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记———— 默客
默客  发于:2009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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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元被封了个翰林的缺,听起来比县官这种七品芝麻官是好多了,但在多如牛毛的官吏中,是个没有实权,没有地位的闲缺。如果只是一个书生,只图过安稳日子,只要不强出头,这个缺还不错,但对野心勃勃的寒梦风来说远远不够,他坐立难安地想着出头的办法。


      朝中有人好做官。削尖脑袋想平步青云的寒梦风自是不会放过任何机会,有一就有二,当初是凭借胡丽丽的家财,现在当然可以故计重施。而最好的机会莫过于庙里上香。


      难得的好天气,哥哥带着我和胡丽丽(我不认为那是我的嫂子,只知道她是我的情敌。)庙里进香。许日遭逢丧父之痛,又远离家乡,再加上丈夫先是以重孝在身后是以公务繁忙为由刻意冷落,胡丽丽脸上罩上一抹忧愁,女人心情不好就易憔悴,真是如花般的娇嫩,几月前还是明艳照人的胡丽丽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妇人,看着哥哥对自己的妻子连眼尾也没抬一下,甚至不易察觉近乎厌恶地皱皱眉,我的心颤了一下,痛了一下。


      “风郎,我想去为母亲祈福。”胡丽丽小心翼翼地问着哥哥,昔日的撒娇已成过眼烟云,男人宠爱时你是一块心头肉,男人不爱时你就是一个酸窝头。

      接到哥哥的眼色,我忍住心酸赶紧圆场:“嫂嫂,我正想求个签,咱们一块儿走吧。”昨夜床第之间,哥哥就已说明此次主要是为了宰相的千金而来。

      三朝元老宋丞相妻妾成群,儿女一堆,真正有出息的是五小姐宋莲香,长的最漂亮,才华最出众,嘴最甜,不仅深得老丞相的喜爱,更获得了太后的疼爱,真可谓掌上明珠,娶了这位姑娘,等于取得了宋丞相的信任,甚至可以在太后跟前挂上号,直接打通了攀附最高权利核心的路。


      看着哥哥胸有成竹远去的背影,我除了无奈还是无奈,英雄救美的戏码虽然老旧却非常有用,一个落难千金,一个少年英雄,才子佳人能不一拍即合吗?

      喜乐奏响,喜烛高照。

      这一夜痛苦的不仅是我。骄纵的相府千金怎么可能屈居民妇之下,胡丽丽丢掉了丈夫,也丢掉了正室的位置。再一次的独坐窗前,静待夜的消失,这一次又会是多长时间呢?


      我欲哭无泪。

      本以为这已经是最痛苦的,没想到还有更痛苦的。新婚一个月后,许是受不了宋莲香的小姐脾气,也看不惯胡丽丽的愁眉苦脸,哥哥又摸上了我的床。宋小姐不愧是大家闺秀,皇宫内院、豪门侯府中肮脏的事情见多了,她虽不能够确认,却有所觉察,三不五时的就旁敲侧击要我嫁人。


      起初我还自信满满,毕竟我不是一般的妹妹,从小相依为命,以后的两情相悦,我们兄妹之间是亲人,是情人,是天下间最亲密的两个人,而那相府千金不过是第二个胡丽丽罢了。


      我的确猜中了,哥哥没有将我嫁人,而是编造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悲歌,什么我爱上了一个少年书生,却不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情人突生重病,我却不离不弃,成亲一个月后,情人就撒手人寰,我立志终身不嫁,以守贞洁。


      当我捧着御赐贞洁牌坊时,心里只有哭笑不得的感觉,这算什么?我这样的人都可以被称为贞洁烈女,那些苦守活寡,夜夜捡针拾豆渡过寂寞光阴的女子算什么?大傻瓜!


      至此,心中的那点点儿的愧疚化为乌有,一方面是情根深种,另一方面再也不信那些三从四德之类的东西,御赐牌坊是多么大的荣耀,却也不过如此,天知道这些口耳相传的烈女传有几个可信,八成百年之后,我也会被称颂为天下无双的苦守贞洁的烈女吧?天知道,我那个倒霉的只嫁一个月,就嗝屁着凉的丈夫生得什么模样,天大的笑话!


      如果是一般的寡妇,必是谨言慎行,可我是个假寡妇,没有那种悲苦,也没有许多顾忌,这才发现当寡妇有着当姑娘和夫人不能比拟的好处。夫人得管理一个家,处理妻妾关系,姑娘依附在父母兄长的羽翼下,而如我这样的有身份的寡妇,有着一定的自主权。自己有独立的院落,有着独立的管理权,在我的院子里我就是真切的主人,仆役马夫丫环一应俱全,手中有固定的银子,我并不觉得日子如何难过,反而觉得比当姑娘方便,我可以端起主人的架子,要求除了两个贴身丫环外不得入我的内室,而这两个丫环也可以任意斥退,方便我和哥哥的幽会和偷欢,可是我没有想到这也可以方便别的勾当。


      夜里,我突然惊醒,觉得身上有一双恶心的黏湿的大手在四处乱摸,令我胃里一阵翻搅,好悬没吐出来。

      “谁,放开我!”我以为是厉声呵斥,却发现只是微弱的哼叫,男人却是兴致勃勃地继续着。

      “救命!”我第一个念头就是遭到宵小了,“哼,别小看我。”我的手摸向枕下,几年的钻研不是白费的,我要让这个王八蛋死无葬身之地。

      “没了,怎么可能!”我吃惊地发现枕下的防身药袋不见了踪影,“是谁将它拿走了?”这个屋子除了我和哥哥外没人进来,因为怕被别人发现我们的情事,所以我的屋子一向是我自已收拾,怎么可能没有?!


      惊疑和不安笼罩在我的心上,可是虽然我不算什么贞洁烈女,却也绝不能便宜了身上这个不知打那儿来的混蛋。我试图用牙咬、用脚踢、用手抓,拼尽全力反抗。

      “有趣,有趣。”身上的男人对我的反抗很满意,一张臭哄哄的大嘴亲上我的嘴,险些没将我薰晕过去。

      “寒梦风这小子没骗人,可人,心肝,你还真是一匹烈马。”男人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打得我的头偏向了一侧,却远不及他的话令我心痛。

      “这绝不可能!”我更激烈地反抗着,我要亲自去问问这是怎么回事。

      不同于一般的闺阁千金,曾经饱受苦难的我身材虽瘦,力道却比一般女人大得多,还粗略地学过一招半式,那时是为了生存,这会儿为了贞操。

      我的头左闪右躲,身子麻花般扭动,试图可以从男人的身下逃脱,力争可以将被制住的双腿拔出。可是却忘了男人是靠下半身生活的,下半身异常敏感。

      “好,好,真他妈的够骚。”男人粗鲁地撕开我的衣裳,打开我的双腿一挺而进,没有润滑的甬道撕裂般疼痛,除了屈辱还是屈辱。

      嘴唇咬出了血,我却不吭一声,脸上火辣辣的,不用看也知道高高肿起,浑身上下被捏得发疼,我昏昏沉沉地躺在那里,嘴里还有男人精液的腥臊味,令我难过得恨不得立即死去。


      有人进来了,我等着听丫环的尖叫声,然后是众人的怜悯或幸灾乐祸的嘲笑声,却没有。

      有人轻柔地为我清理,泪止不住地流下来,这是怎么回事!

      红肿的眼睛打开一条缝,我看见哥哥一脸欲言又止,看见一个中年的妇人默不作声地收拾一切。

      不必再说什么了,我无言地望着房顶,这又是一个为寒家报仇的牺牲,我面无表情地听着哥哥的解释,我昨夜侍候的是吏部尚书大人,上次踏青,被打扮得异常清雅的我不过是为了引起某些有特殊癖好的大人物的注意。也是,为了寒家的复仇大业,哥哥都连娶两位女人,凭什么身为寒家一员的我可以置身事外?这回也应该我贡献一份心力。


      于是我成了一个风流寡妇。

      于是我多了许多入幕之宾。

      于是我得到许多枕边消息。

      于是哥哥成了掌握大权的刑部尚书。刑部寒尚书。

      第二十四章 情不情

      为了逃避那份已经变了质的情,我们是不伦不类的兄妹,是不忠不诚的情人,是合作无间的伙伴,我们的命运交织交缠,象打了结的绳子,怕是只有死亡才可以解开。

      当哥哥迎娶了第八位妾。

      当胡丽丽终于不堪忍受死去时。

      当胡夫人感叹她母女双双遇人不淑,一头撞死在女儿灵前时。

      我逃离了我惟一的亲人,我惟一的爱人。

      人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钱总是越多越好,权更是越大越好。

      哥哥已经不满足只是个小小的尚书,他现在瞄准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寒家的仇人早已被个个击破,一个大权在握的刑部尚书想罗列罪名将一些失势的人致死,并不是件难事。更何况还有锦衣卫大人的帮忙。


      亲眼目睹了顾家的灭门,我早已冷硬的心没有半分悲伤,这是官场斗争的不二法则:胜者诸侯败者贼。即然进入这个权利斗争的战场,享受荣华时不得不承受战败的下场。其实寒家也是如些,只不过寒家幸运地逃脱了两个人,而顾家运气不够好,从这个世上消失了。


      我就是那个为虎作伥的伥,为了哥哥干了许多坏事,可没想到莫名其妙地被李明靖吸引,一路跟在后面直到现在。

      “真怀念这个味道。”李明靖捧着圆滚滚的肚子,喘着气发表感想,不夸张地说,这会儿李明靖的食道都已填得满满的。

      “你是饿死鬼投胎啊?”我不屑地嘲讽,其实羡慕居多,我们所有人中,无论是富甲一方的吴尘,官宦之家的我,亦或是非得跟着我们走的那个假道士柒钰,都没有李明靖的快乐。


      “你能进皇宫吗?”李明靖颇感兴趣地问着我,“你知道御膳房在哪儿吗?”李明靖对皇帝、皇后之类的没兴趣,倒是对御膳颇为向往。

      天下之土,莫非王土。皇帝的膳食绝对错不了,可惜知道是一回事,吃到是另一回事,以李明靖那种三脚猫的水平,皇宫还是可望不可及的地方。

      “想吃御膳可没那么容易。”我笑着解释,快乐的人就连身边的空气似乎也含着快乐的因子,所以呆在李明靖身边我的心情最是放松。

      “皇上是至高无上的,就算皇上喜欢某个大臣赐下膳食,那多半也是供起来作为皇恩浩荡的象征。”官场上的许多东西不是一般百姓所明白的,这里有些表面文章不得不做,尤其是身居高位的人,你大权在握,有嫉妒你的人,拼命想取你而代之,你不得不防,伴君如伴虎可不是说假的。


      “噢!”李明靖颇觉失望地长长地叹了口气。

      “不过京城里烤鸭、涮羊肉倒是很好吃。”我不忍看他失望,主动提供线索。

      “一点儿都不好吃。”李明靖近乎不屑地说着,“我吃过,腻的要命,咸的要命,名不符实。”说到后面近于咬牙切齿了,别的李明靖是绝不会在意的,可是一碰到吃的问题,搞不好李明靖会跟你玩命。


      眼看李明靖的鼻子快撞上我的脸了,吴尘颇为不满的一把捞过李明靖,好歹李明靖也是个堂堂男人,看着吴尘象抓小鸡一样一把就抓过去,我还真替李明靖感到悲哀,男人的尊严啊!


      似乎生怕李明靖沾染上别人的问题,仅仅因为李明靖靠近我的身边,就被吴尘劈头盖脸一顿狂吻,倒不是令人脸红的舌吻,只是额头、眉毛、脸颊、脸蛋,当然还有红唇挨个儿地吻过去,在我看来,那不是吻,更象是雄性动物在自己的地盘上做的标记。


      多年的经历使我清楚地明白,眼前这个看来只是长得英俊的江南富商不好相遇,朝庭上的锦衣卫虽然名声不太好,可是收集情报的工作做得不差,我记得别的商家都是洋洋洒洒的一大堆资料,惟独这位江南首富吴大当家只有尽人皆知的那么寥寥数条,堂堂的大明王朝秘密机关收集的信息不比一个平民百姓知道的更多,能不令人害怕吗?


      那份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完善的不能再完善的资料,只让我感到深不可测,几日的观察,我虽不知道吴尘究竟是何许人也,却明白千万千万不要惹他。


      忽略李明靖满脸的不快,“这个烤鸭和烤鸭不同。”我清清喉咙转移话题,心里却一直对吴尘默许我呆在这里感到不解,难道我的直觉不灵,吴尘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


      “干嘛莫明其妙地亲我?”李明靖牙庠庠地想着在吴尘的脸上还是脖子上咬一口,经过多时的调教,李明靖已经对所有吴尘的亲热动作习以为常,可是大庭广众之下,吴尘亲了他,他却没有动作,总觉得有些吃亏。正准备一口咬在下巴上时,吴尘的下巴上有个凹槽,换作是西方人,人们认为那是贵族的象征,是高贵血统的表现,李明靖只是从没看见别人有,因此对这个希罕的小窝有着高度的兴趣。还没行动,耳朵敏锐地捕捉到“烤鸭”两个字,立刻扭转头,烤鸭比咬人重要。


      “有什么不同?”

      “烤鸭只能吃全聚德的,而且还不是所有叫全聚德的都行,必须是前门楼子那儿的,否则全不好吃。”住了几年,我算得上半个地头蛇。

      “还不都是鸭子,能差到那儿去?”李明靖晃晃脑袋,顺手抓起吴尘的手指啃了起来,即然探讨到吃的问题,他要磨磨牙,一口利齿是李明靖吃东西的最佳武器,不能不小心爱护。


      “错!”我洋洋得意地教训着,“老汤,关键在老汤。那可是几代人传下来的宝贝,多年的香气凝聚在里面,那是几代名厨的心血结晶,不是那个老汤弄出来的东西就不是最正宗的。”说着说着,我已经饱涨的肚子居然又感到饿了,完了!完了!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捏捏自己的肚子,好象长了不少肉,想我一个绝代佳人变成贪吃鬼,可怕的前景!我蓦地打了个冷颤,再没有兴趣继续讨论涮羊肉,搞不好讨论完毕,我们就会接着吃下去,我可不想当肥猪,即使最痛苦的时候我都没有化悲痛为食欲,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在已经将伤痛压下来的时候自暴自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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