千多块工资。我却一切都要靠自己,刚毕业签了专业对口的单位,结果刚走上正轨就碰上全球金融危机,再次走上求职道路却到处碰壁,按婆婆的话讲我是个笨人,一直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不如回家当个全职主妇。可自尊心不能允许我让人养着,何况一千多块还完房贷就没了不工作难道等着饿死吗。

盼着今天快些结束,快些回家趴在暖暖的被窝,冷的有点眩晕,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虽然明天又是我的生日,却没什么感觉,生日这个东西,小时候很喜欢,有蛋糕吃,有礼物拿,盼着自己快快长大,可以穿妈妈的高跟鞋……现在,我能穿高跟鞋了,能穿红裙子了,可那又怎么样呢?现在,生日蛋糕对我来说,绝对没有几张百零的魅力大。

听说当一个人开始喜欢回忆就说明他的心正慢慢老去,正想的出神,突然一切陷入黑暗,思绪被拖回现实“停电了”听到隔壁台子王姐的声音。我们赶紧找备用手电把顾客疏散出去。忙活了半天,总算可以关门了。小超市里人本来就不多,这一停电老板直接给我们放假了。真好,不用值班了,24小时营业的超市今天我该夜班的。难道上帝听到我的祈祷让我回家抱热水袋了?搓搓红肿的手,把自己包在厚厚的羽绒服里,幸福就这么简单,下班了,回家了。

家里的灯亮着,可能老公还在玩网游,那个升级狂人,哎,该劝劝他别那么沉迷。轻轻的上楼,想给他个惊喜。

没在电脑房?奇怪,卧室里有声音,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暧昧的原始的毫不压抑的声音。我站在那很久却没勇气推开那扇门。那门是我挑的,当初很舍不得,粉红色的门,颜色艳丽却也很贵,可我看了就说不出的喜欢,那颜色让我觉得是爱情的颜色,幸福的颜色,我希望我的生活沉浸在爱情的颜色里,许多许多年以后等我们白发苍苍,还能手挽手肩并肩坐在糖果一般的房子里,回忆这一生。

轻轻推了门,墙上的结婚照依旧,我新买的4件套粉红床单凌乱,两个努力奋战的人突然傻呆呆的看着我,我突然觉得身体里某个器官碎了。冲过去撕扯我的床单,打开窗户都丢到楼下去,我发疯一般指着两具吓傻了的白白的身体。

“滚,你给我滚出去,是谁让你在我的家里趴在我床上睡我的老公的,滚啊。”我撕扯他们,像个泼妇一样,用指甲抓,用牙咬,连踢带打。突然手就被拽住,脸上火辣辣的疼。那个男人的手还维持着刚才的动作,一切都安静了。

“该走的是你,这里是我的家。”他的眼睛根本不看我,他在给那个女人穿衣服。

“为什么?就因为她年轻她漂亮她叫的响嘛?”眼泪不争气的出来。我该像小说里那样洒脱的转身就走,可是我办不到。

“因为她比你爱我,她是我游戏里的老婆。可是她比你这个现实的老婆陪我的时间还多。我们在一起2年了。她懂我,她天天陪着我。可是你呢?家务你不做,饭菜做的难吃,又不会去学,根本不会去保养。28岁的人像是48岁的皮肤,回到家里像个死人跟你说话代答不理。我不想就这样过一辈子。我们离婚吧。”终于看我了,很愤怒,呵,真可笑,该愤怒的那个该是我吧。

我突然觉得这一切真好笑,都是些多么可笑的理由?这就是我当初义无反顾离家出走争取来的爱情啊。这个人真的是大学时羞涩的跟我说喜欢我的那个人吗?真还是清晨骑单车去买KFC给我当早点的人嘛?还是那个漫天桃花雨的4月里推着我一下一下荡着秋千的那个人嘛?他不是说过要给我一个家爱护我一生一世的么?

我低了头,告诉他“明天10点,民政局门前,你给我了一份终身难忘的生日礼物。比哪一年的都好呢。”也反复告诉自己,我的爱情死了。别站在这里丢人现眼了。走吧。可是我该去哪?哪里才是家?

一个人浑浑噩噩的走在街头,天空飘起清雪。也许是风停了,我居然感觉不到寒冷。手套忘了拿,算了就留在那个房子里留给那个她吧。突然就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也飘着雪,我一个人拎着大大的皮包独自一个人坐上通往这个城市的火车,脸上带着爸爸的巴掌印,兜里揣着妈妈给的两千块钱,脸上挂着充满期待的笑容,义无反顾的投奔幸福。

这就是我的幸福吗?走到一个胡同里,台头看万家灯火都与我无关,拿起手机12点整,今天是我的生日,多么糟糕的一个生日啊,蹲下把脸埋在双膝里,把自己抱的紧紧的,眼泪终如雨下,放声大哭,哭的很努力,哭的很投入哭的无法停止,真丢人,还不如死了好……正想着突然听到“啪嚓”一声,在这寂静的夜晚格外刺耳。附近的感应灯都应声而亮,漆黑无人的胡同里边的光亮,本来清冷的雪地映上昏黄的光亮,头上怎么疼疼的?用手摸去,粘粘的热热的,慢慢流淌下来,覆盖了我的双眼,红红的……脚边摔的粉碎的花盆……还有雪地里一朵接一朵盛开的温热红莲……

眼前开始发黑,尝试站起来一切却不如我意,要死了么?生日死期,居然被一个花盆结束生命,真是可笑的一生,学生时代一幕幕就想电影,曾经的我,16.7岁跟很多姐妹在午夜骑着单车在没有人的大马路上飙车,一个个不眠之夜畅想未来,每个考试前的彻夜苦读,每个周末独自蹲在书店地板上看书,学校篮球场上偷偷注视那个暗恋过的男孩,曾经爱人的一记耳光,这就是我的一生吗?

不,我不想死,我不要死,不要就这样死去,不能就这样死去!

第 2 章

一阵清幽的白梅香,头昏昏沉沉,睁开眼轻纱帐子,紫檀边的桂月屏风,屏风后跪了一圈的人,头痛欲裂记忆慢慢交织,“陈三平,我睡了多久?”揉揉快炸开的脑袋,寻着记忆里的名字,问下面一位鹤发老者。

“回圣君话,有三个时辰了……请……请容在下把脉。”几句话说的胆战心惊,生怕我一个不顺心一掌劈了他。我把手台起来,示意让他号脉,脑袋里飞速捋顺这发生的一切,我应该是已经死了,很不幸的被花盆砸死的,现在应该是灵魂付在别人身上,没想到我倒霉的日子还没结束,死都死不透彻,本来能活过来是件好事,换个身体活着我也不太介意,可是,偏这身体是个男人,还是几千年前江湖中第一邪教教主九殇圣君,不知是幸或不幸,我还有他的记忆,此人练功走火入魔,该是死了,或者像我一样灵魂不知飘到哪个身体里了。

“恭喜圣君,经此一难逆天朔日以练到第十层,从此江湖再无对手,圣君千秋万代一统江湖。”说罢跪拜,他身后一群人也都跟着高呼跪拜起来,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

“都起来,出去吧,我乏了。”头还是很疼。灵光一闪,突然想起什么来,赶紧下床推了窗户,一阵冷风夹着雪呼的涌进房来,下意识的一哆嗦,院中果然绑着一个少年,琵琶骨被铁钩锁着挂在白梅树上,双手被反绑在身后,脚尖勉强着地,只穿着一件辨不出颜色的单衣,模样更在一片血肉模糊,什么也看不出来了。明明应该还是念大学的年纪,却被这个九殇魔君折磨成这个样子,还好意思叫圣君根本就是个变态。脚尖点地,“呼”的一声我已落到少年身边,暗运内劲把那两条铁链子拽断一伸手接他入怀,探了鼻息已经很微弱了,忙输内力给他。

“陈三平,医好他。”把少年带回房里,轻放到床榻上。

“这……在下尽力而为!”老头答的挺勉强,额头出了一层虚汗,定是以为我拿个快死的人让他医有意为难他呢。

“给他换套干净衣服,把涤魂散给他服了。”说完转身出去,借梅枝力轻点脚尖人以到几丈外的湖心小亭,这涤魂散是此教圣药,江湖传言有起死回生之效,虽然那是谣传,可想保住这少年的命,是绰绰有余的,我已救了他,现在该我自己好好冷静冷静了。

手抚琴,一曲过去我从没听过的《广陵散》悠扬而起,这位圣君也算多才多艺,武功好琴艺也好,闭上眼问自己,现在,我到底是谁?现在我的那位前老公是不是在民政局门前焦急的等我呢?这世界上有两个人多么的需要我,需要我的签字来成全他们的幸福,也许一刻都等不了吧,远方的父母是否已经原谅年少无知的女儿,就是原谅了又怎么样呢?我再不能承欢膝下。如果这一切都只梦,我是否愿意醒来?

看着自己拨琴的双手,一双男人的手,细白修长。很久以前,我也有一双白嫩的手,当年的老公挚爱我的手,说这双手让他充满保护欲。可这几年为了生活,我早已没了过去的样子,双手粗糙长满冻疮。很久没去过理发店了,现在化妆品都流行什么牌子?很久没静下心来学一道菜了。甚至好久不曾好好的照照镜子,自从结婚就跟那些姐妹淘渐断了联系。每天只是不断的找工作,值班的工作让我迅速衰老,却一点也没有意识到,把所有的奖金都拿去给那个男人买体面的衣服,因为他有一个体面的工作,而我,只是个超市收银员,我不需要漂亮衣服,不需要化妆,不需要保养,我有工作服就够了。

我的确是个失败的女人,事业失败婚姻失败友情失败。毕业几年,失去了太多东西,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突然觉得事到如今也是我咎由自取,我只是用自以为是的方法去爱一个人,却忘记怎么索取。想通又如何呢?现在变成这副样子怕是回不去了,就像时下流行的小说里写的穿越了,而在这个世界里谁不害怕九殇阁的九殇魔君沈浩,武功厉害喜怒无常手段简直残忍的令人发指。这九殇阁楼说白了这就是一个杀手集团,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要你的价钱我满意那是什么缺德事儿都干的,偏着九殇阁建在峭壁之上,简直就是一个建筑奇迹易守难攻魔君武功又太强,没人动的了这九殇阁,这几年也就发展成了江湖第一大杀手集团为被正派人士所不齿,我过去可是胆小如鼠,投到这样的人身上,可得好好把他那身功夫复习一遍,这里想要沈浩命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次绝对不能活的那么失败了,花盆,哼,我讨厌花盆和高空坠物!

第 3 章

不知那少年怎么样了,这九殇魔君本是练逆天朔日走火入魔自知没几天活头了,想去抢那少年身上的《菩提诀》这书本不是武功秘籍却最好的内功辅助心法,能疏导经络导出戾气,把他的武功导回正图更能助他练成逆天朔日第十层。可这孩子脾气倔的很,江湖传言得菩提者得天下,少年本是江湖上并不出名的叶家庄独子叶宇轩。却为了这本《菩提诀》一夜之间被人灭了门,现在世上只有这叶公子知道《菩提诀》的下落,所以他被人抓去折磨了三四年,上个月才被沈浩找到,可人家三四年都没问出来的事九殇再残暴再变态也没窍开叶公子的嘴,到底也没挺到让他开口。

“陈三平,他怎样了?”我觉得我应该治好他,才多大个孩子就遭这么多罪,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还跟寝室的姐妹天天逃课逛街上网吧呢。我坐在床沿正看到他露在外面的双手,十个指头满是冻疮指甲都已外翻,右脸鼻子到耳垂一条暗红的疤痕显然有些年头了。看这这样的他突然觉得自己过去受的那些委屈根本不算什么。

“禀圣君,吃了圣药已经算是把命捡回来了,血已被我止了剩下的就是需要休养了。”

“恩,你去写了方子让降雪熬药吧,这人我就交给你了,你若是医不好……”不咸不淡的跟这老头说话却没看他,听着呼吸声叶宇轩已经醒了,却不肯睁眼。

“圣君饶命啊,老朽自当尽力而为。”吓的老头老泪横流双膝跪倒趴了出去。也难怪这样怕我,想想以前的手段我自己都觉得冷,根本都不是人能做出来的。

“叶宇轩,只要你能站起来我教你逆天朔日让你去报仇。”他一下张开双眼满脸的惊讶。九殇圣君什么时候收过徒弟。

“《菩提诀》……是……怎么都不会给你的……你死了……这条心吧。”久未开口加上身体虚弱一句话说的艰难痛苦。

“想要《菩提诀》只因我练功走火入魔命不久矣,抓你来那会儿正是神智都已不清了,急于保命才如此对你。可现在我以冲破生死彻底领悟逆天朔日,你那本书我要来何用啊?”手指开始把玩自己的头发,这个身体头发真好看,又长又直像洗发水广告里的,以后可要好好保养。

“那你……要什么?”他咬了咬早已干裂的嘴唇,充满戒备。这孩子非得问我要什么,看来已经不习惯白来的午餐了。

“要什么?你还有什么呢?这样吧,今天起你就当我的侍寝吧。降雪,你去给他准备一下,清理干净,今夜我就要他侍寝。”我朝着门外轻声说,“是,奴婢马上准备”门外有人答应。说完又有点儿后悔,想起叶宇轩这几年呆的地方,必会刺到他痛处。果然他一副羞愤的表情,抿着嘴及其痛苦的样子,手死死的抓着床沿。

“如果……我……过不去今夜……劳你杀了陆天德。”居然同意了?本来只是想吓他而已。“只杀一人?”“对,你若答应,随你处置。”表情很坦荡,一付视死如归的样子,居然这都不害怕,以前的九殇偏爱美女只是偶尔才碰少年却无一例外的第二天都是被人抬着出来,偶尔也有直接死在床上的。看来叶宇轩果然是靠着仇恨撑到现在,有人给报仇也就生死无惧了。

“当然答应,于我来讲这是多简单的一件事情,可你也知道我九殇阁办事向来报酬很高,想报仇?你该知道怎么做吧?”这话说的自己直起鸡皮疙瘩,我咋怎么卑鄙无耻下流趁人之危啊。

“我……身子早就毁了。”说的平平静静对他来讲却是难以启齿的一段可怕回忆。陆天德三年多以前带人灭了他家抓住年少的他用尽方法也没问出《菩提诀》在哪,本是衣食无忧的大少爷居然把他送进窑子里接客。每天还派人去逼问。这孩子能活到现在简直就是奇迹啊。

用过晚膳径直回房,降雪早换了套新被褥,叶宇轩穿着一身薄段子白色里衣,安静的躺着,如果不是胸脯微有起伏还以为他就这么死了。我走过去坐在床沿,他的衣服略有透明身上疤痕全都透了过来,小腹和大腿上鞭痕尤为密集简直都看不出皮肤本来的颜色,再往小腹之下看……这么多年他到底过着怎么样的生活啊,虽然记忆中知道他的过往可是真的看到还是让我的心里难受。这个人恐怕是这里我第一个在意的人了,那天看这他被绑在雪里看他那双冻的紫红的手,莫名心痛只想好好保护他,现在看他这一身伤痕却还是不肯屈服对他更是又敬又怜,心中暗自发誓,只要我在就要护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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