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出书版 网游) by Nonsense
  发于:201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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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吹了,第一眼?我记得第一眼的时候你只有晕头转向的份!”

“准确地说连第一眼都还没看见我就知道了。你在跟别人说话,我在频道栏里一看见时空

机器这四个字,就觉得根本没办法不去找他。”

“……”我回忆着时空机器跟他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堂堂总帮主会主动去跟一个连面都

没见过的新人打招呼,的确有些不同寻常。

 

“对认识的人根本不需要从名字或外表去辨认。”我心里不禁一动,在酒吧那天我也是一

眼就认定了他。不过当时的情形,想要认不出好像也很难。除此之外,我再也没有机会亲

身试一试。从菲菲鲁开始,我变了又变,他却一直都是他。

 


***

 

我躺在草地上晒太阳,舒服得像一只懒洋洋的猫。这样的日子很轻松,很悠闲,超过以往

的任何时候。我甚至想过,如果早知有这样的归处,我会不会在一开始就冲着窗台下的手

臂跳下去?不过如果当时就跳下去的话,谁能保证我一定能够在这里晒太阳?谁又能保证

我不会变成网络上的另一只孤魂?想来想去,发现这个问题太过头痛,我决定绕开它。


灯火阑珊默默地守在一边,望着眼前的一团空气在沉思,或者只是在怔怔地发呆。

他好像永远无法像我一样放开一些事,一直背负着沉重的负罪感。我说过很多次,我们彼

此亏欠的其实一样多,完全可以扯平。可是他什么都没听进去。我无可奈何。我不是他,

不可能替他分担一半。可是我又无法对此视若不见,那副沉痛的样子每每搅得我心乱如麻

 


看了他一会儿,我呼地跳起来,摆开架式,冲他招手叫道:“来吧,打一场吧!用我们曾

经达到过的最高级别,用得到过的最好的武器,真刀真枪地打一场,绝对不要留手。打过

之后,不管谁输谁赢,从前的恩怨都一笔勾消,从此痛痛快快地在这个落日里面当逍遥二

仙,如何?”等不及他回应,我已经兴奋得跃跃欲试。认识这么久,彼此欠下几回命案,

可是我和他还从来没有真正地交过手。

 


他看着我愣了一下,随即苦笑着摇了摇头:“你有时候非常老成,可是骨子里面却仍然是

个小孩子!”

我不高兴起来:“你认为用拳头决胜负就是小孩子,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就是大人?你是害

怕打不过我吧?”

“我认为无心伤人的就是小孩子。像菲菲鲁,像时空机器,还有那天早上把钱扔给我,说

我们两清了的小孩。你一直没有恶意,可是更伤人。我当然打不过你,你认为我有可能再

一次对你拔刀相向吗?”


我顿时气结,如同当头淋了一盆冷水。明明我是受害者,为什么还得绞尽脑汁地去安慰凶

手,而人家还偏不领情!我受不了地大叫起来:“已经是这样了,再跟自己过不去也改变

不了任何事情。你这个样子,就算是上帝也会被你活活郁闷死。我们就不能开心一点吗?


他满脸无辜:“我觉得你很开心啊。”

“我是开心啊,可是一看见你就不开心了!”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话太伤人。不过他

好像根本没在意。

“我也很开心,信不信由你。从前的事是无法一笔勾销的。昨天是今天的一部分。到现在

,我才觉得自己有资格平等地站在你面前,即使是以一个罪人的身份。”

这通高深莫测的话令我又傻站了半天,最终只能恨恨地骂道:“切,不敢跟我过招还谈什

么资格!”

 

***

 

我们仍旧在落日里终日游荡,和普通玩家遵循同样的游戏规则。落日的玩家已经换过一批

又一批,再也没人记得过去那个沉默寡言的顶级杀手菲菲鲁,曾经盛极一时的“红名之狼

”也在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灯火阑珊还保持好管闲事的旧习惯,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我则更愿意袖手旁观。他说维持良好的游戏秩序是每个玩家的义务,锄强扶弱是侠士本

色;我则说游戏自有游戏的规则,早点适应有利于提高生存竞争力,而且我从来不想做大

侠。于是我们各做各的。

 


我并不认为现在这样就是最好的结局。即使在阳光下,我们永远也走不出沉重的阴影。所

有的伤痛已经成为我们的一部分,片刻不离。但我已经不再想要忘记它,摆脱它。也许灯

火阑珊说得对,过去是今天的一部分。

 


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并排坐在狼居胥峰顶,什么都不做,在漫天飞羽的包容下,静静地

看山脚下的云飞风起,看江湖中的潮起潮落,看眼前无尽的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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