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身——蒼麒
蒼麒  发于:201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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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人是垃圾一样的被扔到这世界。

找不到原因寻不着理由。来了是存在,去了便永远消失。

我呢我也是包垃圾,一小袋扔进大片塑料回收物的厨余,流脓腐臭,孳养虫蝇成群,就要烂完了却没惊动周遭丁点。身旁尽是白的红的透明的万年干净无损的塑料,一大片,原野一样,无尽无穷无动于衷。

就我一个,就我一个尸体一样的垃圾。流脓腐臭、孳养虫蝇成群,却没惊动周遭丁点。垃圾一样。尸体一样。像眼前棺材里的尸体一样。

它也是躺在一片白里头,闷热的三伏天里静静腐烂发臭,四周一片白一片声音,就它一个腐烂发臭,静静的。

它是我爹。我义爹。在我心底和垃圾没什么两样的我义爹。

一美秀少年眼红红地伏在地下,他在等我发落。家里谁都知道我对娈童深恶痛觉,而他是棺材里那垃圾生前最后一个娈童。下人们兴奋地耳语我是如何对待父亲历来男宠,有的逐有的卖还有的悄然消失,他们等着看这最后一个我如何解决。

我高倨厅堂之首,父亲下葬的今天我正式拥有家中一切,轻轻的我抬手。

我说:「你走,别再让我看到你!」

就这么轻易。

哗哗哗的一阵响,没人相信我竟这样从轻发落,连底下那个也不信,他抬起头来看我,眼红红地身体打抖,也许他怀疑我会在外头伏下杀手。

笑话,他在我眼里连个垃圾也不是,他不过是抹影子,一抹过去的影子。随着过去一起死掉的影子。对不存在的过去有什么好计较?

我连站起来都懒,我只扬扬手,要他走。

从今以后,这个家就我作主。

厨余要烂光了,完了以后这片塑料原野便只剩干净,我会干净这个家也会干净。再也没有什么垃圾一样的男风吹进这个家。

我会娶妻,我会有一堆吵吵嚷嚷的子孙塞满这个家的每个角落,那是新的未来,过去都像垃圾一样,烂光了。


其实我很久没回来了,三年?五年?还是更久?我其实是一点都不想回来,当初我是逃一样的出去,从没想过有一天要回来甚至承继义爹的一切。我以为他早把我这个人自他心中一笔勾销像是出门倒了个垃圾,毕竟他身边这些年来从没少过男伴。我处理掉其中不少人,但没在他眼前明目张胆地做,或许他根本不知道,或知道了却没放心上。我把那些被丢弃的男孩安排了其它路子,就希望他们不要像曾经的我一样,身边只能有男人。

这些年来我假借升任京官的名义,远远地离开义爹,不回家,逢年过节也只派个家人稍个礼物幷着问候送回老家,我不会笨到自动回锅,进到有一个活着的我爹的家形同跳上他的床。

我曾发过誓只要我在绝不让他碰我身体半分。

幸好他死了,不然我还真不知怎办?

我回来,明着是奔丧,暗里是为躲个男人。

我是真真没用,防着我义爹,却没聪明到防着每个男人、防每个男人的床。虽然只有一次,但我曾上过别个男人的床,然后给折腾得死去活来,该学到教训的,可我心中还是有他,即便在他心中我什么也不是。

男人是我顶头上司,多年前我拿到机会到京里当差就是他帮的忙。那时他就瞧不起我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方缙是什么样人物,何况在他眼前我还演出献媚邀宠的好戏,偏偏他忍着不发作,不但应允我调职的要求还助我旅京的费用,只为还以前,当方缙还是方缙时的一饭之恩。

他以为我是方缙,那个在他潦倒的时候高规格高礼遇款待他的地方官,那个用屁股换来义爹襄助用钱买到官位的男人。他不知道,这个身体或许是方缙,但里头那个负责思考说话的我,却不是。

我呢我,我是谁?

我不过是上帝这老小子错丢的垃圾。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方缙家,顶着方缙的名字过活,身边有一个作为幌子的妻子,上面那个我要唤作爹的人才是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情欲的依归。父亲在方缙很小的时候就买下他,一开始是书童,书童这个名词在这个时代里就是男宠的同义词,方缙当然也不例外,他在干爹的身子下过了好多年,直到有一天,干爹发现他还颇有读书识字的天份,便让他考了科举还捐了官。方缙就是这样当上一个不大不小地方官。我醒来的时候,义爹每日探望翻来覆去录音带一般不断重复的杂音约莫就是这段意思,他要方缙莫忘提拔之恩。

方缙在寒冷的冬夜里跳进院子内的人工湖里,生生死死近月余。

与此同时我回溯过去进入他的身体。现世的我遇上车祸。身体怎样了我并不知道,或许好端端地在医院里平静地作条人皮毯子,也或许破烂的像块血色抹布。

我一直在想这是什么样的机缘?让七百年后的姑娘一枝花附上「老」男人的身?也常常猜测方缙的灵魂到哪里去?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跃下的那一瞬间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方缙的身体很不好,打我醒来到真正能下床走路,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这两个月正好让我学会一些基本的语言,使我不至于像个哑巴一样有口难言。但也长到所有的仆人嘴巴都让胶水粘得紧紧的,丁点口风都不漏。

我能下床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到那个人工湖前看看。湖很大很深,弯扭有如弦月,又像一个人笑得极开心时,微微眯起的眼,或许那是方缙最后一刻的表情。据说那天他跳下去的时候,身边只有干爹一个人。

我有了不堪的想象。

干爹性欲极强,方缙的身体才好些他便开始动手动脚,我再不懂给他这样一回两回夹缠得都懂了,幸好自己也不笨,豆腐给他吃吃,大菜倒是从没让他到口。干爹让人最最讨厌的地方在他发情是全然不择地点时间,想到就要。在那个大雪的夜里,方缙是不是也让干爹耍弄得没了生路,只能横着心往湖里跳?还是其实他很早就不想活了,那一跳只是长期筹画的最后一笔?我不知道,方缙早就不在了,哪里都找不到,他只留了滩垃圾给我。

说来还得感谢他,若非他留下这堆烂摊子,我不会知道自己有多机灵,一次次在干爹的毒掌下逃脱,像第七只小羊,夹挤在褂钟里小小的空间里竟生生地逃过大野狼追猎的目光。那时常梦见神仙教母摇着手里的仙女棒,一脸哀怜的笑。

她说:亲爱的,记住,魔法只到十二点。

现实中的十二点从没到过。

事实上,真正让我难堪的不是干爹,而是我妻子。我当然不可能和她发生什么关系,因为我连自己的身体都无法接受,遑论用这个身体和个女人作爱。或许方缙也不曾。

我妻子和别的男人偷情,就在我面前。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天的点点滴滴,实在可笑的场景:密不透风的房间里暖暖的烛光点点跃动,推门而入的我傻傻地停在门前,看着红烛旁那对男女气喘嘘嘘光着身子激狂的动作。

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接下来我的表现更是呆得可以。吶吶地我开了口:「对不起,你们继续!」缓缓地后退我轻轻地掩上门。正要离开的时候我忽然想起,里头那个女人是我老婆。身为正牌的老公总该要说点什么吧?我想。那么乖顺的表现未免有失男子气概。估计那时我大约是躺久了脑袋也闷坏了,我竟回过身打开门,正捉摸着要说什么彰显一下自己作为丈夫的─唔!所有权吧!─一个枕头飞将过来,正正撞上我的挺鼻子。

真希望鼻子没给压扁,我很满意这鼻子呢!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身子顺着门沿慢慢滑了下去。

这一敲让我后脑磕碰到门板,不轻,好容易才离床的我又回到床上,这一躺又是十多天。我太太在我快要能下床的时候才来看我,两眼红红的像肿烂的李子。那一次她在我床前坐了整一个时辰,那是我第一次有机会好好端详她的长相。

其实她长得挺可爱。同为女性的我挑剔地想,即便挑剔仍无法否定这样的评价。我太太个头不高,皮肤白腻,还有细长秀软的头发和水灵的双眼,不美,但我见犹怜。无怪乎会有男人大着胆子勾引身为官太太的她,而方缙呢?方缙又是如何想他太太的?义爹呢?义爹又是为什么安插这么个可人儿在方缙身边?他在想什么呢?

看着她,各式疑问呼啸而过,飙得我头隐隐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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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说。果然头痛的时候还是别开口的好,这句开场白恐怕是全天下捉奸的丈夫最烂的台词。

「太晚了。」她冷酷的说。「他已经被送走了!」

这是什么对话─我想自己的嘴巴大概能塞下三颗大鸡蛋─不该是她哭哭啼啼求我原谅保证下次绝不再犯吗?

大概是看出我的惊讶,她冷冷一笑:「你还以为自己是男人吗?我告诉你,我从没认为你是我男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爹爹背里做些什么,我全都知道,还没嫁你前我就知道了!别告诉我你忘了当初你说的,只要不张扬不闹事,我爱怎样你都是不管的。」

见她一脸怨毒,我呆呆地一句话也答不上来,没法儿,温室里养大的花几时见过这种阵仗,不过我倒弄明白一件事:方缙在这家里头过得可真是窝囊透了,连太太都瞧不起他,说他是不想活了才跳这湖,我信。

事情到这还没完,那时我对这个身体还充满热情,怎么样也没法放弃尝试,孙中山不也实验了十一次才打下天下吗?我就不信我没法习惯这个身体,作男人有什么不好?不用像女人一样天天锁在家里日复一日绣花持家,就算是得了特准的我太太,她的天地也不过区区一个大宅院,然则宅院再大哪有天下之大?我呢,做为一个男人最最占便宜的便是能四处游走还能理直气状的挣钱,方缙是靠屁眼拿来的官没错,但俸禄可是他自己赚来,我就不信干爹能有那么大本事让他不做事在这位子上吃撑,方缙多少还是有点能耐的,我是这么相信,而我也坚信自己能用他的身份活得有声有色。

我真的是这么想的。

方缙理所当然,是个正常的男人,他身体的某个部位毫不客气的多次向我证明方缙的性别和机能绝无疑问。对于该部位的努力表现我是又喜又忧还有些羞,喜的是自己接收的性别虽然有些差误,但至少没缺胳膊断腿,作为该性别应有的功能也没废掉,尚称完璧(如果不把性经验算在内的话)。忧的羞的当然是生理和心理上全然迥异的性别。

虽然对截然不同的性别还没习惯(我怀疑自己会有完全习惯的一天,毕竟在此之前我从没实地接触的机会),但想起太太那天说的话素来好胜的我总想要证明给她看:我真是男人。当然是用温柔的方法。我不会介意她之前的出轨,但也不会让她有出轨的机会,如果我能正常操作身体的某部份同时发挥女性特有的纤细敏感打动她,在工作场合上多点作为让她更看重我……这不是不可能,想要平天下不都先从齐家作起吗?

所以我努力的习字练说话,学会官场上基本的应对进退,学着习惯自己的身体,可以很自然的解手洗澡而后正视自己的欲望。
然后,在一个罩着轻烟朦朦月的夜里,我提瓶酒到妻子房里。那阵子她在为自己远走的情夫难过,镇日独个儿呆在房里不肯出来,虽然心里有些愧疚,但想起我身为丈夫的身份,我挺着胸不敲门就进去了。

她没在哭,眼睛也不再像颗熟过头的李子,但霞色遗在她眼角,还隐隐地存着水。她有些惊讶:「你来干嘛?」语气有些僵硬。

「找你喝酒。」我说。

「找你朋友喝去,别来烦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答应她的逐客令,那样明显而直接,从了她的话就违了我今天的目的,我想不仅是我,连以前的方缙对她大概也是百依百顺,大气也不出一声,小农民似的,这样怎行?总想着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会重振夫纲的话,那就是一辈子让人压在脚板子底下再也不用翻身的终身长工,没一次鼓足勇气揭竿而起哪会有什么「革命性」进展?但若不顺她,再搭上几句底气硬的话,我看只会把她推得更远。

女孩子嘛!谁不喜欢听好听话,我自己就喜欢。以前干巴瘦小的时候让人夸上几句清秀娃娃脸就要乐个好几天的,相信她一定也是一样的。

只是以前向来是等人奉承的,或者说,幻想有一天总有人会奉承我,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奉承,或者说「追求」一个女孩。肚子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我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

她发了好一会儿呆,回了神,发现我居然杵着不动,不高兴了。

「叫你走你没听到?」起了身两只手伸过来,不是要抱我,是推搡着要把我挤出门。我不肯走,最后她奈何不了我,颓下身子,让坐给我,说:「你今天来作什么?」

我无辜地眨巴着眼:「找你喝酒。」

她整个人软了下来,几杯酒过了以后身态更是软,脸上一片晕红尽是片媚得腻人的笑,我乐得眉开眼笑,看来今天我终于、可能要开荤了。

一切都很顺利,只除了在床上。说来真是难以启齿,我遇上了很多男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可我没威而刚,可平常我明明也用不到。不知幸或不幸,当我磨在妻子身上都要筛出层汗油的时候,门外有了响声:「老爷有请。」怯怯地。我的救命铃。我几乎是以躲火灾一样的速度溜出去。

说来讽刺,干爹找我是从没好事的,可我那天竟宁可面对他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也不愿面对自己的妻子,有谁听过螳螂不愿捕蝉只愿让黄雀逮的?偏偏我就是那只呆到不能再呆的螳螂。侥幸从义父魔掌中再次脱逃的我回到房里时月已西沉,累得我什么都没法想,只趴在床上净想着下次怎样诱惑自己的太太,我是那样那样亟于证明:用方缙的身体我照样会活得很好。

我确实认真试过,还蠢到定下作战计画按表操课,却次次失败。一次比一次挫折。

不是在解衣裳的时候让下人请去见老爷,便是莫明其妙偃旗息鼓只能狼狈撤退,没一次做到最后。终于有一天我太太针对我床上的战绩发话了。

那时我下了决心要做到最后的,两人上身的衣服基本上都解得差不多了,我努力的尽量温柔地在妻子漂亮的锁骨印上一个个吻,汗一点一点地泌了上来,下头好象有些动静了,也许我会成功,我乐得在心中欢呼点鞭炮,可怜鞭炮声还没来得及响,门板上一声声一声声催命似的剥啄声一点点一点点浇熄鞭炮上星星之火。

我的思维还留在春天,方缙的身体却已在冬天里僵固颓痿到无已复加的地步。

我咬牙决意不理会那煞风景的声音─这次,这次我一定要做到最后。不知为何当时我执拗的相信如果没能在当日从身体上彻底得到我妻子,我以后再也不用想翻身了,那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直觉,灵蛇一样的窜进脑海里。

我很努力。

可是……

心有余而力不足。

身体进入雨季,劈哩啪啦大粒大粒掉水。

突然一个翻身,我让人踹下床了,当然是我太太玉腿的杰作。她连一个正眼都懒怠给我,只顾着理好自己的衣服,两手梳过头发松松挽个髻,我抬眼看她,看着她的动作,莫名的恐慌。在怕些什么我也不知道,其实这样的临阵撤退也不是第一次了,但这次我就是怕,好象什么再也不能挽回了。

「还不去开门?」她整好发,乜眼瞧我。好象现在我才在她思想范围内。见我服装依然不整,只顾盯着她发呆,她不耐起来:「快点吧,你不怕丢脸我还要见人呢!」

「就这次,就这次,我们不要理外头的声音好吗?」声音很细微,但的确是我的,那是示弱甚至恳求,我却无法阻止。

妻子斜倚在床头,又是惊讶又是讥诮,微微地:「你发什么傻话?」又迅速补上句话:「别说笑了,哪次爹发话你不是屁颠屁颠的去,这次倒反了,不会是摔到脑袋了?」说完还咕咕地笑了一阵。那副神情比之前全然不把我放在眼里的漠视更让我心寒。

见我还是不动,她总算起身下了床,蹲下身子亲自为我整好衣裳,然后推推我:「起来吧!门外人家还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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