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出书版) by 无痕
感冒了。
拖了很久,一直都没有好。
向来都觉得,感冒是种很伤感的病,人若是寂寞了,连带着感冒也会拖得特别久一点。
可是,小K说,那其实是因为自己根本就不想好,不想复原,不想痊愈罢了。
我不知道。
可能他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
平时,我的身体总是挺好的。可是,连着三年都是这样。
一进入9月份,我就开始感冒,第一年可能是偶然,第二年也可能是意外,那,现在已经是第三年了,我想,这可能已经是一种习惯了吧。
我比开车的时间早了一个小时赶到火车站的,因为感冒了,实在懒得去逛,所以,早早地就来到火车站,买了车票候着。
我知道,今天是周末,所以,去杭州的人会比较多一点,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纵然是我早了一个小时赶到火车站,普通的座位票还是已经卖完了。于是,我买了张软座的票。
从上海到杭州,整个的车程也不过一个半小时左右,本身这趟车又是全空调的旅游列车,所以,实在没有必要买什么软座的,不过,今天例外。
我坐在候车大厅里,因为时间尚早,所以从包里拿出本书来看看。
每每出门,只要是要坐车,等车的,我必定会在包里放本书,也没什么太大的目的,无非是想凑合着打发时间。
"对不起!"可是,我手里的书,已经被撞掉了。
我抬头,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子,个子比我高一点,年纪肯定比我要小一点。
可能是因为我自己看书看得入迷了,所以,已经开始检票了,我依然不知道。而他,背了一个笔记本,所以,转身之际一不小心就扫中了我手里的书。
我接过他俯身帮我拾起来的书,顺手拍了拍,他还在很歉意地对我说着"对不起",我对他淡淡笑笑,真没什么的。
看看手里的书,有点脏,算了,等上了车之后再擦吧。
我喜欢到处跑。
每次出门的时候都是那么兴高采烈,每一个行程我都觉得很快乐,也并不是说,哪里都很好,只是,我喜欢记住一些比较好的,美丽的东西。
我其实是有点贪的,只要是出门,就必会想着法子多跑些地方,多停留点时间,唯恨时间不够,地方走得不多,看得东西太少了。
可,只要我定下了要回家,一踏上回程的车,那种归心似箭的程度就真的只剩下折磨了!
世界再大,再宽广,也只有这么一个城市,这么一个家才有自己的归宿,一想到家,那种渴望甚至可以把骨头磨穿的,哈哈上了车,找到位置。
位置正好靠窗,很合我意。把手提包搁在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背包就放在自己座位靠里的边上。
这么些年来,出门的途中,我实在已经记不得有多久,没有和任何一个陌生的乘客打过招呼,说过话了。
年纪小一点,还在读书的时候,每每坐车,总是巴不得有人可以跟自己说个话,聊个天的,惟恐人家不知道自己读书的学校有多好,自己的功课有多棒,自己的虚荣心有多强。
但是成年之后,特别是工作久了,再也没有了和陌生人说话的激情和冲动,所以最喜欢就是靠窗的位置了,那样,我就可以很顺理成章地只看看窗外,而不是,那些陌生的脸。
车,停在月台边,我,拿着纸巾在仔细地擦着书。
对座有人来了。
我一抬头,他就笑着招呼我:"你好!"啊,这不就是刚才把我书撞掉的家伙吗?我记得他笑的样子,是那种很无邪的笑。
"刚才真是不好意思,"他坐定了之后对我说,说的时候,眼睛一直都看着我手里在擦着的书。我一笑,"没什么的。""你喜欢看书?"他带着他那很招牌的笑意问我,"刚才在候车的时候,好象整个厅里正经在看书的只有你一个人。""是吗?我没注意。""不过,我看的也不是什么正经书。"我说着就把手里的书抬起了一点,正好他可以看到书的封面--《绿腰》。
我突然就后悔了,因为我看到他有跟我说话下去的打算。
于是,在他开口之前,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把纸巾一团,放进了桌上的果壳盘里,顺势把身体往后一靠,手,以及手里的书,就很自然地落在了自己的膝盖上,然后,很不经意地把自己的头转过去,整个脸就对着车窗之外了。
其实,我根本就不想跟人家说什么,我只是想,可以安安静静地回家。
我把所有的途径,方式,理由,借口......统统都掐了,不过,他,应该也是个蛮知趣的人,因为他不再打扰我了。
月台上是熙攘的人,虽然都与我无关,不过,从我的位置看出去,多少有点居高临下的感觉,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也不是说自己喜欢居高临下,而是喜欢那种隔着车窗玻璃,隔着老大一段距离的旁观。
感冒的症状,最最明显地一个就是流鼻涕。我已经记不得这一路上我到底擦了多少次鼻子了。而,每每擦鼻子的时候,我的眼角余光都会发觉他在特别地留意着我。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我在看他,还是他在看我!
莫名其妙!这家伙真是的,我擦自己的鼻子关他什么事?
可这世界上的事,有时还真说不清!
偏偏我擦自己的鼻子也跟他相关起来了,因为我的纸巾终于被我擦完了,原本我以为自己可以撑回杭州的。
在我有点尴尬的时候,他隔着桌子适时地递过来了一包纸巾。
我忽然感到自己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我有点窘,不过,事关重大,当然接下。
其实,要不是刚才为了擦书,一气用了好几张纸,我完全可以把整个行程顶下来的,再不济,我也可以找乘务员帮忙买一下的。
而,擦书,至少也是因为他!
"我知道,要不是我把你的书弄脏了,你的纸巾用量一定不会超出你的计划的。"他说着,脸上又漾起了,那抹天真浪漫很无邪的笑容。
"这才叫人算不如天算!"我接口过来,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用了人家的纸巾呢?陪他闲聊,好象也是天经地义的!再加,他好象也蛮健谈的,并不是那种很令人生厌的类型,更何况,我喜欢他的笑,我缴械!
"你也喜欢李碧华?"他指着我手里的书问。
"你说也?"我问,"那么至少说明,你是喜欢李碧华的?"他很意外地停顿了一下,接口道:"是的,我很喜欢。"他的停顿,可能是因为我说话的直接吧?"我喜欢她的小说,多过她的散文和杂文。""哈哈,我也一样。"他笑着说:"对了,她新出的小说《逆插桃花》你看过了吗?"《逆插桃花》?
我心里一阵嘀咕。
我很认真地看着他,看着他的眼睛。
据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也是最大的泄密通道,可是,我什么也没看出来,除了他眼底里的那一抹带笑的无邪。
《逆插桃花》这个故事是写同志的。
前几天,正好有朋友,做了附件把它发到我的信箱里了。
"你看了吗?"我问。
"看了。你呢?""也看了,不过,感觉并不好。我甚至有点不相信,这居然还是原先那个李碧华写的!""是啊!虽然还是一样的妖,可是感觉真的不好。"他忽然想到什么,又问,"你看的是书?""哦,不是的,在网上看的。""你也上网?"他有点惊喜的样子。
上网,有什么大不了的?我都已经上了好多年了!"是啊,网络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了。""上得那么多?哈哈,常常会去哪里?"我最最痛恨的就是这样,这样层层深入地探问!
其实,我去哪里,我去看那些网站,与人家何干?这应该是我的私事吧?
哎!!!
"我常去网易,新浪,搜狐,阳光,黄金书屋,榕树下......"话一出口,我就有点后悔了。我怎么会说自己常常去阳光?
我是常常都在"阳光地带"里逗留,可那里毕竟是个同志的网站,并不适合我拿来张扬的!
还好,他把话题扯开了。
"到上海,是出差还是玩?""流浪。""流浪?"他笑了。很无邪。
我把目光避过,我怕他那种笑的感觉,我怕自己会招架不住的,我一向都对那种无邪,简单,健康的东东,缺少抵抗招架的能力。
"我喜欢到任何地方去流浪。走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总是会感到有一点快感,流浪的快感。"他愣在那里,他可能根本就没想问什么,也根本不会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你呢?"我问。
"去参加一个国际发布会,软件方面的。""哦。"赶紧收声!
我实在是个电脑盲,虽然上网已经多年了,算算时间怎么着都是个大虾级的老网虫了,可是,说来惭愧,甚至难为情,除了会打几个字,别的一概不会了。所以,在这等专家面前,还是收声比较好,省得落个王婆门前卖瓜,关公门前耍刀的结果!
"可以给我留个信箱吗?到时候,可以方便联络。"他问我,边问还边递过来一张他的名片。
我接过。
姚耀,宁波某软件公司开发部经理。
姚耀?有没有搞错?这么怪的名字都有人用?读起来真的很别扭,想笑又觉得不太好意思。
于是,也在自己的名片背后,写了两个常用的私人信箱给他。
"丁鼎?"我一笑,"是不是感觉撞车了?""不是,我想问问,你父亲会不会是我父亲的同学?""什么啊?""不然,怎么取名字都一个套路,一样地懒惰?"哈哈!这家伙的脑子拐得够厉害!我喜欢。
很多时候,好笑好玩并不纯是言语上的事情。象他,他的语气,表情就很好看很好玩,还有他的那种无邪的笑。我实在没有办法把他的笑和他的工作身份相联系起来。
窗外,是渐黑渐黑的天,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划窗而过的,等我注意到的时候,雨线已经很急很粗地划过去,划过去。
一下雨也不知怎的,心里就好象一下子很气馁了,兴致也落了不少,虽然他一直都看着我,但是,相互之间安静了下来。
天底下的事情就是这样,总也不能事事都很顺心,圆满。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可以聊得很放松,聊出点味道来的男人,天公就不肯再作美了。
出站的时候,我们一路相随。可能是想抓住这趟行程的最后机会吧。
他说:"真的很想和你继续聊下去,可是,我还要赶着回宁波。"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实,反正我也感觉出自己心里已经有那么点留恋的意味了,只是嘴上,我始终都是不肯作罢的。"遇到就是缘分,既然是有缘分,我们应该还会有相遇的。""那,下一次,你一定要多带点纸巾!"他说着,大笑起来。
我也是。
他伸手过来,和我一握,算是告别。他的手很绵软,很滑,应该是平时不做什么粗重活的手。握下来的力道正好适中,而且手心里的那点温热,让我有点感觉浮起来,心里不免"拧"了一下。
"回家记得要吃药,还有,要多喝水。""我会的,谢谢。""打电话给我!"他走出几步之后,忽然停下来,转过身来对我说。
"好的。"我十分肯定地回答他。
看着他往远处走去,我提着包去打车。
又忍不住再回头,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人群和这雨的夜色里了。
我忽然没来由地就有点后悔起来。
我其实,可以约他一起去吃个饭,或者喝点什么的吧?一个人上路的他,现在是不是也一样在为这个后悔不已?
有风吹过来,有点雨淡淡的凉意。
他说要我记得吃药?其实,我现在包里就有药,在右手边的内格拉链袋里,不多,还剩四颗。
这四颗药已经放在那里有三年了。
三年前的那次感冒来得意外而突然。
我是那种最怕最烦上医院的人,更不会因为一个感冒而跑医院,还好PETER知道我的脾气也不逼我,只是给我买了很多各式各样的感冒药,至于说,他为什么要买那么多的药,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的药还没有吃完,PETER就离开了我。
我把有关于PETER的所有,都从自己的生活里清理出去,也一个劲地想把这些与他相关的药吃完。
感冒老不见好,药,一直吃到只剩下最后四颗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舍不得了!
于是,它们就在我的包里停留下来了。三年来,它们一直都在那里。
这三年也不是我有多健康,我没有感冒过,实在是我舍不得,我舍不得去吃那几颗药,因为我一直都以为,这是我一辈子的药了。
我一直都记得那天的。
那天,是傍晚的时候了,我去他那里。
开了门进去,屋里很暗,没有开灯,还有很重的烟味。
开了灯,却发觉他一个人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右手指间还夹了一支烟,沙发前的茶几上,那只烟缸里,满满的都是烟蒂。
我不知道他怎么了,他出了什么事?
我走过去,静静地看着他,然后,在他身边坐下。
他看着我进来,看着我看着他,看着我在他旁边坐下。
我想他是有什么事要跟我说吧?
他把手里的烟扔进烟缸里,掐了。
然后,伸出他的手,慢慢地捂住了我的手,看了我一会儿,把头转开一点,轻轻地说:"对不起,鼎鼎......我......要走了,明天的飞机......"我整个人就傻了。
其实,我知道他会离开,他要走的。他离开这里就要回去结婚了,我一早就知道的。
所以,虽然和PETER交往了那么久,一直到现在,连我最好的死党,小K都不知道有PETER这么个人存在过的。
因为我从来都没有提过,连一点点口风都没有漏。
之所以没有曝光这段感情,可能是因为我一早就知道,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可以计划的未来的,曝不了光的感情,多少总是有那么点蹊跷的。
我是在酒吧里认识他的,而现在,那家酒吧早已关张了。
那天,我是一个人去酒吧的,就要了支啤酒,安静地坐在吧台边,最靠角落的位置里。
那段时间,我和小安总是喜欢吵架,吵不停地吵。'
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变得那么爱吵架?其实,我自己是最不喜欢,最痛恨吵架的人。
我和小安真的有点不合适吧?
至少在个性上是不那么合适的。虽然,在最初的时候,我们都热爱过。
那天不是周末,所以,酒吧里的人很少。
我仰头,喝光了手里的啤酒的时候,我听见有人问我:"对不起,请问......你是......
瓜农吗?"那段时间,我和小安总是互相地伤害,或者互相地躲避着,去酒吧也就成了常事。好象我们都期待着对方可以出点什么问题似的,我也不知道。
我一侧脸,就看见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个子比我高一点,长得比我强一点,比我还略胖一点的家伙,穿了一件休闲薄毛衣,等待着我的回答,一脸的热情和惶惑。
我听着他的话,一时倒还真反应不过来,因为我听不懂他到底在问什么!
他见我没有回答,又盯着他看,于是又问:"你是王狗剩吗?"这回问得比前一次流利多了,可我依然不是很明白。
我摇摇头,"不是。"嘴里应着,可心里一直在嘀咕,这家伙没什么病吧?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叫什么王狗剩的?我忽然觉得很好笑。
可能是因为我答复的表情有点怪,有点愣又带着点笑,所以,他不肯死心地继续问:"你不是告诉我,你会穿一件深绿色的长袖T恤,一条深色的牛仔裤的吗?怎么这会儿就不肯认了?"这回我是真的傻了。