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钟 上——苏芸
苏芸  发于:201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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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调的很暗,沈默放下麦,凑到他身边看了一眼,看到陈扬紧闭的眼角有细碎的纹路。

他眼底一片暗沉的青色,显得极为疲倦,沈默平时见到他,只觉得他是个强势深沉的人,却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疲惫的神色,甚至,显得有些苍老。

这四年的时光,于他漫长而难熬,在陈扬的身上,也并非是停滞的。

 

沈默静静的坐了一会,最终还是决定继续唱下去。预选的歌曲唱完,他偷瞄一眼陈扬,那个人半靠在座椅上,呼吸轻缓,一动不动。

他调出点歌画面,点了首自己最喜欢的《DESPRADO》,沈默开过十几场演唱会,每次他都想唱这首歌,每次都被公司否决。他的声线是干净明朗一路的,并不适合这种苍凉嘶哑的调子,然而他还是执拗地喜欢这首歌,总得找机会来唱一唱。

前奏不长,屏幕上的MV不知是哪里剪辑过来的,驴头不对马嘴,沈默干脆微微闭上眼睛,不去看屏幕。唱过太多次,歌词已经烂熟于心,他慢慢的、清晰地唱着,渐渐忘记了身边还有个睡着了的听众。

没有太大起伏的旋律,平淡的低音,沈默的声音薄凉如水,在暗沉的光线里丝绸一样划过。没有刻意凄凉嘶哑的寂寞,只是一路的云淡风轻,略带一点点沧桑的感触。

他唱完最后一句,仍然入神地听着吉他的声音落寞的流淌,一只手却突然搭在他肩膀上。

 

陈扬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就坐在他的身边,沈默惊得几乎把麦克丢开,“扬哥,吵醒你了?”

“唱的很好。”

放在肩膀上的那只手微微的用力,然后陈扬慢慢的靠过来,眼神温柔地略微侧着头。这个姿势沈默再熟悉不过,是他准备接吻的姿势。

沈默愣在原地没有动,陈扬极缓慢地前倾着身体,两个人的鼻尖相碰了。沈默的鼻尖冰凉,陈扬停顿了一会,两人的鼻尖摩擦了几下,这个动作竟不可思议地充满温情。

然后,陈扬的吻落在沈默的嘴唇上,身体自然有行为的记忆,两个人熟门熟路的亲吻着,开始很缓慢,随后越来越激烈。

陈扬身上有薄荷和烟草的味道,让沈默生出一股无端的怀念。他和陈扬有多久没接吻了?五年?六年?横亘的时光在这一刻被打碎,飞舞着铺天盖地的碎片,营造出一种久远暗淡的幻觉。沈默模糊的想着,那个时候,他还没遇到关远,林勇也还没死,他的未来在动荡里一片光明——那个时候,他还很年轻。

沈默有些眩晕地靠过去,手滑上陈扬的腰。然而在陈扬的手掀开他衬衫下摆时,沈默却突然像被火烫了一样躲开,“扬哥,外面能看到。”

包厢的墙上半部分是磨砂玻璃,从外面隐约能窥见里面的情景。但话一出口沈默就发觉,自己在慌乱之中找的这个借口并不怎么好——陈扬上楼之前吩咐过不许人打扰的,整个楼层连一个人都没有。

他刚想解释一下,陈扬却已经放开他,沈默尴尬地转过身,搭讪着拿起桌上的酒喝了一口。选曲全部放完,屏幕黑了一下,欢快的唱起某韩国乐团的新歌。

 

沈默正犹豫着要不要继续点歌,陈扬却已经站起来,向门外走去。沈默忐忑不安地着他下楼,阿铭正笔直地坐在大厅,等他们下来。

沈默刚走到门口,阿铭已经飞速把车开了过来,他替陈扬开了车门,然后坐在陈扬身边,特意保持了一点距离。

车向亚运村的方向开去,很快出了市区,沈默憋了半天还是开口问:“扬哥,我们去哪里?”

陈扬靠在椅背上,微闭着眼睛,仍然是很疲惫的神色:“我家。”

 

房门打开的一瞬间,灯火通明,陈扬出门似乎是不关灯的。沈默从不知道陈扬在北京有房子,而且还是在玫瑰园的房子。

鞋柜设计得很艺术,沈默从旋转式的柜子里找出拖鞋来穿。陈扬并不招呼他参观房子,径自去冰箱里拿饮料,沈默颇有些拘束的张望了几眼,然后在客厅坐下。

客厅装修得很有格调,明快的地中海风格,红黄色调分明,满眼都是有规律的几何图形,地毯和窗帘、沙发垫显然都是手工的,房间里装饰很少,茶几上整齐的摆放着书本和果盘,果盘赏心悦目到显然不是用来吃的。

陈扬拿着几罐啤酒走进来,沈默接过啤酒放在茶几上,由衷地赞叹:“房子真漂亮。”

“请人弄的,好看是好看,总怀疑是假的。”

沈默闻言环视了一圈,果然那明丽的红黄效果活像是用彩纸糊出来的精致工艺品。

“扬哥怎么会想在北京买房子?”

“很早前买的房子,住过一段,后来又回香港了。”

沈默点头,拿起一罐啤酒喝了一口,清凉的感觉很舒服,他很快就喝掉了半罐。

 

“你胃不好,少喝点。”

“没事。”沈默一鼓作气干掉一罐,“最近好多了。”

“沈默,你那房子是租的?”陈扬也拿起一罐啤酒,打开。

“恩,刚搬的家,先住这吧,条件还行。”

“你不准备买房子?”

“没钱啊。”

“还差多少?”

沈默悟到他的意图,发现自己刚才的回答有哭穷的嫌疑,连忙改口:“也不是,主要是不着急买房。今年都挺忙的,在家里也住不了几天,过一阵再说吧。”

陈扬轻微地皱一下眉,慢慢喝着手里的酒,“沈默,公司对你怎么样?”

“很好,都挺照顾我的。”沈默放下啤酒罐,极真诚地说,“扬哥,还得谢谢你。”

 

沈默原本准备了长篇的致谢词,然而只说了一句,他就敏锐的看到陈扬目光里闪过一丝不悦。

他识相地闭嘴,搭讪着又拿起一罐啤酒,两个男人就这么靠在沙发上,相对无言地喝着啤酒,很快地上就横七竖八的躺满了啤酒罐。

哈尔滨人从小把啤酒当成水喝,七八罐啤酒只是让沈默轻微的有了醉意,然而尿意却远比醉意明显。沈默在豪华明亮的洗手间里解决了问题,洗手的时候,他发现陈扬的所有洗化用品都极整齐的摆成一行,连毛巾也都整洁笔挺,整个卫生间没有一处凌乱或肮脏的地方,雪白的地砖和墙壁,这种洁癖般的的整洁让他想起某些场所,比如医院。

陈扬的家很大,沈默走出洗手间,晕头转向地撞进一个亮着灯的房间,才发现那似乎是陈扬的书房。墙的三面都摆这书架,整齐的垒着些并不成套的图书。靠近门口的地方有一张红木的书桌,上面摆着寥寥几个装饰品,一个银色的相框格外显眼。

 

沈默随手拿起那相框看了一眼,里面镶着一张八寸的彩照,似乎是用像素不高的手机拍后洗出来的,画面并不清晰,有细小的马赛克。

照片上是个年轻人,穿着白衣,一望而知是医生或医务人员。他的长相并不出众,只是干净顺眼而已,笑容很淡,宁静悠远。

20.

背后响起脚步声,沈默慌忙把照片放回原位,回头对陈扬笑笑:“这房子太大了。”

陈扬不做声,走到桌边,拿起那个相框,仔细地看了看,然后把相片朝下,倒扣在桌子上。

沈默并没想发问,陈扬却突然说:“他就是俞夏远。”

沈默并没有听过这个名字,然而会让陈扬这样郑重其事提起的,不会是别人。

那个救了他又离开他的恋人,原来是叫做俞夏远,沈默不由得想象着他和陈扬一起在这栋房子里生活的情景——这房子里过分的整洁,是不是他留下的印记?

沈默并不是多嘴的人,但他敏锐的察觉到,陈扬望着他的目光里,有一丝隐约的期待。

他是盼望着自己去问他的。为什么?单纯的想找个人来诉说?

“那。。。”沈默低声问,“他现在在哪里?”

一阵沉默。陈扬的目光淡淡地扫过室内的陈设,沈默却觉得他在捕捉空气中细微的流动和轨迹,寻找这某个人往昔的身影。

“他在哪里。。。”陈扬重复了一遍他的问题,微微地笑了,“我不知道——但总是比这里好的地方吧。”

那个笑容很真诚,并不勉强做作,然而沈默却听出他字句里平缓的哀伤。

 

屋内的陈设是干净的米色,淡黄的灯光斜扫,一片温暖暧昧的气氛,陈扬站在桌边,半低着头的模样,竟然极度温和。

他平时待沈默也总是很温柔,然而他的温柔无非是个外壳,下面的冰冷内核让沈默时刻生出敬而远之的心情。但这一瞬间,他对陈扬的畏惧似乎消失了——他几乎有个错觉,站在他面前的,无非是个疲惫的普通男人。

“他以前住在这里?”

“我出事的那一年,他陪我住在这里每天照顾我。等到我的伤好了,他告诉我他要去过正常的生活,然后就走了。”

沈默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无言以对。俞夏远的心情他不是不能理解,又有几个人受的了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

“我躺在床上不能动,一无所有的时候,他没离开我,等我好了,拿回一切了,他倒是走得毫无留恋。”

“每个人想要的都不一样吧。”沈默谨慎地说一句,“他对你其实——”

“那都不重要了。”陈扬斩钉截铁地打断他,举起右手做了一个手势,那时他想结束话题时惯用的。他在一瞬间又恢复了平日的果断和神采,方才瞬间的疲惫从脸上褪得一丝不剩,沈默惊诧于他的转变,然而他也知道,关远俞夏远的讨论就到此为止了。

“回客厅吧?”

沈默转身出了门,没听到陈扬跟上来的脚步声。他回头看到陈扬正站在书房的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微微的低着头。大概过了一两秒,他抬起右手做了一个微妙的手势,然后,门发出咔嚓一声请向,关上了。

沈默想,那个手势里有告别的意味。

 

两个人默默走回客厅,沈默坐回沙发上继续喝啤酒,陈扬则走到墙角,那里放着一台金色的留声机。过了一会,巴赫的赋格曲从那里响起来,精巧得有些机械的旋律让沈默觉得不适。

陈扬走到他身边,注意到他在看那台留声机,“是仿制品,老式唱片机很少有还能用的。”

沈默哦了一声,继续喝酒,以不同形式往复的乐句像是一把锯在挫他的头,与其说是音乐,他倒觉得像某种精准的公式。

陈扬看到沈默的表情,“你不喜欢巴赫?”

“古典音乐都不喜欢,强调格式的音乐听着都挺难受的,感觉被框得很死。”

“不管什么音乐都要遵循内在的格式,一切事物都有格式可循。你可以不要呈示部发展部,但是你不可能改掉和弦和节拍,在规律性上看,音乐其实和数学是相通的。”

和陈扬说话没有不懂装懂的必要,因为他从来不因为这个嘲笑别人。沈默想了一下,“我不怎么关心乐理之类的,其实我也不是真喜欢音乐。”

“三个月以前吧,你还特意跑到香港来,跟我说你想唱歌。”

如果是昨天,或者之前的随便什么时候,沈默绝对没有胆量对陈扬说真话。但是就是刚才在书房的一瞬间,他敏锐的察觉到,至少对于他而言,陈扬的威胁性消失了。他不再是一个需要畏惧防范的人,沈默像是突然驶进了安全区,那种从前他所害怕的东西再也伤害不了他了。人的表情、身体情绪,或者说人的气场,往往比语言更可靠,沈默因此笃信着自己的直觉。

“扬哥,其实我想复出,是因为我没别的路能走。”

“你还年轻,想做什么都来得及。”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深深的沧桑意味,沈默打量着这个英俊的男人,陈扬不过三十四岁,眼神里的重重沟壑却比他的年龄超前了二十年。他比陈扬小六岁,然而也已经不能算是年轻了,他已经没有力气在生活里杀出一条新的路来,他那点残存的勇气只够他谨慎地从最容易走的那条路缓慢前进。

“扬哥,我岁数不小了,这时候想走别的路,太难了。”

陈扬没说话,只是把啤酒放回茶几上,做出个耐心聆听的姿态。沈默像是受到鼓励一样,继续说下去。

“其实我是个挺没用的人。小时候我那么拼命的练滑冰,想拿名次,就是因为我除了滑冰什么都不会。那时候别人都在用功念书,就我每天上两节课就得去训练。教练对我们是挺好的,但他从来不管我文化课学的怎么样,只想让我们出成绩。扬哥,你也知道我那时候,什么都不懂。”

陈扬模糊地发一个音,不是否定也不是肯定,只是鼓励他继续说下去。沈默说的“什么都不懂”,其实并不是夸张或谦词,陈扬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连稍微生僻一点的字都认不得。

“后来当了艺人,我那么用心拼命,也就是因为我干不了别的。其实我真不想复出,我知道那件事是我一辈子的把柄,但我除了当艺人什么也干不了。”

金属摩擦的声音,是沈默手里的啤酒罐被捏得扭曲变形,他有些沮丧的喝了一口酒,不再说话。

陈扬在沉默里听到他没有说完的话——沈默迄今为止的生活,几乎都是迫不得已的产物。他看起来是在做选择,然而生活给予他的所有题目都不过是单选题,他渴望自由,然而他畏惧的,恰恰又是自由所附带的未知。

沈默在速滑队里度过了他的整个童年和少年,那种军事化的管理教育总是不遗余力的将价值观理想化、崇高化,作为运动员,沈默应该也必须拥有这种价值观,所以即使在许多年后,他在娱乐圈的浸染中变得圆滑而事故,那种理想主义的成分也永远无法磨灭,促使他近乎偏执的去追求某些事物——比如关远,或者说,是他对关远的爱情。

 

“沈默,你小时候不是自己要去练滑冰的?”

“我那时候才六岁。”沈默苦笑一下,“我爸喜欢体育,就把我送去业余体校,刚开始的时候每天练两小时,结果教练发现我还不错,上了小学之后就每天练大半天。我十岁那年,在少儿组的比赛得了个奖,教练问我爸让不让我去省队训练。他以为我爸不会答应的,因为我那么小。。。。。。结果,我爸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男孩子是要受点历练的。”

“是历练。”沈默把捏扁的啤酒罐扔在茶几上,又打开一罐新的,他明显是喝醉了,声音里带着醉意,“我是队里最小的一个,刚去的时候根本比不上别人,我压力特别大,因为我知道,我要是被退回去家里肯定觉得特别丢脸。那阵子我训练刻苦到教练都看不下去了,有一次我摔倒了,别人的冰刀从我腿上切过去,伤口深到快见骨头了,我休息了三天又开始训练,疼得边滑边哭。。。。。那时候我住校,放假了我也不回家,因为就算我回家,他们也总让我别耽误训练。爸妈工作忙,我姐又总生病,他们很少来看我,一个月也就一两次。可又过了两年,我参加比赛之后,他们好像突然有空了——只要我有比赛,爸妈肯定来看,不管多远都来。我劝自己别那么想,但是越劝就越非得那么想。。。。。。就只有在我给他们争光的时候,他们才想起有我这么个儿子。。。。。。后来,后来。。。。。。”

 

沈默没有再说下去,然而后来发生了什么事,陈扬是知道的。童年是人的根基,它对人一声的影响远比大多数人意识到的要深远得多,那时的伤口往往永不愈合,即使是在多年后,只要再次受到刺激,鲜血必然喷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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