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番外(出书版)BY 残焱
  发于: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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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璇之的心中响起了警铃。
  「还有,你说过那个姓孙的,他们家从以前就有摆一个大酒柜是不是?」
  「是没错,怎么了?」
  「我想说的是,你想一个从小家里面就有个大酒柜的人,会有可能酒量不好吗?」
  「......」
  「也就是说,小纪,你被骗了,我敢发誓,那个姓孙的,十年前的那个晚上他绝对是清醒着的。」
  「......我知道了,谢谢你。」
  接着,纪璇之冷笑着挂上了电话。
  扮猪吃老虎?
  为了这个突然从脑海里冒出来的词而笑了起来,纪璇之戳了戳孙彦杰柔软的面颊。
  扮猪吃老虎,却反而被老虎吃掉,真的是......
  「简直就是在、找、死、嘛!」

  ─番外《扮猪吃老虎》完

  番外 自作孽不可活之「小心肝」
  话说,今天是纪璇之的生日。
  孙彦杰非常的苦恼,两道眉毛都快要打架了。
  因为今天是情人的生日,难得的日子,他好说歹说才让纪璇之今天请个半天假,两个人一起到大饭店去享用浪漫的烛光晚餐。
  所以说,今天一定要把所有的事情弄好,说不定还可以反攻纪璇之。
  这就是为什么孙彦杰现在会那么苦恼的原因,拿着发雕,坐在马桶盖上,不知道该不该抹它。
  抹的话,看起来是比较成熟,多了几分男人味,不抹的话又显得比较狂野;但是,抹了会不会太正式了一点,这是情人间的烛光晚餐,不是商业会面哪!
  终于,在过了两个小时又三十八分钟后,孙彦杰放下发雕,决定不抹了。
  孙彦杰是自己开车到饭店的。
  因为纪璇之上班的事务所就在饭店附近,他说他自己到饭店就好,要孙彦杰不用等他,孙彦杰说不过他,也只好这么做。
  孙彦杰坐在原先就订好的包厢内,心情有点紧张。
  他的计划非常的简单,先说一些好话,把他灌醉后,再把他拖上床,到时候醉茫茫的某人就任他为所欲为了。
  但是孙彦杰仍然有点怕怕的。
  纪璇之真人不露相,大学时期是跆拳道社的,货真价实的黑带,这也是为什么之前孙彦杰老是被他吃的死死的原因......健身房常客V? S跆拳道黑带,想也知道是谁会赢。
  孙彦杰一直祈祷着,就希望他的计划不要出错。
  「你等很久了吗?」纪璇之笑着,拉开了孙彦杰对面的位子。
  「没有,我也才刚到而已。」孙彦杰也是笑着。
  不过他说了谎,他已经在这边坐了半个小时......太紧张了,没有办法。
  服务生走了进来,纪璇之和孙彦杰分别向他点了餐。
  等到服务生走后,孙彦杰的目光就在纪璇之的身上游移着。
  在昏黄的烛光下,纪璇之的脸被照成了一片温暖的蜜色,从敞开的领口中,可以看得到可口的锁骨......那是孙彦杰最喜欢的部位。
  纪璇之也知道孙彦杰在看他,不过因为被看习惯了,所以就随便他。
  过不久,服务生再次走了进来,送上了餐前酒。
  孙彦杰思考着计划的第一步─甜言蜜语─要怎么走。
  「Honey」好像不太适合男人用,说「Darling」的话又会太娘,「小东西」的话又太过于琼瑶化,那么......
  「小心肝......」
  纪璇之拿着酒杯的手一颤,之后就一脸恍然大悟,把手中的酒精饮料放回到桌上。
  「对喔!喝酒对肝不好。」纪璇之笑了笑,洁白的牙齿在粉色的唇瓣后若隐若现,在烛光的照射下十分的诱人。
  孙彦杰没那个心思意淫,现在的他因为一整个就是目瞪口呆。
  他......他刚刚说了什么?那他要把他灌醉之后扑倒的计划呢?
  「彦杰,你也不要喝了,餐前酒不喝不会怎么样的。」纪璇之笑着,把孙彦杰的酒杯也没收了。
  「阿、阿璇,你......可是今天是你的生日耶!不喝酒庆祝一下怎么可以!」孙彦杰试图做着垂死挣扎。
  纪璇之挑了挑眉。「你说的啊!喝酒对身体不好,要『小心肝』。」
  「我......」孙彦杰欲哭无泪。
  当晚,纪璇之愉快的度过了他的三十岁生日,生日礼物:自作孽不可活的孙彦杰一枚。

  ─番外《自做孽不可活之「小心肝」》 完

  番外宠物〈人倒霉也是要看机缘的......〉
  纪璇之和孙彦杰两个人坐在客厅里面,面色凝重的对视着。
  正确来讲应该是说,纪璇之拉着心不甘情不愿的孙彦杰,替家里面的新成员取名字。
  而家里面的新成员,就是在他们面前的小狗。
  「小白?」因为牠的毛是白的。
  「这样子好随便,又不是蜡笔小新。」
  「毛球?」看起来就像颗毛球。
  「太常见了,不要。」
  「小笨蛋?小白痴?」这应该没有人用了吧!
  「......你才小笨蛋、小白痴咧!」纪璇之用力的瞪了孙彦杰一眼。「你正经一点好不好?」
  孙彦杰一脸无辜的看向纪璇之。
  他一点也不想要替那只狗取名字,是纪璇之硬把他拉来的耶!
  小狗在旁边叫呀叫呀的,纪璇之和孙彦杰转头看向牠。
  牠的嘴巴里面咬着一个黑色的钱包,孙彦杰越看越觉得这个钱包很眼熟......
  「哇啊啊─我的爱玛仕!」孙彦杰忍不住惨叫。
  这个可是名牌耶!他明明就把它放在客厅的桌子上面,这只该死的狗什么时候去把它给咬过来的?
  「好乖喔!」纪璇之开心的摸了摸小狗的头。
  小狗松开了嘴,皮夹掉到了纪璇之的腿上。
  纪璇之笑着将皮夹递给了孙彦杰,而后者则是一脸嫌恶的看着那个皮夹。
  「你的爱玛仕,你不拿吗?」
  「不、不用,你先把它放到旁边吧!」孙彦杰僵笑着,比了比一旁的电视柜。纪璇之也知道他在想什么,八成是因为那个上面有口水,所以打死他都不碰。
  「上面有口水又没有关系,反正你也不是吃了我很多的口水?」
  闻言,孙彦杰奇怪的看着纪璇之。
  「阿璇,你是人,这只狗跟你是不一样的,你确定要这样子比喻?」
  「反正都是口水呀!」纪璇之笑着说。
  孙彦杰的口水吃多了,连他的语气也慢慢的开始有了那种「安啦!没关系」的感觉。
  孙彦杰嘴角抽搐,这明明就差很多好不好。
  「好了,继续来取名字。」纪璇之把小狗抱到了自己的腿上。
  小狗对着电视柜,拼命的叫着。
  纪璇之和孙彦杰对看了眼。
  「牠是在对着你的钱包叫吗?」
  「我哪知道。」孙彦杰青了一张脸,没好气的说。
  「牠那么那么喜欢你的钱包,那么......叫 HERMES?」HERMES是爱玛仕的品牌原文。
  「牠没那么高级,我看牠纯粹就只是爱钱,叫牠钱鬼就好了啦!」
  「钱鬼不好,一点气质也没有。」
  ......一只狗能有什么气质?
  孙彦杰一脸受不了的表情,纪璇之不理他,故意装作没看到。
  「那么叫 Money好了,英文总该有气质了吧!」
  纪璇之闻言,想了想。
  「那好,以后你就叫 Money.」
  Money是纪璇之的宠物狗,毛多而且纯白,远远的看过去,像是一团毛球。
  牠的由来是在某个礼拜四的下午,纪璇之在下班的途中,看到了牠可怜兮兮的坐在门口,就把牠给抱回家。
  然后 Money的兴趣是:努力的去找孙彦杰的皮夹,然后把它叼给纪璇之。
  ......这只流浪狗〈现在已经是纪璇之的宝贝小狗〉哪里来的怪嗜好?孙彦杰一脸厌恶的看着朝着他摇尾巴的小狗。
  然后 Money,突然就跳了起来,扑向了孙彦杰的口袋......那边放着孙彦杰的皮夹。
  「啊干......」
  孙彦杰「干」音还没发完,看到纪璇之面无表情的从房间里面走出来,连忙改口,还顺便把要踢出去的脚收回来,Money就顺势扒住了他的裤管。「干、干面,对,我等一下要去买干面来吃,阿璇你要不要也来一碗?」
  转的好硬。纪璇之免费奉送了一个白眼。
  「刚才我老板打电话来说,花莲那边的工地出了问题,所以我现在要去花莲一趟,Money就给你顾,反正你今天放假,应该很闲才是,所以你别想要给我装忙。」瞇起眼,纪璇之快速的将孙彦杰本来想要推托的话语硬生生的挡了回去。
  「还有,我差不多今天晚上就会回家,你不准欺负牠。」
  「我......」孙彦杰哭丧着一张脸,祈求的目光看向了纪璇之。
  「好了,我出门了,你跟 Money两个好好看家。」说完,纪璇之提着公文包离开家门。
  孙彦杰脸上一堆黑线的看着前脚搭在他裤管上的小狗,毫不考虑的就把自己的脚收回来,让小狗跌到了地上。
  「那边是你的,这边是我的,你敢过来我就踹你......我说真的喔!不要不相信。」
  恶狠狠的语气,孙彦杰坐在沙发上,死命的瞪着在他面前,吐着舌头喘气的小狗。
  但是没有经过训练的小狗哪里能听的懂人话?Money汪汪叫了两声,向孙彦杰的方向扑了过去。
  「干。」孙彦杰连忙跳开。
  虽然说是威胁小狗说要踢牠,但事实上,他是不敢踢纪璇之的宝贝宠物的......
  简单来讲,就是他惧内─虽然老是被人压的是他。
  抬头看了看时钟,现在是下午三点钟。
  然后再看看眼前的小狗......好歹他也是个人见人夸的大帅哥,他不要跟阿璇他们家〈虽然纪璇之也是他们家的,但是他坚决不要跟小狗同一家〉的小狗一样等级─看门狗。
  孙彦杰决定要小狗看家,他要出门去走走。习惯其实孙彦杰讨厌狗是有原因的。
  就在他六岁的那一年,纪家父母两个人吵架,就把纪璇之丢到了安亲班。
  孙彦杰知道了以后,烦着自家父母,也跟着去了。
  虽然他当时与纪璇之不合,但是看不到人还是会难过的。
  纪璇之见到有伴陪着,虽然他讨厌孙彦杰讨厌的跟什么一样,却还是由原先的愁眉苦脸,变成了眉开眼笑,小脸发光,可爱的让人想要咬一口。
  孙彦杰小小的心脏小鹿乱跳,高兴的跟什么一样,连在安亲班都很难得的乖乖的。
  只是在某一天的下午,突然发生了一件事。
  安亲班那里,养了一只狗。
  那只狗平时很乖巧,乖乖的,怎么摸牠都不会叫。
  然后纪璇之走了过去,像其它的小朋友一样,摸了摸牠的头,那只狗却突然发难。
  纪璇之的小手被那只狗用力的咬了一下,立时鲜血淋漓。
  那个时候孙彦杰就站在旁边,看到这一幕,他被吓到了。
  从此以后,孙彦杰就怕狗......讨厌狗讨厌到一个极致。虽然说被狗咬了的倒霉鬼是纪璇之。
  在台北街头无聊的晃来晃去以后,孙彦杰也感觉到肚子饿了。
  看了看,附近的餐馆都关门了,只能去便利商店买些东西果腹了。
  只是当他拿了牛奶以及面包要去柜台结帐时,却发觉自己的皮夹不见了。
  他的皮夹......孙彦杰惨白了一张脸。
  孙彦杰当下就把手上拿着的东西放回去,之后赶紧回到车子上。
  他今天只有待在车上四处晃来晃去,没有下车过,所以说......
  如果皮夹没有在车子上,那么,唯一的可能......
  想到了这两点,孙彦结的脸色由惨白变成了惨绿。
  回到了家,看到了 Money就在门口,嘴巴里面咬了一个爱玛仕皮夹在玩。
  看到这一幕,孙彦杰提得高高的心,终于放回了原本的位置。
  看样子,纪璇之他还没有回家......然后他放在皮夹里面的东西,就没有被纪璇之发现。
  开玩笑,要是那里面的东西被阿璇看到了,他就不用活了。
  孙彦杰把皮夹从 Money的嘴巴里面硬抽出来,他努力的忽略掉那上面的口水,紧张的翻找着里面的东西看是否安好。
  他的皮夹里面,放着临时演员的聘请收据─就是当时孙媞妍婚礼时,孙彦杰去聘请临时演员的证据。
  这样物品,要是被纪璇之发现,他的下场肯定不是「凄惨」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了......
  孙彦杰翻找出那张收据,放心的吁了口气。
  幸好、幸好,否则他就完蛋了。
  「你怎么没事叹气哪?」
  孙彦杰转过头去,看到了换上睡衣,从房间里面出来的纪璇之。
  「你......你回家啦!」孙彦杰慌慌张张的把那张收据偷偷的收了起来。
  「是啊!一回来就没看到你的人......我不是叫你顾好 Money的吗?你怎么出门了?而且连皮夹也没有拿。」
  「哈哈......」孙彦杰面对纪璇之的质问,干笑了两声。
  「好了,今天我很累,先去睡了,你快点进来吧!」纪璇之走进房间里面。
  孙彦杰在他走后,拍了拍胸口。
  看来是Safe了......
  当晚─
  「彦杰。」纪璇之摇了摇自己熟睡中的情人。
  「嗯?」睡梦之间被人叫起来,孙彦杰的语气之中有着满满的睡意。
  「我问你喔,你放在皮夹里面的那张收据是?」
  「那个喔!那个是临时演员的......」说到这里,孙彦杰突然惊醒,马上收口。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怎么样也收不回来。
  孙彦杰转头过去,看到了笑的异常灿烂的纪璇之。
  「你说的临时演员,是怎么回事?」
  「我......我可以解释......」非常惊恐的语气。
  纪璇之笑着,压到了孙彦杰的身上。
  隔天,纪家附近的人都在讨论说,昨天晚上纪家怎么会那么吵。
  孙彦杰听到了笑了笑,他哪里能向他们解释说,他们家会那么吵,是因为他昨天被纪璇之惩罚,然后他不小心叫的太大声
  了吧......
  孙彦杰怎样也想不到的是,纪璇之说要去出差,但是在他前往花莲的路上一半的时候,他们老板竟然跟他说他不用去花莲了。
  无奈之下回到家,没有看到孙彦杰,反而看到了自己的爱犬咬着孙彦杰的皮夹。
  纪璇之将皮夹从 Money的嘴巴里面拿出来,之后他想着反正也是无聊,那就看看那里面有什么东西好了。
  之后却在无意之间,翻到了那张奇特的收据,还自己跑去人家中介公司把所有的事情都问个清楚。
  看着蓝天,孙彦杰小心翼翼的坐上了驾驶座的位置。
  屁股痛呀......孙彦杰扭曲了一张俊脸。
  所以说,以后坏事还是少做的好,唉......

  ─番外《宠物》完

  番外睡姿
  以前孙彦杰还在想说,为什么纪璇之要买这么大的床摆在卧室里面,但是他现在终于了解了。
  纪璇之有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使得孙彦杰苦不堪言。
  原因:纪璇之他那实在是夸张透顶的睡姿。
  纪璇之常常会往左边滚过去,然后再往右边滚过去,之后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到了隔天早上,就保持着他睡着时候的姿势醒来。
  纪璇之会在他的房间,摆着一张King Size双人床的原因就是这个,因为他常常会睡觉睡到一半滚到床下去。
  纪璇之也明白自己的睡姿很差,所以他才会喜欢睡沙发。因为沙发较为柔软,不易身体滚动。
  而这个坏习惯,是在离开南部的家以后养成的,所以就连与纪璇之相熟的孙彦杰,也是在跟纪璇之同居了一个礼拜以后才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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