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金龟婿+番外————香品紫狐
香品紫狐  发于:2009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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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领带夹取下,缓缓道:
      “这是英国的‘绯立斯’公爵送给我的礼物,原价六千英镑,拍卖价接近三万……”
      三万英镑?!几乎等于六万美金?我有生以来没有见过这么巨大的财富!他居然随便从身上一拔就能拿出这么贵重的东西来!
      我死盯着那枚看起来只比一般领带夹精美一点的宝物,那只可以换到一间上等套房四辆小汽车的领带夹。我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滑稽,因为他忍俊不禁地大笑起来。
      “顾先生……你的眼神是否可以克制一点?”他边笑边问。
      我是很想在这种状况下依旧保持刚才的风度,但原谅我只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小子。除了目瞪口呆,我还能怎样?我那廉价的清高,在价值六万美金的宝石领带夹面前荡然无存。
      他止住了笑,嘴里吐出无情的话语:
      “顾先生,虽然你上次的拒绝让我很受打击,不过我坚信……只要价钱开对了,没有人是无价的……”
      他说得对,我一开始就不是无价的……他接下来的话,依旧是一贯的冷漠跟下流——
      “我原本觉得,你的口交算上五万元已经是破天荒了,不过既然你不认可……那我不妨把价格抬高一点。”
      他把领带夹放在我发颤的手上,让我自己捏住。
      “六万美元……换你一次口交,够吗?”他在我耳边低语。
      他的嗓音很柔,而我的耳膜里却在嗡嗡作响,仿佛听到了什么骇人的声音。捏着领带夹的右手由于过度用力,几乎麻痹。
      道德跟气节,在金钱之前该如何衡量?我从来都没有思考过。我可以跟自己说,只是口交,回去漱漱口就得了,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我可以预料到口交之后的下一步、下下一步,我知道绝对不会就这么停止。
      被迫卖淫的妓女,第一次绝对不会是自愿的,但是经过了第一次,接着的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她还会反抗吗?还会挣扎吗?
      只是一次口交……就能获取我奋斗一辈子都不一定能得到的财富。我不用再挨饥抵饿,不用看上司脸色做人,不用冒着风雨赶去上班,不用半夜窝在干硬的棉被里簌簌发抖……
      我工作得那么辛苦,为的不就是这些吗……
      渐渐地,我把领带夹收回口袋里,我跪下,在他兴致盎然的注视下,拉开他的皮带。
      咧——拉链开启的一瞬间,宣布了我的沦陷。
      南宋哲学家朱熹说过:
      人常咬得菜根,则百事可为。
      我姑且把这次的经历当作一种磨练,只可惜我咬的不是“菜根”……(= =|||)
      过程实在没什么值得回味的,尽管那物体并不肮脏,但我到底没那个豪爽气概直接把它放进嘴里。
      他看得出我的紧张与生涩,并且很“好心”地教我每一个步骤,我很认真地按他的要求做——虽然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有学习这门知识的一天。当舌头添上去的时候,我无法形容那是什么味道,不算臭,但也说不上香,硬要说的话,就类似于烤得有点焦的牛肉干。
      小时候刷牙时曾经不小心把牙刷顶到喉咙深处去,引起一阵呕吐感。而当我把李唯的性器全部含入的时候,我产生了同样的反应。我知道六万美元不是那么好赚的,所以整个过程里面我都没有一句抱怨——大抵是因为我也没有开口的机会。
      之前我把口交等同于吃冰棍,可实践起来我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因为吃冰棍的时候你是被允许用牙齿刮的,可当我把这方法用上的时候,他痛吟了出来,并在我后脑上拍了一掌。那并不是很用力的一掌,但也足够提醒我自己的技术有多烂。
      既然骑虎难下了,我自然不会退缩。我很快掌握了方法,没再用牙齿,只有不断收缩口腔旋转舌头,死板地让那物体进进出出。他应该还是满意的,因为随后他开始很兴奋地喘息起来,而塞在我嘴里的物体也跟随着他的情欲而膨胀。
      我以前就听说过中西人种的差异,只知道西方人无论是尺寸还是持久性都比东亚人强。这本来也不是我应该关心的问题,但该死的是,我遇上的这个中西混血儿很不巧地继承了他母亲的老祖宗的“大小跟持久力”。我足足给他吮了半个小时,下巴都快脱臼了,他才低吼着在我嘴里宣泄出来。
      接下来的经历苦不堪言,我不是想反悔,但我显然忽略了最后的“步骤”。我本能地要把满嘴腥臭的液体吐出,而他自然不允许,强硬地抓着我的头发命令我吞掉。自愿吞掉跟被迫吞掉的差别是很大的,前者是认命地豁出去,后者则羞辱交加。
      尽管收了一笔巨款,但我好后悔……真该在办事之前问清楚。幸好我事后没有反胃呕吐,不然我会更难堪。
      我不会天真地认为这件事结束之后我跟他就再无瓜葛,毕竟谁会付出六万美元只要一次口交?那不是他这种精明的生意人会干的傻事,他把名片给我,要我过几天去找他。
      要是我可以一走了之就好了,但我知道他不可能没有摸清我的底细,虽然我不是本地人,可我在这里的生活他一定已经掌握了。我到底也心虚,不敢夹带私逃,再说了,一时半刻我也找不到渠道去销售这枚价值连城的领带夹。
      临走的时候,他笑着告诉我,我打工的那家包办宴会公司(就是在李唯家办订婚宴会的工作)也是他名下的产业,而且我另外的几份工作也跟他有或多或小的关联。也就是说,他只要一个不高兴就可以让我吃不完兜着走,一开始我就是瓮中之鳖,只有我还搞不清状况地在他跟前卖弄骨气。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深切感受到他的狡猾,深切感受到自己的渺小。
      难怪他听了我之前的疯言疯语会大笑,只因我确实可笑……你要问我的傲气都上哪去了?我回答你:被现实磨去了。
      去见他的这段空档里面,我的生活没什么大变化,依然每天打工,为了生活而奔波。可悲的是我手上虽然握有这么名贵的物品,却无法把它转化为金钱。就像李唯把金库的钥匙给了我,我却不知道使用的方法。
      我有好几次想把它拿去当铺出售,但我自知这只会折杀它的价值,而且我内心总有一道声音阻止我,让我不要去使用李唯的赏赐。
      每到晚上,我总要拿着它翻来覆去地看,然后呆上好长一段时间方能入睡。
      三天后,我如约来到他的办公大楼。李唯经营的是连锁酒店,听说总部设立在欧洲,李唯是在最近两年才回国拓展生意的。他的财富,不是我这种平常人可以理解的。
      我上了他的办公室,把名片交给接待小姐。她征询了秘书的同意之后,很快放行。我以一身布衣牛仔裤的寒酸打扮走进名师设计的豪华办公室里,宛如一只闯入鲜花丛中犹不自知的灰蛾。
      我礼貌地敲门,李唯那把稳重低沉的声音透过门板回应:
      “进来。”
      进去之后我才发现他正在忙碌地批阅着公文,无暇跟我闲聊。我显然来得不是时候,但我确实是依照他要求的时间而来的。
      我不敢坐,不敢离开,只好呆傻地站在原处。他期间好几次抬起头来对我微笑,但却没叫我坐下,我只好困惑地继续站着。
      约莫十分钟之后,他总算把公事处理完后。他拿起衣帽架上的外套,揽着我的肩膀走向室内的电梯。
      “去哪里?”我问,本以为他会在办公室里把要交代的话说完。
      “我们去一个有情调的地方。”他笑得欢心雀跃,眼里闪闪发光,我还真不知道自己的出现会给他带来如此喜悦。
      但我无意过问什么,毕竟他现在算是我的“金主”。既然我主动送上门了,他要如何处置我我都不该有什么怨言。
      上了他的奔驰跑车之后,他漫不经心地问道:
      “你把我的领带夹卖了没?”
      “还没。”我也故意答得云淡青风。
      “需要我帮你转手吗?”
      “不用。”我潜意识里抗拒他的施舍。
      “你不是需要钱吗?”他似乎有点意外地问。
      “不是。”我睁眼说瞎话,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想被他看不起,尽管我知道他在内心里已经够把我看低的了。
      等红灯的当口,他把手伸到我的后颈抚摩着,仿佛给一只猫咪抓痒似的。
      “文彬,你对我是不是有点冷淡了?”他忽然问道。
      我愕然,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对他表示热情,毕竟我过去没有任何取悦男人的经验。
      “不然你认为我该怎么做?”我没有正面回答,以问题回答问题。
      他毫无预警地凑过来,鼻尖几乎抵上我的。
      “我比较喜欢你跟我侃侃而谈的样子……”他的目光锁定我。
      一个收下他价值六万美元的礼物、为他口交过一次、在他名下的产业打工的穷小子——我,有什么资本在他面前侃侃而谈?之前的嚣张来源于无知,如今的妥协来源于认命。
      既然我说不出他期待的话,于是我选择沉默。
      红灯转作绿灯,他没再继续纠缠于这个问题,重新开启车子,一路上我们没再交谈。
      我们抵达一个所谓有情调的地方——DIOR专卖店?
      “我们要来这里?”我无法掩饰自己的疑惑。
      “只是买衣服。”他道,挽着我走进电动玻璃幕门。
      他必定是这里的常客,销售小姐一见了他就眉开眼笑,献媚姿态十足地点头哈腰。业务经理甚至亲自出来招待他。
      望着店内令郎满目的服侍,我一个土鳖,再次体会到进错地方的尴尬。李唯在架子上狂风扫落叶地抓了一堆,从衬衫到外套,从上衣到裤子,从帽子到围巾,应有尽有。
      他把这些东西往我手上一塞,笑眯眯地说:
      “你去试穿一下。”
      “啊?”我大约愣了半分钟。
      “快去啊。”他直接把我推进更衣室。
      唉……原来是要给我买衣服,我还真是后知后觉。我拿起一件V领的条纹衬衣,一看价钱牌上的数字——5000.00?!
      我几乎被那堆“0”吓得昏厥,就这一件衣服居然要五千元?!我宁愿他用这笔钱给我买五百箱方便面!
      我再也没胆量去看剩下那堆衣服的价格,只得闭着眼睛催眠自己:这只是一堆数字,代表不了什么的。我随便换上一套衣服,开门出去面对众人。
      店员们奉承地猛叫好,李唯满脸兴奋地叫我把剩下的衣服全部穿上一次,我一一照办。我在更衣室进进出出,好笑地想着,原来玩“芭比娃娃换装游戏”不是小女孩的专利,我现在这种情况不就等于是李唯的“娃娃”吗?他花下巨资买下我这个娃娃,爱让我穿什么我就得穿什么。接下来,他愿意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吧。
      换好最后一套衣服之后,李唯满意地点头:
      “就穿着这套吧。”他豪气地拿出金卡,吩咐店员:“把他刚才试穿的全部包起来。”
      我忍着好奇心,不去计算那些衣服的总价格,跟有钱人交往就要学会麻木。身上穿着过万的服饰,你认为我会飘飘然吗?不,我不会。对我而言它们只是一堆普通的布料,不会因为加了一个品牌而变成金缕玉衣。
      接下来我们继续购物,他给我买了昂贵的鳄鱼皮鞋,昂贵的腕表,昂贵的手机。天快黑的时候,我们在一家昂贵的法国菜餐厅吃了一顿昂贵的牛扒。
      以我过往的贪婪本性,整个过程里面居然还可以保持心平气和(除了一开始试衣时的失态)。
      我以前穿着廉价的地摊货,破破的牛仔裤,土气的球鞋,戴着塑料电子表,使用一部只值几百块的二手手机,吃着大排档的汤河粉……日子还不一样过下去了?我还不是活得好好的?以往的这一切,跟他今天给予我的又有什么区别了?我头一次发现,自己或许并不是真正的贪婪之人。
      夜幕降临,他把车子开到了我所居住的老公寓前。
      “谢谢你,我走了。”我没有跟他深谈的意愿,直接下车,他也跟着我在另一边下来了。
      “你不招呼我上去坐一坐吗?”
      我在生锈的铁门前停了下来,回过头。
      “我的家很穷酸,不适合你。”
      “不要紧。”他爽朗地笑着,“我就是想看看你住的地方。”
      我无奈,只好任他跟着。我们一前一后地走上漆黑狭窄楼梯,走到二楼的时候,旁边一扇房门突然开启,屋内的灯火让不见五指的阶梯得到一点慰藉的光辉。
      “顾先生?是你吗?”满脸尖酸的房东太太披着厚晨衣出现在门边。
      “什么事?”我停下,预料到她要说出什么不好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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