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也不知道是谁先笑了起来,另一个也就跟著笑出声。事後追忆,谁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谁先笑的,这也就成了一个千古的谜团。
话倒是RAY先说的:“行了行了,不干就算了,我累死了,也没精力跟你继续。”
我嘿嘿笑两声,趁机喘气,道:“那面你还吃不吃,泡那麽久,估计都成面糊了。”
“不吃还能咋样?你还有什麽其它可以吃的?”
“没有了,你饿的话,我们下去吃麻辣烫怎麽样?”我提议,不敢看他,天晓得为什麽,我这辈子也不是没进过澡堂,干嘛一定要对一具同性裸体(还不是全裸)非礼勿视?
九、
建议出自真心,毕竟经过刚刚那一折腾,我也有些饿意,但另有一个目的是:我希望能够借此自然得要他把衣服穿上。
幸好,我的提议引起了RAY的兴趣,他先是细细问清楚麻辣烫是什麽玩意,在得知那是一种地方小吃之後,非常不符合身份得问我如果去是否由我请客,我想大钱都洒了何必在小钱上斤斤计较落个小气的名声,满口答应我付帐没问题。
终於拐得那小子穿好衣服,其间为防尴尬,我跑去了厨房刷碗。
凌晨一点半,我跟一个相识数小时的人下楼吃夜宵。
RAY以一副不曾用晚膳的气势席卷了麻辣烫上的众多食物,几乎每个种类他都要试,最终老板端上桌的时候足有五大碗,在量上严重超出夜宵一般的内容。
就在对方狼吞虎咽的时候,我招来摊上的小弟要了两瓶啤酒,并两个杯子,给他倒满,再给自己倒上。
RAY从食物中抬头,正眼看我。
“吃这个不喝点酒,没什麽气氛。”我笑道。吃麻辣烫一定会有酒送,似乎也是从学生年代继承下来的传统,一般来说我不会一个人来吃这些小吃,要不就是与几个哥们搞一晚上的“大碗喝酒大嘴吹牛”,还有就是在有女朋友时代,跟女友两人小酌聊天,一番情趣自在。
独自喝闷酒有伤身体,但与朋友知交畅饮却是种痛快。我举起杯,含笑邀请:“也算不打不相识,这杯我敬你。”
灯光下RAY的眼神有些迷离,他顺著我也举起了杯子轻轻一碰,道:“多谢。可惜我不喜欢这样的相识方式。”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该不该开饮,RAY已先我一步将酒饮尽,见我怔愣,他发出笑声:“怎麽不喝?我只是想说,如果我不是通过这种方式认识你,也许我会跟你成为朋友。”
我的心没来由得被这句话刺了一下,微微有些不舒服,我放下杯子,笑道:“为什麽我们现在不可以成为朋友呢?”
RAY沈默片刻,给自己倒满酒,喝光,道:“我没办法跟一个买我的人作朋友。”
我想如果立场颠倒,我一定也是这样的想法吧。我没有吭声,但心中那股不明所以的遗憾却开始蔓延,一时间有些酸楚,这有点类似告白被拒绝,对方说,对不起,不是我们不适合,而是时间地点方式错了。
我闷声不语,RAY也静了下来,美食与美酒在刹那间没有了任何诱惑力。
半晌之後,RAY笑起来:“你该不会真想跟一个卖身的当朋友吧?我可是做那种事的啊,认钱不认人的。等你有了钱,再来找我吧。”
“找你干什麽?”我的声音冷了下来,些微的难过被他的话卷起的风刮跑,开始升腾起小小的怒火。
“我卖身麽,你出钱,要我干什麽就干什麽咯。”RAY不动声色。
闹腾了半天,我与他的关系顿时又回到了原点。我出钱,是买方,他卖身,是卖方……生意场上的交易,纯粹的互利关系……
“我说过我对男人没兴趣。”
“那就不要花这个钱。”
“你……”我想发脾气,千钧一发间压了下来,“除了钱,你什麽都不缺了对不?”
这个问题,那边沈默了很久很久,才给了我一个叹息,加一个回答:“不。我什麽都没有。但是我更不能没有钱。”
我点头,表示我明白。接著,我们不再进行如此深奥深刻的对话,东拉西扯起来,我小心翼翼得提出刚刚起了争执的问题,他为什麽觉得我的小说看不下去时,RAY想了一下,说道:“不知道,也许是职业习惯,我看到甜蜜的爱情故事就觉得腻味,至於看到那种什麽‘千金小姐爱上穷小子’或者是‘白马王子看上灰姑娘’的故事,就更加觉得恶心了。”
我大笑,差点没把口中的酒喷RAY一脸。
RAY诧异莫名得盯著我看,我等笑完,缓和了语气,轻声道:“不就是做个梦麽,那麽现实干吗?你说,除了小说里,哪里还有所谓的‘爱情’?”
十、
这话大概激起了RAY的共鸣,他默默举杯,与我的相碰,一时间我们都不再说话,各自啜著酒,想著心事。
我想的是大学的荒诞,在“人不风流枉少年”的原则指引下,我有过不少的小小故事,那时候觉得所谓爱情,不过就是两个人玩在一起,开心快乐自然也便是全部;然而这些感情,总是会慢慢得出现两人间的不同步,渐渐深入了解下去,新鲜感过去,随著疲惫开始积累不满。象是朋友,又有莫名其妙的独占欲望,不再随心随性得生活,强迫自己去配合著对方,无论亲吻拥抱,都由最初的激动万分转变为情侣身份肤浅的证明。
出了学校进了社会,那更是从此和所谓爱情绝缘。寂寞非常的时候,想的只不过有个伴,说说话,陪陪我,已经满足了。大城市的爱情永远和经济地位挂钩,女人的爱也彷佛永远往上看,而我,一个没有固定工作的无名小子,没钱没房,能巴望哪个人慧眼识“地才”(说天才怕有人骂街)?
也许,这便是我选择言情故事的全部理由。写小说的,最大的幸福是可以在小说中过不同的人生,体验不同的味道,代入这种东西,并不仅仅是读者才会做的事情。
这麽默想著,直到RAY突然口吐惊人之言,才算把我震醒,他定定得看著我,道:“老实告诉你,我不是GAY。”
“……”我半晌之後才明白此语蕴涵的真意,吓得把眼睛瞪得奇大,数秒之後才得以喘气著问:“你……你不是?”
RAY轻轻点头,露出了苦涩的一笑:“很奇怪吗?其实人为了钱,什麽都做得出来的。如果有天,环境逼你到山穷水尽,再恶心你也会做的。”
我对他下的结论如此肯定有些不悦,想也知道,万一哪天沦落到卖身,我也会努力得卖给女人,只要还有得选择。
但是对他的无奈,我还是大体能明白一些,这个人,必也是被什麽事束缚而终於不得解脱吧。生活里的事情哪有小说中那麽美好,出来卖个身也能碰上多金而深情的买主。
“暂时,我还没到那麽倒霉的地步。”
“希望你永远不要这麽倒霉,这个圈子……不足为外人道也。”RAY和著我的叹息,也长叹一声。
以上,我认定这个男人的教育程度绝对不会低於我,大著胆子一问,果然他道:“都到这地步了,说这些有什麽意思?”
我不死心:“怎麽没意思?依照你的条件,不可能找不到一个正当的工作啊。”
RAY一愣,失笑道:“怎麽?你还想劝我从良?不可能的啦。”
“怎麽不可能?”我嗫嚅道,“钱少点……”
话还没说完,RAY已经一摆手将其截断,“这就是问题所在。好了,不说这些了,喝酒吧。这可是我头一次自愿陪人喝酒啊。”
我沈默了片刻,知道自己已踩了RAY的雷区,也知道自己在钱财方面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再听得RAY这句话,终於明白除了陪他喝完这一夜的酒,没有任何可以帮上忙的地方。
为了活跃气氛,我们轮流讲著一些不著天不到地的笑话,造造外国元首的谣,说说本市官员的可笑轶事,就这样一直到天色微明。
跟老板结了帐,也到了我和RAY这“一夜情”的终点。临走前,我伸出手,笑道:“很高兴认识你,希望有机会能再见。”
RAY一笑,用力得握住,道:“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只是希望不要再见。”
说完,我们齐行到一条分岔路口,挥一挥手,各行各路。
那时我想,怕是从今往後,不会再见了吧。毕竟,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机缘凑巧,才有了这一夜的缘分。我希望RAY能够明白,分别前我的那句话,并非客套,我真的很高兴认识他。
十一、
话说与RAY告别後三小时,我爬上床准备补眠,临睡前我猛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似乎好像没有给RAY协商好的钱。这件事情,我遗忘了很正常,毕竟是债务人麽,但是RAY走得时候也走得干脆俐落,彷佛也完全把这件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去。
口口声声嚷著要钱,并且死赖在我家不肯离开的人,最後却把最初最终的目的忘个彻底,陪了一夜,分文不拿,好像不是很符合RAY的作风。
那麽,我该不该做一个诚实信用的人把钱给对方送去?
我坐在床上如木鸡般思考一阵,困意袭来,决定先睡再说。
吃亏的该是RAY对不,按照常理,他应当会回来找我要回那笔应得的钞票。预约的时候,我已给酒吧留下手机号码,他要找我并不难。
这麽想著,我在模模糊糊中有些雀跃起来──是的,我有点期待再见到那个人。
期待归期待,我的日子还是照常得过,我没有主动去联络RAY,因为我已经没有资本再预约一次。为了吃饭为了房租,我在痛苦坎坷中磕磕碰碰得开始写那传说中的“耽美”小说。
在和师姐的沟通之後,我终於明白原来所谓的“耽美”并非现实的“同性恋”,就如所谓的“言情”不是现实的“爱情”,无论从哪方面看,前者与後者都是天差地别。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在网上阅读师姐给我推荐的名家巨著,凭著深厚的言情小说的底子,我迅速得掌握了其间故事的构造、技巧,不就是把主角换成两个男的嘛,梦幻的依然是梦幻,帅哥依然是帅哥,有钱的贵公子仍然有钱,王子还是那个王子,没有哪个故事,王子最终变成了青蛙。
於是我开始把全副身心投入到小说中,这回不再有女主角,减少了我代入的乐趣,还好没有严重影响到我的发挥。只当写到所谓的“H”镜头的时候,我停止了动作,脑中不由得浮现起那一夜的深吻,在心里一阵又一阵得发笑,怎麽也写不成功。
三天了,手机始终是安静的。我等的人没有找我。
想起那天告别时候,他一笑道不愿再见,突然明白那时候的他的话,也是真的。他是不希望我再趟入浑水,不要再有什麽莫名其妙的好奇,所以,即便想起我们的交易还没有彻底结束,他也不愿再与我有什麽交集了。
想到这里,有些不悦,好,为了向世人证明我的人格与道德,我决定亲自去把钱送给RAY。
决定一下,心中积累了数天的抑郁顿时消散一空,我关掉小说的文档,打开酒吧的主页,继续开始在网上预约。
然而,无论我怎麽翻来覆去得找,始终是没有找到“RAY”的名字,我把网页刷新了再刷新,刷新了不下十数次,那为数不多的名单中却没有RAY。
我原想等到明天再看看,可怎麽也静不下心做事,好容易挨到八点半,我紧紧张张得出门冲向X酒吧。
酒吧九点开门,我来早了几分锺,进去一看里面三两个服务生还在扫地,其中一个见我来,客客气气得请我或者先在一边坐坐,或者在外面逛逛一会再来。
我招手让那少年侍者近身,解释道:“我来找个人,RAY在不在这里?我有些事要找他。”
也不知道是我发音问题还是少年侍者的听力问题,总而言之,我不得不把RAY的外貌描述一遍之後,这个少年才作恍然大悟状,他笑道:“这位先生来找雷哥麽?不好意思,他这些天可能都不会在。”
“为……为什麽?”一盆冷水浇上了我发热的脑袋。
少年侍者估计是见我变了脸色,起了些不该有的误会,他看向我的眼神里生生添了两分了解,他说:“是这样,一位姓罗的先生好像是包了雷哥一周,所以雷哥这段时间都不接其他客人的。”
如果刚刚少年的话是一盆冷水,这次……就换成漫天冰雹了……
十一、
有句话叫“无巧不成书”,很多时候,无巧也不成生活。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跟某些人某些事有缘又有分,想要摆脱都不可得;反过来,也必须要跟另一些人另一些人命中注定没有交集,再怎麽争取都没有用。
废话到这里,应题一个“巧”字。
我听了少年侍者的话呆愣了半天,不知道是该就此回去还是托人转交,总觉得将这钱一放,好像也就再没有借口来寻RAY。少年也看出我的迟疑,建议我改日再来,这时候酒吧已开门,客人三三两两得到来,他无暇多理会我,将我带至一桌匆忙离开。
既来之,则安之。身为“写小说的”,我的好奇心又涌了上来,这就是GAY
BAR麽?上次来只顾著办事,那麽今晚反正也无聊,莫若好好观察一下,也算一种生活的体验。
我向侍者要了杯“长岛冰茶”,开始边喝边四处瞄。
当然,我还是不知道,象我这种单身到酒吧来的人,宛如寻常酒吧里的单身女子,简直就在身上贴了个“我寂寞,我找伴”的标签,起初客人不多,我还能落个清净,几十分锺後,渐渐热闹起来,我这里也来来往往不少客。
男人间的搭讪其实跟男女间的好像没有什麽很大的区别,客气一点的就问:“一个人?我可以坐你旁边吗?”,不客气一点的还不等我反应已经一屁股坐在我旁边了,更绝的是居然还有一个一上来就叫我“宝贝”……
天啊,我长这麽大,还是第一次被人用如此恶心的声音这麽肉麻得叫我,我当场就冒了一身冷汗:看清楚,是宝贝,不是BABY,中英文的差异大得很。
起初我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可惜收效甚微。我终於知道这个城市里原来挤满了那麽多寂寞的男人,无分GAY与非GAY,不得不唏嘘原来男女伴都那麽难找。
中期我不得不赔笑解释我在等人,并非孤苦一人在此钓鱼。
末期,由於冷汗掉得实在太厉害,我叫来了侍者,结帐打算走人,就在我的脚离门口还有十步左右的时候,缘分发挥了它无可阻挡、不可抗拒的威力──RAY走了进来。
我和他正正打了个照面。
一时间,我倍感惊喜,疾上前几步要跟他说话,却见他满脸错愕,目光不自觉得扫向後方。
我顺著RAY的目光看去,见一个年约四十的男人,一身休闲装。那人带著笑走过来,手自然而然揽上RAY的腰,头微微一扬,两人便转了方向,到酒吧的一角坐下。
速度快得我还来不及看清那男人的样貌。
我眼睁睁得看著这幕哑剧,视线追随著RAY到了角落,见他已收敛了初见我时的异态,淡淡笑著与那男人举杯对饮。另有几个人围了上去,本已喧闹的酒吧顿时更添笑声欢语。
我站在原地,静静得看了RAY片刻,两、三分锺後,我见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料定他没有与我接触的意思,只好把装钱的信封交给吧台的两个侍者,叮嘱他们转交给RAY。
办完这些事,我快步离开了酒吧。
十三、
一路心急火燎得冲回家中,我也不知道这样的心乱如麻算是个什麽变态的状况。总之是愤愤得摔了门,愤愤得看踢了桌子两脚,踢完脚趾生疼,脑袋也算是冷静少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