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酒店,我没有叫车,而是一个人,沿着湖边慢慢地闲步。
已经是秋天了,已经是深秋了。
树上的叶子已经变得很稀落了,地上倒是叶子也不多,可能是已经被清扫掉了。
其实,还真希望不要有人去清扫,就让那些卷了边的,黄黄绿绿的叶子落着好了,踩上去还听得见那种很脆很脆的,叶子碎裂开来的声音。
风吹过来,叶子就会被刮得到处乱跑,车一过,更有些不甘心的叶子,在车尾追了很久。其实,它们也不知道自己要往那里跑,反正,到了冬天,地上的叶子就全都跑得无影无踪不知去向了。
沿着湖岸走,一直往前就是城市的中心了。
这个城市因为这个湖而得名,这湖也因为这个城市而更加美丽。
走过不少的城市,不少的地方,但是,从来都没有一个地方,风景点会和城市靠贴得那么近,那么紧,以至于当初明明到了这个城市,居然对我说,这个城市象个漂亮的大菜园子,我差一点笑晕过去。
在街边的报亭里,买份早报和快报,我喜欢这些报纸里的小道消息,虽然说有点鸡毛蒜皮的,难登大雅之堂,但是生活的本质就是这样的。
路过菜场的时候,我径直地就往里走。
我其实很不喜欢菜场里的那种特别的味道,但是,我喜欢里面那种嘈杂,那种人声。
虽然它们嘈嘈而又杂乱的,可是在这里,人,都把自己的本来面目还原了。其实,说真的,现在的人,要戴个面具演场戏是太容易了,有些人的演技甚至已经逼近奥斯卡的水准了,可是,真要把本色,本来还原却实在是太难了。
这里虽然说只不过还原了很小的一部分,但是,总归是一种还原吧?
买两条鲫鱼,几个萝卜,可以做个鲫鱼萝卜汤;买半斤河虾,河虾很新鲜,用清水煮一下,一定很鲜美的;买几个土豆做个青椒土豆丝;再买盒豆腐凉拌,中午这餐就可以轻松解决了!
出菜场的时候,看见一个女人在卖花,花是放在大号的塑料桶里的,一排放着好几个桶,桶里满满地插放着各色的花,新鲜而水灵,而且价钱也比花店里卖的要便宜很多。
给明明买一把玫瑰花,深红色的那种,他一向只喜欢玫瑰花。给自己,就买把马蹄莲吧,我喜欢马蹄莲的干净,简单,而且不张扬却又有特别地品位。
买花,我通常都不喜欢买那种搭配好的花,我只喜欢同一个品种,同一种颜色的花买上一大把,回家往花瓶里一插,过瘾而纯粹!
我左手提着菜,右手拿着花,在都市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穿过。
回到家,明明还没有起床。
等我把饭菜弄得差不多的时候,他才起来,先探身到厨房来看看中午吃什么,顺便用手指拿了只刚烧好的虾尝尝。
看见买回来的花还放在那里没有修剪,于是主动提出去剪插。
他知道我不回家的原因,所以,他根本不会问什么,他不回家我也一样。
一般,第二天大家会在家里遇上,要是没有见到的话,那,不是他打电话给我,就是我打电话问问他。其实,打电话,也无非是告诉对方一下,自己一切都好。
我们应该是还有那么点心意相通的,相互有挂念也有距离,有距离也有亲近,这个程度好象都是刚刚好,其实,要不是有这样的度,呆在一起时间长了,大家都会腻烦的。
"哎呦!"一声,明明捂住了手指,玫瑰花的花刺把他的手指给扎破了。伤口很小,但是,血一下子就冲了出来。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生活的表面看起来就好象这手指一样,光滑紧绷而有弹性,可是,不定什么时候,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突破口,就会有很多的状况,在你防不胜防的时候随时出现。
每个人都可以把生活的状况计划得丝丝人扣,但是,意外,总是来得过于突然,总是那么地即兴发挥,谁也不能预知在时间背后的一切,可是,又不能不努力去争取了解。
那些或大或小的意外,伤害,总是时常都会有的,而真的可以去修复它的,往往也只有自己。努力地争取,其实,也不过是争取自己可以伤得不那么重,不那么深,要想不受伤,那是不可能的。
每天的午饭时间也是我和明明一天真正说得上话的时候,所以,通常吃午饭花的时间就会比较长。
今儿,他又在说什么生意难做,什么客人难留,什么竞争激烈,什么钱收得多少......之类的东西,怎么听都觉得没劲。
我一直都弄不明白,他怎么就那么不长劲?我在一边教他的东西也够多了,对他我基本是不做什么保留的了,可他怎么就那么学不会?或者,也可以说,他并没有想要学。
我跟他说,18岁,其实是个真正地花样年华,只要够本色怎么样都会好看。
人家穿得一身黑,你就别把黑色往身上拉了,这世界又不是只有黑色一种颜色,什么样的颜色不能穿?只要别太抢眼,招摇了就行。
因为抢眼,招摇实在不是我们这一行应该做的事。
可他不。
偏是一身紧贴着身子的黑色衣裤,要不就是一身白,或者来个大跨度的黑白对比,其实这些衣服,这样的搭配也不是不好,应该也是比较好的搭配方式,只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合适的。
要是我给他打理,那就简单了。
一件大T恤,圆领运动的那种,什么颜色都可以,品牌也只要运动一点的,NIKE啊,ADIDAS啊都行;一条牛仔裤,只要不是太紧身的款式,至于新旧,都无所谓;穿双跑鞋或者便鞋,就可以了,把头发剪短,别染什么太扎眼的颜色,不要在短头发上用任何的美发护发用品,就让它们自然着,在空气中飞舞着好了。
其实,开列出的这张穿着搭配是我自己的,他,一点点都不喜欢。
不过,想想也是,他才18岁,有太多的东西不是他现在这个年纪可以体会把握的,只是,他怎么都不肯相信。年纪,就是最好的包装,青春怎么样都是好看的,这才是我气的!
他从来也不去想想,那么单薄的身子,裹在紧身衣里唯一的卖点也就是那么几根骨头了,这也能算是修饰自己吗?
前卫,酷,都是应该的,或者是需要的,但是穿着反应了一个人本身的基本素质。在一堆人之中,你想要显眼,一种就是浓艳,可问题是,做这一行的人,别的会的倒也不多,可是人人都想显眼,抢眼,浓艳得你根本出不了头,那么退一步,换一种简单的吧。
其实,把握住了简单,也就是最大的抢眼了。
他,反正怎么说都白搭。不过,也是,等他到了我这个年纪了,该知道,该懂的,他自然就知道了,我不就是这么过来的?
午后,明明喜欢睡觉,我喜欢一个人到处去走走。
就象这样地坐在咖啡吧里。
咖啡吧在湖边的一座大楼的六楼顶上,一半在室内,一半在楼顶的露台上。
从咖啡吧里看出去,远远地就可以看到西湖了。
湖,是那么地安静,那么地漂亮,美得象个仙境,简直是有点不讲道理了。湖边是高大而密植的行道树,黄黄绿绿的叶子在风里,象波浪一样轻轻地翻滚着。
室内,灯光有点低暗迷人,窗纱轻轻地悬垂着,我撩起一角往外看。
要了杯ESPRSSO。
在咖啡上来之前,有一杯淡淡的柠檬水在手边。
一放下窗纱,我就把整个世界远远地关在了外面,撩起一角,我就在这个世界里了。也只有在这个城市里,才可以让我感觉自己,是在这个世界的边缘安静地穿行着。
我啜了一口咖啡,咖啡油的芳香和咖啡本身的苦味,深深地搅和在了一起,这样的午后,可以就这样地简单,一杯咖啡,一杯水,可以不想心事,也不想什么明天的生活。
晚餐,懒得吃。
就向待应要了份蛋糕,小小的,上面有着厚厚的裱成花状的鲜奶油,还有一朵奶油的花,花有点妖冶,我喜欢那种颜色。
因为这是一朵绿色的花,还是那种水荧荧的绿。
天黑下来的时候,咖啡吧里就掌上了暗暗的灯,还点上了蜡烛。
在这里晚餐的人极少,所以很安静,忽然发觉,这空间里居然一直都有音乐的,只是自己没有注意到。
我注意到的时候,是因为听到了一首很老的歌:"打掌一声一声,再响彻小街,每一下都透于天涯,爸爸爸爸我知我所欠的债,我总会归到这街......"
总算在这个城市里安顿,安定下来了,不过,这里离家太远了。
从小就有一种渴望,远远地离开家,可是,真的有一天离得远了,才发觉,其实那种想念比刀割还要难受。
一直都很坚强,可是,越坚强的外表下,紧紧裹住的应该是那种更脆弱的心吧?冢,就在那个心上住着。
从不想家,是因为不敢想。
习惯了找不到港湾停靠的生活,习惯了咬咬牙就会过的,于是,就连泪水也成了一种奢侈。真要想哭了,把牙咬紧了,咬得紧紧地,把眼睛睁大,睁大到极点;然后,看着眼眶里的泪水慢慢地化成了水蒸气,遁人空气里去了。
我,睁大着眼睛,在看着水蒸气一点一点地升腾起来,这个时候,我看到了蓝。
我知道,这家咖啡吧的客人,大多是有些身份或者素质的,可是,我没有想到会看到蓝,我很高兴。
我朝他点点头,叫了他:"蓝。"
他不理我。
从我的桌边走过。我没想到他会不搭理我,一直看他走过了,我才回过神来,不过,我没有再去看他。
我叫待应生买了单,在离开的时候,很不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
蓝和一个女人对坐着,屋里的光线不好,很暗淡,所以看不真。
我在电梯口等了好一会儿,因为电梯始终没有来。
我终于等到电梯的时候,蓝,急急地从咖啡吧里走了出来。
我已经不认识他了,顾自地走进电梯。
电梯门合上的时候,他忽然地从背后抱住了我。这是一部观光电梯,我们背对着电梯门,面朝着灯火的湖岸以及城市,我想挣一下,可是没有成功。
说到底,我们就是陌生人。认识与不认识,交易与没交易,其实都一样。
生活中的每个人其实都很难。
"我送你回家吧?"走出电梯之后,蓝问我。
我无所谓,也不置可否。
"我,不想只是把你当成一个情人。"他在停了好一会儿之后,忽然地说。
情人?我们本来也不是什么情人,他不过是个客户!
"是吗?"我有点不以为然。
他,转过脸,看着我,可能说他盯着我更加合适一点吧。那种眼神要是可以杀人,估计我早就被他杀了,就算不死也得落个重伤。我赶紧避过。
我避过脸的同时,他一把搂过我的肩,把我的脸扳回来,吻住了我。
这是在大街上!华灯的街边,前后左右到处都是穿行的车流以及人潮,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怕了!我怕了还不行吗?
这是蓝第一次上我家来,也是这个家除了明明以外来过的唯一个人。
上楼的电梯在急速地上升,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会把他带回家去。
出了电梯,向左拐个弯,第三个门就是我的家。我掏出钥匙打开门,明明不在。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地松了口气。
我把蓝径直地带进了我的房间。‘我们急切地拉解着对方的衣服,脱光了彼此,却不干下去了。我发觉自己竟然象个小孩子一样地无措。
蓝紧紧地搂抱住我,挤在我的单人床上。我紧紧地贴着他瘦削而温暖的怀,非常想哭。
别以为我是软弱,或者因为痛苦,我只是,忽然之间生出了许多的委屈,至于这委屈是因何而来,我也不知道。
我喝了一大口的酒,并且我把酒带进了我的房间里。
蓝说:"我爱你。"
我嘴里正好有一口酒,听到这话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被呛住了。不知道是因为酒,还是因为这个"我爱你"。
我大声地咳嗽着,蓝的手轻轻地却又急急地拍打着我的背,等我慢慢平静下来的时候,他又说:"只要你愿意,我们就可以在一起。"
其实,什么"我爱你","你爱我"的,我是做什么的?我是逢场作戏的!这样的话,我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
在平常的感情里,这样的一句至情至圣的话,轻易应该是不会说的,要说出来,便是一生一世的事了。至少在说这话的那一刻里,想到的应该就是一生一世吧?
可是,在我的周遭里,这样一句话,只不过是个玩笑而已,绝对是不能当真的。
我喝了一口酒,咽下去之后,慢慢地盯着他的脸,不,应该是他的眼睛,我问他:"爱我?你爱我什么呢?"
他说:"不知道。"
他竟然说不知道!!!我整个地就愣在了那里。
其实,他不论说什么,我都可以很轻松地应对的,这样的小菜还不够我玩的,可我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会说他不知道!
其实,爱情的本身就不是一件理智的事情,多的就是盲目以及冲动,而听惯看惯演惯了逢场的戏的我,对太多的东西都已经可以很轻松地应对了,忽然冒出个"不知道"来,倒是一下子就让我蒙了,我几乎找不到自己已经演练得很纯熟的阵脚了。
也许,一个"不知道"才会是一种最真爱的表现也不一定?!
我和蓝,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我觉得醉了,身体轻飘飘地,拉过蓝,对着他的嘴,就象对着酒瓶子一样,继续地喝!
我彻底地醉了。
窗外是暗黑的天,寂静而深邃,听不到什么汹涌的市声,城市被秋天,被斑斓,萧瑟的秋天深深地占住了。
我对着蓝的嘴,喝着酒,我在心里叫着,"蓝,我们就连在一起吧!"
电话是在凌晨三点多一点响起来的。
那个时候,我正在蓝的怀里深睡。我根本没想到明明会打电话来,而且是从医院打来的。
赶紧挣扎着起床,却是一个踉跄。
蓝,一把将我扶住,所以我没有拒绝他陪我一起去医院。
其实,一直都是个坚强要强的人,但是,蓝将我扶住的时候,我忽然就感到了自己的脆弱,我想,居我是真的需要的,需要有个人,在夜深为我拿手当枕,覆手为被,我需要有一点点真情的天真去面对尘世的沉沦。
明明被人打伤了,至于说是谁动手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伤得倒是不很重,多是些皮外伤,但是样安子极其难看。
我见到他的头,手都缠着绷带的样子,真是吓坏了!详细地问过医生之后,才算是稍稍地安下心来思。
明明的嘴唇有点破了,有点肿,他颤颤地叫了我一声,"哥。"他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不光危是他的,同时流下的还有我的泪。
我轻轻地抱住他,拍着他的背,摸摸他的头,贴着他的耳朵说,"明明,我们回家吧。"明明点点头。
其实,明明被打也无非是因为抢客人,争风吃醋之类的事,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正是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已经没有了再声张什么的必要了,因为早就知道了,就算你声张又能怎么样?
挨打,不过是受点皮肉伤苦,可是,声张出来的那种委屈是人心的!
没有人保护你的,要想自己不受伤,只有自己保护自己。
以前,听说过一句话,做了妓女就一辈子也没有清白可言了,哪怕是从了良,也不过是个从了良的妓女。
其实,鸭子也是一样的。
不过,我真的决定了,我不再干了。就做一只从良的鸭子吧!
我会好好地计划一下自己的生活,我已经到了真正需要改变自己状况的时候了。
我想开一家酒吧,或者咖啡吧,因为酒和咖啡都是我所喜欢的。
我找了一家店面,也最后确定下来,我要开一家咖啡吧。
一则,我想让自己和以前的生活状况,生活环境,和以前的很多东西都划出一个界限来,二来,我的这个店面附近有不少的写字楼,酒吧也有两家,却只有我一家咖啡吧。
我想,只要做出自己的特色,要维持,应该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