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过头来,拿起桌上香浓的黑咖啡喝了一小口。「组团啊……我是最后一个加入的。他们四个从很久以前就是一起玩的朋友,高中时代的主唱是个女的,后来因为转学而被迫离开。TEN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对主唱的要求尤其严格。
「所以在那段时间里,他们过了很长一段没有主唱的日子。」
宁振轻轻拽着一根垂在额前的头发,「是甄言介绍我过去的。TEN他们听了我的歌声后惊为天人,然后就跟着他们混了。」
我笑了起来,他从来不掩饰对自己声音的自信。¬
简宁振所拥有的不只是出色的歌喉,更包括他与生俱来的才华。SADNESE的歌曲中,几乎有一大半是他谱的曲,然后再自己填入歌词。
我一直认为,这样的人材如果仅埋没于酒吧间,实在是太可惜了。
「以后的目标?」我万分期待的趴在桌子上,我知道他的答案不会让我失望。
他在银色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叼在嘴唇上,幽雅地拿起打火机点燃。深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近乎透明的白烟飘在空中,有种朦胧的美。
他把烟夹在修长的手指中轻轻一弹,「带领SADNESE走向唱片界,然后走向国际。」
我高兴的欢呼一声,「哈哈……我就知道我们心有灵犀!」
他又抽了一口烟,笑而不语。
也许是酒精现在才在我体内产生作用,我突然想知道关于这个男人的全部。
「宁振,你的家人呢?」
「在美国。」
「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呢?」
「合不来。他们讨厌我玩音乐,一心想让我继承家业。」
「家里有其他兄弟姐妹吗?」
「我是独生子。」
「你喜欢什么颜色?」
「黑色。」
「那……你有女朋友吗?」
他送往唇边的香烟停留在半空中,灰色的眼睛紧紧盯着我,突然爆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爽的皱眉,「笑什么啊?」
「学宇,哈哈……」他低头又笑了一阵,「你有双重人格啊?」
「什么意思?」
「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死瞪着我,一脸的不屑。现在却在这里调查户口,我实在难把这两个当作同一个人。」¬
「你在台上看到我了?」
「想当看不到都难!」他夸张的做了个鬼脸,「所有人都跟着我们的音乐摆动,只有你一个板着脸,一点表情都没有。还坐在第一排,我怎么可能看不到?」
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当初吵着闹着说不喜欢,却在听了他一首抒情歌后,像其他人一样开始迷恋。
他好心的没再继续那个话题。「学宇,明天开始跟着我鬼混吧。想了解一个人,不是只听人说就可以的。」
我惊讶的看着他又开始吞云吐雾,原来那双藏在有色镜片后的眼睛,也可以轻易的透视人心。
◇
心中莫大的喜悦,在父母飞机失事后好久不曾浮现了。
自从那晚后,我每天放学后都跟着SADNESE到处跑。不管他们是在「基地」练习还是到酒吧表演,除了我不会唱歌也不会任何乐器演奏,自己俨然成为他们的其中一员。
「学宇。」
我停住正在开锁的手,惊讶地往声音出现的地方看去,走廊上一处管灯坏掉了,黑暗处慢慢走出一个人,懒散地靠在墙上,用着明显刚睡醒的嗓音说:「好慢啊,等你很久了。」
我掉回头继续开门,「你自己家里有床不睡跑来睡楼梯?进来吧。」
随手把书包丢在地上,我绕进厨房拿了两包泡面煮了起来。
当我端着两个大碗走出来时,仍然看到甄言躺在沙发上发呆。
「吃。」我轻轻踢了他垂下来的腿一脚,坐进他对面。
「几点了?」他低头吃着面,模糊不清的问。
「有钟在上面,你不会自己看。」我瞪了他一眼,但还是抬头看了下时间「三点十五分。这么晚了!」
「你也知道晚啊。」他还是没有抬头,碗里的面已经被他爬光,端着碗小心的喝着热汤。
我不爽的摔下筷子,「你干嘛?」¬
「你最近整天跟他们混在一起?」
「知道你还问!」我口气越来越冲。没办法,我最讨厌别人在我肚子饿的时候,问长问短。
「学宇,你不是那种会喜欢摇滚乐的人。」
我受不了地翻翻白眼,「拜托,当初是你把我拉去,还说我一定会喜欢他们的。怎么?现在你说的成真了,我是喜欢了,你又在不爽什么?」
「你学校寄了信给我,说你最近的成绩直线下降。功课也有好多没交。」
我沉默了。
甄言点燃一根烟,这次我没敢拦他。退去平时嘻笑面皮的他是很恐怖的。
他虽然有着一张骗尽所有人的娃娃脸,和只有青春期少年才喜欢的穿着打扮。但实际上他已经是个二十五岁的老男人了。而且是我的法定监护人,我最小的叔叔。
四年前,我的父母在度假回来的时候遇到暴风雨,明明已经在机场上空的飞机,失控坠落。当时只有十五岁的我,被家族里的亲属踢来踢去,没有人愿意领养。而刚从美国留学归来的小叔叔,却好心的收留了我。
现在想想,应该是因为好玩吧……
「你头脑一直很好。」他很难得的以一个长辈的身份跟我讲话,「也许你觉得那些东西对你来说没什么用处,但我们约定过,大学一定要读完。记得吗?」
我垂下眼点点头,「我会按时交作业的。」
「那就好。」他点燃第二根烟,「学宇,离简宁振远点。」¬
我愣住,「什么意思?」
他哈哈大笑,笑意却没传进眼里。「甄学宇,我还不了解你吗?你的A书A片藏在哪里我都知道,你那点小心思还看不透?」
我拿起筷子,低头扒着碗里逐渐冷却的面,不想让他看到我微热的脸。¬
「他不适合你。」他断言,「我和他在美国时就认识了。他那时候跷课、打架样样都来,混过帮派,卖过毒品。除了杀人放火几乎所有坏事都做尽,后来是因为迷上音乐,才放弃那里的生活回来的。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适合你!」
我不满起来,「那些都是过去,哪个人没有过去!」
甄言忽然坐到我这边的沙发上,把我抱进怀里。「学宇,有太多事你不懂。宁振这个人太危险,他过得太放荡,总有一天会让你遍体磷伤!」
我安心的躺在他怀里,自嘲道:「我已经被磨的刀枪不入了。」
「宁振是双性恋,有良好的家世,出色的外貌和少见的才华。所以他的身边总是有无数的男男女女围绕着,他几乎每晚都在不同的人的床上度过。你何必再进去掺一脚?」
「甄言,我太寂寞了。」我转过身抱住他的脖子,「这些年来我一个人过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任何东西都再也提不起兴趣。我好想找一个喜欢的人,和他谈心事,做饭给他吃。可是这个人我现在才遇到,别让我放弃好吗?你知道我是不会放弃的。」
四年前,当他在律师事务所签下监护人的名字时,我虽然仍是面无表情,但实际上心中暖流不断涌过。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因为他一直住在美国的关系。
之后,我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心情与他分享。又由于年龄相差不多,与其说我们是叔侄,到不如说更像兄弟。
他长长叹了口气,松开我起身,又点起烟。「你这别扭的脾气,真不知道像谁。」
是的,我的父母都是非常随和的人。他们相亲相爱,到死也是在一起。也许死也料不到,自己的儿子会变成这种令人头疼的个性,更何况还是个同性恋。
他起身走向门口,「总之,我是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的。」
我看着黑色的大门开了又关,一动也没有动。¬
我最讨厌看着有人从那扇门后消失,像离我而去。
2
我没有听甄言的话疏远宁振,因为我不是个会轻言放弃的人。只是为了自己,还是收敛了许多。我给自己立了道守则,除了周末可以随便疯以外,其他时间一定要在十点前回家。由于我的自知之明明,甄言也没再多说什么。也是常抽空跟着我们一起瞎胡闹。
这样的日子为我带来许许多多的快乐,但我知道,如果宁振能转过他那高昂的脑袋,认真地看我一眼,我会更加快乐。
于是我决定不再做等待的人,幸福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如果你不懂得把握的话。
就像甄言所说的,宁振的确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放荡子。根据与他关系最好的Eric说,他位于市中心的高级公寓几乎没睡过几次。只是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在各鸳鸳燕燕的美人乡中过夜。
不过这些我都不在乎。我没纯情到以为他这样的男人会只满足于一个猎物,毕竟他有花心的条件。¬
这一天,午后下起了鹅毛大雪。夜半时分,风雪虽然稍小,但几个小时的暴落已经使雪积到过了膝盖。「暗天使」第一次在有了SADNSESE驻唱后,划了零客人的记录。
「唉,一只小猫都没有。真没劲!」阿超趴在桌子上,摇晃着手里的玻璃杯。
TEN和KC在一旁玩起了纸牌。
我再度回头看了眼紧闭的大门,终于忍不住回头问坐在我旁边喝酒的Eric,「宁振怎么也不来?」
「这么冷的天,他应该是在家冬眠吧。」
「不是在别人家里?」
「下雪天他可爬不起来。」Eric喝了一大口啤酒,「你偏心,总是问他,从来没问过我。」
我白他一眼,从吧台上抓过一支笔,「把他地址给我。」
Eric看了我半天,终于犹豫着在我手上写下一串住址。「你要去找他?」
「我怕他冻死在家里。」朝几个人挥挥手,我不在意他们眼中暧昧的目光,抓起外套走出门外。
深夜的雪地里不见一个鬼影,早过了公车出没的时间,更少有TAXI会在这种鬼天气还开出来乱晃。
在过膝的雪地里行走是件痛苦又让人郁闷的事,我花了整整两个半小时走到宁振的公寓时,腿已经冻僵了。深色的牛仔裤上结了层薄冰,雪水侵湿到大腿根部。
呲牙咧嘴地抬起冻得通红的手按下门铃,整整响了五分钟,屋内才传来乒乓的脚步声。我有些紧张地理了理头发,尽管知道此刻的自己非常狼狈,仍是摆出僵硬的笑脸,看着慢慢开启的门。
简宁振非常惊讶的看着我,漂亮的唇张的能塞入鸡蛋。
我也不客气的把眼前的活色生香尽收眼底。
视线从他光裸的上半身开始下滑,宽阔的肩膀,结实却不突昂的胸肌和性感的八块腹肌。修长的腿上套着件黑色的牛仔裤,拉链大开,洁白的内裤隐约绷出里面微鼓的形状。
口干舌燥的吞了口口水,我还没开口就被他拉进屋子里。「你有病啊,三更半夜的还那么厚的雪,跑来干什么?」
他边低叫着边脱着我身上的衣服。把愣住的我扒到只剩下贴身的小内裤时塞了条浴巾到我怀里,长臂指着一个小门,「先去洗澡。」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糗样,似乎没有反驳的余地,抱着浴巾走了进去。
当我像只刚出生的小鸡,全身裹着浴巾从浴室走出来时,宁振正坐在地上看着电影。他看了我一眼,起身拉开衣柜抓出一件宽大的毛衣和长裤扔到我脚边。「你的衣服我丢进洗衣机里了,裤子都结冰了。」¬
他对着电视又看了起来。我坐在他身后,大大方方的打开浴巾,漫条斯理的擦拭着头发上的水珠。
他回头看了一眼,愣在当场。我心里笑的抽筋,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的拉过浴巾一角,遮住暴露出来的下体,「有你的大吗?」
他有些狼狈的扭过头,粗声道:「把衣服穿上再擦!」
我自认是聪明听话的小孩,所以乖乖的把衣服套上。乳白色的毛衣盖过了大腿,甩甩过长的袖子,举到鼻前深吸口气。淡淡的Cool
Water的味道,宁振身上的味道。¬
我跳上深蓝色的大双人床,「啊……好舒服!」
他云淡风轻地扫了我一眼,点起呛人的「红河」,「还没人上过我这张床。」
「真荣幸。」
「你来睡觉?」
「错。」我盘腿坐直,嘿嘿一笑,「我来勾引你!」
他笑着点点头,又把眼睛放回电视上。
我肯定,他一定知道我的心思。他那么聪明。
我像猫一样爬下床挡住他的视线,抽出他嘴上叼的烟吸了一口,「老头子才抽这种,咳咳咳……咳咳……」
宁振把烟捏熄,「想跟我做?」
我点点头,主动倾身吻上他略显冰冷的唇。
有些事情没有理由,因为人类的基因里本来就带有疯狂。
「宁振,我是第一个跟你做的男人吗?」当他在我身上卖力的冲刺时,我抱着他的背问。
「不是。」他答的干净利落。
「我早知道。」我抓紧他,指甲刺近肉里「那会是最后一个吗?」
他牵动嘴角笑笑,只是低头吻住了我。没有回答。
◇
我裹着棉被,对着床单上那块并不非常明显的血迹发呆,原来男人的第一次也会落红。
宁振已经洗涮完毕从浴室走了出来,「要不要拿回去做纪念?」
我把枕头丢到他脸上,「我要你留着做纪念!」
「赶快去洗澡,还要我抱你啊?」
就等他这句话,我张开双臂,「要。」
他嘴角抽蓄,瞪着瞎子似的眼睛把我抱起。我在他身上得意的大笑。
我不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也许是可以上床做爱的朋友,也可能是不想透露心事的床伴;但绝对不是亲密无间的情侣。因为宁振不爱我,我清楚地感觉到。
但我自认为自己对他是特别的,因为没人能跟他保持三个月的肉体关系,还让他疯狂着迷;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睡过他床的人。
甄言气炸了,当他知道我和简宁振上床后,而且是我主动。¬
那是第一次,我被他厚实的五指山压倒在地板上。¬
可是那又如何?没人能改变我的决定,除非是我自己。
于是,甄言咬牙切齿地在我面前摔上了房门,从此带上了叔叔的面具。
我知道在和我发生关系的同时,宁振仍没有放弃外面的花花草草。我也聪明的不去点破,他需要的温柔可人的小绵羊,而不是残暴独霸的大老虎。
在我们的关系步入第五个月的时候,我成功的搬近他的公寓里。
给心爱的男人做饭是件快乐的事。我不再每天放学都往酒吧跑,而是冲进超市买菜。我满足于他疲惫的打开门时,看到桌上丰盛晚餐时的笑容。
我们住在一起,可我给他充足的私人空间。
当他一个人关在书房里谱曲填词时,我从不打扰。尽管有时强烈的希望能冲进他怀里被他抱着,我还是乖乖地坐在书房门外的地上看着客厅的时钟。静静的数着还有几小时几分几秒,他就会来抱我了。
不能否认,那是场艰苦的抗战。为了让他爱上我,我几乎使尽浑身解术。
虽然进步缓慢,但效果还是有的。
每当做爱后他抚着我的脸发呆时,我知道那颗高傲不羁的心离我不远了。
在家没事的时候我喜欢打扫房子,从卧室到厕所,再从厨房到书房,我满意的享受着一尘不染的感觉。
窗外柔和的阳光,照在书桌上未完成的五线谱上。我全身放松的坐进皮椅里,随手翻动着厚厚的纸章,跳过密麻的符号,抽出歌词看着。我天生音盲,不会读谱子,再好的乐谱放在我眼前也是废纸一张。
宁振的词有时刚强有力,有时温柔撩人。字词运用恰到好处,充分发挥了他的才华。我惊讶曾经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的他,有如此深的文学造诣。
桌子上摆着一个精美的小木头盒子。我好奇地把它打开来看,发现里面整齐的放着一张纸。
这应该不是什么秘密的东西吧?不然怎么不锁上?我如此安慰着自己,把有些泛黄的纸摊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