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的阳光 ————蛋蛋鼠
蛋蛋鼠  发于:2009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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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相识
 

罗孚兹大学音乐分院,目前正在上公开课。这是一所著名的综合性大学,位于乔治兰州中部,占地约15公顷,在学校周围,有茂密的树林和蜿蜒的人工湖,还有各种各样的娱乐设施,在这里的学员们,除了感受有别于城市的静逸与清新外,就是被学校的整个学术气氛所包围。这所学校建校以来,虽然学生间也时常有明争暗斗,但都比较有风度,学校里鲜有暴力冲突出现。另外,学校专业综合性非常强,学员们男女几乎各占一半,也解决了理工科专业以男学员为主的单调。学校舞厅每到周末,就会成为学员们聚会和约会的首选地点。


丹佛是音乐分院的钢琴师,当然他也是学员,只是因为他对钢琴非常偏爱,又对音乐有极高的敏感度,强森老师很喜欢他,每次上公开课的时候,丹佛就被他强行任命为钢琴师,配合强森的课程,让大家享受身临其境的名曲世界。


“事实上我不太喜欢弹奏名曲。”丹佛常常对自己说,“因为我更想让自己的音乐登上历史的舞台。”丹佛的脾气不像他的音乐那样柔和幽长,他很容易生气。往往因为同学们有一点违反他的原则,他就不理会他们,敬而远之。久而久之,同学们觉得他挑剔而难以亲近,渐渐地丹佛就孤单了。


这种孤单不是表面上的。平常同学们也都会约他一起去唱歌跳舞什么的,但是丹佛很难加入他们的话题,看着他们兴致勃勃地谈论女孩们的事情,他就忍不住沉默了。于是,丹佛减少了自己外出的时间,他常常独自跑到音乐教室,打开钢琴,让音乐在自己的手下流淌。也许是一种禁锢,他无法随心所欲地演奏乐曲,他对音乐的敏感并没有赋予他极强的音乐表现力,无论是怎样的感觉,他都无法准确地表达出来。而那些名曲,无论怎么演奏,都能够感觉到从音符间落下的震荡、激越,令人感动。


演奏是需要投入的,但是丹佛不怎么容易做到这一点,有时候,一点轻微的响动就会把他好容易凝聚起来的精神击溃。他坐在钢琴的前面,失落的感觉强烈地挥之不去。究竟自己想要什么,想追求什么,什么东西是可以永远地保持着,不断地刺激自己,不断地创造新的感动呢?丹佛不知道答案,于是陷入更深的沉闷中。


强森抬起手,示意丹佛演奏《致爱丽丝》。丹佛轻轻地吸了口气,每当在课堂上演奏世界名曲的时候,他总是要比平日里精神集中许多,也许是一种虚荣心,也许是因为压力。

画笔刷刷地轻响,艺术设计分院二年级的金发蓝眼少年弥加正专心致志地画着一幅素描。他注视着丹佛上下摆动的双臂,非常仔细地勾勒出手臂敲击的弧度。坐在他旁边的同学探头道:“你在画胳膊?”


“嗯。”

“很不错。”同学指着上臂的弧线道,“看起来它像在用力。”

“那就是很糟糕了。”弥加皱着眉道,“我本来的是想画出敲击时的那一瞬间,那时候手臂刚刚夹紧,似用力而非用力,有一点控制而又刚刚点到的均衡感,比音乐还要美妙。偏偏我没有画出来,”他挥动着手臂叹息道,“而这正是我的悲哀。”


旁边的同学听得莫名其妙,觉得他像个疯子一样。而弥加说话的声音已经全部落入了强森老师的耳里,趁着他挥手,强森大叫道:“举手的那位同学,请站起来回答问题。”

弥加呆了一呆,脸上顿时露出僵木的尴尬,嘴大张了一下之后,苦笑合拢。强森是出了名的严厉,最恨别人在他的课堂上讲话。弥加醉心于画画,本是一点声音也不会发出来,偏偏身边的同学多事问了他一句,引发了他的感慨,这下子正撞死在枪口上。他心里暗暗埋怨,为什么他那么老实听课的时候(作者:老实?),强森没有看到,而他不小心地说了一句话(作者:一句话?)却偏偏被他逮个正着呢?可见,人的眼睛还会自动分类,过滤好的事情,只留下些不好的。


无可奈何地,弥加站了起来。强森翻了翻点名薄。

“你叫什么名字?”

这下是彻底完了。这一科的学分啊……弥加叹了口气。

“我是艺术设计分院美术系二年级的弥加。”反正点名薄上写得清清楚楚了,让一位老人家戴着老花镜找,不如自觉点,说个清楚明白,也显得自己胸怀坦荡,吝望点,还可以博取大家的好感,也许那老头儿就此放过自己也说不定。


“你知道这首我让大家欣赏的乐曲是什么吗?”强森冷冷地瞪了弥加一眼,弥加忍不住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微笑。完了,完了,这老头儿是故意让他难堪了。虽然刚才演奏的时候他听到了乐曲的名称,但是很遗憾的是,现在他完全忘记了。身边的同学急忙地提醒他:“是致爱丽丝。”


“挚爱历史?”弥加觉得这乐曲的名子好奇怪,他似乎从没有听过。迈克·杰克逊到是有一盘专辑叫《历史》,不过他不太喜欢摇滚,所以没有听过。

“不是……”好心提醒他的同学被弄得哭笑不得,看着强森的眼光指向自己,那同学不敢再提醒他第二次。

丹佛停下了音乐,他抬头看向那个破坏了他的兴致的家伙。弥加长得非常英俊,又有一头纯色的金发,在人群中显得相当突出,如果不是他一直带着那种极具亲和力的微笑,他极可能成为被人们恨又被人们爱的极端对象。


“老师,是挚爱历史。”弥加朗声回答。丹佛差点没被呛得吐血。刚开始看到弥加的时候,他觉得弥加是个漂亮的男孩,觉得他的金发很美,可以作为他谱曲的灵感,但是接下来,几乎是音乐白痴的弥加让他大倒其胃,就算他不知道这首曲子,也不该这么胡诌名字,既然对音乐如此贫乏,那还来上什么音乐发展史!


强森的脸色气得发青,不管怎样他也不希望在他的课上学生闹这样大的笑话,他要惩罚他,同时又要让自己有台阶可下。可是弥加太不合作了,竟然连曲子的名字都答不上来。还说成“挚爱历史”,换作那些挚爱历史的人来听了,也许个个都得上演精神崩溃。


弥加很俏皮地笑了笑。反正心里早已经知道后果,答不答对都一样。眼睛一瞟,他看见了与强森老师一样面色铁青的丹佛,才想起来,这是他拿来做素描的模特,但是他还从来没有认真去观察过丹佛的模样。毕竟,他弹琴的动作更有韵致,更吸引人——虽然在描摹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丹佛的不足。弥加很理解,丹佛作为一个热爱音乐的人,听到自己这番话气得想揍他是非常自然而正常的。


强森什么也没有说便挥手让他坐下。本来这一门选修只要上了课就能过关,但是违反了强森先生的课堂纪律,恐怕只能得D了。呜呜……一句话毁了一门课。

丹佛有些冒火,但是看着强森比他还要铁青的脸,他倒也不觉得太生气。反正这金发小子这门课是肯定完蛋了,还不如不上课,下学期把学分补修上来就成。弥加叹了口气坐倒,如果要有个性,他现在就可以拿着书本走人,但是他没有。好容易找到一个有趣的模特,他是不会轻易地放过的。身为热爱绘画的人,他与丹佛一样,非常执着。


看他仍然坐在座位上,丹佛忍不住熄火了。毕竟音乐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既然他也知道自己不对,想想他毕竟选修了这门课,丹佛也就释然了。人对人太苛求的话,只会让自己心情不好。拿别人的罪过折腾自己的事情,丹佛是不会做的。


下课了之后,弥加忍不住长吁短叹。都已经在这个教室坐了五次了,学分居然被当掉,好窝火。旁边的同学安慰他道:“别丧气了,你正好有更多的时间画画啊!学分大不了下个学期再修嘛。”


“呜……你就不要再打击我了。这课我还是要上的啊!”弥加看了纸上那弹跳着的胳膊一眼,哀叹起来。同学似乎明白了他的理由,轻声笑道:“你要把那个弹琴的当作你的模特儿吗?那你何必上这堂课?你直接去请他当你的模特儿就好了。”


“嗯?”弥加惊讶地抬头。那同学以为他不明白,便解释道:“当模特儿是要钟点费的,只要你肯付钱,也许他连人体模特儿都会肯当的。”

“他不会肯当模特儿的,而我也只对他的胳膊感兴趣。”弥加挑剔似地挥了挥手,“事实上他绝对不可能成为一个完美的模特儿,如果他对自己所终爱的音乐都不能尽兴投入,当模特儿更容易僵硬而不自然,这样的模特儿是没有力量引发任何的灵感的。”不等那同学明白过来,他指着自己所临摹的丹佛的右臂道:“你看出来了吗?弹琴者的右手是将音乐的情感释放出来的开关,力度、角度都会使音乐的节奏产生轻微的变化,我是不知道这种变化对于音乐来讲有什么影响,但是作为模特儿,只要有一点点的走神,那么动作就会失去美感而变得僵硬,毫无生气。”


正当弥加口若悬河般地发表高谈阔论时,丹佛的脸色阴沉到了极点,他从来不容忍同学对音乐的指责和苛评,他觉得身为音乐的爱好者,应该热爱音乐的每个部分,哪怕是一首蹩脚的乐曲,只要用了心,必然有其发光的地方。他可以容忍外系的学生对音乐的指责,因为欣赏者的口味常常是变化的,不可预知的,无道理而挑剔的。但是他不能容忍一个音乐白痴凭着他的感觉大肆品评音乐的美感,因为他根本就不配!不懂就应该保持沉默而不是张着嘴胡说八道!


弥加没有发现丹佛已经站到了他的旁边,他的演讲欲一旦爆发便不可收拾,甚至对周围的事物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同学看见了丹佛那几乎发黑的神情,知道不妙,但是无法阻止弥加继续说下去,因为他既不能大叫弥加停下,也无法让弥加注意到他警示的眼神。


弥加的高论在丹佛的手中打断了。领口被无情地拎住,立刻卡紧了他的喉咙,弥加一口气没吐出来,呛得满脸通红却又咳不出来。他抓住了丹佛的手,用力想将它扯离自己,但是缺氧导致的无力,使体格与他相当的丹佛明显占了上风。


丹佛举起了他的右拳。现在的他愤怒已极,全身的力量集中到了拳头上,眼睛也一瞬不离弥加的脸庞。弥加蓝色的眼睛不断地眨动,他看清了丹佛的拳挥出的轨迹,也看清了丹佛脸上那无法遏止的愤怒,那种表情,自然、强烈,充满了压迫感,让弥加感受到力量之间的失衡。因为弥加没有愤怒,所以他能够感受到当人全身积蓄着力量,并在瞬间爆发出来时带给对方的抑郁感,让恐惧一瞬间占据对方的心灵,无力反抗。


这是……很美的感觉。

可惜的是弥加根本没有时间去体味这种集聚着动静瞬间的艺术美,便整个人被击飞出去,头重重地撞在椅背上,一阵剧痛过后,热而粘腻的液体缓缓地沿头滑下。

受伤了?弥加用手一抹,血染红了他的五指,触目惊心。他恼怒地转身,看着仍然面带怒色的丹佛。看起来不是很强壮的家伙,没想到力气还不小。

旁边的同学吓坏了。在学校里,因为打架而导致流血的事件实在太少,如果被老师知道,这两个人都讨不了好。丹佛会被警告留校观察,而弥加也会被罚思过,停学三天。关键的是,被丹佛揍了这一拳,弥加是绝对不会善罢干休的。天啊,拜托!千万不要打架!


“混蛋……”弥加野兽般地低吼了一声,丹佛警惕地后退了半步,摆出了迎击的架势。同学伸手去阻止弥加,却被他一拳挥开。弥加擦了擦手,怒气冲冲地举起自己的画,指着那只胳膊吼道:“你这白痴!我说错了吗?”


静。

弥加吼道:“你看看这只胳膊,它根本没有用尽力气去表现敲下的瞬间,而是犹豫的,有些恍惚的,在它敲下去的瞬间力道明显不足!你这音乐白痴,根本表现不出音乐的美感!”

寂静。

弥加继续怒吼:“你自己想想为什么会这样!我试图修正,但是我不是你,我不会弹琴,我无法确定在沉醉琴声的一瞬间手臂落下的速度与力道!你毁了我的画,混蛋!”

丹佛冲了上来,又一次拎起弥加的领子,他真的愤怒到了家。一个拿着廉价笔杆胡乱涂抹的家伙,怎么可能理解音乐的艺术?他根本还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他懂什么?他能够从胳膊的节奏和力道看出演奏者的不足?别开玩笑了!


“你们在干什么?”强森老师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看见心爱的学生与破坏了课堂纪律的家伙扭打在一起,他气坏了。

丹佛呆了一呆,这才意识到他违反了校规。天啊,他是品学兼优的音乐分院才子,档案上留下这样的污点,他的未来会是一片漆黑的!顿时,丹佛的手无力地松开了。

弥加先是一怔,随即觉得好笑,然后对丹佛的怯懦明白地给了个讥讽的眼神。

“老师……”丹佛想解释,但是他打人在先,对方到现在都没有还过手,责任无疑是他的。他不善于撒谎,又不敢承认,全身瑟瑟地发起抖来。

“强森老师!我和你亲爱的琴师在讨论音乐的美感问题,不小心摔了一跤,撞伤了头,所以流了点血。琴师先生怕我出事,所以和我靠得近一点看看我的伤严不严重,如此而已。老师,没什么事的啦。”弥加拿起桌上的书和画,施施然顶着一张满是血的脑袋走到强森面前,然后压低了声音道:“老师,你的学生为你出了气,你好歹也把学分给我吧。Ok?我保证不会找他麻烦的。”


强森气得满脸涨红,但是看到丹佛那窘迫的神情,他知道主犯是丹佛而非面前这个嚣张的小子。弥加那一番话,明显是在威胁,只要给他学分,他就不把事情捅出去。强森气得无言,弥加却从他无奈的神情里得到了答案,哈哈一笑,扬长而去。丹佛站在原地,不敢抬头,等到他终于平静下来的时候,整个教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强森老师什么也没说便离开了。


一切像是没有发生过,但是丹佛拳头上的感觉仍然清晰。他微微有些颤抖。弥加所说的话,在他的大脑里嗡嗡作响,不管他说的有没有道理,丹佛很清楚自己在钢琴上的弱点。他无法全心投入,总会突然间烦躁走神,对于乐曲的感觉,他也无法进一步提高。这困扰了他近半年的问题,被弥加一针见血地指出,即使是凑巧,也足以使丹佛认识到这是无可掩盖的瑕疵。


能够被弥加看出来,也一定会被别人看出来!想像着同学们在背后冷笑着,嘲讽着他的钢琴,丹佛全身一阵沏骨的冰寒。突然地,他憎恨上了弥加,如果没有他,也许就没有人会发现!明知这是迁怒,但丹佛还是让自己这么认定了,毕竟他以后和弥加没有什么交集,有时候恨一个人起码可以逃避自己心里的恐惧。


弥加的头只是擦破了皮,伤得并不重。他的同学告诉了他丹佛的姓名,告诫他别去寻仇滋事。弥加的个性一向是胆大包天,敢说也敢当,受了丹佛这一拳,虽然要回了学分,但痛苦却持续了三天有多,怎么也得讨还回来,何况画被血弄污,差不多也毁了,总得让对方赔偿一下吧。


想起那天他指责丹佛的话,弥加忍不住大笑。对画画的人而言,自然或许是重要的表现力,但是紧张、窘迫、恐怖也是重要的着墨点。一幅画,能让人心旷神怡,或能让人心惊不安都是非常优秀的——重要的是感觉,而不是表现手法。不过用那些话糊弄一下外行,到也蛮有趣。何况那些话并不算糊弄,弥加支着下巴揉了揉太阳穴,对于音乐领域,相信音乐也如美术一般,能使人喜能使人惊,那些都会是非常难得的。


他又想起了那位同学劝他花钱请丹佛当模特儿的事情。事实上他一直有这个念头。丹佛的身材不错,个子也高,虽然不知道他是否锻炼过,但从他严谨的装束上琢磨,他既不很壮,也不属瘦弱型,作为模特儿,他有一种属于他自己的吸引力,那就是他的音乐,那沉醉于音乐中的动作所描绘出的动人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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