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出书版 网游) by Nonsense
  发于:201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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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瓶鲜橙多!”

“网管,耳机没声音!”

“网管,烟灰缸倒一下!”

“网管……”

所有这些声音在严重通风不良的空气中此起彼伏,使我的太阳穴暴跳不止。他们从口袋中

搜出几张肮脏的零钱,看都不看地扔在鼠标垫旁边。我又变身成了店小二,端茶送水忙前

跑后,心里不停地纳闷,他们明明没有数钱,可是对我找回的零头却都心中有数。难怪有

人说游戏强人都有一身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

 


我看着眼前这群大侠:一排排电脑后面,是一张张年轻的、专注的、紧张的、亢奋的、青

白的、麻木的、痴呆的脸。一时间我只觉得每只眼睛上都挑着一粒眼屎,每张嘴里都在喷

吐着毒液。我顿时头皮发麻,从刚才起一直没有压下去的恶心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瞬间

溢满胸口,直冲咽喉。我用力抓着一只桌角,突然间恨不得把所有的人一股脑全轰出去,

反正迟早也得一个一个地轰!

 


通通给我滚,你们这群僵尸!

你们他妈的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这句话突然从脑中一闪出来,顿时吓了我一跳。游戏时的我,莫非也是这副尊容?还有,

说出这种的话的人,应该不会也长着眼前这样一种形容憔悴神态怪异的脸吧?灯火阑珊,

我的手下败将——不,他连手下败将都算不上,只是一只往我刀口上撞的笨鸟,可我居然

还记得他的名字。

 


看来是我多余。网络、游戏、角色扮演,你可以扮英雄可以扮妖魔可以扮美女可以扮情圣

,而灯火阑珊似乎就在扮演着苏格拉底,在雅典的广场上演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智慧,等待

他的死刑。

 


而我居然愚蠢到去充当那个行刑人。

第二章 狼居胥峰

 

我的职业总称是网管,具体分解起来,应该是网管+保安+店小二,外加职业PKer菲菲鲁

。若不是还有这最后一项,我可能老早就甩手不干了。

 

在落日里面漫无目的地闲逛了几天,居然在险恶谷的山口又看到了灯火阑珊。还是那副寒

酸劲,这么些天了居然连一件新鲜玩意儿也没添上,真不知道他怎么混的。他一见我,二

话不说,磨头就往谷里逃,我拔腿就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没事正好拿他开开心。跑

不多远就看见他开始边逃边不住地吃东西补体力,狼狈不堪。我心里直好笑,单论体力他

也远不是我的对手。最后他好像终于明白逃不过,认命似的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呆呆地站

住等我走过去。

 


[菲菲鲁]苏格拉底先生,不逃了吗?脖子洗干净了?

[灯火阑珊]你又想杀我一次?我哪儿又得罪你了?

[菲菲鲁]你还知道是你得罪了我呀?

他不做声了。

[菲菲鲁]凭什么认为我又要杀你?你当我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灯火阑珊]有一点。算了,被MM追着杀也是一种幸福。^^

我顿时乐了。想不到被我追到穷途末路的菜鸟也有洒脱豪快的一面,看来他并不是一呆到

底。而且他在后面打出的那个^

^让我很开心,已经很长时间没人对我做这样的笑脸了。

 

[菲菲鲁]又想找死吗?以后学乖点,耍酷是要实力的。

[灯火阑珊]我第一次看见MM杀人,也是第一次被MM杀。

[菲菲鲁]少见多怪,你没来多久吧?

[灯火阑珊]是没多久,可是见的已经不少了。我自己都记不得被PK掉多少次了!

[菲菲鲁]活该!谁教你问那种话的?

[灯火阑珊]我是在被杀过很多次之后才开始这样问的。然后每问一次就又被杀一次。^^

 

我更加乐坏了,这人真是不可救药。

 

[菲菲鲁]被杀了那么多次还不死心,还要玩?

[灯火阑珊]那天被你杀了以后见你叫我别玩了,想不玩的;可是又不甘心,你让不玩就

不玩啊?

[菲菲鲁]想报仇吗?

[灯火阑珊]我哪是你的对手啊?而且报仇的话也报不过来了,杀过我的人数都数不清。

不过从没见过你这么厉害的杀手,你的衣服和刀子很贵吧?你多少级了?

[菲菲鲁]我纯武,162级。你练的什么?多少级了?

[灯火阑珊]乖乖!我到死都练不到。我才45级,裁缝。

裁缝就是专门给人做衣服的人,也包括做铠甲。我对技师法师魔族一类的职业通通没兴趣

。打从一开始我就只想做个纯血的武士。

[菲菲鲁]你的衣服和刀子我也不认识。穿成你这样的裁缝还真没见过,亏你还好意思说

他一下子又不说话了,看样子有点生气。

[菲菲鲁]好了好了,对不起,我以前也是这副德行,都这么过来的。要不要我带你?

[灯火阑珊]真的?太好了,3Q!没想到你是个好人。好人也PK?

[菲菲鲁]看情况啦。别以为带一带你就是好人,惹毛了我照样砍你。

 

真没想到,很久以前那种打怪练级的日子又回来了。其实我也被人杀掉过无数次,当然也

曾交到过不少朋友。跟人组队去远征,下过龙宫,探过紫霞洞。现在的初级玩家正在经历

着的一切,我都经历过。只不过我比灯火阑珊有人缘,有一个轰轰烈烈的开始:一群人凑

在一起,每天有说不完的话题,做不完的任务。大家互相扶持,同仇敌忾。后来,在不知

不觉间,话题渐渐少了;再后来,等我发现的时候,以前的好朋友已经在不知什么时候一

个一个地走掉了,再也找不回来。大多数人走的时候没有给我留一句话。慢慢地我习惯了

那种伤感,也就不再伤感。我的朋友们只是跟所有玩家一样,踌躇满志地进来,又悄无声

息地离去。与其说我是成功者,不如说我是幸存者。我幸存下来,一个人默默奋斗,成了

接近封顶级别的寂寞高手。

 


跟灯火阑珊在一起的时间很快乐。我带着他直闯一些对他来说非常危险的地方,遇到厉害

的怪物时只让他打第一下,其余就交给我。这样经验值仍是他的。有我带着,他升得飞快

,开始时大约十分钟升一级,后来就基本保持在三十分钟左右一级的水平。武器装备方面

更是全面丰收,打出来的不算,所有觊觎我们打出的东西的玩家都被我杀掉了,我也毫不

客气地搜走他们的装备和武器,这叫恶有恶报。这一天我们一起打了将近四个多小时,灯

火阑珊全身上下已焕然一新,总算不用再做民工了。分手时他问我能不能把我添为好友,

我说再说吧。

 


***

 

下线后我下班,坐车来到另一个城区的一家规模很大的网吧。一进门,长着一对眯缝眼的

胖老板立刻从柜台后面窜出来,搂住我眉开眼笑。我恶心地推开他,说你见着钞票也不至

于笑得这么遍地开花吧?


“什么呀,这么久没来想你呗。今天有什么好东西?”

“少罗嗦,方天画戟,一千二,不还价。”

他干脆地说了句“行。”然后钻进了柜台。不多时,一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交到我手里。

我点过钱,两人找了两台挨在一起的机子坐下来,分别登录,很快就在游戏中接上了头。

我的菲菲鲁把一支方天画戟交给他。

收过货,胖子又追着说:“上次说的村正和彩虹,有人急着要呢。还有人要一套龙骨战袍

,一卷无字天书。”

我翻了个白眼:“急什么?你以为那么容易啊?等着吧。”

“别急着走呀,来了就帮我练练级。你看我惨的……”

“得了得了,你早就富可敌国了。有钱就成,还练个屁的级!”

 

不到十分钟,我揣着钱走出了网吧。没错,这就是我的第二职业,专卖游戏道具。这家网

吧是本市一个很大的游戏道具买卖场所。老板以网吧本身作信誉担保,做起了中间人。买

卖双方在这里留下信息,由老板牵线,约定价钱,然后买家直接拿钱交给老板,卖家拿到

钱后当场在游戏中把物品交给老板,再由老板交给买家。这样买卖双方互不见面,巧妙地

避免了欺诈和纠纷。干这个挣的钱比我当网管挣的多多了。不过当网管也有好处,可以长

时间泡在网吧里面,边玩边挣钱。

 


我并不是只玩落日这一个游戏。只不过落日是我最大的卖点。谁叫它眼下大热呢?

 

拿了钱自然要庆祝一番。我照旧拐到附近的麦当劳,要了一份双层的巨无霸套餐。平时我

吃喝都在网吧里,跟所有那些面对显示器发痴发呆的玩家一样,方便面加矿泉水,想补充

营养时就外加一根火腿肠。只有在拿到钱的日子,我才去麦当劳打打牙祭。我一边往嘴里

死命地塞巨无霸一边暗骂这洋垃圾什么怪味道!我真正想吃的是热气腾腾的饭菜,尤其怀

念以前奶奶煨的浓香的排骨莲藕汤。我往嘴里灌了一口冰可乐,把最后一团面包块冲了下

去,扯起纸巾胡乱地抹了抹嘴。算了,反正吃饭只是为了哄饱肚子,哄饱以后好再去上机

打游戏。我到底在干什么?是为吃饭而游戏还是为游戏而吃饭?早糊涂了。

 


还有比我更糊涂的。有人居然会拿着现实的钞票去买游戏中一件虚无的武器战袍或者兵书

。这些东西不过是一些数据组合,可是对玩家来说却有不亚于实物的致命吸引力。多的是

人为此去偷拿抢要、坑蒙拐骗,我甚至见过有个半桶水的小黑客为了勒索几件宝贝去黑游

戏公司的主页,当然下场非常凄惨。在不玩游戏的人看来简直是神经错乱,但我又似乎可

以理解。这就像普通人花钱去看一场莫名其妙的黑客帝国,或者听一张无可捉摸的英格玛

。无非是想获得一点精神层面的满足。

 


我也说不出网游有多大妙处,别看名目繁多光怪陆离,真正进去之后就会发现,其实都差

不多。每天不过是打怪练功升级、买更高级的装备、然后再去打更高级的怪物,再升级,

再换装,周而复始。等升到一定级数,有了一点力量,因为不爽某些人的某些做法,就开

始PK;渐渐地那种让人望风而逃的感觉上了瘾,朋友越来越少,杀人越来越多;自己变得

越来越孤独,越来越沉默。在游戏中能够坚持下来的凤毛麟角,落败者都带着或多或少的

伤害黯然出局。要说也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好在我还有借口自我安慰,对我来说网游是

在替我挣钱而不是花钱。而那些搭进去大把时间和精力,掏出大把现钞买游戏装备的玩家

,知不知道自己都在朝一条什么样的路在走?

 


***

 

今晚我当班,有风声说派出所要来查网吧。游戏是不能认真玩了,可我仍旧忍不住登录进

去。没有给自己定下明确的指标,也不想在乱哄哄的人群或怪物中挤来挤去,我绕了很远

的路来到一座危机四伏的荒山。这山有个看一眼都嫌累的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字,而我给

它取名叫狼居胥峰。

 


狼居胥峰只是游戏中一处连接两个世界的险要通道,怪物密集而凶狠,令人望而生畏。玩

家们通常都会选择在山腰处尽快过境,决不肯稍事停留,所以山顶上几乎没有人来。正因

为如此这里才成为我的最爱。从技术角度分析,这款游戏的美工非常出色。山脚下浓荫蔽

日,山顶上却寸草不生,坚硬而赤裸的岩石呈现出一种锈红色,把天空也映射得一片红光

。在正午时间,太阳是白色的,又小又远地高挂在遥远的天际,像一只毫无感情的冷漠的

眼睛,到日暮时分,太阳突然变得又大又红,仿佛抗拒时间的流逝一般,久久地立在地平

线上,像一只亲吻地面的深情的唇,把一天中最后的光和热献给大地,里面盛满无言的慈

悲。

 


我坐在山顶久久地面对着一天中最后的太阳,恍然如梦;又仿佛觉得此时此刻全世界都在

沉睡,清醒的只有一个我,还有眼前面对的那一轮落日。

 

我只是一个小网吧的小网管,成天被人呼来唤去;可是有谁知道,在另一片天地里,我可

以孤独地坐在绝岭之巅,与太阳分享着独在高处的寂寞、苍凉与壮烈。

 

就是这样的境界,我说不清是祸是福,是喜是悲;可是我知道,很多人花费无数的时间与

心血,砸掉大把大把的银子,也未必能像我一般体验一回。

 

狼居胥峰的落日,是属于我的落日。

 

***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频道上突然跳出一行字:菲菲鲁,你好。

 

我吃惊地站起来。居然是灯火阑珊。除我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光顾过此地了。

 

他在离我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住了,而我也意识到了尴尬。我身上没穿铠甲,空手赤脚

,身上只有一套分成两截的紧身内衣。夸张的女性胴体玲珑毕现地展示在他面前。虽然屏

幕上只是一个故作潇洒的3D造型,可我仍能感觉到他的脸涨红了。

 


在峰顶,我向来都会收起铠甲手套战靴以及兵器。也许是因为这些装备太过厚重,也许是

因为它们上面沾染了太多的血,也许只是因为我变态,只想在天地之间放肆地袒露一下完

美无缺的身体。一时间我犹豫着是否应该先穿上衣服,而在下一个瞬间我又打消了这个念

头。


这是我的天地,我的自由。

 

他很快就稳住了心神,走到我身边,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灯火阑珊]我一直在找你。你上次提到过这个地方,我就想过来试试看。

[菲菲鲁]找我带你练级?

[灯火阑珊]只是想见你。

我脑袋里有根神经突然跳了一下。

[菲菲鲁]别肉麻了。

[灯火阑珊]这有什么肉麻?其实是那天分手后突然想问你一个问题,当时没来得及问的

:你叫我苏格拉底,为什么?

[菲菲鲁]你说呢?我玩了这么久,还是头一次在游戏里看见有人为了宣扬一个白痴哲学

命题找死的,你当你是苏格拉底啊?

[灯火阑珊]哈哈,那可真是抬举我了。不过真想不到Pker中间还有这么冰雪聪明的MM。

[菲菲鲁]这是表扬还是挖苦?

[灯火阑珊]是事实。^^

 

我沉默了片刻,换了个话题。

[菲菲鲁]来这里一趟不容易吧?

[灯火阑珊]一趟?这已经是第四趟了。前三趟都壮烈牺牲了。这地方怎么回事,一路上

怪物堵得跟墙似的。我自己都不相信这次能上来。要不是那天你带我升了那么多级,又打

出了这套装备,肯定上不来。当然我自己又练了几天。我把东西全卖了,物品栏里全部装

满了苹果和西瓜,到现在只剩下4颗苹果了。


在游戏里,水果是用来补血的。想到在偌大的物品栏里全部装满水果,这种必死的决心使

我心中涌起一阵感动。

 

[菲菲鲁]不错啊!能够看一眼狼居胥峰的落日,就多算死几次也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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