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爱情回来过————满座衣冠胜雪
满座衣冠胜雪  发于:2009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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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陌笑道:“饭我倒是还没吃。今天有什麽好事?是不是你请客啊?”
沈安宁兴致勃勃:“今天的阳光那麽好,还不算好事吗?走吧走吧,自然是我请客。我现在比你有钱,当然是宰我。”
甄陌看了看外面,套上一件灰外套,便与他往外走。
沈安宁跟在後面咕哝著:“你怎麽总是弄得自己灰扑扑的?”
甄陌头也不回:“精神给谁看?”
沈安宁理直气壮地说:“为什麽要给别人看?别人的眼光与我们有什麽相干?我们就是漂亮给自己看。”
甄陌开心地笑起来:“喂,人各有志,我不劝你,你也别劝我。”
沈安宁也欢喜地笑。这个老朋友在北京呆了3年,结果一无所有地回来,而且情绪低沈得可怕,这一个月来,天天想尽了办法让他开怀,都不见什麽效果,今天看到他已经能够笑得出来,真算是一大进步。

沈安宁不敢问甄陌在北京遭遇了什麽事故,但约略也能够猜到,无非是为了感情。他了解他。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他有资格说这个话,他十分十分了解甄陌。甄陌在事业上一向坚定踏实,基本上没有什麽起伏。不论做什麽,他都非常顺利,完全可以做到稳步向上发展。可是,每次事业上的成功都毁於一旦,却无一不是为了“情”字。甄陌是个情感动物,当年为了一次情场上的失败远走他乡,3年之後,从异乡惘然归来,相信也一定是为了又一次伤害。

外面已是华灯初上,晚风轻撩著甄陌的浅灰色外套。他白晰光洁的脸在温暖的橙黄色路灯下显得特别柔和,亮晶晶的一双眼睛反射著五色缤纷的灯火,却格外平静。
仿佛很久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甄陌与沈安宁在那家新开的北京涮羊肉馆狠狠地大吃大喝了一顿。捧著饱胀的胃嘻笑著出了门,两人顿时觉得生活还是美好的。
沈安宁大声慨叹:“啊,生活真是好啊。”
甄陌笑道:“要让你觉得生活美好,倒也容易。”
沈安宁看了看表,猛一拉他:“不得了,快到时间了,我要去上班了。来,陪我一起去。”
甄陌有些犹疑:“我……就不去了吧。”
沈安宁根本不理会他说什麽,一把拉著他就往路边跑,然後伸出手拦车。甄陌想想也没什麽事,只好跟著去了。
沈安宁在这个城市里是个颇有点名气的歌手,最近一年专在酒吧里唱。因为在酒吧唱歌相对来说要单纯得多,仅止於坐在那里唱3只歌,唱完便走,也不用应酬客人。最近几年,酒吧业则异军突起,每天爆满,因此被许多老板看好,酒吧便随之一家接一家地开,当然也就需要大量的歌手,尤其是好歌手。沈安宁的行情非常看好,一般一个晚上从9点到12点,他要跑5个场,收入很是不错。唱久了,有许多客人专门爱听他的歌,所以常常有酒吧的老板找他去表演。他每天都过著同样的生活,晚上唱歌,白天睡觉,下午听音乐、练歌、看碟、逛街,也不见他有什麽情侣,一个人活得十分潇洒。

下了车,甄陌跟著他走进“与狼共舞”。

从外面看上去,这个酒廊似乎很平常,只一扇木门与门边的两个格子木窗显现出一种美国西部的乡村风味。然而刚一进门,迎面便是一张巨幅的印第安人头像。他很瘦,眼窝深陷,脸上涂著迷彩,线条十分硬朗。头上插著大蓬大蓬的羽毛,不留神看,还以为是绚丽的阳光在他身後无限高远地伸展开去。这幅巨大的油画浓墨重彩,被周围的射灯映著,有一种对命运不屈的抗争深蕴其中。因为知道这个种族已经几乎被灭绝了,他那种顽强的眼神与坚毅的斗志才更加让人心里产生一种凄婉的感觉。

甄陌对著这幅画看了好一会儿。
酒吧里面全部用原木装修,分两层,灯色晕黄,渲染著温馨的气氛。到处都闹哄哄地坐满了人,每一张桌上都有一只小蜡烛,看上去颇有点人约黄昏後的味道。前面有个小小的跳舞台子,顶上有一束追光射过去。台上坐在光圈里的是一个年轻的男歌手,正弹著吉他唱著悠扬的情歌。!


“等你到日出!把你看清楚
哭得累了的你看来睡得好无辜
在你耳边轻轻说出最後的要求
不要对他说出一样的话
不要对他说!夜里会害怕
别说你多晚都会等他的电话
别说你只喜欢他送的玟瑰花
因为这些!是我仅有!残留的梦
不要对他说……”!

所有这一切仿佛都是为失意的人准备的,甄陌不禁有著魔的感觉。
墙边有一块整个的从中剖开的大圆木,就那麽搁在几根架子上。沈安宁将他带过去,坐上高高的吧凳,笑著问他:“你觉得这里怎麽样?” 甄陌不由点头:“很好。”

“对吧?叫了你不知多少次,你都不肯来,其实到这里来喝上一杯,什麽烦恼都消失了。”他夸张地做个手势。“你看世界多麽美好。”
甄陌忍俊不禁:“好好好,算你对,只有你才领会了生活的真谛。”
“错,是生命的真谛。”沈安宁煞有介事,一本正经的。“能变一回人多麽不容易,一定要好好地过一次。”
甄陌哈哈大笑起来。沈安宁歪著头看了他一会儿:“这才是我认识的陌陌啊,过去的事根本不要再去想,过了就是过了。”
甄陌的笑淡了下来。沈默片刻,他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安宁,你说得对,以前的事我会忘得干干净净的。你不用担心我。”
那个男歌手轻声说:“谢谢。”然後下了台。
沈安宁忙溜下凳子:“该我了。你等我一会儿。我替你叫一杯啤酒,另外再叫个朋友过来陪你。”
甄陌忙道:“我一个人就可以,不用麻烦了。”
“不麻烦,不过你只要记得是纯聊天就行了。”他向甄陌眨眨眼。
甄陌一怔,随即会意,不由高兴起来:“怎麽?沾爱了?”
“现在还不能算吧?”沈安宁笑嘻嘻地做个鬼脸。“只不过已列入了可以考虑的范围内。”
甄陌仰头轻快地笑起来:“你放心,既然是你看上的,我绝不碰。朋友的那个,不可戏嘛。”

“那我就放心了。”沈安宁调皮地笑著走开去。“我去叫他过来。”
甄陌独自坐在那里,四处张望著。这个地方,很有与世隔绝之感。过去不远处是吧台,几个穿著红马夹的年轻男孩子正各自忙著,装生啤酒的地方更是应接不暇,有几个服务生围在那里说笑著等待,装满一大扎便有一个服务生接过拿走。另外的男孩子有的在小心地倒洋酒,有的在调鸡尾酒,有的在利落地做果盘,还有一个正拿著热水瓶冲咖啡。吧台的灯光经过特别调制,似乎只限於那个圈子,而不会渗透出来,那几个忙碌著的年少活泼的男孩子仿佛被圈在一个灯光围成的玻璃球里,对人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

围著吧台也坐满了人,大部分是独自一个人来的,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是沈默地坐著,彼此间并不交谈。他们面前都放著一杯酒,手上夹著一支烟,都不太活动,只静静地看著台上歌手的表演。在喧闹的环境里,他们显得特别安静,也象一处风景。

沈安宁正在台边与弹琴伴奏的人说著什麽,大概是讨论今天演唱的曲目。
甄陌到处看著,似乎每一张桌子都可以演绎出一个故事。有一对年轻的男女默默地坐著,神情十分平静温柔。不远处却将三张桌子并在一起,围坐了一大堆男男女女,时时爆发出毫无顾忌的笑闹声桌上堆满了酒瓶酒杯,当中放著一个大蛋糕。再远处有两个青年男子正拼命向对面的两个女孩子献殷勤,一看便知道正想打什麽主意。

手机的各种铃声不停地此伏彼起。
永远有人在进进出出,有人在过来过去。明明还有不少空间,可是却给人感觉已经塞得满满的了。空气中充溢著欢乐,时间仿佛已停滞不前,温暖和安慰的气息包围著每一个人。

甄陌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地方,嘴角渐渐地噙著一缕轻松喜悦的笑。
一个身材匀称的中年男人微笑著走到他旁边,手里端著两杯啤酒。“是甄先生吧?”他的声音十分柔和。
甄陌转头看他一眼,忙笑著点头:“是。”
男人把杯子放到他面前:“我叫高建军,是安宁的朋友。”
“你好。”甄陌本能地伸手过去与他握了握。“幸会。”
高建军笑起来: “甄先生,大家都是朋友,别这麽客气。”
甄陌也失笑:“是,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高建军端起酒杯对他举了举。他也拿起酒杯,与他轻轻碰了碰。“很高兴认识你。”两人都喝了一大口。
沈安宁坐下来,拿过话筒。电子琴调到钢琴的音效,清脆地响了起来。他唱的是一支缠绵的情歌,那是一个失恋的人对爱情的无怨、无悔。
沈安宁的声音十分纯净,音域非常宽广。他唱歌的时候神情非常专注,完全沈浸在了音乐的世界里。唱到情深处,甄陌似乎看见了他眼里的泪光。在明亮的光圈中,他显得超然物外,格外美丽。

甄陌与高建军都不说话,静静地看著他,听他悠扬地唱著“我象落花随著流水,随著流水飘向远方”。这一刻,红尘仿佛已隔了他们万丈,将他们留在了一个安静空灵的地方。

一曲歌罢,有掌声热烈响起。甄陌也随著高建军一起拍手。
沈安宁含笑地说:“谢谢。”
高建军这才转向甄陌,脸上带著和煦的笑,声音低沈温和:“甄先生,听安宁说你们是老朋友了。”
甄陌保持著适度的礼貌:“是,我们小学就是同学,後来考上同一所中学,又分在一个班,然後一起直升高中,分文理科班时又一起到文科班。能象我们这样从小学起就是同学的只有我们两个人,再加上我们的性格都差不多,所以就成了好朋友。他热爱音乐,无心向学,所以高中毕业後我们就分道扬镳了。不过,我们一直都是朋友。”

“那实在是难得。”高建军赞叹。“现在象你们这样的朋友是少之又少了。”
甄陌也有同感:“是啊,到了社会上才知道,大家都象是戴了面具在做人一样,仿佛不虚伪就活不下去似的,要交真诚可靠的朋友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自己喝啊,在这里是不劝酒的,各人自便。”高建军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甄先生以前都做过哪些工作?”
甄陌喝了口酒,将以前做过的公司的情况以及自己担任过的职位大致说了一遍。
高建军很认真地听完,不时就他做的行业与职务跟他详细地探讨一番。提到工作,甄陌的精神来了。可以说以往的每份工作甄陌都是身当大任,全面负责一个项目或者一个部门,几乎从基层到中层的大部分职位他都曾经做过,因此非常清楚一个公司的运作应该怎样科学、有效率。他们谈得痛快淋漓,越说越投机。

高建军欣赏地看了一眼面前这个光采照人的年轻人,忽然说:“甄先生,我听安宁说你正在找工作,有没有兴趣到我们公司来试一试?”
甄陌微微一怔,正眼打量了他一下。他穿著一件黑色的羊绒衬衫,外套一件铁灰色羊毛背心,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西装裤,加上黑袜子黑皮鞋,从头到脚都很沈著,一点不夸张,看不出来属於社会的哪一个层次。“高先生的意思是?”甄陌疑惑地问。

高建军从衣兜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名片递给他:“我很希望甄先生能加盟我们集团。”
甄陌端起身旁的一个蜡烛杯来看了看名片,见上面郑重地印著“明珠地产董事长”的头衔,不由很意外。他再抬头看高建军一眼,一时有些茫然。
高建军看出来了,连忙温言道:“甄先生,我是诚心诚意的,绝不是因为你是安宁的朋友,有照顾你的意思。我们集团的业务现在发展得很迅速,急需要象甄先生这样有实际经验的高手加盟。”

甄陌不由一笑:“高总过奖了,在你面前,我算什麽高手?”他的笑淡淡的,显然并不热心。
高建军连连摆手:“我们不能以成败论英雄,这跟运气有很大关系,也许将来甄先生会有比我更高的成就。如果甄先生有意的话,可以先到我们集团工作著,一边帮我们,一边再看有什麽适合自己发展的事业,看稳了再做。你看怎麽样?”

甄陌犹豫了一会儿:“如果我去,高总觉得我适合做什麽职位?”
高建军想也不想:“董事长助理。”

甄陌听著这个属於高层管理人员的职位,心不免动了一下,转念一想,却又推辞道:“高总,安宁也许已经跟你说了,我是刚从北京回来的。我离开这儿已经3年多,对这里的情况完全不熟悉了。进入你们这样的大型集团,而且一做就做到董事长助理,我只怕一时不能适应,无法胜任。”

“这不是问题,我相信自己的判断,给你两个月,你就能够熟悉所有需要熟悉的东西。”高建军显然对自己的眼光十分自信。“出来走江湖,其实悟性很重要。”
甄陌却仍然犹豫。
这次从北京回来,他似乎已信心尽丧,以往的勃勃雄心也已荡然无存。因为刚回来不到一个月,对於明珠地产,他并不熟悉,但那麽雄伟壮观的一幢明珠大厦矗立在那里,已经足以说明一切了。对於这样规模的集团,他现在自然会感到不敢高攀。而且一进入就担任高层职务,他更感到有一些畏缩。

高建军温和从容地笑著,仍然不遗余力地招安:“甄先生,我们集团刚刚上市,实力十分雄厚。你进来工作,首先有全面发挥你才能的空间,其次我们对职员有很完整的福利计划。你如果同意进来,试用期3个月,工资是一个月3000。试用期满後,公司会为你办大病统筹、养老等各种保险,工资升为5000,奖金及年终红利另计。做满3年,公司会分给你房子。每一年的加薪幅度不会低於10%。甄先生,你是个优秀的人才,‘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希望你能三思。”

甄陌本来是打算跟著安宁来放松一下的,却不料会看到一个机会迎面而来。他微微皱起了眉,似乎有些反应不过来。他慢慢地边想边说:“高总,象你们这样已成规模的集团,我相信各个位置都应该已经坐了人,并且已经坐稳了。尤其是董事长助理这样的职务,绝对不会到现在还空著。而我如果进入一家公司,肯定是要干实事的。如果只是担个虚衔光拿钱不做事,我绝对不愿意。那麽你如何安置原来那个助理呢?你们集团的其他人对你的安排又会不会心服口服呢?”

高建军微笑,果然没有看错人。“你放心,这些我早已想到了。”他胸有成竹。“从我们集团的业务来看,我需要三个助理。但是目前只有一个,而且主要是负责对外业务的。现在出色的人才太不好找了,我是宁缺勿滥。但是工作却有那麽多,我实在是忙不过来了,所以急需要一个优秀的行政管理人才来协助我,主要是针对集团内部的管理。林子大了,什麽鸟都有。我们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部门越来越多,有不少人就开始混水摸鱼,当起充数的滥竽来了。我既要顾著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又要顾著高科技开发,千头万绪,实在是没有时间来整顿内部了。我希望你来之後,下大力气狠狠整治一下。你到集团来工作,只对我一个人负责,所有的分公司,所有的部门,你都有权利检查处理。而且你是个外来者,与他们谁都不认识,跟谁都没有关系,办起事来就干手净脚,不必给任何人面子。”他温文地微笑著。“我是很看好你的。怎麽样?甄先生,好好考虑一下。”

甄陌一边听著,脑筋一边急速转动。说实话,对於管理一个大型集团,他并不是很怵。在北京的时候他曾作为一家集团里的二级法人、总经理,独立管理过一个大型贸易公司。因此,在企业管理方面,他完全有信心。但是,高建军根本不了解他,就立刻提出这麽好的条件邀他加盟,是不是有什麽其他的企图呢?他毕竟是沈安宁喜欢的人。想起沈安宁提起他时那种喜悦欢快的样子,甄陌决定放弃这个机会。何必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去冒与唯一的朋友产生龌龊的风险呢?不值得。

他挂著适度的微笑,温和地轻声说:“高总,你的邀请来得太陡了。让我考虑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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