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之王不见王————美错
美错  发于:2009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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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干嘛?” 这次换他说这句了。
“嘿嘿,吃饱喝足了,咱们再来第二回合。看看谁半死不活。”
江琪,你抓紧时间赶紧祷告去吧。
。。。。。。
不知道到底大战了多少回合,反正最后两个人都弹尽粮绝,只有趴在床上喘气的份儿。
江琪低声嗫嚅了一句:“小旭,你确信你上的是R大?”
我不理睬他。满脑子都是陈墨那厮。
我要撕掉他的面具。
我要反攻,反攻,反攻!!!
第 9 章
刚回到宿舍,屁股还没坐稳,小丁挂着一副落井下石的嘴脸,神秘希希地说:“几天没影,哪儿逍遥去了,旭哥?下次出去玩,想着兄弟点儿。”
转而脸色一变,正色道,“系办的老师找你几天了。你好自为知吧。”
“找打呐你丫。哥哥我有难,你丫敢幸灾乐祸?”
我当胸给他一拳,不解恨,又踹上一脚。
“你个小人。。。。。。竟然偷袭。。。。。。”
“兵不厌诈。”我冷笑。e
小丁这没骨气的,立马猴子似的三蹦两跳地逃了出去。
我暗自思忖,最近自己老实得紧啊,应该没犯什么事的说。也就是时不时地翘几节课而已。一两百号人上大课,多我一个,少我一个,谁在乎啊?不至于为了这个被请进系办吧?
思来想去,我决定用“尚属病患” 作为理由来搪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以不变应万变。
想好对策,我才磨磨蹭蹭地踱到系办。刚一推门,团总之书记就迎上来,“林旭啊,身体怎么样了?还好吗?”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不是找我来大解八块吗?
“还好,还好。”
“来,林旭,坐。”
书记硬拉着还愣头愣脑的我坐下,“陈墨同学强烈向我推荐你来接任咱们商学院宣传部部长一职。听说你挺能写的,又学过画,以前在学校也一直干宣传方面的工作吧?”
“陈墨?他推荐我?”
我们很熟吗?他了解我吗?分明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绝对没安好心。
“对啊,他说在军训中就发现你在这方面很有才华,很希望你能加盟学生会。”
我确实总是自诩是文学青年,爱拽上一两句文诌诌、酸讥讥的糗糗别人。我确实在过去的十二年里,为达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琴棋书画、文艺、体育样样精通。
成绩好就是好学生的时代早过去了。好学生难为啊。为了达成完美模范学生的高难度挑战,我一直鞭策自己不断进步。不过我也确实乐在其中,尤其是学画,直到高考前才中断。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当建筑师的,怎知最后时刻还是决定学商,子承父业了呢?
“哦,我的身体还不太好,对学校的生活也还不太适应,我考虑考虑再答复吧。”
想把我招到他的麾下任意涂毒吧?没门。
老子我还没找他算账,他倒先算计到自家门口了。
嘿嘿,陈墨。尽管出招。我奉陪到底。
第 10 章
如果生命可以轮回,我宁愿时光倒退。
我意气风发地拒绝加入学生会,一心一意要当在野党,搅他个天翻地覆时,怎么可能想到我以后会如此后悔呢?
有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我。。。。。。恨万古,十万古,百万古。。。。。。
闲云野鹤不是谁都有福气当的。所谓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这个无名小卒非但没能悠闲自在,开展我蓄谋已久的反攻计划,恰恰相反,我简直就成了百搭,随便被使唤来使唤去。
我要以切身的教训告知今后的学弟学妹:当贪官,当奸商,当无赖,老百姓万万不能当啊!!!
我刚舒服地躺在宿舍里,拿出Stephen
King的恐怖小说,徐胜就风急火燎地冲进来。我一眼瞅见他手里的报表。妈的,又来了。我用书盖住脑袋,转身对着墙装睡。
“林旭,林旭,快起来。院里有个‘我歌伴我行’ 的歌唱比赛,找你报名呢。”
就知道又找我。系里人都死光了?前几天,刚被连哄带骗的报了摄影比赛,书画比赛,朗诵比赛。今天又来?
就因为我想搞好同学关系,不想扫他们的面子,就当我是软柿子?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大少爷我脾气上来了,天不怕地不怕。
不理他,继续假睡。
“林旭,老大,醒醒吧。这回你一定得帮忙。。。。。。小丁,有什么办法弄醒他?”
我暗叫不好。落到小丁手里,这小没良心的一定公报私仇,往死里整。
“嘿嘿,徐老大,包在小的身上。”
话音未落,一只冰凉的手,忽地搭上我的后脖颈。我吓得打了个激灵,一下从床上窜起来。恶狠狠地瞪着小丁,森森地冷笑着,”
小丁,你、好。。。。。。”
小丁早有防备,躲在徐胜背后,龇着白牙,“不用客气,不用客气。我很好,我很好。” 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无耻嘴脸。
待会儿再和你清算。
我瞧着徐胜,“班长大人怎么这么有空啊?”
“林旭同学,系里决定派你参加‘我歌伴我行’。 ” 他把报名表往我怀里一塞,一张严肃的脸立即堆满谄媚的笑,“帮帮忙,拜托啦。”
我也笑得跟朵花似的,“老徐啊,怎么又是我?就算是能者多劳,也不能全指望我一人,是不?我可还是病患哩。。。。。。小丁不是挺爱在水房里哼歌吗,要不就叫他吧?”

苦肉计向来是千古绝招。看着小丁眼珠子都快瞪出来的样子,我总算小小出了口恶气。
“好,小丁就先报上。” 不顾小丁在那里鬼叫,徐胜硬逼着他签了名,又为难地说,“不过林旭,院里系里都指定要你参加。”
指定我?我算哪根葱哪头蒜?也就一在浴室鬼哭狼嚎的水平,这也要指定?
“你没犯小人,得罪谁吧?” 小丁总算说了句人话,“要不怎么单单挑你这五音不全的绣花枕头呢?”TMD,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犯小人?得罪谁?
一定是他。只有他才会刻意和我过不去,只有他才对院里系里有这样的影响力,只有他才会作这么无聊、这么没营养的事,只有他才会这么阴险、狡诈、卑鄙、无耻。
我承认,我有点坏、有点色、有点玩世不恭、有点表里不一、有点口是心非,可是我还没坏到要暗里使拌、陷害别人,还没表里不一到公报私仇、以权谋私。
遇到陈墨这个人,我才明白,没有最卑鄙,只有更卑鄙。
“林旭,那你就答应了?” 看我还怔怔地出神,徐胜又乘胜追击,“那我帮你把篮球队、足球队也顺便报上?”
我心不在焉地应着。
陈墨,你就玩弄手腕、翻云覆雨吧你。老子也不是吃软的,还怕你不成?
“哦,老徐,你刚刚说什么?” 等我回过神来,徐胜和小丁早不知去向了。
第 11 章
如果力求完美是一种疾病,那我真的病得不轻。
不作则以,作则惊人,一向是我的座右铭。
尽管是被威逼带利诱,我仍然全力地以赴参加各项比赛。因为我相信,以攻代守,是最好的防御招数。
以我的英俊潇洒、温柔款款,以我十几年基础扎实的精英训练,自然是打遍校园无敌手,领奖领到手软。
作为脱颖而出的校园新星兼黑马王子,我自然而然成为无数女生梦中的憧憬,无数男生心中永远的痛。
以我现在如日中天的气势继续发展下去,大有冲出校园,走向全国的趋势。忽然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寂寞。
拜托,我可不想出名。我只想作一个老老实实、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乖’学生而已。
江琪大泼我冷水,说,你小子那点儿本事我还不知道?你丫是典型的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我白他一句,So what?! 有本事请老虎出山,把我这猴子打回原形呀。少爷我向来只看重结果,不看重过程的。切。
我只是纳闷,为什么系内院内校内各种各样的比赛,林林总总、源源不断、层出不穷?好好一学校,搞得跟专业大奖赛司令部似的。
毫不夸张,我上课出勤的次数大概远远比不上参加的各项比赛的数目。我深深地怀疑,自己对大学生活的全部记忆是否会永远停留在比赛、比赛、比赛上。
尽管任课老师不一定叫得出我的名字,但我有120%的信心,学校里八成以上的学生都知道林旭是何许人也。
我的风头劲得一时无人能及。想看我出糗的陈墨,大概气得哑巴吃黄连了吧?哈哈。
表面轰轰烈烈的风光,也并非全无代价。军训瘦掉的10斤,尽管山珍海味、生猛海鲜、大补小补不断,竟然一直没长回来。
颀长骨感的身材,为我嬴来了扶风醉柳的‘美名’。TMD,谁想当弱不禁风、风华绝代的美少年?我崇拜Brad
Pitt那样的肌肉猛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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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有一个周五闲下来没事,我悠哉哉地躺在宿舍里,翻出看了一半的Stephen King。
宿舍里难得没人,尤其是那个成天扯东扯西、废话联翩的话痨小丁,竟然也不见踪影。嘿嘿,寂静无声、空无一人,刚好适合酝酿读恐怖小说的阴森气氛。
正看到投入,忽然一只冰手一把打掉我的书,冷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看什么这么专注?带色的吧?”
“勾魂呀?徐胜,你丫要给我造成permanent damage, 叫你小子后半辈子也没有‘性’ 福。”
妈的,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
“今天有‘我歌伴我行’ ,你怎么还在这儿?” 徐胜的脸阴得象我欠了他二百万。
“‘我歌伴我行’ ?耳熟。哼哼。”
我瞪了他一眼。好像是一个无聊的唱歌比赛。因为对唱歌没兴趣,我确实忘了。不过,徐胜敢对我这么凶。。。。。。
“林老大,您老人家高抬贵手。我这不是急糊涂了吗?老大,你千万得去。” 徐胜见风使舵的功夫不弱。
“我没准备。” 不就一比赛嘛。少上一次至于的吗?
“老大,你有所不知,这回可不一样。老早打了广告,说白马王子PK黑马王子,还卖了票呢。八百人大教室,现在可史无前例的坐无虚席。林大哥,你要不去,学生会可吃不了兜着走了这回。”
徐胜一张脸比苦瓜还苦。
卖票?不愧是商学院的,真有经济头脑,算盘打到老子头上了。
学生会可吃不了兜着走?与我何干?
“不去。” 我一口回绝,忽然脑里闪过一个古怪的想法,“老徐,你刚才说白马PK黑马?谁是白马?谁是黑马?”
“黑马就是阁下。白马自然是陈墨。两大风云人物直接对绝。绝对是年度新闻。” 徐胜直翻白眼,一副你问这种白痴问题,要吐血的样子。
陈墨?终于沉不住气,从幕后转到台前了吗?要亲自出马了吗?
“好,我去。” 呵呵,这回有意思了。
第 12 章
徐胜和我赶到八百人教室时,比赛大概已经过半。
午后的斜阳透过窗棱,呈现出瑰丽的橘色。陈墨穿着一贯的白衬衫,悠悠地站在台上。他的身上也被罩上了淡淡的阳光,呈现出一种温润,如水波般沁柔,如烟花样美丽,令人目眩神迷。
我不得不承认,没有人能把白衬衫穿得这样有型。这辈子我都不打算再穿白衬衫。
他淡淡地清唱了一首Whitney Huston 的 I Will Always Love You.
靠,自超级女声后,怎么人人都爱秀海豚音?
我不知道他那恶毒的嘴巴,竟然能发出如天籁般清澈的声音。
徐胜轻轻拉拉我的衣袖,有点忐忑地问:“林旭,你也会海豚音吧?”
海豚音?我也就是唱唱周杰伦的料,高雅的不太灵。
“那你待会儿唱什么?” 见我没反应,徐胜有点着急。
我这才恍然,原来我也是来比赛的! 光想着看陈墨这厮能搞出什么花样,把正事倒忘得一干二净。
唱歌不是我的强项,我皱着眉思忖,无意间一瞟,看见陈墨正向着我的方向若有所思地笑着,目光阴沉,让我有点毛骨悚然。
妈的,老子向来吃软不吃硬,欲强则更强。
我眼睛溜溜地转着,目光最后落在了台角的那架钢琴上。呵呵,天无绝人之路呀。
我拍拍徐胜的肩膀:“老徐,有我在,还没陈墨那小子嚣张的份儿。呵呵。”
徐胜一脸狐疑,欲言又止。
我给他当胸一拳,“你丫就不能给我点信心。这什么表情呀?切。”
其实,我也底气不足,不知道这着行不行。虽说近年来GRAMMY奖得主都是自弹自唱,噱头绝对比得上海豚音。但毕竟有几个月没弹了,不知手生了没有。
当我的手指触到键盘,当流畅的乐声从指尖流出,当我唱起Elton John 的那首Candle in the
Wind,我就知道我不会输了。
事实上,当习惯成了自然,当技术熟练成了条件反射,记忆荒芜再久都捡得回来。
不出所料,我和陈墨并列冠军。他嬴在声线,我嬴在演奏。
我俩站在台上,温和而优雅地笑着,虚伪地握手、互相祝贺。
在众人的眼中,着白衫的他,和披黑衣的我,自然是白马和黑马王子,现实中的童话,光芒万丈,风光无限。
哼,黑白双煞、黑白无常,好像还更贴切些。
他的眼睛似乎捕捉到我的心思,用低低的只有我听得到的声音说:“你丫别自以为是,自己也根本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只不过是怕和别人起冲突的麻烦,才时时装好人吧?在你心里,他们都是无足轻重、根本不值得付出真心、坦诚相待的吧?”
我一愣。真是这样吗?z
我从来没想过,为什么会这么热衷于扮演另一个自己。我一直以为我是天生的双重人格。
好像江琪曾经说过,我不过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太张扬,太嚣张,太狂傲,成不了大器。
第 13 章
学期将尽,我开始渐渐回归课堂,过起‘食堂-课堂-宿舍’三点一线的标准学生生活。
我个人魅力的余威当然不能忽视。凡我要上的课,出席率达到200%,往往连窗台上都坐满人。如此超水平的出勤率,让一些老师感动得摸不着头脑。
教高数的老太太就秀逗了,头一回看着下面黑丫丫的一堆脑袋,惊得立码掏出眼镜带上,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确认了原本应该40人上的课,确实硬生生多冒出了30多人,“我没走错教室吧?大一高数?”
我一本正经地答:“老师,他们特崇拜您,非要在这儿旁听,轰都轰不走。您可得高抬贵手。”
老太太眼睛都湿润了,花了半个钟头激动地回顾了任教30年来的风风雨雨,末了说:“你们这帮孩子平时看着挺混,其实也还是有良心的。老师期末也不会太为难你们。”
我面不改色、毕恭毕敬地说:“谢谢老师。我叫林旭。” 心里再加一句,为难他们不要紧,只要不为难我就行了。
小丁徐胜坐在底下,笑得肠子都快打结了。课后对我说,“你丫这张嘴,不经意间就弄晕了一大票子的女人,还老少通吃。林旭,没见过你丫脸皮这么厚的。”
“嘿嘿,哪里哪里,过奖了。” 我轻笑。
是不经意的么?我自己心里明白。不过,陈墨那厮一定比我还厚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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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远是个特沉默深沉的人,总是一个人看弗洛依德、苏格拉底之类的书,从不和我们混在一起。所以当我们听说他要狂追食品系一小鸟依人的女生时,个个嘴巴里可以塞上三个鸡蛋,也是情有可原的。
“没想到阿远是咱们419第一个要开荤的人。我总以为会是林大公子呢。” 徐胜感慨万千。
“哼,是选择太多,挑花了眼吧?饱汉不知饿汉饥。” 小丁忿忿。
“非也非也。偶是很纯情滴。” 我肉麻地说。我干过的事,说出来够你们吓死几回的。
朱远的追女行动却不太顺利。女方那边整个宿舍同仇敌忾,防守甚是坚固。
我们419出去的人怎么能轻易被打败?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全宿舍少有的团结一心,帮朱远出谋划策。
上海男人真是不容轻视。我们三个出的臭主意,多一半是异想天开。阿远竟一一做到。早送酒酿元子,晚送鸡蛋炒饭,上课递可乐,下课买零食,白天写情书,晚上唱情歌。
没人能把死缠烂打发挥到如此境界。朱远一定迷死了那个叫肖晶晶的小鸟般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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