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番外(出书版)BY 残焱
  发于: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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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番外(出书版)

习惯 附番外 BY 残焱

  出版社:鲜欢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书籍编号:EK1016-10000290
  I S B N #:9789861961590
  出版日期:2007/10/9

  文案:
  从幼稚园到高中,纪璇之与孙彦杰的关系,总因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时好时坏。高中毕业即失恋,花花公子孙彦杰也不能免俗,在大喝失恋酒後,竟发起酒疯,想要压倒纪璇之!
  彼此不闻不问的过了十年,某日孙彦杰突然按响了纪璇之的门铃。分隔多年,心境、外貌也许有所更改,但,有些习惯是不会变的,譬如他的爱......

  第一章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正在烹煮晚餐的纪璇之,握着勺子的手微微一愣,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声音是来自于自家的门铃。
  时间也不早了,会是谁按他的门铃?纪璇之放下手中的木制勺子,走到门前,打开外层的铁门后,还没认清来人是谁,即见一庞然大物朝自己飞来。
  纪璇之连忙接住那样物品,定睛一看,是个男用的黑色旅行袋。
  带着疑惑,纪璇之朝前方一看,一个男人站在他家门口朝着他挥了挥手。
  「嗨!好久不见了,来台北出差顺便看看你......怎么,外面天气冷,不请老朋友进去坐坐,反而让他站在外面吹冷风吗?」
  孙彦杰笑着如此说道,,带着他一贯的爽朗。
  一瞬间,抱着旅行袋的纪璇之有些笑不出来。
  「进来吧......鞋子放在门口。」

  站在厨房中,纪璇之无奈的再丢了一团面条下去。
  脑子里的思绪一片乱糟糟的,他实在是没有想到,在他躲了那个男人十年以后,竟然能再遇见他。
  就算纪璇之平时再怎么样冷静,,现在只感觉措手不及,不知如何是好。
  唉......
  对着锅子叹气,纪璇之将勺子伸入滚烫的热水之中,将纠结的面条弄散开来。
  他的住处只有少数人知道,当初为了所谓的「朋友道义」而勉为其难的把地址给了彦杰,没想到互相不闻不问了十年之后,他就这样突然的跑到他家来,这......
  算了,多想也无济于事,现在最主要的是把晚餐给煮好,然后扮好他「好朋友」的角色,不要露出任何的马脚。
  纪璇之任热水沸腾了一阵子后,把瓦斯炉给关掉,然后再把锅子里的面条装到原先准备好的盘子中,淋上肉燥的酱汁。
  当他端着两盘肉燥面走出厨房时,即见到孙彦杰两肘抵在桌上,两眼无神的盯着餐桌的木头纹路看。
  霎时之间,时间彷佛回到了十年之前,孙彦杰他在等待餐点时,都会这个样子习惯性的发呆等待。
  而在他尚未反应过来时,一句:「你在想什么?」就自然而然的脱口而出。
  孙彦杰倏地抬起头来,看向纪璇之的眼里有着明显的惊讶。
  惊觉到自己此时的表情一定很蠢,孙彦杰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说自己没有在想什么。
  他没有注意到纪璇之也是一脸惊讶的样子。
  纪璇之扬起一抹苦笑,他的习惯已经养成,就算是过了十年的时光,还是改不了。
  「怎么了?」看出他笑容里的不对劲,孙彦杰关心大于好奇的问了一句。
  「没事,吃面吧!」摇了摇头掩饰自己的心情,纪璇之拿出两双筷子,将其中一双递给孙彦杰后,便摘下眼镜,低头开始吃着冒着热气的面条。
  孙彦杰见他不想说的样子,也不勉强他,耸了耸肩,也跟着低头吃面。
  吃饱饭后,孙彦杰提出了想在这里住下的意愿。
  想了想,纪璇之觉得这么晚了还让他出去找旅馆似乎不太妥当,也就爽快的答应了,所以在洗完碗后,他便去整理客房。
  感慨着拿出放在客房橱柜中的备用床单跟枕头套,纪璇之一边铺床一边自我厌恶着。
  为了使自己忘了十年前的那个夜晚,他选择像只缩头乌龟一样的逃避现实,可是很多事,并不是说忘就能忘得了的。
  可过了十年,就算忘不了,也该学会如何去好好的、坦承的去面对自己的回忆,但他却仍是感到尴尬无比。
  已经二十九岁的自己,仍然学不了如何去成熟的看待事情,像只驼鸟一样,就算是把头埋到了沙子底下,问题却依旧存在。
  纪璇之以极慢的速度铺好床后,便坐到了床边,而思绪也越飘越远。
  记得约莫是在五岁的那年夏天,住家旁边的大空地,来了大怪手跟戴着黄色工地帽的人。
  五岁的孩子不知道那些是什么人,只觉得那群怪人黑黑的,嘴巴里面咬着红红的东西〈注:槟榔〉,看起来有些恐怖。
  妈妈告诉他,隔壁要盖房子,而且还特别嘱咐他说要离工地那边远一点,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纪母会这么说不是没有道理,她一方面是担心自家小孩会不小心闯入工地里面,发生意外,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发生了小孩子被喝醉酒的建筑工人绑架奸杀,陈尸工地内的社会事件,就算是男孩子也要小心,因为被奸杀的那个就是个小男孩。
  所以为了自家小孩的安全着想,她当然要跟纪璇之好好的耳提面命一番。
  而妈妈的告诫,间接加深了五岁小孩子对那些工人的恐惧。
  因为怕那群人,所以也连带的害怕起那幢逐渐成形的房子,连纪母也觉得莫名其妙的。
  房子很大很豪华,这点从它未成形时就能看得出来。
  经过两个月的工程,它终于完工了,从外头经过的人,没有一个不赞叹它的美丽。
  墙壁漆成了白色跟米色,有着一座花园,草地青青有着春天的气息,里头还栽种了一棵大树,树枝上还吊着藤制的摇椅。
  而且它连围墙、大门都很讲究,黑色的铁条弯曲成巴洛克式特有的优雅弧度,金属的光泽带着冰冷的优雅。
  很美的、带着优雅气息的房子,五岁的纪璇之却是怕它怕得要死,甚至还下意识的以为那边住着一只恐怖的喷火怪兽,只要他经过,那只怪兽就会冲出来把他一口吃掉。
  小孩子的想象力本来就天马行空的令人哭笑不得,而当时的纪璇之,的确是真真实实的,打从心底抗拒这幢漂亮的欧式花园住宅。
  所以在父母要带着他去隔壁的新邻居家作客时,他又哭又闹的就是不肯去,扒住沙发椅,怎么样就是不要离开家门。
  他怕他们会被怪兽给吃掉。
  所以,当纪氏夫妻要把纪璇之一个人留在家里,他们两个过去隔壁的时候,纪璇之死命的扒住他们的腿,就是不要他们离开家门。
  父母见他这么坚持,很是不能理解,可是新邻居都诚心诚意的邀请他们家的人过去参观了,不去实在是很失礼。
  基于以上的问题,于是在又打又骂又威胁之下,纪璇之无奈的被拖到隔壁的新房子去。
  新邻居太太见着这么一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哭的眼睛红、鼻子红,活脱脱的像只小兔子,心疼之余,便拿出一堆糖果饼干来哄他开心。
  Made In Japan的糖果在当时是很昂贵的舶来品,家里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是不会买这个的,可是新邻居家的零食包装上都是印着看不懂的日本文字,可以见得新邻居家是很有钱的。
  这一点从他们房子内部的装潢也可以看得出来。
  客厅地板有着乳白色的瓷砖,一尘不染的很是亮滑,而且因为瓷砖纹路的特殊,所以当你低头时并不会看见自己的倒影,女孩穿裙子也可以不用担心自己的内在美会曝光。
  鹅黄色的窗帘被同色的流苏带子束起,阳光洒进屋内,带来了温暖与明亮;枣红色的沙发及玻璃制的大桌子上铺着白色的蕾丝。
  不同于一般家庭用的日光灯,这里吊着绘有金边的古典吊扇,灯泡被玻璃制的白百合托在中心;电视足足有四十吋大,旁边摆着跟电视同高的CD音响。
  木质的柜子里摆着高脚杯,里头的红酒放眼望去没有一瓶超过一九五八年的,而且这柜子还附有控制温度的恒温系统。
  五岁的纪璇之很吃惊,这里根本没有会吃人跟喷火的怪兽,这里大的跟城堡一样,有好大的电视,饼干糖果也好好吃,隔壁的阿姨对他也好好喔!
  妈妈骗人,这里根本没有怪兽嘛!
  小孩子马上就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可怜的妈妈,天可怜见,纪母只跟他说不要跟陌生人〈指建筑工人〉讲话,从来也没有讲过隔壁的房子住着会吃人的喷火大怪兽。
  纪父纪母和新邻居家的太太很快的熟稔起来,热络的聊着天,纪璇之就乖乖的一个人吃饼干、看卡通。
  过了十五分钟后,大门被人打了开来,从外面走进一个穿着粉红色洋装的小女孩,跟一个穿着儿童西装的小男孩,而他们的后面跟了一个高大的男人。
  「我来介绍一下,这就是外子,而这是老大媞妍,这是媞妍的弟弟,彦杰。」孙母依序比着男人、小女孩,跟小女孩身后的一脸臭屁的男孩。这是纪璇之和孙彦杰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之后两人因为同年而且都是男生,所以理所当然就在双方家长的期盼之下成了玩伴,自此两人从幼儿园、小学、国中、高中,乃至大学考的都是同一间。
  而这一切,直到十年前全变了调。
  就因为那一场意外。
  「喂!回神啦!!」
  一双手在眼前挥呀挥的,甫神游太虚归来的纪璇之反应不太过来的眨了眨眼。
  站在他面前的孙彦杰见他回过神来,便把手收了回去,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到纪璇之旁边的空位。
  「你在想什么,怎么想的那么入神?」
  床的弹性很好,纪璇之先是感觉自己向上一跳,然后就因地心引力的作用而朝孙彦杰的方向倒去─两人的体重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档次,孙彦杰看起来比他壮多了,虽然不至于像虎背熊腰那般,却腰是腰、臀是臀的,很明显就是去健身房砸钱砸出来的倒三角形身材,更何况他又比纪璇之高了近五公分左右。
  皱了皱眉,纪璇之下意识的往旁边移了一移,离孙彦杰远一点。
  「没什么。」嘴角一勾,扯出了一个勉强的笑脸,纪璇之只想逃离这里。
  「你先休息吧!坐了那么久的车子应该也累了,浴室就在我的房间里面,要洗澡的话就自己去,我的房间你知道吧?走过去在转角的那一间就是了,我要先去工作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他的房子有三间房间,一间是他的卧房,一间是他摆模型的工作室,另外一间就是客房。虽说厕所有两间,但卫浴设备就只有他的房间有,而房间虽多,空间却不大,可对一个二十九岁的单身汉来说已是足够,甚至有点太多了。
  纪璇之说着就要离开客房,孙彦杰连忙抓住他的手腕不让他离去。
  压下被这突如其来的碰触搞的狂跳不已的心跳,纪璇之将带着疑惑的眼神投向孙彦杰。
  明亮的目光带着深深的无法理解,孙彦杰就这样直直的,看着眼前与他认识了二十四年的男人。
  「阿璇,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让你非得要躲我躲了十年这么久?」
  纪璇之没料到他会这么直接的质问自己,他像是快被这灼热的目光给烧伤似的,带着尴尬,他偏过了自己的头。
  「我没有在躲你,当时我是到K大念书......」纪璇之说着,右手抚上了自己的后颈。
  「当时我们不是一起考上了C大吗?」孙彦杰面色不善的说。
  他在说谎......他认识他多久了,若是连他说谎时右手会摸后颈的事情都不知道的话,那他算什么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而他们之间,只不过隔了十年的距离,为什么他要向自己撒谎?
  孙彦杰顿时心情非常的不好,为了自己好友的欺瞒与不信任感。
  「是没错,可是当时K大打电话给我,说若是我去念他们学校,他们愿意提供我四年免学杂费的优惠。」发现到孙彦杰垮了下来的脸色,知道他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说不了谎的习惯,纪璇之暗叹一口气,将右手放下来。
  「大学的学费很贵的,那个时候承承才刚出生不久,我不能变成家里的负担。」
  虽说C大是间风评不错的国立大学,可是一年学费也要近三十万,父亲是个平凡的商人,收入不错,一个月有七、八万多块的钱入袋,可是扣掉房贷、车贷......基本剩余的钱就正好足够家里的日常开销。
  那个时候纪母又生了个小宝宝,奶粉钱再往年近五十的纪父肩上一搭,纪父怎么样也吃不消。
  而恰好当时K大的一通电话打来,纪璇之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
  这样子很好,不仅学费有着落,又正好祖父家就在K大附近,坐公交车不用十五分钟就到,住宿费也省了下来。
  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避开孙彦杰。
  正想着,孙彦杰又开口了。
  「阿璇,那么你可以和我借钱啊!你明知道只要你开口,我爸他一定会借的。」
  「我知道......」
  「那你还在顾忌什么啊?我们两个是从小穿同一条内裤的铁血兄弟耶!你还在跟我客气什么?」翻了个白眼,孙彦杰松开了箝制住纪璇之的手。
  听着孙彦杰的话,彷佛又回到了他们十几年前相处的情景,纪璇之怀念之余,心中亦是一片苦涩翻腾。
  「彦杰,不是我在跟你客气......」
  「喔?」孙彦杰挑了挑眉,示意纪璇之继续说下去。「我不想要靠着别人的帮助来完成我的学业,我去K大念书,至少那笔奖学金是靠我的成绩换来的,更何况......」停顿了一下,纪璇之坐到孙彦杰的旁边。「这位大哥,我什么时候跟你穿过同一条内裤了?」
  这人是标准的企业家小开,非外国高档精品货不用,全身名牌不说,又怎么会需要去和别人共穿一条内裤?
  而他自己更不用说,轻微的洁癖让他连穿别人的外套都觉得怪怪的了,又遑论去跟别人共享内裤。
  「哎!这是比喻、比喻!你到底有没有上过国小啊?!」
  纪璇之挑了挑眉。「不好意思喔!我好像从幼儿园开始就跟某人是同学喔。」
  意思就是说,如果他没知识的话,某个人也跟他差不多,他没资格说别人。
  「喂!都说了是比喻嘛!那么计较做什么。」送了记卫生眼过去,孙彦杰向后方的床铺倒了过去。「这床的弹性不错,房子是你买的?」
  「是啊!不过还在付房贷就是了。」台北市寸土寸金,能买到这样的房子是他好运。
  「我说阿璇,你真的要在台北定居,不回南部去了?」孙彦杰问着,手在纪璇之铺好的床单上摸来摸去的。
  深蓝色的床单因为天气的关系而变得凉丝丝的,且带有洗衣精的香气......他记得,纪家从以前开始,就是用这个牌子的洗衣精。
  小时候去纪家玩,在纪璇之的床单上面滚来滚去的,那时纪璇之的床单刚换,泛着阳光与香精的味道,他觉得那个味道很好闻,回家之后,便向妈妈吵着说要把自家的洗衣精换成跟纪家的一样。
  像他现在身上的衣服就是飘着这个香味,而他没有想到的是,十年过后,纪璇之用的仍是这个牌子。
  就连他煮的肉燥面味道都一样......十年的时间,其实很多的东西都没有变。
  「嗯!应该是。喂!你在干么?」纪璇之喝着,把孙彦杰在他身上嗅来嗅去的大头给推回床上。
  心下一阵狂跳,纪璇之努力的维持着表面的平衡,不露出一丝破绽。
  「没想到你连洗发精都没有换过耶!」
  「......我换那个要做什么,反正都用习惯了。」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纪璇之这才发现自己没有替孙彦杰准备被子,他连忙走到一旁的柜子拿出棉被丢到床上,然后再坐回床边。
  「哦!」孙彦杰应了声,看到纪璇之坐回原位后才又开口。「阿璇,你现在做的是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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